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的初次放蕩
2024-10-09 05:45:06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獨居於那座巍峨的城堡之上,關起外面的門,就像是鑽進堡壘、收起梯子的魯濱孫·克魯索,這感覺真是妙極了。口袋裡裝著自己住處的鑰匙,在城裡游來盪去,知道自己可以邀請任何人回家做客,而且相信只要自己不以為意,他人也絕不會有何困擾,這感覺真是妙極了。進出家門都不必給誰打招呼,只要一拉鈴,克拉普太太就會氣喘吁吁地從地層深處爬上來—如果我需要她,而她也願意來的話—這感覺真是妙極了。我說,這一切都妙極了,但我也得說,有時候我會覺得非常無聊。
早晨一切都好好的,尤其是在晴朗的早晨。晨曦初露時,生活是那樣清新自由;陽光普照時,生活愈發清新自由了。可是,當日頭西沉時,生活似乎也漸漸黯淡了。我不知這是怎麼回事,燭光里的生活幾乎毫無樂趣可言。那時候,我很想跟人交談。我懷念阿格尼絲。但我眼前空空如也,那個笑吟吟地傾聽我訴說衷腸的人不在身邊。克拉普太太似乎與我相隔萬里。我想起了那個死於菸酒的前任房客,真心希望他能好心活下來,這樣我就不會因為他的故去而煩惱了。
才過了兩天兩夜,我就覺得好像在那兒住了一年。但我一點兒也沒有長大,仍像從前一樣為自己的年輕幼稚而痛苦。
斯蒂爾福思還沒有露面,我擔心他準是病了,第三天一大早便離開律師公會,步行前往海格特。斯蒂爾福思太太見到我非常高興,說斯蒂爾福思同他的一位牛津學友去聖奧爾本斯看望另一位牛津學友了,估計明天就回來。我太喜歡斯蒂爾福思了,不禁妒忌起他的牛津學友來。
斯蒂爾福思太太執意留我吃晚飯,我只得留下來。我覺得我們整天談論的都是斯蒂爾福思。我告訴她,他在雅茅斯是多麼大受歡迎,和他相處是多麼令人愉快。達特爾小姐不是在陰陽怪氣地暗示,就是在故作神秘地盤問,對我們在那裡的所有活動都非常好奇。她頻頻發出「但果真如此嗎」之類的問題,最後把她想要知道的一切都從我嘴裡套了出來。她仍是我先前描繪過的初次見到她時的樣子,但我與兩位女士的交談是那麼愉快,那麼自然,我覺得自己有點愛上達特爾小姐了。那天晚上,特別是在回家路上,我有好幾次忍不住去想,若她能在白金漢街與我為伴,那該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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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我正喝著咖啡,吃著小麵包,準備飯後去律師公會—我不妨在這裡提一下,克拉普太太放了那麼多咖啡,味道卻還是那麼淡,真叫人匪夷所思—斯蒂爾福思忽然走了進來,令我喜出望外。
「親愛的斯蒂爾福思,」我叫道,「我還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呢!」
「我回到家第二天早晨,」斯蒂爾福思說,「就讓人強行拉走了。噢,雛菊,你在這兒可過著難得的老光棍生活呢!」
我不無驕傲地帶他參觀了整套房間,連食物儲藏室也沒放過,他也對這裡讚不絕口。「聽我說,老弟,」他補充道,「我想把這裡當作我在倫敦城的根據地,除非你趕我走。」
聽到這話,我非常開心。我對他說,要我趕他走,恐怕得等到世界末日。
「但你一定得吃點兒早飯!」我手牽鈴繩說,「克拉普太太可以為你煮點新鮮咖啡,我可以用這兒的單身漢荷蘭烤鍋給你烤點兒鹹肉。」
「不要,不要!」斯蒂爾福思說,「不要拉鈴!我不能在這兒吃早飯。我要去同一個朋友吃飯,他正在考文特花園的廣場飯店等著呢。」
「但你會回來吃晚飯吧?」我說。
「那也不成,說真的。我當然非常願意來這兒吃晚飯,但我必須跟那兩個傢伙在一起。我們明早要一塊兒上路。」
「那帶他們來這兒一起吃晚飯吧,」我回應道,「你覺得他們肯來嗎?」
「噢!他們巴不得趕緊過來呢。」斯蒂爾福思說,「但我們會給你添麻煩的。你最好跟我們去別的地方吃飯。」
我無論如何也不能答應這麼做,因為我突然想到,我真的應該辦一場小小的喬遷宴,而現在正是最好的機會。這套房間得到他的認可之後,我愈發引以為傲,迫切希望充分利用一番。因此,我硬要他代表兩位朋友答應來此做客,並約好六點共進晚餐。
他走後,我拉鈴叫來了克拉普太太,將這一緊迫計劃告訴了她。克拉普太太說,首先,當然不能指望她來伺候,這是明擺著的。但她認識一個手腳麻利的小伙子,可以說服他來幹這活兒,工錢是五先令,小費隨便給就行。我說,我們當然需要他。然後,克拉普太太說,她顯然分身乏術(我覺得此話在理),必須雇一個「小姑娘」,讓她拿一支臥室用的蠟燭,在食物儲藏室里不停地洗盤子。我說,這個年輕女子的工錢是多少,克拉普太太說十八便士應該不多不少。我說,我也如此覺得,於是就這樣定了。克拉普太太接著說:「現在談談吃什麼吧。」
當年給克拉普太太做廚房爐灶的鐵器商顯然缺乏遠見,如今那爐子除了能燉排骨和土豆泥,別的什麼都做不了,便是明證。至於說煮魚鍋嘛,克拉普太太說:「哎呀!你要不要來看看那個爐子?」這話說得再明白不過了。我要不要去看看?就算我去看了,我也看不出什麼名堂,因此我婉拒道:「那就不要魚了。」但克拉普太太又說:「別講那樣的話,眼下牡蠣正當令,為什麼不吃牡蠣呢?」於是這道菜就定了。然後克拉普太太說,她推薦的菜單是這樣的:兩隻熱騰騰的烤雞—從食品店買;一道蔬菜燉牛肉—從食品店買;兩樣配菜,比如一塊發麵餡餅、一盤腰子—從食品店買;一份水果餡餅、一個果凍(如果我喜歡)—從食品店買。這樣一來,克拉普太太說,她就可以集中精力應付土豆,並且按照她的想法將乾酪和芹菜做好。
我就按照克拉普太太的主意辦,到食品店訂餐。然後,我走在斯特蘭德街上,路過一家賣火腿和牛肉的店鋪,看見櫥窗里有一種色彩斑駁、質地堅硬的東西,樣子像是大理石,標籤上寫的是「賽甲魚」[1]。我進去買了一塊,滿以為這麼大一塊足夠十五個人吃的,拿回去費了一番口舌,才說服克拉普太太把這配製好的食物熱一下,結果那東西化成水之後分量大減,我們發現它—如斯蒂爾福思所說—給四個人吃都「緊巴巴的」。
我高高興興地完成了這些準備工作,又在考文特花園市場上買了些飯後甜點,在附近一家酒類零售店訂了一大批貨。下午回到家,只見食物儲藏室地板上酒瓶排列成一個方陣,看起來實在太多(不過丟失了兩瓶,弄得克拉普太太很不自在),簡直把我嚇傻了。
斯蒂爾福思的朋友,一個叫格蘭傑,另一個叫馬卡姆。他們都是歡快活潑的小伙子。格蘭特比斯蒂爾福思年長一點兒;馬卡姆看上去很年輕,我覺得應該不過二十歲。我注意到,馬卡姆總是泛泛地稱自己「一個人」,幾乎從不,或者說完全沒有用過「我」字。
「一個人在這兒可以過得很好呢,科波菲爾先生。」馬卡姆說—他指的是他自己。
「這裡的位置不錯,」我說,「房間也確實挺寬敞。」
「但願你們兩個今天胃口都好。」斯蒂爾福思說。
「說實話,」馬卡姆回應道,「倫敦城似乎能增加一個人的胃口。一個人成天都覺得餓。一個人無時無刻不在吃東西。」
我一開始還有些不好意思,覺得自己太年輕,沒資格主持宴會,所以開宴時便請斯蒂爾福思坐在主位,我則坐到他對面。每道菜都非常可口,我們開懷暢飲;斯蒂爾福思努力勸酒添菜,確保宴會順利進行,成效斐然,大家一直都在推杯換盞,歡聲笑語不絕於耳。宴會過程中,我並沒有如預期那樣全身心投入其中,因為我坐在正對門口的位置,注意力會被那個手腳麻利的小伙子吸引過去。他常常出門,然後牆壁上就會立刻浮現出他手持酒瓶往嘴裡灌的影子。那個「小姑娘」也讓我有些不安,這倒不是因為她忘了洗盤子,而是因為她老是打碎盤子。她生性好奇,不能按照對她的明確指示待在食物儲藏室,總要出來偷看,又總擔心被我們察覺。因為做賊心虛,她在退回去的時候,好幾次踩到她小心翼翼地鋪在地板上的盤子,噼里啪啦碎了一大片。
不過,桌布撤去,甜點擺上來之後,這點兒小遺憾都被我們忘得乾乾淨淨。宴會進行到這一階段,我們發現那個手腳麻利的小伙子已經醉得口不能言了,我便私下吩咐他去找克拉普太太做伴,還把那個「小姑娘」打發到地下室去。然後,我便開始縱情享樂了。
我開始感到極其愉快輕鬆,腦子裡一下子冒出許多記憶模糊的事,並且一反常態,一股腦兒都說了出來。無論是我自己講了笑話,還是聽到別人的笑話,我都會開懷大笑。見斯蒂爾福思沒有遞酒,我便喝令他必須遵守規矩。我拍胸脯承諾了好幾次,一定要去牛津找他們。我還宣布,這樣的宴會我打算每禮拜舉行一次,如有變動,另行通知。我把格蘭傑鼻煙壺裡的鼻煙狂吸一通,嗆得我不得不跑進食物儲藏室,偷偷打了十分鐘噴嚏。
我就這樣一直狂歡暢飲,酒遞得越來越快,明明打開的還剩許多,就又拿起螺絲起子開了新的。我提議為斯蒂爾福思的健康乾杯。我說他是我最親愛的朋友,是我少年時的保護人和青年時的夥伴。我說,我很高興能為他的健康乾杯。我說,他對我的恩情我一輩子都報不完,我對他的仰慕無以言表。結束時我說:「我們來為斯蒂爾福思祝福吧!願上帝保佑他!萬歲!」我們對他歡呼了九遍「萬歲」,然後又重複了一遍,最後又聲音洪亮地呼喊了一遍。我繞過桌子,去跟他握手,把自己的酒杯都打碎了。我口齒不清地對他說:「斯蒂爾福思啊,你是我這輩子的指—路—明—燈。」
說著說著,我突然發現有人正在唱歌。歌者是馬卡姆,唱的是「當男人心事重重、情緒低落」[2]。他唱完之後,提出要為「女人」祝酒!我反對這個提議,不許他這樣講。我說,這祝酒詞不夠體面,在我家裡,除了「女士」,不能用別的字眼稱呼女性。我跟他爭得面紅耳赤,我想這主要是因為,我看見斯蒂爾福思和格蘭傑在笑我—或者是笑他—或者是笑我們倆。馬卡姆說,一個人不能聽別人使喚。我說,一個人就得聽別人使喚。他說,一個人不能受別人侮辱。我說,這話倒是說對了—在我家裡絕對不行,因為在我家,家庭守護神是神聖的,熱情待客的原則至高無上。他說,承認我是個極好的人,這無損於一個人的尊嚴。我聽了這話,便舉杯祝他身體健康。
有人在抽菸。我們大家都在抽菸。我一邊抽,一邊強壓著越來越嚴重的要顫抖的感覺。斯蒂爾福思發表了一通關於我的演說,我聽著聽著,不禁感動得熱淚盈眶。我答謝了他,還說希望在座諸位明天、後天都來同我共進晚餐—每天都是五點,這樣我們能享受長夜暢談和陪伴的歡愉。我覺得我必須為一個人祝酒。我提議這個人應該是我姨婆—貝齊·特羅特伍德小姐,她是最傑出的女性!
有人從我臥室窗戶探出身子,一面將前額貼在冰涼的胸牆石塊上,讓頭腦清醒過來,一面感受拂面的微風。那個人就是我自己。我稱呼自己「科波菲爾」,還說:「你為什麼要學抽菸?你應該知道你不能那樣做呀。」現在有人搖搖晃晃站在鏡子前,審視自己的模樣。那個人還是我自己。鏡子裡的我面色慘白,眼神呆滯,我的頭髮—只有我的頭髮,別的地方都沒有—看上去好像喝醉了。
有人對我說:「我們去看戲吧,科波菲爾!」我眼前不再是臥室,又出現了杯盤狼藉、酒杯叮噹相碰的餐桌,還有燈,格蘭傑在我右邊,馬卡姆在我左邊,斯蒂爾福思在我對面—大家都坐在迷霧中,仿佛離我很遠。去看戲?當然。正合我意。來呀!不過,他們得原諒我請他們先走,我要留在後面熄燈—以防失火。
黑暗中一片混亂,門不見了。我在窗簾里摸索,想在那裡找到門,斯蒂爾福思哈哈大笑,拽著我的胳膊,把我領出去。我們一個跟一個下了樓梯。快到樓梯口時,有人跌了一跤,滾下樓梯。另一個人說那是科波菲爾。聽到這條錯誤消息,我非常氣憤,直到我發覺自己躺在過道里,才開始覺得那條消息並非全無根據。
那是一個霧氣瀰漫的夜晚,街燈周圍都有大大的光環!有人含糊不清地說那是雨,我卻認為是霧。斯蒂爾福思在一條燈柱下給我撣掉身上的塵土,把我的帽子擺弄端正。這頂帽子,不知是什麼人從什麼地方、用什麼匪夷所思的手法拿出來的,因為剛才我頭上並沒有戴帽子。斯蒂爾福思接著說:「你還好吧,科波菲爾,對不對?」我對他說:「再好不哦(過)了。」
一個人坐在鴿籠一樣的地方,透過霧氣往外看,從什麼人手裡接過錢,問我是不是跟他們一夥的,看上去非常猶豫要不要找我要錢(我瞥了他一眼,還記得他的神色)。不一會兒,我們就坐在一個非常悶熱的劇院的高處,向下看去,只見一個煙霧騰騰的大坑,裡面塞滿了模模糊糊的人影。還有一個很大的舞台,同剛才走過的街道相比,那舞台顯得格外乾淨平整。舞台上的人在說著什麼,但我一句也聽不明白。還有許多明晃晃的燈,有音樂,下面的包廂里有女士,此外我就不知道還有什麼東西了。在我眼裡,整座建築仿佛正在學習游泳一樣;我努力讓它穩定下來,它卻在莫名其妙地亂動。
在某人的提議下,我們決定轉移到樓下的禮服包廂去,女士們就坐在那裡。我從一個身著晚禮服的紳士面前走過,那人手持觀劇眼鏡,懶洋洋地靠在沙發上。我還從一面映出我整個身影的鏡子前走過。然後,我被領進一個包廂,落座時聽到自己說了一句什麼,周圍的人立刻對什麼人大喊:「安靜!」女士們對我怒目而視,還有—哎呀!不錯—阿格尼絲也在這個包廂里,就坐在我前面的座位上,身邊有一位女士和一位先生,我都不認識。此刻我又看到了她的臉,我敢說比當年更清楚。那張轉向我的臉上的失望與驚訝,我永生難忘。
「阿格尼絲!」我口齒不清地說,「老灘(天)哪!阿格尼絲!」
「噓!別嚷嚷!」她回應道,我不明白她為什麼這樣說,「你打擾別人了。往台上看!」
我遵從她的命令,努力把目光集中到台上,也努力去聽那裡在演什麼,但徒勞無功。過了一會兒,我又朝她瞧去,只見她蜷縮進角落裡,用戴手套的手扶著額頭。
「阿格尼絲!」我說,「你怕是不大舒物(服)吧。」
「是的,是的。不要管我,特羅特伍德。」她回應道,「好好聽戲!你是不是馬上就要走了?」
「我是不是馬昂(上)斗(就)要走了?」我重複道。
「沒錯。」
我冒出一個愚蠢的念頭,想回答她說,我要在這兒等著扶她下樓。我想我當時不知怎麼就把這意思說出來了,因為她仔細看了我一會兒之後,好像終於明白了,於是低聲回應道:
「我知道,如果我告訴你,我是在誠懇地請求你,你會照我的話做的。就當是為了我,特羅特,你現在就走吧,叫你的朋友送你回家。」
她當場令我猛然清醒了大半,雖然我還是生她的氣,卻也覺得羞愧難當,便簡單地說了個「贊」字(我本想說「再見」),起身離開了。他們都跟在我後面,而我一跨出包廂門就進了臥室。那裡只有斯蒂爾福思和我相伴,他幫我脫去衣服,而我一會兒對他說,阿格尼絲是我的妹妹,一會兒又懇求斯蒂爾福思把螺絲起子拿來,我要再開一瓶酒。
有個人躺在我的床上,整夜都在發熱做夢,將那些前後矛盾的話、顛三倒四的事又重複了一遍—那張床就像波濤起伏、永不停息的海洋!當那個人慢慢轉變為我時,我開始覺得口乾舌燥;我的皮膚就像是硬木板;我的舌頭如同空水壺的壺底,因為用了很久而積滿水垢,正在文火上干燒;我的手掌好比灼熱的鐵板,連冰都無法將其冷卻!
第二天清醒之後,我感到多麼痛苦、多麼悔恨、多麼羞愧啊!我犯下了千種罪過,雖然全都沒記住,卻永遠無法救贖—我分明還記得阿格尼絲向我投來的那令我永生難忘的一瞥—我真是個畜生,既不知她怎麼到倫敦來了,也不知她住在哪裡,所以未能與她取得聯繫,這簡直令我心如刀割—一見那個我曾在裡面狂歡的房間,我就覺得噁心—我頭痛欲裂—煙味揮之不去,酒杯散亂一桌,我沒法出門,甚至連床都爬不起來!這一切是多麼可怕啊!噢,那是怎樣的一天呀!
噢,那天晚上,我坐在壁爐旁,喝著一盆漂滿肥油的羊肉湯,尋思著我也要步前任房客的後塵了,不僅住進了他住的這套房間,還會落得與他同樣悲慘的下場。我真想一口氣跑回多佛爾,坦白一切。那一晚可真叫人難過呀!後來,克拉普太太進來拿走湯盆,用乾酪碟送上一隻豬腰,說這是昨晚宴會後剩下的唯一食物。我當時真想撲進身著紫花布長裙的她的懷中,誠心懺悔:「噢,克拉普太太,克拉普太太,別管什麼殘羹剩飯了!我難受極了!」那一晚可真叫人傷心呀!只是,即便在那樣的窘境中,我也懷疑克拉普太太不是可以推心置腹的人。
[1] 用牛頭肉做成,可以模仿美味但昂貴的龜湯。
[2] 出自約翰·蓋伊的《乞丐歌劇》,後一句為:「女人一出現,迷霧便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