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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我墜入情網

2024-10-09 05:45:12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直到阿格尼絲離開倫敦那天,我才再次見到烏利亞·希普。我去驛車售票處向阿格尼絲道別,為她送行。烏利亞也在那裡,準備搭乘同一輛車返回坎特伯雷。他穿著那件短小、高肩的深紫紅色厚大衣,帶著一把像小帳篷似的大傘,高坐在車頂後部靠邊的座位上;阿格尼絲當然坐在車廂里。看見這一幕,我感到一種小小的滿足。不過,我在阿格尼絲眼前拼命裝出跟他友好的樣子,這番努力或許應該得到那麼一點兒補償。我在驛車窗口同阿格尼絲說話時,他就同那天晚宴上一樣,在我們附近一刻不停地盤旋,仿佛一隻巨大的禿鷹,貪婪地吞食著我們說出口的每一個字。

  

  他在壁爐邊的坦白令我惴惴不安,我反覆思索著阿格尼絲說過的關於他跟威克菲爾德先生合夥的話:「我做我覺得是正確的事。我覺得,為了讓爸爸安寧,就必須做出犧牲,所以我就懇求他接受烏利亞的提議。」為了父親,無論要做何種犧牲,她都會委屈自己接受,強撐自己活下去—從那以後,這一不祥的預感便壓在我心頭。我知道她是多麼愛她父親,也知道她天性是多麼孝順。我聽她親口承認,她認為是自己不知不覺導致父親犯了錯,欠父親的實在太多,所以十分渴望做出補償。看到她跟那個身穿深紫紅色厚大衣的可憎赤發鬼判若雲泥,我沒有感到一絲慰藉,因為我感到,正是在這樣的不同中,在她那純潔靈魂的自我犧牲和他那骯髒靈魂的下流無恥之間,潛藏著莫大的危險。毫無疑問,他對這一切一清二楚,而且憑他的狡猾奸詐,早已深思熟慮過了。

  不過,我確信,這樣的犧牲,雖然還很遙遠,但必定會毀掉阿格尼絲的幸福;我也確信,從她的態度判斷,她對這種前景還渾然不覺,這種前景的陰影也還沒有投在她身上。如果我提醒她防備這即將降臨的災禍,就會立刻傷害她。所以,我們分別的時候,我未做任何解釋,她從車窗里對我微笑著揮手告別;糾纏她的那個惡魔在車頂扭來扭去,仿佛已經將她攥在手心,大勝而歸。

  同他們分別時的情形,令我久久難以忘懷。我收到阿格尼絲的來信,得知她已平安抵家時,心裡卻像送別她時一樣悲哀。每當我陷入沉思,這個問題就會立刻浮現出來,我所有的不安也會隨之倍增。我幾乎沒有一個晚上不夢到它,它成了我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我自己的腦袋一樣。

  斯蒂爾福思來信說他去牛津了,因此我不在律師公會上班時,就是孤身一人,有充足的閒暇來咀嚼我的焦慮。我相信,到這時候,我對斯蒂爾福思產生了隱隱的不信任。雖然我寫給他的回信依然熱情洋溢,但總的來說,我為他當時不能到倫敦來而感到高興。我懷疑,實際情況是,阿格尼絲的話對我產生了影響,而見不到斯蒂爾福思的面,我也就受不到他的干擾。我惦念、關心的人主要是阿格尼絲,於是她的影響壓倒了斯蒂爾福思。

  時間就這樣一天天、一周周悄然逝去。我成了斯彭洛與喬金斯事務所的正式學徒。我從姨婆那裡每年拿九十鎊(房租和其他雜費不包括在內)。我的這套房間租期定為一年。儘管我依然覺得一個人住在那裡太無聊,夜晚也很漫長,但我可以在低落的情緒中安定下來,泡在咖啡里打發時光。如今回想起來,在我人生的那個階段,我喝下的咖啡似乎得用加侖計量。大約也是在這個時期,我有了三個發現:其一,克拉普太太是一種名為「筋亂」[1]的怪病的受害者,一發病,鼻子往往就會發炎,需要用薄荷來治療;其二,我的食物儲藏室里的溫度有點怪,導致白蘭地酒瓶都裂了;其三,我在世上形單影隻,我常用一兩行英文詩將這一處境記錄下來。

  正式成為學徒那天,我沒舉行任何慶祝活動,只是給事務所的辦事員買了點兒三明治和雪利酒,還在晚上獨自去劇院看了一場戲。那出戲名叫《陌生人》[2],像倫敦民事律師公會一樣古老而陳腐,看得我悲傷不已,回家一照鏡子,差點兒都認不出自己了。那天辦理完所有手續,斯彭洛先生說,他本來打算請我去他位於諾伍德的宅邸做客,慶祝我們建立師徒關係,但因為女兒即將從巴黎學成歸來,家裡還有點兒混亂,這次只好作罷。但他表示,等她回家後,他希望有幸招待我。我知道他是個鰥夫,只有一個女兒,於是表示了謝意。

  斯彭洛先生說到做到。過了一兩個禮拜,他又提起邀我做客一事,還說如果我肯賞光,下禮拜六到他家去,並待到禮拜一再走,他會喜出望外的。我當然說我求之不得。他決定用自己的四輪敞篷馬車把我接去,再送我回來。

  那一天到來時,連我的毯制提包都成了拿薪水的辦事員仰慕的對象。在他們心目中,諾伍德的那座宅邸是一處神秘的聖地。一個辦事員告訴我,他聽說,斯彭洛先生吃飯用的都是金銀餐具和知名瓷器;另一個則說,斯彭洛先生家的香檳都可以隨時從桶里汲取,就跟平常喝普通啤酒一樣。那位戴假髮的老辦事員,名叫提菲先生,任職期間曾因公去過那宅子好幾次,每次都深入內宅早餐室。他將那個房間描繪得富麗堂皇,還說在那裡喝過東印度棕色雪利酒,品質上乘,令人不禁閉目陶醉。

  那天,我們在主教法庭上審理了一樁延期訴訟的案件—把一個在教區會議上反對繳納修路稅的麵包師逐出教會—據我估算,本案的證據之多,足有《魯濱孫漂流記》的兩倍,所以審理完畢時已經很晚了。不過,我們還是判決將他逐出教會六個禮拜,還罰了他一大筆錢;然後,麵包師的代訴人、法官、雙方的律師(他們的關係都很密切)一同出城,斯彭洛先生和我乘四輪敞篷馬車離開了。

  那輛馬車氣派非凡;那兩匹馬揚頸奮蹄,仿佛知道自己屬於倫敦民事律師公會一般。在律師公會裡,樣樣都講排場,個個都爭高下,於是催生出一些十分精緻的馬車。不過,我一直認為,將來也會認為,當時那裡最大的競爭是比賽衣服漿洗得有多硬。我覺得,那些代訴人穿的衣服,已經僵硬到人類難以忍受的程度。

  我們一路上十分開心,斯彭洛先生就我的職業給予了若干指點。他說,代訴人是世界上最優雅的職業,萬萬不可與事務律師混為一談,因為代訴人與後者截然不同,圈子更小,門檻更高,規則更靈活,賺得也更多。我們在律師公會中辦起事來,比在別的地方輕鬆得多,他說,而這就讓我們與眾不同,成了特權階級。他說,我們主要受僱於事務律師,這一令人不快的事實是無法掩蓋的。但他又讓我明白,事務律師是人類中的劣等種族,凡是有志氣的代訴人都瞧不起他們。

  我問斯彭洛先生他認為哪種業務最好。他回答說,涉案遺產不多不少就三四萬鎊,這種遺產糾紛案或許是再好不過的了。他說,這種案子,不僅在訴訟的各個階段都有辯論,而且在質詢和反質詢中,還有堆積如山的證據要收集整理(更別提還要上訴到代表法庭和上議院了),這些都能讓你撈到可觀的外快。另外,因為訴訟費用最終必定來自遺產,雙方都卯足了勁兒,要拼個你死我活,完全不考慮費用。然後,他就開始全面頌揚律師公會。他說,律師公會特別值得推崇的,是它的簡練精幹。它是世界上組織得最靈活高效的地方,是舒適得體的完美體現。它規模雖小,卻又無所不包。比方說,你把一起離婚案或賠償案提交主教法庭,很好,你就在主教法庭審理它。你就在親如一家的人當中玩一場小小的圓桌紙牌遊戲,你不慌不忙地把牌打完。要是你不滿意主教法庭,那接下來怎麼辦?哎呀,你就把案子提交到拱門法庭。拱門法庭是怎麼回事?還是那個法庭,還是那個房間,還是那個被告,還是那群律師,只是換了個法官,因為主教法庭的法官在任何開庭日都能以辯護律師的身份出庭。嗯,然後你又把紙牌遊戲玩一遍。如果你仍然不滿意,很好,那接下來怎麼辦?你把案子提交到代表法庭。代表是誰?哎呀,教會代表就是那群無所事事的辯護律師,前面兩個法庭玩紙牌遊戲的時候,他們在一旁觀看,見證了怎麼洗牌、切牌、玩牌,還跟所有玩家都談論過。現在,他們又以法官的身份重新登場,要把案子審得人人滿意!斯彭洛先生鄭重地總結說,心懷不滿的人會說律師公會如何腐敗、如何故步自封、如何需要改革,但一蒲式耳小麥價格最高的時候,就是律師公會最忙的時候[3],一個人可以摸著胸口向世界宣布:「誰要是碰了律師公會,國家就會垮台!」

  我從頭到尾聚精會神地聽完他的話,我得說,雖然我懷疑國家是否真像斯彭洛先生說的那樣仰仗律師公會,但我只能畢恭畢敬地遵從他的判斷。至於一蒲式耳小麥的價格,我謙卑地認識到自己力有不逮,只好擱置不提。時至今日,我都從未搞懂一蒲式耳小麥價格的問題。在我一生中,它會在各種各樣的情況下重新冒出來,把我打得毫無還手之力。我現在仍不知道,在數不勝數的場合中,它到底跟我有什麼關係,它有什麼權利來壓倒我。不過,無論何時,只要見到我的老朋友一蒲式耳小麥被強行拽進話題(我發現它總是這樣),我便會直接敗下陣來。

  這都是題外話。我可不是敢去碰律師公會,把國家弄垮台的人。我用沉默謙卑地表示,我完全贊同學問在我之上的長者所說的話。我們又談到《陌生人》,談到戲劇,談到那兩匹馬,不知不覺中來到了斯彭洛先生家的大門口。

  斯彭洛先生的宅邸有一個可愛的花園,當時雖不是一年中賞花的最佳季節,但那個花園還是打理得十分漂亮,令我十分著迷。那裡有一片迷人的草坪,有一叢叢樹木,有在暮色中依稀可辨的觀景小徑,上面架著拱形棚架,在草木生長的季節,那裡肯定爬滿了灌木和花朵。「這兒就是斯彭洛小姐獨自散步的地方。」我心想,「天哪!」

  我們走進宅邸,裡面張燈結彩,喜氣洋洋,門廳里放著形形色色的禮帽、便帽、大衣、方格呢披肩、手套、馬鞭和手杖。「朵拉小姐在哪裡?」斯彭洛先生問僕人。「朵拉!」我心想,「多美的名字啊!」

  我們轉進身邊的一個房間(我想,那就是那個因東印度棕色雪利酒而聞名的早餐室),我聽見一個聲音說:「科波菲爾先生,這是我的女兒朵拉,這是我女兒朵拉的密友!」那個聲音無疑是斯彭洛先生的,可我聽不出來,也不在意是誰在說話。剎那間,一切已成定局。宿命降臨在我身上。我成了一個俘虜,成了一個奴隸。我瘋狂地愛上了朵拉·斯彭洛!

  在我看來,她絕非凡人。她是仙女,是精靈—我說不清她到底是什麼—從未有人見過,卻人人夢寐以求。我瞬間墜入愛情的深淵。在深淵邊緣,我沒有遲疑,沒有向下看,沒有回頭望,一個字都沒顧得上跟她說,就一頭栽了進去。

  我鞠了一躬,口中嘟囔了一句之後,一個熟悉的聲音說道:「我以前見過科波菲爾先生。」

  說話的人不是朵拉,不是,而是朵拉的密友—默德斯通小姐!

  在我看來,她絕非凡人。她是仙女,是精靈—我說不清她到底是什麼—從未有人見過,卻人人夢寐以求。(第386頁)

  我覺得自己當時並沒有大驚失色。最合理的判斷是,我已經沒有餘力來吃驚了。在這塵世上,除了朵拉,就再沒什麼令人驚訝的東西值得一提了。我說:「你好嗎,默德斯通小姐?我希望你一切都好。」她答道:「我很好。」我說:「默德斯通先生好嗎?」她答道:「舍弟身體健壯,謝謝你關心。」

  斯彭洛先生見我們相互認識,應該感到很驚奇,於是插了一句。

  「科波菲爾,」他說,「我很高興你和默德斯通小姐早就認識。」

  「科波菲爾先生和我是親戚。」默德斯通小姐板著臉平靜地說,「我們曾經打過一點兒交道,那都是他孩提時代的事了。後來時過境遷,我們各奔東西。我剛才幾乎沒認出他來。」

  我回答說,無論在什麼地方,我都認得出她來。這話千真萬確。

  「承蒙默德斯通小姐的好意,」斯彭洛先生對我說,「接受了做小女朵拉密友的職務—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小女朵拉不幸喪母,多虧默德斯通小姐來陪伴她、保護她。」

  一個念頭忽然從我的腦海閃過:默德斯通小姐,就像藏在口袋裡的護身棒,與其說是用來保護自己的,不如說是用來攻擊對手的。但是,我腦子裡只有朵拉,其他念頭全都稍縱即逝,於是緊接著就往她那邊瞧,從她那嬌嗔的面孔,我似乎看出,她不大願意同她的夥伴兼保護人格外親密。這時鈴響了,斯彭洛先生說,這是晚餐的預備鈴,跟著就帶我去換衣服。

  陷入熱戀的人,若還有心思換衣服,或者做別的什麼事,就未免有點兒太荒唐了。我只能在壁爐邊坐下來,咬著毯制提包的鑰匙,想著那位嫵媚動人、稚氣未脫、明眸善睞、楚楚可憐的朵拉。她是多麼婀娜多姿,多麼千嬌百媚,多麼嫻靜優雅、風情萬種,令人心蕩神馳啊!

  鈴聲很快又響了,我本希望在出席這種場合前好好打扮一番,但來不及了,只能匆匆收拾了兩下便下樓。已經有客人到了。朵拉正與一位白髮老者談話。儘管他白髮蒼蒼—照他自己所說,他已經是做曾祖父的人了—我仍然瘋狂地忌妒他。

  我當時是怎樣的心情啊!我忌妒每一個人。一想到有誰比我更熟悉斯彭洛先生,我就難以忍受。聽他們談論我沒參與的事,我就覺得如坐針氈。一個面容和藹的禿頭客人隔著桌子問我是否是第一次進這座宅第,我真想使出一切野蠻的手段報復他。

  我不記得除了朵拉還有什麼人在座。我一點兒都不記得晚餐吃了什麼,只記得朵拉。在我的印象中,我光是看朵拉就已經看飽了,半打盤子裡的菜碰都沒碰,就讓僕人直接撤下。我坐在她身邊。我跟她談話。她的柔聲細語是那樣動聽,她的咯咯輕笑是那樣悅耳,她的舉手投足是那樣可愛迷人,足以令一個神魂顛倒的年輕人無法自拔,心甘情願地做她的奴隸。她整個人嬌小玲瓏,我覺得唯其如此,才更顯珍貴。

  她和默德斯通小姐一道走出餐廳後(宴會上沒有別的女客),我沉入了幻想之中,卻又忍不住擔心默德斯通小姐在她面前說我的壞話。只有這時,我的幻想才會被無情地打破。那個面容和藹的禿頭客人給我講了一個長長的故事,我覺得應該是跟園藝有關。我好像聽他說了幾次「我家的園丁」。我表面上全神貫注地聽他講話,其實腦子裡充斥著和朵拉在伊甸園遊蕩的畫面。

  我們來到客廳,一見默德斯通小姐那陰沉冷漠的神色,我又不禁擔心起來,唯恐她在我愛得如痴如醉的人面前誹謗我。但我心中的石頭以出人意料的方式落了地。

  「大衛·科波菲爾,」默德斯通小姐說,示意我去窗邊,「我跟你說句話。」

  我獨自面對默德斯通小姐。

  「大衛·科波菲爾,」默德斯通小姐道,「我不必多說家裡的事,那可不是什麼有趣的話題。」

  「一點兒也不是,小姐。」我回應道。

  「一點兒也不是。」默德斯通小姐同意道,「過去起的紛爭,過去受的凌辱,我不想再提。踐踏我的那個人—很遺憾,那是個女人,真給我們女人丟臉—我一提起她,就不由得心生鄙夷和厭惡,所以還是不要指名道姓了。」

  聽默德斯通小姐這樣說姨婆,我立刻火冒三丈,但只是回答說,如果默德斯通小姐不願意提起她,那自然最好。我補充說,倘若聽到有人大不敬地提起她,我就不得不斬釘截鐵地表達自己的看法。

  默德斯通小姐閉起眼睛,輕蔑地低下頭,然後慢慢睜開眼睛,繼續道:

  「大衛·科波菲爾,你小時候,我對你抱有負面的看法,這是事實,我不想否認。也許那種看法是錯誤的,也許你已經變好了,我不該再那樣看你。這不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問題。我相信,我出生於一個以堅定著稱的家庭。我不是容易受環境影響的人,也不是善變的人。我可以對你有我的看法。你也可以對我有你的看法。」

  這次輪到我低下頭。

  「不過,」默德斯通小姐說,「這兩種看法沒必要在這裡發生衝突。在目前的情況下,從各方面考慮,最好都不要這樣。既然命運讓我們重逢,將來或許還會在別的場合不期而遇,那我建議我們在這裡就以遠親相待吧。我們的家庭情況讓我們只能如此相處,而且我們沒有必要彼此評頭論足。你贊成我的話嗎?」

  「默德斯通小姐,」我答道,「我認為,你和默德斯通先生對我非常殘酷,對我母親也十分刻薄。我只要活著,這種看法就不會改變。不過,我倒是同意你的提議。」

  默德斯通小姐又閉上眼睛,低下頭,然後用她那冷冰冰、硬邦邦的指尖碰了碰我的手背,就走開了,邊走邊擺弄手腕和脖頸上的小鐐銬,它們看上去跟我上次見她時一模一樣。考慮到默德斯通小姐的性格,這些刑具讓我聯想到牢門上的鐐銬,所有從外面看到它們的人,都可以料見裡面的情形。

  那天晚上後來的情況,我只記得,我聽見俘獲我心的那位女皇彈著一件類似吉他的美麗樂器,用法語唱起動聽的歌謠,歌詞大意是:「哪怕天翻地覆,也要一直跳舞,嗒啦啦,嗒啦啦!」我只記得我陷入幸福的痴狂之中;只記得我拒絕吃點心;只記得我特別不想喝潘趣酒;只記得默德斯通小姐把她監護起來,即將帶走的時候,她沖我莞爾一笑,把纖纖玉手遞給我;只記得我在鏡子裡瞅見自己,完全是一副智障痴呆的模樣;只記得我在酒後的傷感中入睡,又在虛弱的迷醉中甦醒。

  第二天早晨,天氣晴朗,時間尚早,我想去有鐵絲拱架的小徑上散步,縱情沉溺於對她音容笑貌的回想之中。穿過門廳時,我碰到了她的小狗,名叫吉卜—就是吉卜賽的簡稱。我愛屋及烏,溫柔地朝它走去。它卻露出全副牙齒,公然鑽到椅子底下沖我亂叫,不願接受我的愛撫。

  花園裡涼爽幽靜。我一邊漫步一邊琢磨,若能同這位窈窕佳人訂婚,我會多麼幸福。至於結婚、財產和諸如此類的問題,我覺得,當時的我跟我愛小埃米莉那會兒幾乎一樣天真,毫無打算。只要能稱呼她「朵拉」,能給她寫信、愛她、崇拜她,只要有理由相信,當她與別人在一起時,心裡依然想著我—只要能那樣,對我來說,就已經達到人類野心的巔峰了。我確信,那也是我理想的巔峰。毫無疑問,我是個多愁善感的小情痴,但我自始至終都懷著一顆純潔的心,所以現在回想起來,我並不鄙視當時的自己,儘管覺得確實很可笑。

  我沒走多遠,轉了個彎,便碰上了她。現在,當我在回憶中轉過那個彎時,我從頭到腳又感到一陣酥麻,手中的筆不住地顫抖。

  「你—出來得—好早啊,斯彭洛小姐。」我說。

  「在家裡待著太悶了,」她回應道,「默德斯通小姐又太不講道理!她說什麼要等外面散散濕氣才能出來。散散濕氣!」說到這裡,她笑了起來,笑聲悅耳極了,「禮拜天早晨我不練琴,總得找點兒事做,所以我昨晚就告訴爸爸,我必須出來走走。再說,早晨就是一整天裡最亮堂的時候了,你不覺得嗎?」

  我斗膽說了一句孟浪的話(自然免不了結巴):「現在我覺得亮堂多了,但剛才還非常昏暗呢。」

  「你這是恭維我,」朵拉說,「還是說天氣真的變好啦?」

  我比先前口吃得更厲害,回答說我並非有意恭維,只是實話實說。其實,我並未察覺天氣有任何變化。我還不好意思地補充說明了一句:「這只是我自己的感覺。」

  她搖搖頭,抖落鬈髮,蓋住嬌羞的面龐。我從未見過那樣的鬈髮—我怎能見過呢?因為別人根本就沒有呀!至於鬈髮上的草帽和藍絲帶,如果我能把它們掛在白金漢街我的房間裡,那將是怎樣的無價之寶呀!

  「你剛從巴黎回來?」我說。

  「是的,」她說,「你去過那裡嗎?」

  「沒有。」

  「噢!我希望你馬上能去一趟!你一定會很喜歡那裡的!」

  內心深處的痛苦在我臉上顯露出痕跡。她竟然希望我離開,竟然認為我可以離開,這簡直令我難以忍受。我看不起巴黎,我看不起法國。我說目前情況下,塵世間沒有任何理由能讓我離開英國。什麼都引誘不了我。總而言之,她又抖了抖鬈髮,那條小狗沿小徑跑過來,給我們解了圍。

  它對我忌妒得要死,一個勁兒地沖我狂吠。她把它抱起來—噢,我的天哪—撫摩它,但它還是叫個不停。我想要撫摩它,可它不許我碰,於是她打了它。她拍了拍它扁平的鼻頭,以示懲戒。它眨眨眼,舔舔她的手,依然像小低音提琴一樣,嗓子裡嗚嗚低吼。看到這一幕,我愈發心如刀割。終於,它安靜下來—她帶酒窩的下巴抵在它頭上,它能不安靜嗎—於是我們一同走開,去看溫室。

  「你跟默德斯通小姐不太熟,對嗎?」朵拉說,「—我的乖乖。」

  (最後一句是對狗說的。噢,如果是對我說的該多好!)

  「不熟,」我答道,「一點兒都不熟。」

  「她是個討厭鬼。」朵拉噘嘴道,「真搞不懂爸爸是怎麼想的,竟挑了這麼個煩死人的東西給我做伴。誰要什麼保護人呀?我是絕對不要的。吉卜可以保護我,比默德斯通小姐強得多—是不是,親愛的吉卜?」

  她親它的圓腦袋時,它只是懶洋洋地眨了眨眼。

  「爸爸把她叫作我的密友,但我敢說她絕不是那種東西—是不是,吉卜?我們,吉卜和我,不會信任那種愛發脾氣的人。我們想信任誰就信任誰,我們要尋找自己的朋友,我們不要別人替我們尋找—是不是,吉卜?」

  吉卜舒舒服服地哼了一聲作為回答,有點像水沸時茶壺的鳴叫。對我來說,她說的每一個字都是舊鐐銬上加的一堆新鐐銬。

  「因為我們沒有慈愛的媽媽,就得找個像默德斯通小姐這麼沉悶、陰鬱的老東西,成天跟著我們轉,這叫人太難受了—是不是,吉卜?別往心裡去,吉卜。我們才不會跟她說知心話呢。不管她在不在身邊,我們都要盡情玩樂。我們要捉弄她,而不去討好她—是不是,吉卜?」

  如果再這樣繼續下去,我想我肯定會跪在石子路上,很可能還會把雙膝的皮蹭破,接著立刻被人從宅子裡趕出去。不過,幸好溫室離我們不遠,她說完這段話,我們就到了。

  溫室里擺放著許多漂亮的天竺葵。我們在花前徘徊,朵拉不時停下腳步,一會兒欣賞這朵,一會兒誇耀那朵,我也跟著停下來附和。朵拉還像孩子似的笑著抱起狗,讓它嗅花。如果不能說我們三個都如臨仙境,那至少我已經飄飄欲仙了。直到今天,一嗅到天竺葵葉子的清香,我都會瞬間變一個人,令自己驚愕不已,不知該對此一笑置之,還是認真思忖。然後,我就會在一排鮮艷花朵的鮮亮綠葉的映襯下,看到一頂草帽和幾條藍色絲帶,看到一頭濃密的鬈髮,看到兩條纖細的胳膊抱著一隻黑色小狗。

  默德斯通小姐一直在找我們,終於在這裡找到了。她把那張令人不快的臉(上面密密麻麻的細紋里填滿了發粉)伸過來,讓朵拉親吻。然後她挽起朵拉的胳膊,領我們進屋吃早餐,那隊伍仿佛是在給某位士兵送葬。

  因為茶是朵拉泡的,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喝了多少杯。但我清楚記得,我坐在那裡大口喝茶,直到整個神經系統—如果那時候我還有神經系統的話—全都失靈。不一會兒,我們去教堂做禮拜。在教堂長椅上,默德斯通小姐坐在朵拉和我之間。但我只聽到朵拉唱詩,其他會眾都消失了。我還聽到牧師布道—當然是關於朵拉的—那次禮拜,恐怕我知道的僅此而已。

  那一天,我們過得很安靜。沒有來客人,只散了散步,四個人吃了頓家庭晚餐,晚上翻翻書,看看畫。默德斯通小姐面前擺著一本布道書,眼睛卻盯著我們,警惕地守護著朵拉。那天晚上,吃過晚餐,斯彭洛先生頭上頂著小手帕坐在我對面。啊!他這時絕對想不到,我正在幻想中以女婿的身份熱情擁抱他呢!夜裡跟他道別的時候,他絕對想不到,在我的幻想中,他剛剛已經答應我和朵拉訂婚,我正在祈求上帝降福於他呢!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離開了,因為海事法庭要審理一件海上救助案。審這案子需要對整個航海學有準確的了解,法官懇請兩名年長的領港協會[4]主管大發善心,前來協助審理(因為我們律師公會的人不可能對那方面的事了解多少)。不過,在早餐桌上,還是朵拉泡的茶。她抱著吉卜站在台階上送行,我在四輪敞篷馬車裡向她脫帽告別,心中悲欣交集。

  那天我對海事法庭壓根兒沒留下什麼印象;我聽審時,腦子一直在胡思亂想;桌上放著一支象徵最高司法權的銀槳,我卻在槳葉上看見刻著「朵拉」二字;斯彭洛先生沒有帶我回家時(我曾瘋狂地盼望他會再帶我回家),我覺得自己就像被遺棄在荒島的水手,眼看著屬於自己的那艘船揚長而去。以上種種,我就不在這裡描述了,因為那只會徒勞無功。如果那個沉睡的古老法庭能將自己喚醒,以可見的形式再現我做的關於朵拉的白日夢,就能將我的真實想法暴露無遺。

  我並不是說,我只在那一天做了這些夢,而是日復一日、周復一周、季復一季地做著這些夢。我到庭上去,不是為了處理案件,而是為了想朵拉。案子在我面前慢吞吞地審下去,倘若我曾分神思考過案子,那要麼是在審婚姻案的時候(我心裡還是想著朵拉),我會琢磨結了婚的人怎麼可能是不幸福的呢?要麼是在審遺產案的時候,我會尋思,如果案中涉及的遺產歸我,我該首先對朵拉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在我陷入狂熱單戀的頭一個禮拜,我買了四件華貴的背心—不是給自己買的,我並不以此為榮,而是給朵拉買的—而且喜歡上街的時候戴淡黃色小山羊皮手套,還弄得自己腳上從此開始長雞眼了。假如可以拿出我那個時期穿的鞋子,同我天然大小的腳做對比,我當時的心情便昭然若揭,足以令人大為感動。

  然而,儘管我為了向朵拉表達敬意,把自己弄成了可憐兮兮的瘸子,我每天還是懷著見她一面的希望走上好多英里。不久之後,在通往諾伍德的大路上,我就同那片區域的郵差一樣婦孺皆知。不僅如此,我還走遍了倫敦的大街小巷。我徘徊於女人最愛逛的商店街,我像不安分的鬼魂一樣在集市上遊蕩。我早就筋疲力盡了,卻依然不辭辛勞地在公園裡轉了又轉。有時候要隔很久,我才能偶爾見到她。也許是看見她在車窗中揮動手套;也許是碰上她,跟她和默德斯通小姐走一小段路,同她說兩句話。在後一種情況下,事後我總是很難過,因為我覺得自己說的話完全詞不達意,覺得她根本不了解我對她一往情深,甚至覺得她並沒把我放在心上。可以想像,我一直盼望著再次被邀請到斯彭洛先生家做客,卻總是很失望,因為我再也沒受到過邀請。

  克拉普太太肯定是個目光敏銳的女人—我墜入愛河才幾個禮拜,就連對阿格尼絲,我也沒有明說,只敢在信里寫道,我去過斯彭洛先生家,再加一句「他有一個女兒」—我的單相思還處在初期,就被她發覺了,所以我才說克拉普太太肯定是個目光敏銳的女人。一天晚上,我心情非常低落,她上樓來問我肯不肯幫個忙,給她一點兒混有大黃的小豆蔻酊,外加七滴丁香精,因為那是治她那種病最好的藥(她當時又犯了我前面提的毛病)。要是我身邊沒有這種東西,那給她點白蘭地也成,那就算次好的藥了。她說,她要白蘭地,不是因為它好喝,而是因為那是次好的藥。我從沒聽說過第一種藥,而櫥櫃裡總是放著第二種藥,我就給了克拉普太太一杯白蘭地。她當著我的面喝起來,免得我疑心她把酒用到不該用的地方。

  「打起精神來,先生,」克拉普太太說,「看你這樣子,我受不了啊,先生。我也是個做母親的人啊!」

  我不怎麼明白克拉普太太對我陳述這一事實有什麼用,但還是朝她微微一笑,盡力做出親切的樣子。

  「我說,先生,」克拉普太太道,「別嫌我多嘴,我曉得這是怎麼回事,先生。肯定跟女人有關。」

  「克拉普太太?」我紅著臉回應道。

  「噢,上帝保佑!振作起來,先生!」克拉普太太說,對我點點頭,以示鼓勵,「永遠不要喪氣呀,先生!要是她不沖你笑,想沖你笑的女人還有的是。你是一個小伙子,不愁沒人對你笑,科波福爾先生。你必須明白自己的價值,先生。」

  克拉普太太總叫我科波福爾先生—首先是因為,毫無疑問,這不是我的姓氏;其次,我不由得認為,這個叫法同洗衣日存在模糊的關聯[5]。

  「你怎麼知道這肯定跟女人有關呢,克拉普太太?」我說。

  「科波福爾先生,」克拉普太太深情地說,「我也是個做母親的人啊!」

  有那麼一會兒,克拉普太太只能用手捂在紫花布長裙的胸口,啜著她的藥,抵擋復發的病痛。最後,她又開口說話了。

  「你親愛的姨婆為你租下這套房間的時候,科波福爾先生,」克拉普太太說,「我就說過,我總算找到個可以照顧的人了。我當時說的是:『謝天謝地,我總算找到個可以照顧的人了!』—你吃得不多,先生,喝得也不多。」

  「你就是根據這個推測的嗎,克拉普太太?」我說。

  「先生,」克拉普太太用近乎嚴厲的口氣說,「除了你,我也為別的小伙子洗過衣服。一個小伙子對自己可以太關心,也可以太隨意。他可以把頭髮梳得太勤,也可以太久不梳頭。他可以穿太大的靴子,也可以穿太小的靴子。這都要看那小伙子天生的性格如何。不過,不管他走的是哪個極端,肯定都跟姑娘有關。」

  克拉普太太堅定無比地搖搖頭,弄得我毫無反駁的餘地。

  「在你之前住在這兒、後來死了的那位先生,」克拉普太太說,「他也戀愛了—跟一個酒吧女招待—立馬就把背心改小了,只是他喝酒太多,肚子已經鼓得很大了。」

  「克拉普太太,」我說,「我必須懇請你,不要把我愛上的年輕小姐跟酒吧女招待或那一類人相提並論。」

  「科波福爾先生,」克拉普太太回應道,「我也是個做母親的人,絕不會那樣。我要是多管閒事了,先生,請別見怪。只要我不受歡迎,就不會去多管閒事。不過,你是一個小伙子,科波福爾先生,我可要勸你一句:打起精神來,先生,永遠不要喪氣,要明白自己的價值。如果你要去找點兒樂子,」克拉普太太說,「如果你要玩九柱戲什麼的—嗯,那東西可以讓你健康—你就可以發現,這遊戲會分散你的注意力,對你有好處。」

  說完這些話,克拉普太太裝出很珍惜那杯白蘭地似的又啜了兩口—其實早就喝光了—然後鄭重其事地對我行禮致謝,回自己房間了。當她的身影消失在門口的黑暗中時,我不禁覺得,她這番勸誡確實有點兒過分親昵了。但與此同時,我又樂意接受她的勸誡,因為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是她給「智者」的「一言」[6],提醒我將來一定要好好保守秘密。

  [1] 「痙攣」的誤讀。

  [2] 德國劇作家奧古斯特·馮·科澤布(1761—1819)的作品,1806年由愛爾蘭劇作家理察·謝里登(1751—1816)改編為英文版上演。

  [3] 1815年至1846年,英國實施保護地主階級利益的《穀物法》,對進口小麥徵收高額關稅,導致主食價格高漲,下層人民利益受損。1845年,愛爾蘭大饑荒暴發,英國必須大量進口糧食,第二年廢除了《穀物法》。

  [4] 成立於1514年,負責頒發船舶領港員執照,以及英格蘭和威爾斯海岸浮標、燈塔建設與維修工作。

  [5] Copperfiled(科波菲爾)中的copper可以指舊時用來煮洗衣物的大鍋,所以Copperful(科波福爾)就是一大鍋要煮洗的衣服。

  [6] 出自英諺「智者一言已足」(A word to the wise),意思是對明白人不用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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