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舊景新人

2024-10-09 05:45:00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斯蒂爾福思和我在那一帶住了兩個多禮拜。不用說,我們大多數時候都在一起,但有時也會分開幾個小時。他不暈船,我就不行。他和佩戈蒂先生乘船出海的時候—這是他中意的一項娛樂—我通常留在岸上。老保姆佩戈蒂為我專門準備了房間,這對我是一種拘束,他則沒有這種限制。我知道佩戈蒂整天服侍巴吉斯先生很辛苦,所以不願晚上在外面待得太晚;而斯蒂爾福思住旅店,無拘無束,可以隨心所欲。於是,我聽說他在我就寢以後,會去佩戈蒂先生經常光顧的「有心人」酒館,請漁夫喝上一兩杯;我還聽說,他會穿上漁夫的衣服,趁著月色整夜在海上漂蕩,天亮漲潮時才回來。但是,我這時已經知道,他這種好動的性格和勇敢的精神,喜歡通過沉重的勞動、通過與惡劣天氣的鬥爭發泄出來,就像他喜歡尋求其他的新鮮刺激一樣。所以,我對他的所作所為一點兒也不驚奇。

  我們有時分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想去布蘭德斯通,重遊幼年熟悉的地方;而斯蒂爾福思去過一次,自然沒有多大興趣再去。因此,我現在能輕鬆回憶起,有那麼三四天,我們一大早吃過早餐,就各走各的路,直到很晚才再次碰頭吃晚餐。我不知道他是怎麼消磨這段時間的,只是大體了解到他在這一帶出了名,因為他能找到二十種消遣的辦法,而別人恐怕連一種都找不到。

  至於我自己,則踏上了孤獨的朝聖之旅,在那條老路上每走一步,都仿佛昨日重現。我還在舊地逡巡良久,不知疲倦。我在這裡流連忘返,就像我的記憶總在這裡徘徊不去一樣,就像我幼年漂泊異鄉時對這裡魂牽夢縈一樣。樹下那座墳墓,是我雙親長眠的地方—那裡只埋著我父親一人的時候,我曾懷著憐憫之心好奇地張望過;那裡重被挖開,將我美麗的母親和她的小娃娃放進去的時候,我曾淒涼地站在一旁—由於佩戈蒂的忠心愛護,這座墓一直都很整潔,被修葺得像花園一樣。我就整小時整小時地在墓旁走來走去。這座墓位於一個僻靜的角落,離教堂墓地的小路不遠。我漫步在小路上,都能看到墓碑上鐫刻的名字。教堂的報時鐘聲突然敲響,我會不由得大吃一驚,因為那鐘聲聽上去就像死者發出的一樣。這時候我的所思所想,總與我將來要成為的人物和創建的功業相關。我的腳步異常堅定地回應著這樣的想像,仿佛我這次回來,母親還健在,而我要在她身邊建造空中樓閣。

  我的故居變化很大。早被烏鴉拋棄的殘破鴉巢已不知去向;那幾棵老樹也被砍掉了枝丫,不再是我記憶中的模樣。花園雜草叢生,宅子的窗戶有一半都緊閉著。這裡還有人居住,只不過是一個可憐的瘋癲男人和照料他的人。他總是坐在我那扇小窗前,望著外面的教堂墓地。我不知道,他那雜亂的腦子裡是否也產生過我當年那些幻想—在玫瑰色的晨曦中,我穿著睡衣,從同一小窗向外眺望,看見太陽冉冉升起,羊群在陽光下靜靜吃草,便忍不住浮想聯翩。

  我們的老鄰居格雷珀夫婦都去南美了,雨水從他們那座空房子的屋頂滲下來,把外牆弄得斑斑駁駁。奇利普先生又結婚了,娶了個高個子、高鼻樑、瘦骨嶙峋的女人。他們生了一個皺巴巴的小娃娃,腦袋沉得幾乎支不起來,兩眼瞪得老大,目光呆滯,似乎始終不明白自己為何會出生。

  我在故鄉盤桓時,總懷著一種悲欣交集的奇特心情,直到紅彤彤的冬日西沉,提醒我該往回走了,我才踏上歸途。但離開那裡之後,尤其是和斯蒂爾福思高高興興地坐在熊熊爐火旁吃晚飯的時候,想到已經去過的地方,我心裡就美滋滋的。晚上回到我那整潔的房間,翻看那本鱷魚故事書(它永遠都放在那裡的一張小桌上),心懷感激地回想起,有斯蒂爾福思這樣一個朋友,有佩戈蒂這樣一個朋友,有姨婆這樣卓越而慷慨的人代替我失去的雙親,我是何等幸福,這時我心裡也是美滋滋的,儘管這種感覺不如晚飯時那般強烈。

  我長時間散步回雅茅斯時,最快捷的方式是搭乘渡船。渡船把我載到城鎮和大海之間的淺灘上。我可以橫穿淺灘,不必在大路上繞個大彎。佩戈蒂先生的家就在那片荒涼的地方,離我所經之地不到一百碼,我路過的時候總要過去看看。斯蒂爾福思通常都在那裡等我,我們就一起繼續趕路,穿過冷冽的空氣和漸濃的霧靄,走向燈光閃爍的城鎮。

  一個黑漆漆的晚上,我回來得比平時稍遲些—因為我們即將啟程回家,所以那天我去了布蘭德斯通,向它告別—我發現他獨自待在佩戈蒂先生家,坐在壁爐前,陷入沉思。他想得太入神,完全沒有發現我走到了近旁。這也難怪,腳踩在戶外沙地上沒什麼聲響,就算他沒那樣專心也很難覺察。可是,連我進屋都沒有喚醒他。我緊挨著他站定,看著他,他依然眉頭緊鎖,沉浸在思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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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手往他肩頭一放,他嚇了一跳,也把我嚇了一跳。

  「你悄無聲息就來了!」他幾乎是怒氣沖沖地說,「像個冤魂似的!」

  「我總得讓你知道我來了呀。」我回應道,「我是不是把你從星星上叫下來了?」

  「不是,」他答道,「不是。」

  「那就是從地下什麼地方叫上來了?」我說,在他身旁坐下。

  「我在看爐火中的幻影呢。」他答道。

  「可你把它們攪亂了,我看不成了。」我說,因為他用一根燃燒的木柴飛快地撥了撥火,攪起一串紅熱的火星,衝上小小的煙囪,呼嘯著飛入空中。

  「你看不到的,」他回應道,「我憎惡這種晝夜難分的時刻,說白天不是白天,說晚上又不是晚上。你回來得好晚!到哪兒去了?」

  「我到常去的地方告別了。」我說。

  「我一直坐在這兒,」斯蒂爾福思環顧房間道,「想著我們到這兒那晚,看到這裡所有的人是那樣快活,而他們將來說不定—根據目前這裡的荒涼境況判斷—說不定會散了,死了,或者遭遇什麼我不知道的災禍。大衛,我真希望過去二十年裡,有個明智的父親來管教我啊!」

  「親愛的斯蒂爾福思,你怎麼啦?」

  「我由衷地希望自己受到更好的教導!」他大喊起來,「我由衷地希望我能好好教導我自己啊!」

  他說這話時,神情激動而沮喪,令我大感詫異。我萬沒料到他會如此失態。

  「我寧可當那個貧窮的佩戈蒂,或者他那粗魯愚笨的侄子,」他站起來,悶悶不樂地靠在壁爐架上,面朝爐火說,「也不願做我自己—儘管我比他們有錢二十倍、聰明二十倍—我不願像過去半小時那樣,在這條該死的小船里自我折磨!」

  他的驟然變化讓我不知所措,一開始我只能默默地看著他,而他手扶著頭站在那裡,憂鬱地俯視著爐火。最後,我萬分懇切地求他告訴我,到底出了什麼事,讓他這般異乎尋常地苦惱,即使我無法為他提供建議,至少也能表達同情。我話沒說完,他就大笑起來—一開始還透著些煩躁,但很快就恢復了平時的愉快。

  「得啦,這沒什麼,雛菊!沒什麼!」他答道,「我在倫敦的旅店裡給你說過,我這個人有時候會跟自己過不去。我剛才就像做了個噩夢一樣—我想,肯定是做了噩夢。在偶爾無聊的時候,人們就會想起小時候聽過的故事,只是沒有意識到其中的含義。我覺得,我剛才是把自己同那個『不小心』被獅子吃掉的壞孩子混為一談了—我想這樣死比較壯烈吧。老太太常說的那種令人毛骨悚然的東西,剛才從頭到腳爬遍了我全身。我都害怕起我自己來了。」

  「我想,你別的什麼都不怕吧。」我說。

  「也許是的,但或許還有很多叫我害怕的東西,」他回應道,「好啦!都過去啦!我不再煩惱了,大衛。不過,我要再次告訴你,我的好夥計,如果我有過一個堅毅明智的父親,那不論對我,還是對其他人,都大有好處!」

  他的臉上總是表情豐富,但他注視著爐火說這番話時,臉上那種陰鬱懇切的神態,是我從未見過的。

  「算了,到此為止吧!」他說著把手一揮,好像將什麼輕輕的東西拋入了空中一樣。

  「『嘿!他一去,我的勇氣又恢復了。』[1]像麥克白一樣。現在吃飯吧!如果我沒有像麥克白那樣瘋瘋癲癲地擾亂了宴會的話,雛菊。」

  「可他們都到哪兒去了呢,真讓人納悶!」我說。

  「天曉得,」斯蒂爾福思說,「我剛才溜達到渡口去找你,回來就發現這裡沒人,不由得胡思亂想。你剛才看到我的時候,我正在犯嘀咕哩。」

  格米奇太太提著籃子回來了,我們這才明白房子裡碰巧沒人的緣由。原來,她趕在佩戈蒂先生漲潮回來之前,急匆匆地出門去買必需品了,但又沒有關門,以免那晚哈姆和小埃米莉回來得早,恰好在她出去時到家。斯蒂爾福思興高采烈地向格米奇太太問好,又頑皮地擁抱了她一下,逗得她精神大振,然後他就挽起我的胳膊,帶著我匆匆離開了。

  他自己也像格米奇太太一樣心情大好,恢復了平常的狀態,一路上興致高昂地聊個不停。

  「這麼說,」他愉快地說,「咱們明天就要放棄這種海盜生活了,是嗎?」

  「我們就是這樣說好的啊!」我答道,「驛車座位都訂好了,你知道的。」

  「哎!應該是沒法改變了吧。」斯蒂爾福思說,「除了在這兒的海面上漂來盪去,我幾乎忘了世上還有別的事可做。真希望沒有那些事啊!」

  「只要這股新鮮勁兒還沒過,你就想不到還有別的事。」我笑著說。

  「很有可能。」他回應道,「不過,我這位心思單純的年輕朋友居然這樣說話,聽起來有點兒諷刺的味道。哎呀!我敢說我是一個反覆無常的傢伙,大衛。我知道我是這樣的人,但我還是可以趁熱打鐵的。要考試成為這一帶水域的領航員的話,就算難度很大,我也覺得我可以通過。」

  「佩戈蒂先生說,你是個奇才。」我回應道。

  「一個航海奇才,嗯?」斯蒂爾福思笑道。

  「他的確是這樣說的,而且你知道這話一點沒錯,因為他知道,你不論幹什麼都非常熱情,而且一學就會。而最讓我吃驚的是,斯蒂爾福思,你這麼有才,卻總是滿足於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滿足?」他笑嘻嘻地回應道,「我從來都不滿足,只有你的稚嫩能讓我滿足,溫柔的雛菊。至於說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我從來就沒學會把自己綁在當代伊克西翁[2]的地獄火輪上不停地轉動。我從前不知怎麼就是沒學會,現在就更不在乎了。你知道我在這兒買了一艘船嗎?」

  「你可真是個怪人,斯蒂爾福思!」我叫道,停下了腳步—因為這是我頭一次聽到這個消息,「說不定你再也不會想到這裡來了啊!」

  「想不想來,我也說不準,」他回應道,「反正我喜歡上這地方了。不管怎樣,」他腳步輕快地往前走,「我買了一艘正在出售的船—佩戈蒂先生說,那是一艘快速帆船。的確是條快船—我不在的時候,佩戈蒂先生就是船長。」

  「現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斯蒂爾福思!」我欣喜若狂地說,「你假裝是給自己買的,實際上是買下來送給佩戈蒂先生的。我了解你,本該一開始就想到這點的。親愛的、好心的斯蒂爾福思,你這樣慷慨好施,我該怎麼表達對你的感激之情呢?」

  「得啦!」他面紅耳赤道,「這話還是少說為妙。」

  「難道我不知道?」我大聲說,「我不是早就說過,對那些老實人的喜怒哀樂,對他們的每一種感情,你都不會無動於衷嗎?」

  「是啊,是啊,」他答道,「這些話,你都對我說過,就此打住吧。我們說得夠多的了!」

  見他覺得這事無足掛齒,我擔心再說下去會惹惱他,便一面暗自思忖,一面同他加快腳步往前走。

  「那條船得重新裝配帆和索具,」斯蒂爾福思說,「我要把利蒂默留下來監督這項工作,完工了好給我匯報。我有沒有告訴你利蒂默上這兒來了?」

  「沒有。」

  「噢,他來了!今天早晨到的,還帶來了我母親的一封信。」

  我們四目相對,雖然他目不轉睛地看著我,但我注意到,他臉色蒼白,連嘴唇都發白了。他剛才孤零零地坐在壁爐邊沉思,恐怕就是他與他母親之間的不和導致的。我婉轉地表達了這一看法。

  「噢,不是的!」他搖搖頭,輕笑一聲道,「不是那麼回事!沒錯,他來了,我那個僕人。」

  「還是老樣子?」我說。

  「還是老樣子,」斯蒂爾福思說,「離你遠遠的,安安靜靜的,像北極一樣。他要負責給那條船換個新名字。那條船現在叫『海燕』,佩戈蒂先生怎麼會喜歡『海燕』呢[3]?我要重新給它起個名字。」

  「叫什麼呢?」我問。

  「小埃米莉。」

  他還像剛才那樣定定地看著我,我認為他這是在提醒我,他不喜歡我讚揚他的體貼周到。我忍不住喜形於色,但嘴上沒說什麼。他恢復了往日的微笑,似乎鬆了口氣。

  「瞧呀,」他望著前方說,「小埃米莉本人來啦!那傢伙也跟她一起,嗯?我敢發誓,他是一位真正的騎士,無時無刻不在她身邊!」

  哈姆這時已是造船工人。他在這方面頗具天賦,如今技能又得到提升,已經成了熟練工人。他身穿工作服,看上去雖然粗獷,卻散發著男子漢氣概,對身邊那個妙齡少女來說,倒是個很合適的保護人。的確,他臉上寫滿了坦率、真誠,毫不掩飾對她的愛意和為她感到的驕傲。在我看來,這就是最好的相貌了。當他們朝我們走過來的時候,我心想,即使在容貌方面,他們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我們停下來跟他們說話時,埃米莉怯生生地把手從哈姆的臂彎里抽出來,紅著臉跟斯蒂爾福思和我握了握手。我們交談了幾句,他們繼續前進,這時她就不願再挽著哈姆的胳膊了,而是獨自行走,但看起來依然羞怯而拘謹。我們目送他們在新月的輝光下漸行漸遠,我覺得這一切都太美、太迷人了,而斯蒂爾福思似乎也有同感。

  突然,一個年輕女人從我們身邊走過—她顯然是在跟蹤哈姆和埃米莉—我們沒有看到她是怎麼過來的,但她走過時我看見了她的臉,覺得似曾相識。她衣裳單薄,看上去傲慢、憔悴、招搖、貧寒,但當時她似乎將這一切都拋入了風中,只是心無旁騖地追趕那兩人。遠方昏暗的海平線漸漸吞噬了兩人的身影,我們與海天之間只有海平線本身還看得見。女人的身影也如同那兩人一樣漸漸隱沒,但始終沒有追上他們。

  「黑影在追那個女孩,」斯蒂爾福思說,站在那兒一動不動,「這是什麼意思?」

  他聲音低沉,我差點以為是別人發出來的。

  「她一定是打算向他們乞討吧。」我說。

  「乞丐沒什麼新鮮的。」斯蒂爾福思說,「但奇怪的是,乞丐晚上竟是這副樣子。」

  「為什麼這麼說?」我問他。

  「沒什麼別的原因,真的。」他頓了頓,說道,「只不過,黑影經過我們身邊的時候,我想到了一種跟它類似的東西。我不知道這黑影到底是從哪裡跑出來的!」

  「我想是從這堵牆的陰影中跑出來的吧!」我說,當時我們走上了一條路,路邊緊挨著一堵牆。

  「不見了!」他回應道,扭頭看了看身後,「但願一切邪祟都隨它而去。我們現在去吃晚飯吧!」

  不過,他又回過頭,朝遠方閃爍著微光的海平線望去,然後又看了一次。在剩下的短短路途中,他有好幾次語無倫次地表達他對那件事的驚疑。直到我們坐在餐桌旁,爐火和燭光照到我們身上,讓我們感到溫暖而愉悅時,他似乎才忘記了那件事。

  利蒂默也在那裡,給我的印象同往常一樣。我告訴他,我希望斯蒂爾福思太太和達特爾小姐都很好,他畢恭畢敬地(當然也是體面地)回答說,她們還不錯。他向我致了謝,然後轉達了她們的問候。雖然只有寥寥數語,但我覺得,他已經再明白不過地告訴我:「你很年輕,先生,特別年輕。」

  我們快吃完晚飯的時候,利蒂默走出監視我們的那個角落—我覺得,更準確地說,他是在監視我—向桌子跨出一兩步,對他的主人說:「請原諒,少爺,莫徹小姐到這裡來了。」

  「誰?」斯蒂爾福思大驚失色地喊道。

  「莫徹小姐,先生。」

  「哼,她來這兒幹什麼?」斯蒂爾福思說。

  「她老家好像就在這一帶,少爺。她告訴我,她每年都會因為工作來這裡一次,先生。今天下午我在街上碰到了她,她想知道您晚飯後能不能賞光見她一面,先生。」

  「你知道我們說的那個女巨人嗎,雛菊?」斯蒂爾福思問。

  我不得不承認—在利蒂默面前,就連暴露出這一缺點也讓我感到羞恥—我完全不認識莫徹小姐。

  「那你就得認識認識她,」斯蒂爾福思說,「因為她是世界七大奇蹟之一。莫徹小姐來了,就帶她進來。」

  這位女士讓我生出了幾分好奇和興奮,尤其是我一提到她,斯蒂爾福思就放聲大笑,拒絕回答與她有關的任何問題,我就愈發感興趣了。因此,直到桌布撤去後半個小時,我都對見到此人滿懷期待。我們正坐在壁爐前喝葡萄酒,門忽然開了,利蒂默帶著一如既往的平靜沉穩的態度,通報導:

  「莫徹小姐到!」

  我向門口看去,但什麼都沒看見。我繼續向門口張望,心想,這位莫徹小姐怎么半天都不露面。就在這時,我無比驚訝地發現,從我和房門之間的沙發背後,搖搖晃晃地走出一個矮矮胖胖的人。此人大約四十歲或者四十五歲,腦袋大,臉也大,灰眼睛裡透著狡黠。她向斯蒂爾福思拋媚眼時,本想把手指頑皮地按在獅子鼻上,卻因為兩條胳膊極其短小,手指夠不到鼻子,而不得不將鼻子往手指上湊。她的下巴就是人們所說的「雙下巴」,肉多得將帽帶連同帽結都包了起來。她要脖子沒脖子,要腰沒腰,腿倒是有,就是不值一提。雖然她腰以上—如果她有腰的話—長得超過了正常尺寸,雖然她也像普通人那樣,以雙腳為全身終點,但她實在太矮,以至於站在普通大小的椅子旁邊,就相當於站在桌邊,於是她索性將帶來的袋子放到了座位上。這位女士衣著隨便而舒適,將手指按在鼻子上—其艱難程度我前面已有描述—不得不偏著腦袋站在那裡,目光犀利的眼睛睜一隻閉一隻,露出異常世故狡猾的神情,向斯蒂爾福思擠眉弄眼了一陣子,便滔滔不絕地說了起來。

  「哎喲喂!我的俊哥兒!」她朝他搖晃著大腦袋,愉快地開口道,「你到這兒來啦,是不是?噢,你這淘氣的孩子,呸,不害羞,你跑到離家這麼遠的地方幹什麼?我敢說,一定是來搗什麼蛋的吧。噢,你真是個滑頭。斯蒂爾福思,你就是個滑頭,我也是,對不對?哈哈哈!你本來會跟我打一百鎊對五鎊的賭,賭你在這兒絕碰不上我,是不是?哎呀,天哪,我無所不在。這裡也在,那裡也在,到處都在,就像魔術師從太太們手帕里變出的那半個克朗。說起手帕—說起太太們—你那位有福的媽媽有你這樣的兒子,該是多大的安慰呀!對不對,我親愛的孩子?此話是真是假,我不告訴你!」

  說到這裡,莫徹小姐解開軟帽,將帽帶甩到脖子後面,在壁爐前的一隻腳凳上氣喘吁吁地坐下—如此一來,紅木飯桌遮在她頭頂,簡直成了一座涼亭。

  「我的個老天爺喂!」她雙手分別拍打著兩側的小膝蓋,敏銳地瞥了我一眼,繼續道,「我太豐滿了,這是事實,斯蒂爾福思。爬上一道樓梯,喘口氣都像打桶水那樣費勁。你要是看見我從樓上的窗戶往外眺望,準會認為我是大美人,對不對?」

  「不管在哪兒看見你,我都會那樣想的。」斯蒂爾福思答道。

  「去你的,你這小狗,去!」那個小矮子嚷道,用擦臉的手帕沖斯蒂爾福思甩了一下,「別沒臉沒皮的!不過,我老實跟你說吧,上禮拜我到米瑟斯夫人府上去—那才叫美人哩!壓根兒不顯老—我在房間裡等她的時候,米瑟斯先生本人也來了—那才叫美男子哩!壓根兒不顯老!他的假髮也一點兒都不舊,都戴了十年啦—他一個勁兒地對我獻殷勤,我都要打算搖鈴叫僕人來了。哈哈哈!他是個討人喜歡的壞蛋,就是有點兒缺德。」

  「你替米瑟斯夫人做什麼呢?」斯蒂爾福思問。

  「我不能泄露機密啊,可愛的小寶貝。」她一面答道,一面拍了拍鼻子,皺起面孔,眨巴著眼睛,像個聰明非凡的小鬼,「你別管啦!你想要知道我是幫她防止掉發還是給她染髮,是給她美容還是給她描眉,對不對?你會知道的,我的寶貝—等我告訴你的時候!你知道我曾祖父的名字嗎?」

  「不知道。」斯蒂爾福思說。

  「他叫沃克,親愛的乖乖。」莫徹小姐說,「他是古老沃克家族的後代,所以我繼承了沃克家族的全部胡基財產[4]。」

  在我看來,除了莫徹小姐鎮定自若的神情,這世上還沒有什麼趕得上她眨眼睛的樣子。她聽別人說話,或者她說了什麼話等待別人回答時,總是狡黠地偏著腦袋,一隻眼睛像喜鵲那樣向上翻,那樣子令人嘖嘖稱奇。總之,我驚訝得不知所措,只是坐那兒盯著她,恐怕連禮貌規矩都忘了。

  莫徹小姐解開軟帽,將帽帶甩到脖子後面,在壁爐前的一隻腳凳上氣喘吁吁地坐下—如此一來,紅木飯桌遮在她頭頂,簡直成了一座涼亭。(第325頁)

  她這時已把椅子拉到身邊,忙著從袋子裡撈出(每次都將短胳膊整個伸進袋裡,直沒肩頭)小瓶子、海綿、梳子、刷子、法蘭絨布頭、小捲髮鉗,還有別的一些玩意兒,將它們胡亂堆在椅子上。撈著撈著,她突然停下,對斯蒂爾福思說了句話,弄得我頗為慌亂:

  「你這位朋友是誰?」

  「科波菲爾先生,」斯蒂爾福思說,「他想認識你呢。」

  「好啊,那就認識認識吧!看他樣子就知道他想認識我!」莫徹小姐回應道,手提袋子,搖搖擺擺地向我走過來,邊走邊沖我大笑,「臉蛋像個桃子似的!」我坐在那兒,她踮起腳,掐了下我的臉,「好迷人!我非常喜歡吃桃子,真恨不得咬上一口呢。我敢說,我能跟你結識非常高興,科波菲爾先生。

  「真是迷人!我可喜歡桃子了。很高興認識你,科波菲爾先生,真的。」

  我說很榮幸能認識她,並且同她一樣高興。

  「噢,天哪,咱們倆太客氣啦!」莫徹小姐大喊道,妄圖用那隻小手捂住那張大臉,簡直荒謬,「不過話說回來,這世界啊,本來到處都是謊言和欺騙嘛,你說對不對?」

  這是給我們倆說的掏心窩的話,她邊說邊把小手從臉上挪開,連胳膊一齊又伸進了袋子。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莫徹小姐?」斯蒂爾福思說。

  「哈哈哈!我敢說,咱們真是一群能讓人興奮的騙子,對不對,乖孩子?」那矮小的女人歪著腦袋,一隻眼望著空中,摸索著袋子,回答說,「瞧!」她摸出一樣東西,「俄國王爺剪下來的指甲。我管他叫『字母亂七八糟王爺』,因為他的名字把所有字母都用上了,只是順序全亂了套。」

  「那位俄國王爺是你的客戶,對吧?」斯蒂爾福思說。

  「你說對了,我的乖乖,」莫徹小姐答道,「我給他修指甲,一個禮拜修兩次!手指甲、腳指甲全修。」

  「他出手應該很大方吧?」斯蒂爾福思說。

  「他花錢跟說話一樣,我的寶貝,說話大大咧咧,花錢大手大腳。」莫徹小姐答道,「王爺可不是你們這種鬍子颳得乾乾淨淨的人。你只要瞧見他那兩撇八字鬍,準會這樣說。那鬍子天生是紅色的,後來才染黑。」

  「當然是你動手染的吧。」斯蒂爾福思說。

  莫徹小姐眨眨眼,表示同意,「只能請我去染,沒辦法呀。氣候影響了他的染料,在俄國還挺好的,到這裡就不行了。你這輩子啊,怕是從沒見過這樣一位滿臉鐵鏽色的王爺,就跟廢鐵一樣!」

  「所以你剛才叫他騙子?」斯蒂爾福思問。

  「噢,你可真是個思想活躍的孩子,對不對?」莫徹小姐猛搖著頭答道,「我剛才是說,我們大家都是騙子,我把王爺的指甲拿給你看,就是要證明這一點。在上流人家,王爺的指甲比我所有的才幹都更有用。我走到哪裡都帶著這些東西。它們是最好的推薦信。既然莫徹小姐給王爺修指甲,那她肯定沒問題。我把它們送給那些年輕的小姐太太。我相信,她們會收藏在紀念冊里。哈哈哈!我敢說,『整個社會制度』—正如男人在議會裡發言時說的那樣—就是王爺指甲的制度!」那個小得不能再小的女人努力抱住兩條短胳膊,點著大腦袋說道。

  斯蒂爾福思開心地哈哈大笑,我也笑起來,莫徹小姐則繼續搖晃著腦袋—那腦袋往一側偏得厲害—一隻眼盯著空中,另一隻眼不住地眨巴。

  「好啦!好啦!」她說著,拍了拍小小的膝蓋,站起身來,「這都不是正事。來吧,斯蒂爾福思,我們來探索極地,把這事兒做完。」

  接著,她從那堆小玩意兒里選了兩三件,又拿出一隻小瓶子,問那張桌子是否承得住她(這著實令我吃了一驚)。斯蒂爾福思給出了肯定的回答,她將一把椅子推到桌子邊,請我搭了一把手,她輕盈地跳上桌子,好像那是舞台一樣。

  「要是你們誰看見了我的腳脖子,」她在桌上站穩之後道,「儘管直說,我回家就把自個兒了結了[5]。」

  「我沒看見。」斯蒂爾福思說。

  「我也沒看見。」我說。

  「那就好,」莫徹小姐喊道,「我同意活下去啦。喏,小鴨,小鴨,小鴨,快到邦德夫人這兒來挨刀吧[6]。」

  這是召喚斯蒂爾福思過去由她擺弄的咒語。斯蒂爾福思順從地坐下來,背靠桌子,笑臉衝著我,把頭交給她檢查,顯然沒有別的目的,只是為了讓我們開心。莫徹小姐站在他身後,俯在他頭頂,從口袋裡掏出一隻很大的圓形放大鏡,透過放大鏡觀看他那一頭濃密的棕發,這一幕簡直令人嘆為觀止。

  「你是個漂亮小伙子!」莫徹小姐粗略檢查了一下,說道,「要是沒有我,再過十二個月,你的頭頂準會像托缽修士一樣禿不可。只消半分鐘,我的年輕朋友,我就能把你的腦袋收拾得油光鋥亮,保證你的鬈髮十年不走樣!」

  說著,她將小瓶子裡的東西往一小塊法蘭絨布上倒了一點,又在一把小刷子上抹了些這種防禿神藥,然後開始用這兩種工具在斯蒂爾福思的腦袋上又是擦,又是刷,那忙活勁兒我從未見過。她手上不停,嘴上也沒歇著。

  「有一個叫查利·派伊格雷夫的,是一位公爵的少爺,」她說,「你認識查利吧?」她扭頭瞟了眼斯蒂爾福思的臉。

  「見過一兩面。」斯蒂爾福思說。

  「他真是個美男子,長了一把絡腮鬍!至於查利的兩條腿嘛,如果成對的話—可惜不成對—那就絕世無雙啦。你相信嗎,他竟然不想讓我為他效勞了?他還是近衛騎兵團的呢[7]。」

  「他准瘋了!」斯蒂爾福思說。

  「看上去是呀。不過,他瘋了也好,沒瘋也罷,反正他試圖把我打發掉。」莫徹小姐回應道,「你瞧瞧,他幹的都是什麼事呀。他跑進一家香水店,說要買一瓶馬達加斯加水[8]。」

  「查利這麼幹了?」斯蒂爾福思說。

  「查利就是這麼幹的,但人家沒有什麼馬達加斯加水。」

  「那是什麼東西?喝的嗎?」斯蒂爾福思問。

  「喝的?」莫徹小姐反問,停下來拍了拍他的臉蛋,「你知道,那是染他的八字鬍用的。店裡有個女店員—一個老婆子,長得跟怪物似的—她從沒聽說過這種東西。『對不起,先生,』那個怪物對查利說,『您說的不會是—不會是—不會是胭脂吧?』『胭脂!』查利衝著那個醜八怪說,『我不想冒髒話,但你怎麼會認為我想要胭脂?』『無意冒犯,先生,』怪物說,『客人會用許多名字稱呼那種東西,我還以為您要的也是那個呢。』我的孩子,」莫徹小姐繼續說道,像剛才一樣忙碌起來,「這又是剛才我說的那種讓人興奮的騙子把戲。我自己也搞過那玩意兒—有時候搞得多點兒—有時候搞得少點兒—關鍵要機靈,我的乖乖—別的別管!」

  「你是指哪方面?是說製作胭脂嗎?」斯蒂爾福思說。

  「加點兒這個,配點兒那個,和在一起就行,我稚嫩的學生。」莫徹謹慎地答道,碰了碰自己的鼻子,「用各行各業的秘方炮製,產品效果包你滿意。我說,我自己就那樣搞過一點兒東西。一個有錢的寡婦管它叫唇膏,另一個管它叫手套,還有一個叫它領布花邊,還有一個叫它扇子。她們叫什麼,我就跟著叫什麼。我向她們提供這些東西,不過大家心照不宣,誰都沒說破,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沒多久,她們就會打算在一屋子的客人面前使用那東西,就像當著我的面一樣。我伺候她們的時候,她們有時會對我說—臉上就塗著那東西—厚厚的一層,絕沒錯—『我看上去怎麼樣啊,莫徹?我臉色蒼白嗎?』哈哈哈哈!你說這讓不讓人興奮,我的年輕朋友?」

  莫徹站在餐桌上,一邊興高采烈地講著笑話,一邊忙著給斯蒂爾福思的腦袋抹髮油,一邊從他頭上朝我擠眉弄眼,我這輩子還從沒見過這樣的奇景。

  「啊!」她說,「這一帶不怎麼需要那種玩意兒。我只好又走啦!我到這兒之後一個漂亮女人都沒見過呢,傑米[9]。」

  「沒見過?」斯蒂爾福思說。

  「一個影子都沒見過。」莫徹小姐答道。

  「我想,我們可以讓她見一個,」斯蒂爾福思說,給我使了個眼色,「是吧,雛菊?」

  「是的,沒錯。」我說。

  「啊哈?」那個小矮子叫道,銳利的目光從我臉上掠過,然後扭頭瞟了眼斯蒂爾福思的臉,「哼?」

  第一個嘆詞聽起來像是對我們兩人發問,第二個聽起來則只是對斯蒂爾福思一人。她這兩個問題似乎都沒得到答覆,於是繼續抹髮油,偏著腦袋,一隻眼睛上翻,仿佛要從空中找到答覆,並且相信答覆馬上就會出現。

  「是你的姐妹吧,科波菲爾先生?」她停頓片刻,喊道,眼睛仍望著空中,「是不是?是不是?」

  「不是,」我還沒來得及開口,斯蒂爾福思就搶先回答,「完全不是那回事。恰恰相反,科波菲爾先生還曾經—如果我沒弄錯的話—非常喜歡她呢。」

  「哎呀,現在不喜歡了嗎?」莫徹小姐回應道,「是不是他花心?噢,沒羞沒臊的!他是不是每朵花都要咂一咂,每小時換一次,直到波莉[10]回報他的熱愛?她是不是叫波莉呀?」

  那小精靈突然用這個問題襲擊我,還向我投來探詢的目光,叫我一時間不知所措。

  「不,莫徹小姐,」我答道,「她叫埃米莉。」

  「啊哈?」她這一喊同剛才一模一樣,「哼!我真是多嘴多舌!科波菲爾先生,你說我這人輕浮不輕浮?」

  關於這個話題,她的腔調和眼神都讓我覺得很不舒服。於是,我一反剛才嬉皮笑臉的態度,一臉嚴肅地說:「她不僅容貌美,而且人品好。她已經跟一個和她門當戶對的男人訂婚,那人與她堪稱天造地設的一對。我仰慕她的美貌,也敬重她的人品。」

  「說得好!」斯蒂爾福思高喊道,「不錯,不錯,不錯!現在,親愛的小雛菊,我要消除這個小法蒂瑪[11]的好奇心,不給她留瞎猜的餘地。莫徹小姐,這女人正在一家叫『奧默和喬拉姆』的店裡當學徒,或者說學手藝,不管怎麼說都行。那家店經營針線、女帽之類的,就在本鎮。你聽清楚了嗎?店名是『奧默和喬拉姆』。我朋友剛才提到的婚約,是跟她表哥訂的。她表哥名哈姆,姓佩戈蒂,職業是造船工,也是本鎮人。她和一個親戚住一起,此人名字不詳,姓佩戈蒂,職業是船夫,也是本鎮人。她是世界上最美麗、最迷人的小仙女。我也跟我的朋友一樣,對她非常仰慕。要不是擔心自己看上去像是在有意詆毀她—我知道,這是我朋友絕不贊成的—我就要補充一句,我覺得她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我敢擔保她可以嫁得更好;我發誓,她生來就是要做貴婦的。」

  這些話說得非常慢,非常清楚,莫徹小姐偏頭聽著,一隻眼睛盯著空中,好像仍在尋找答覆。斯蒂爾福思話一說完,她又立刻活躍起來,以驚人的速度滔滔不絕地說開了。

  「噢!就這些了,是嗎?」她大聲說,手裡的小剪刀不停地修剪著他的絡腮鬍,在他的腦袋四周閃著寒光上下翻飛,「很好!很好!這故事真夠長的,結尾應該是『從此以後他們過上了幸福的日子』,不是嗎?啊!那個尾字遊戲[12]怎麼玩的來著?我愛那個名字有「E」的人喲,因為她好迷人(Enticing);我恨那個名字有「E」的人喲,因為她已訂婚(Engaged);我帶她去精緻(Exquisite)的旅店,引誘她私奔(Elopement),她名叫埃米莉(Emily),住在東村(East)?哈哈哈!科波菲爾先生,你說我這人輕浮不輕浮?」

  她只是帶著狡黠無比的神色看著我,不待我回答,就一口氣繼續說下去:

  「聽著!如果說我把哪個惡棍修剪打扮得完美無缺的話,那就是你啦,斯蒂爾福思。如果說我了解世界上的哪顆腦袋瓜的話,那就是你的腦袋瓜啦。我的話你聽見沒,我的寶貝?我了解你的腦袋瓜。」她低頭瞟了眼他的臉,「現在你可以退下了,傑米—宮廷里就是這麼說的—如果科波菲爾先生願意坐上這把椅子,我就給他捯飭捯飭。」

  「你怎麼想的,雛菊?」斯蒂爾福思問,笑著讓出了座位,「你要不要打扮一下?」

  「謝謝你,莫徹小姐,今晚就算了。」

  「不要拒絕嘛。」那矮小的女人回應道,用一副古董鑑賞家的樣子看著我,「把眉毛加長一點怎麼樣?」

  「謝謝你,」我答道,「改天再說吧。」

  「把眉毛往鬢角延長八分之一英寸,」莫徹小姐說,「兩個禮拜就能長起來。」

  「不,謝謝你。現在就免了吧。」

  「要不就給頭髮末端染點兒色,」她勸道,「不行?那就搭個架子,弄兩道絡腮鬍好了。來吧!」

  我拒絕她的時候,不禁臉紅了,因為我覺得她觸碰到了我的弱點。不過,莫徹小姐發現,目前我無意請她施展技藝,給我修飾一番。而且,儘管為了增強說服力,她把小瓶子拿到了自己眼前,但我仍對她的勸誘無動於衷。於是她說,那咱們儘快找個日子開工吧,並要求我搭把手,將她從高高的桌子上扶下來。在我的幫助下,她異常敏捷地跳下來,動手在雙下巴上勒緊帽帶。

  「酬勞是—」斯蒂爾福思說。

  「五先令,」莫徹小姐答道,「便宜得跟白撿的一樣,我的小雛雞。你說我這人輕浮不輕浮,科波菲爾先生?」

  我客客氣氣地回答:「一點兒都不。」但她像賣餡餅的矮個子商販一樣,把兩個半克朗的硬幣拋向空中,然後接住,放進口袋,還啪地重重拍了一下,這時我覺得她這人確實有點兒輕浮。

  「這就是錢櫃!」莫徹小姐說。她又站在椅子旁邊,把剛才掏出來的亂七八糟的小東西裝回袋子。「我是不是把所有傢伙事兒都收起來啦?看上去是的。像大個子內德·比德伍德那樣可不行。照他說的,人家帶他到教堂里,要他『跟什麼人結婚』,他卻把新娘子忘在後面了。哈哈哈!內德是個大壞蛋,不過挺好笑的!好啦,我知道我要讓你們傷心了,可我非走不可了。你們一定要鼓起所有的勇氣,努力挺住呀。再見,科波菲爾先生!你要保重啊,諾福克的喬基[13]!我怎麼嘮叨個沒完呀!這都要怪你們這兩個壞蛋。我原諒你們啦!『鮑勃發誓!』[14]—剛學法語的英國人就是這樣道『晚安』的,還覺得挺像英語的呢。『鮑勃發誓』,我的小鴨子!」

  她把袋子往胳膊上一挎,絮絮叨叨、搖搖擺擺地走開了。到門口的時候,她停下來問要不要留給我們一綹頭髮。「我這人輕浮不輕浮?」她添了這一句,作為剛才那項提議的評論,然後將手指放在鼻子上,揚長而去。

  斯蒂爾福思放聲大笑,笑得前仰後合,我也忍不住跟著他笑起來。不過,倘若沒有他的引誘,恐怕我是笑不出來的。過了一陣子,我們都笑得差不多了,他才告訴我,莫徹小姐交際甚廣,她用五花八門的辦法,為形形色色的人服務。他說,有的人瞧不起她,僅僅把她當作怪物。但她精明,敏銳,極富洞察力,在他認識的所有人當中絕不遜色。她的胳膊雖然短小,見識卻長遠。他告訴我,她說她這裡也在,那裡也在,到處都在,這話可不假。她頻繁在外地奔波,好像無論到哪兒都找得到客人,無論什麼人都認識。我問斯蒂爾福思她性格怎樣,是不是喜歡捉弄人,是否總是同情心泛濫。但我嘗試問了兩三次,也沒引起他的注意,我便有意不再提起,或者乾脆就忘了這茬兒。他不回答我的問題,反而連珠炮似的大談特談她如何手藝高明,如何收入豐厚,還說她懂得如何科學放血,如果我有那方面的需要,可以找她效勞。

  那天晚上,她是我們的主要話題。我們分別後,我往樓下走去,斯蒂爾福思從樓梯扶手上對我說:「鮑勃發誓!」

  我回到巴吉斯先生的房子,發現哈姆在房前走來走去,不由得心頭一驚,而令我更加驚奇的是,他告訴我小埃米莉在裡面。我自然就問他,為什麼不待在房子裡,卻一個人在街上溜達。

  「哎呀,你知道,大衛少爺,」哈姆吞吞吐吐地答道,「埃米莉,她在裡面跟一個人談話呢。」

  「我倒認為,」我微笑著說,「正因如此,你才應該待在裡面呀,哈姆。」

  「呃,大衛少爺,一般說來,確實應該那樣。」他回應道,「可是,你要知道,大衛少爺,」他壓低了聲音,非常嚴肅地說,「那是個年輕女人呀,先生—一個年輕女人,埃米莉從前認識,但現在不應該再跟她打交道了。」

  聽了這些話,我便想到了幾個小時前看到的那個跟蹤他們的黑影。

  「那是個可憐的女人,大衛少爺,」哈姆說,「全鎮的人都把她踩在腳下。街頭巷尾,無一例外。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就連教堂墓地里的死人都沒她討人厭。」

  「今晚我們在沙灘上碰面之後,哈姆,我看見的那個人就是她嗎?」

  「那人一直跟著我們嗎?」哈姆說,「那你看到的可能就是她,大衛少爺。當時我不知道她在後面,少爺。但她不一會兒就偷偷來到埃米莉的小窗底下,看見屋裡亮起了燈,就小聲說道:『埃米莉,埃米莉,看在上帝的分兒上,拿出女人的心腸對待我吧。我從前也跟你一樣啊!』這些話聽上去,大衛少爺,真是讓人心情沉重!」

  「的確,哈姆。埃米莉是怎麼做的呢?」

  「埃米莉說:『瑪莎,是你嗎?噢,瑪莎,竟是你呀!』因為她們在奧默先生店裡共事過很長一段時間。」

  「我現在想起她來了!」我喊道,想起頭一次到奧默店裡去的時候看見過兩個女孩,她就是其中之一,「我清楚地記得她的模樣!」

  「瑪莎·恩德爾,」哈姆說,「比埃米莉大兩三歲,不過她們在一起上過學。」

  「我從沒聽過她的名字。」我說,「我並不是有意打斷你的,請繼續。」

  「關於她們的過去,大衛少爺,」哈姆回應道,「全都包含在這句話里了:『埃米莉,埃米莉,看在上帝的分兒上,拿出女人的心腸對待我吧。我從前也跟你一樣啊!』她想跟埃米莉說話,但埃米莉不能在那兒跟她說話,因為疼愛她的舅舅回家了,他不願意—不行,大衛少爺,」哈姆萬分誠懇地說,「儘管他脾氣好,心腸軟,但他見不得她們待在一起,就算把沉在海底的財寶全給他也不行。」

  我感覺這絕非虛言。我一聽就明白了,同哈姆一樣一清二楚。

  「於是埃米莉就拿鉛筆寫了張字條,」哈姆繼續道,「從窗戶遞給她,要她帶到這裡來。『把字條交給我姨媽巴吉斯太太,』埃米莉說,『她會看在我的分兒上,讓你坐在火爐旁的。等舅舅一出門,我就來見你。』她緊接著就把我剛才給你說的話告訴了我,大衛少爺,還叫我把那女人帶過來。我能怎麼辦?她不該跟這樣的人來往,可她淚流滿面,我實在無法拒絕。」

  他把手伸進粗糙夾克的胸前口袋,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個漂亮的小錢包。

  「就算她淚流滿面那會兒我拒絕了她,大衛少爺,」哈姆一邊說,一邊把小錢包托在粗糙的手掌里溫柔地擺弄著,「她把這個交給我保管的時候—我知道她為什麼要帶這玩意兒—我還怎能拒絕她呢?多漂亮的小玩意兒啊!」哈姆若有所思地看著錢包說,「裡面只裝了一點兒錢,親愛的埃米莉!」

  他把錢包又揣進口袋,我熱烈地握了握他的手—因為這比千言萬語更能表達我的心情—我們默默地來回走了一兩分鐘。門開了,佩戈蒂走出來,招呼哈姆進去。我本想躲開,但她追上來,懇求我也進去。儘管如此,我還是想避開她們所在的屋子。可她們都待在我多次提過的那間整齊地鋪著地磚的廚房,門一開就是那裡,我還沒來得及考慮往哪兒走,就已經來到她們中間了。

  那個姑娘—就是我在沙灘上看見的那個姑娘—就在壁爐邊。她坐在地上,頭和一隻胳膊放在椅子上。從她的姿勢判斷,我猜埃米莉剛從椅子上站起來,而她的頭也許曾經可憐巴巴地枕在埃米莉的大腿上。那姑娘頭髮蓬亂,遮住大半張臉,好像是她自己弄亂的,所以我看不清她的模樣。不過,我看出那姑娘很年輕,皮膚白皙。佩戈蒂剛哭過。埃米莉也是。我們進屋的時候,沒有一個人說話。一片寂靜中,碗櫃旁荷蘭鐘的嘀嗒聲似乎比平時加倍地響亮。

  埃米莉先開了口。

  「瑪莎想到倫敦去。」她對哈姆說。

  「幹嗎去倫敦?」哈姆回應道。

  他站在埃米莉和瑪莎中間,看著趴在椅子上的姑娘,既同情她的不幸遭遇,又因為她與他深愛的女孩的友情心生忌妒。這一幕,我至今記憶猶新。哈姆和埃米莉仿佛覺得那姑娘生病了一樣,說話時聲音壓得很低、很輕,雖然近乎耳語,一字一句卻仍能聽清。

  「那裡比這裡強呀。」第三個聲音大聲說—那是瑪莎的,雖然她一動不動,「那裡沒人認識我。這裡誰都認識我。」

  「她去那裡幹什麼呢?」哈姆問。

  瑪莎抬起頭,轉過臉,用陰鬱的目光看了眼哈姆,然後又低下頭,右臂勾住脖子,就像患了熱病,或者因中彈而疼痛難忍一樣,身子不住地扭來扭去。

  「她會努力堂堂正正地生活,」小埃米莉說,「你不知道她剛才跟我們說了些什麼。他—他們—知道嗎,姨媽?」

  佩戈蒂同情地搖了搖頭。

  「我會努力的,」瑪莎說,「如果你們肯幫我離開的話。我絕不可能過得比在這兒更糟了。說不定我會過得更好呢。噢!」她劇烈地顫抖起來,「快帶我離開這些街巷吧,整個鎮子的人都是看著我長大的!」

  埃米莉向哈姆伸出手,只見他把一隻小帆布口袋放在她手裡。她接過去,向前走了一兩步,似乎以為那是她的錢包,結果發現不是,便回到已退至我身邊的哈姆跟前,把袋子給他看。

  「這都是你的,埃米莉,」我聽見哈姆說,「我在這個世界上的東西,沒有一樣不是你的,親愛的。除非能給你用,不然那些東西都不會讓我開心!」

  埃米莉眼中又湧出了淚水,但她轉過身,朝瑪莎走去。我不知道她給了瑪莎什麼東西。只見她彎下腰,把錢放進瑪莎懷裡。她低聲說了些什麼,好像是問錢夠不夠。「足夠了。」對方答道,抓住她的手,吻了一下。

  然後瑪莎站起身,裹上披肩,用披肩蒙住臉,嗚嗚大哭著朝門口緩緩走去。出門前,她停了片刻,似乎有話要說,或者要轉過身來。但她最終一個字都沒說出口,仍像剛才一樣裹著披肩,淒悽慘慘地低聲呻吟著,走了出去。

  門一關,小埃米莉就匆匆瞟了我們三人一眼,隨即雙手捂臉,抽抽搭搭地哭起來。

  「別這樣,埃米莉!」哈姆輕輕拍打著她的肩膀說,「別這樣,親愛的!你不必這麼傷心啊,寶貝!」

  「噢,哈姆!」她喊道,依然悲泣不止,「我應該做個好姑娘,但我沒有!我本該知恩圖報的,但我知道我有時毫無感恩之心!」

  「不對,不對,你有,我敢說你有。」哈姆說。

  「沒有!沒有!沒有!」小埃米莉搖著頭哭喊道,「我應該做個好姑娘,但我沒有!一點兒都不沾邊!一點兒都不沾邊!」

  她還是哭個不停,好像心都要碎了。

  埃米莉眼中又湧出了淚水,但她轉過身,朝瑪莎走去。(第337頁)

  「你那麼愛我,我卻對你挑三揀四。我知道,我就是這樣的人!」她嗚咽道,「我常對你發脾氣,待你忽冷忽熱,我應該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態度才對。你對我就從不這樣。為什麼我要這樣對你呢?我本該只想著知恩圖報,讓你幸福快樂呀!」

  「你一直都讓我幸福快樂呀,親愛的!」哈姆說,「我一見到你,就覺得幸福快樂。只要想著你,我一天到晚都會幸福快樂。」

  「啊!這樣還不夠!」她喊道,「那是因為你好,不是因為我好!噢,親愛的,如果你愛的是別的女人—一個比我更穩重、更值得你愛的人,一個全心全意對你,不像我這樣愛慕虛榮、水性楊花的女人—你也許就會更有福氣!」

  「軟心腸的小可憐,」哈姆低聲說,「瑪莎把她弄得心煩意亂,完全昏頭了。」

  「姨媽,」埃米莉抽泣著說,「求你過來,讓我把頭靠在你身上吧。噢,我今晚痛苦極了,姨媽!噢,我應該做個好姑娘,但我沒有。我沒有,我知道!」

  佩戈蒂連忙坐到壁爐前的椅子上。埃米莉摟住她的脖子,跪在她身旁,仰起頭,無比誠懇地望著她的臉。

  「噢,姨媽,求你幫幫我吧!哈姆,親愛的,求你幫幫我吧!大衛少爺,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求你一定要幫幫我呀!我要做一個比現在更好的姑娘。我要比現在百倍地知恩圖報。我要更深刻地體會到,嫁給一個好人,平平靜靜地過日子,是多麼幸福的事啊!哎喲,哎喲!我的天哪,我的天哪!」

  她垂下頭,把臉埋進我的老保姆懷裡,漸漸停止了飽含痛苦和哀傷、稚氣未脫的祈求。她的一舉一動其實都帶著幾分孩子氣,我覺得她這樣子比其他任何樣子都更自然,與她的美貌更相得益彰。她默默地哭著,我的老保姆則像哄嬰兒一樣勸她別哭了。

  她慢慢平靜下來,於是我們大家都來安慰她,一會兒說些鼓勵的話,一會兒又跟她開個小玩笑,直到她抬起頭來跟我們說話。我們這樣說下去,直到她面露微笑,繼而大笑,最後羞羞答答地坐起來。佩戈蒂為她綰起散亂的長鬈髮,擦乾眼淚,整理好衣服,以免她回到家之後,她舅舅追問他的寶貝為啥哭了。

  那天晚上,我看到她做了我從未見她做過的事。我看到她天真地吻了她未婚夫的臉頰,偷偷靠向他粗壯的身軀,仿佛那是她最可靠的支柱。當他們在逐漸暗淡的月光中離開時,我目送他們,在心中比較著眼前這一幕跟瑪莎離去時的不同。我看見,埃米莉雙手抓住哈姆的胳膊,始終緊緊依偎著他。

  [1] 出自莎士比亞戲劇《麥克白》第3幕第4場,麥克白在宴會上看見他所害之人的鬼魂隱去之後說了這句話。

  [2] 希臘神話中的拉庇泰王,因試圖引誘天后赫拉而被宙斯縛在地獄永不停轉的火輪上受罰。

  [3] 海燕預示風暴的到來。

  [4] 「HookyWalker」(胡基·沃克)是英國當時的流行俚語,表示懷疑或不相信別人告訴你的事情。莫徹小姐這裡是在打趣,表示自己在胡說八道。

  [5] 當時英國社會風氣保守,女人露出腳脖子是沒教養的表現。

  [6] 出自英國當時的民謠《邦德夫人》:「哦,你晚飯吃什麼,邦德夫人?」「儲藏室里有牛肉,池塘里有鴨子。」「迪利,迪利,迪利,迪利,快來挨刀吧,我必須把你填滿餡,餵飽我的客人!」

  [7] 英國皇家騎兵的一部分,負責守衛國王和宮殿,故非常重視儀表。

  [8] 查利將「馬達加斯加水」(Madagascar Liquid)同當時流行的「馬卡薩髮油」(Macassar oil)弄混了,莫徹小姐給斯蒂爾福思抹的應該就是這種髮油。

  [9] 詹姆斯的暱稱。

  [10] 英國18世紀劇作家約翰·蓋伊(1685—1732)的代表作《乞丐歌劇》中的角色。該劇被稱為「18世紀最流行的戲劇」,在狄更斯時代已經家喻戶曉。

  [11] 法國傳說中專殺妻子的「藍鬍子」的第七個妻子,差點因為好奇心而喪命。

  [12] 一種文字遊戲,一般六句,每句末尾一個字的開頭字母必須一樣。

  [13] 指第一代諾福克公爵約翰·霍華德(約1425—1485),英王理查三世的密友和忠實支持者,1485年在博斯沃思戰役中與理查三世一同被殺。這裡是暗諷科波菲爾是斯蒂爾福思的忠實跟班。

  [14] 英語「鮑勃發誓」(Bobswore)與法語「晚安」(Bonsoir)發音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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