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一次回顧

2024-10-09 05:44:47 作者: (英) 查爾斯·狄更斯

  我的學校歲月啊!從童年到青年,我生命的那段時期,就在無聲無息、不知不覺中悄然溜走了!回首那段似水流年—往日的河道如今已經乾涸,荒草叢生—我不禁要想,沿途是否留下了什麼痕跡,可以讓我想起當年河水奔流的模樣。

  轉眼間,我又回到大教堂里我的座位上。每個禮拜天早晨,我們先在學校集合,然後一道前往教堂。泥土的氣息、潮濕的空氣、與世隔絕的感覺,以及在光影交錯的拱形樓座和側廊里迴蕩的風琴聲,就像翅膀一樣,載我飛回往昔,在半睡半醒的夢中盤旋。

  我已經不再是學校中成績最差的學生。不出數月,我就超過了好幾個同學。不過,在我眼裡,位列第一的那個同學依然十分強大,高不可攀,我只能遙遙仰望。阿格尼絲說「不是這樣」,而我說「就是這樣」,還告訴她,她想像不到,那個了不起的人物掌握了多麼淵博的知識,而她卻認為,就連我這樣缺乏抱負的人,總有一天也能達到那個同學的高度。那個同學跟斯蒂爾福思不同,私下裡不是我的朋友,公開場合也不是我的保護人,但我非常尊敬他。我很想知道,從斯特朗博士的學校畢業之後,他會成為什麼樣的人,世人要怎樣做才能與他抗衡。

  可這個突然出現在我面前的人是誰呢?她就是我愛的謝潑德小姐。

  謝潑德小姐是內廷高爾姐妹經營的女子學校的寄宿生。我喜歡謝潑德小姐。她是個身材嬌小的女孩,穿著緊身短夾克,圓嘟嘟的臉蛋,亞麻色的鬈髮。內廷高爾女校的學生也到大教堂做禮拜,害得我沒法看經書,因為我會不由自主地去看謝潑德小姐。唱詩班開唱的時候,我聽見的只有謝潑德小姐的聲音。祈禱的時候,我暗自把謝潑德小姐的名字加進禱文,列入王室成員之中[1]。回到家,在我自己的房間,我有時會情不自禁地叫出來:「噢,謝潑德小姐!」

  有一陣子,我對謝潑德小姐的心意捉摸不透。不過後來,有賴命運之神的眷顧,我們終於在舞蹈學校相遇。謝潑德小姐做了我的舞伴。我的手一碰到謝潑德小姐的手套,就有一股電擊般的感覺從右臂直上發梢。我沒對謝潑德小姐說什麼甜言蜜語,我們卻能心靈相通。我和謝潑德小姐真是天生一對。

  我為什麼要偷偷給謝潑德小姐十二顆巴西果作為禮物呢?我真想不通。它們並不能表達愛慕,也很難包成常見的形狀;即使在門縫裡夾也很難夾開;即使弄開了也是油膩膩的。但我覺得我給謝潑德小姐這種東西並無不妥。鬆軟多籽的餅乾,我也給謝潑德小姐送過,還有數不清的橘子。有一次,我在衣帽間吻了謝潑德小姐,簡直樂開了花!第二天,我聽到流言說,內廷高爾姐妹為了矯正謝潑德小姐的外八字,竟然給她戴了足枷。那一刻,我是多麼痛苦、多麼氣憤啊!

  既然謝潑德小姐是我生活中獨一無二的主題和形象,我後來又怎麼與她絕交了呢?我不明白。然而,謝潑德小姐和我之間確實越來越冷淡了。我聽到一些流言說,謝潑德小姐曾經表示,她不喜歡我瞪著她,還承認她喜歡瓊斯少爺—瓊斯!一個一無是處的學生!我和謝潑德小姐之間的鴻溝越來越寬。終於有一天,我碰上內廷高爾女校的學生出來散步。謝潑德小姐從我身邊走過時做了個鬼臉,還對同伴哈哈大笑。一切都完了。我一輩子的摯愛—感覺像是過了一輩子,反正都一樣—就此形同陌路。謝潑德小姐的名字退出了晨禱,再也沒有加入王室成員的行列。

  我在學校里的地位高起來,沒有人來擾我清靜。我對內廷高爾女校的女孩也不再客氣,就算她們的人數是現在的兩倍,美貌是現在的二十倍,我也不會愛上她們當中的任何一個。去舞蹈學校也變得令人厭煩,我不明白女孩為什麼不能自己去跳,偏要拉上我們呢?我在拉丁詩歌寫作方面表現出色,而且根本不在乎我的鞋帶有沒有系。斯特朗博士公開稱我是有出息的青年學者。迪克先生得知之後欣喜若狂,姨婆也給我寄來一基尼。

  一個年輕屠夫的陰影出現了,如同《麥克白》里那個戴盔之頭[2]。這個年輕屠夫是誰?他令坎特伯雷的年輕人聞風喪膽。當地似乎有一種廣為流傳的迷信,說他用牛油擦頭髮,因此獲得了非凡的力氣,可以同成年男子對抗。這個年輕屠夫寬臉粗脖,面頰通紅,皮膚粗糙,心思歹毒,滿嘴髒話。他那張嘴的主要用途,就是誹謗斯特朗博士學校的年輕紳士。他公開揚言,要是他們討打,他就會奉陪到底。他指名道姓地說,有些學生(包括我在內),他可以一隻手綁在身後,光用另一隻手就輕鬆解決。他半路攔截較小的孩子,擊打他們毫無防護的腦袋,還在大街上公然向我發起挑戰。這些理由足以讓我下決心同屠夫打一架。

  

  那是一個夏日的傍晚,在牆角一片長滿青草的窪地,我按照約定跟那個屠夫見面。我帶上了精心挑選的幾個同學;屠夫則叫了另外兩個屠夫助陣,還有一個年輕的酒館夥計和一個掃煙囪的。準備就緒之後,我便同屠夫相對而立。沒兩下,屠夫就在我左眼眶上點燃了上萬支蠟燭。又過了片刻,我就不知道哪兒是牆、哪兒是我自己、哪兒是其他人了。我幾乎分不清哪個是我自己、哪個是屠夫,因為我們總是糾纏在一塊兒,在被亂腳踐踏的草地上打來打去。有時候,我看見屠夫渾身是血,卻依然沉著自信;有時候我什麼都看不見,只能坐在我幫手的膝上喘粗氣;有時候,我發了瘋似的痛擊屠夫,拳頭落往他臉上,指關節都震破了,他卻似乎毫不慌亂。後來,我悠悠醒轉,頭暈得厲害,仿佛剛從昏睡中醒來。我看見另外兩個屠夫,還有那個掃煙囪的和酒館夥計向他道賀,而他穿上衣服,大搖大擺地走開了。我準確地預感到:勝利是屬於他的。

  我被送回家時,樣子十分悽慘。我眼睛上敷著牛肉片,還擦了醋和白蘭地。我上唇鼓起白花花的一塊,腫得老大。我有三四天都待在家裡,眼睛周圍瘀青一片,模樣醜陋極了。我本來會無聊透頂,但幸好有阿格尼絲像妹妹一樣安慰我,給我讀書,讓我輕鬆愉快地度過了那段時光。我總喜歡毫無保留地信任阿格尼絲;我把屠夫的事全都告訴了她,還有屠夫對我的種種欺凌。她覺得,除了同屠夫決鬥,我別無選擇。可一想到我竟然同他交過手,她又嚇得瑟瑟發抖。

  時光在不知不覺中悄然流逝。現在,亞當斯已不是班長了,他在好多好多天之前就不是班長了。亞當斯離校已經很久,回校看望斯特朗博士時,學校里除了我都沒人認識他。亞當斯即將取得律師資格,要當辯護律師,還要戴假髮了。我驚奇地發現,他比我想像中更謙和溫順,樣子也不再那樣威嚴了。他還沒有震動世界,因為(據我所見)世界一如往常,仿佛他根本沒有參與其中。

  接下來是一段空白。詩歌和歷史書中的戰士排著仿佛沒有盡頭的威武隊列穿過了這段時間—接下來發生了什麼?我成了班長!我望著下面那排學生,對其中一部分予以親切關心,因為他們讓我想起自己初來乍到時的樣子。當年那個小傢伙好像根本就不是我;在我的記憶里,他只是我遺忘於人生道路上的某個東西—某個我從旁經過的東西,而不是我本人—我想起他時,幾乎覺得那是另外一個人。

  我剛到威克菲爾德先生家看見的那個小女孩去哪兒了呢?她也不見了。取而代之在家裡走來走去的,是與那幅肖像一模一樣的人物,而不是肖像的孩子版本。阿格尼絲—親愛的妹妹(我在心裡這樣稱呼她),我的良師益友,她冷靜、善良、無私,如同天使一樣守護著身邊的人—已經完全是個大姑娘了。

  這一時期,除了個頭和相貌,除了所積累的知識,我還有沒有別的變化呢?我戴上了金表和金鍊,小拇指上戴著一枚戒指,穿起了燕尾服,還在頭髮上抹了很多熊油—這東西跟戒指配在一起並不好看。我是不是又戀愛了呢?沒錯。我愛上了拉金斯家的大小姐。

  拉金斯大小姐並不是小姑娘,而是一個身材高挑、膚色偏深、眼睛烏黑、姿容姣好的女人。拉金斯大小姐不是妙齡少女,因為就連最小的拉金斯小姐也不是妙齡少女了,而大小姐要比最小的妹妹年長三四歲,差不多三十歲了。我不可救藥地愛上了她。

  拉金斯大小姐認識不少軍官。這點令我難以忍受。我看見他們在街上跟她說話。我看見,只要一發現她戴著那頂軟帽(她喜歡顏色鮮亮的軟帽),在同樣戴著軟帽的妹妹的陪伴下沿著人行道走來,那些軍官就會橫穿街道去見她。她同軍官們有說有笑,好像樂在其中。我花費了許多空閒時間,在街上來回溜達,期望能與她相遇。只要一天中能向她鞠躬問好(我認識拉金斯先生,所以有資格對她鞠躬問好),我就會喜出望外。我偶爾也應該享受鞠躬的快樂。我知道,在賽馬舞會那晚,拉金斯大小姐會同軍官們跳舞,我心頭仿佛刀割火燎般痛苦。如果世上還有公道可言,那我就應該得到一些補償。

  我對拉金斯大小姐的熱情害得我茶飯不思,時常佩戴嶄新的絲綢領巾。我不穿上最好的衣服、不翻來覆去地擦靴子,就會惴惴不安。只有這樣,我似乎才比較配得上拉金斯大小姐。所有屬於她的東西,或與她有關的東西,我都視若珍寶。在我眼中,拉金斯先生渾身上下都很有趣(他是個粗魯的老紳士,雙下巴,有一隻眼睛不會轉)。我碰不到他女兒的時候,就會去可能碰到他的地方,說一聲:「你好嗎,拉金斯先生?小姐們和所有家人都好嗎?」這話似乎說得太露骨,我都不禁汗顏。

  我總是擔心我的年齡。我才十七歲,十七歲對拉金斯大小姐來說太年輕了,但那又怎麼樣?何況,我眨眼工夫就會到二十一歲的。我晚上常在拉金斯先生家外面散步,儘管每每看見那些軍官走進去,或者聽見他們的聲音從拉金斯大小姐彈豎琴的客廳里傳出來,我都心如刀絞。甚至有兩三次,在那家人入睡之後,我像害了相思病一樣,痴痴地繞著那座房子轉圈,一面琢磨哪個房間是拉金斯大小姐的閨房(我現在敢說,我把拉金斯先生的臥室錯認作她的了),一面希望房子突然著火,圍觀的人群目瞪口呆,我扛著梯子衝過大家,把梯子搭在她窗口,將她抱著救出來,然後回去拿她落下的物品,結果葬身火海。一般來說,我在愛情里是不會考慮自己的,能在拉金斯大小姐面前大展拳腳,然後死去,我已經心滿意足了。

  一般來說是這樣,但並非絕對。有時候,我眼前會浮現出更燦爛的景象。當我穿戴打扮妥當(這需要兩個小時),去參加拉金斯家的盛大舞會(我期盼了三個禮拜)的時候,我會沉浸在令人喜不自禁的幻想之中。我想像自己鼓起勇氣向拉金斯小姐表白。我想像拉金斯小姐把頭靠在我肩上,說:「噢,科波菲爾先生,我沒聽錯吧?」我想像拉金斯先生第二天一大早登門拜訪,對我說:「親愛的科波菲爾,我女兒把一切都告訴我了。年輕並不妨礙愛情。給,這是兩萬鎊。祝你們幸福!」我想像姨婆大發慈悲,為我們送上祝福;迪克先生和斯特朗博士都出席了我們的婚禮。我相信—我的意思是,現在回想起來,我相信—我是明智之人,也肯定足夠謙遜。儘管如此,這種幻想仍然在我腦中揮之不去。

  我朝那座令我心馳神往的宅邸走去。那裡燈火輝煌,人聲鼎沸,樂聲悠揚,軍官們人頭攢動(一見他們,我就難過),拉金斯大小姐光彩照人,美艷不可方物。她身著藍色衣裙,秀髮上插著藍花—是勿忘我。她哪兒用得著戴勿忘我呢?這是我第一次應邀參加真正的成年人聚會,感覺有點兒不自在;因為我好像跟誰都湊不到一塊兒,也沒有誰對我有話可說。只有拉金斯先生來問我,學校里的同學可好。其實他不必多此一舉,因為我不是來這裡受辱的。

  不過,我在門口站了一會兒,盡情欣賞了我心中女神的風采之後,她走了過來—就是她,就是拉金斯大小姐—她和顏悅色地問我跳不跳舞。

  我鞠了一躬,結結巴巴地說:「我想同你跳,拉金斯小姐。」

  「不跟別人跳?」拉金斯小姐問。

  「跟別人跳沒意思。」

  拉金斯小姐哈哈大笑,臉也紅了(或者說,我認為她臉紅了),說道:「再下一場我就跟你跳。」

  輪到我跳了。「我想這是華爾茲吧。」我上去請拉金斯小姐跳舞的時候,她猶豫道,「你會跳華爾茲嗎?要是不會,就請貝利上尉—」

  可我會跳華爾茲(而且碰巧跳得很棒),於是我就帶著拉金斯小姐步入舞池。我把她從貝利上尉身旁硬拽過來。貝利上尉肯定很痛苦,但他的痛苦跟我毫不相干。我也痛苦過。我和拉金斯大小姐跳起了華爾茲!我全然不知自己跳到了哪裡,周圍是什麼人,跳了多長時間。我只知道自己帶著一位藍衣天使在空中游來盪去,如痴如醉,欣喜若狂。後來,我和她單獨來到一個小房間,坐在沙發上休息。她稱讚我插在紐扣孔里的一朵花(粉紅色的紅山茶,價值半克朗)。

  我把花遞給她,說道:「我要跟你討一個無價之寶作為交換,拉金斯小姐。」

  「真的?什麼無價值之寶?」拉金斯小姐回應道。

  「你戴的一朵花。我會像守財奴守護金子一樣珍惜它。」

  「你這孩子真大膽,」拉金斯小姐說,「拿去吧。」

  她給我花的時候並沒有不高興。我把花放在唇邊吻了一下,然後貼到心口。拉金斯小姐大笑,把手伸進我的臂彎,說:「現在把我送回貝利上尉身邊吧。」

  我正出神地回味著這番甜蜜的對話和跳華爾茲舞的情景,她又來到我跟前,還挽著一位相貌平平的年長紳士。那人一晚上都在打牌。拉金斯小姐說:「噢!這就是我那位大膽的朋友!切斯爾先生想要認識你,科波菲爾先生。」

  我立刻認識到,他是拉金斯家的朋友,所以高興極了。

  「我佩服你的品位,先生。」切斯爾先生說,「你的品位值得讚賞。我想,你對啤酒花不太感興趣吧?但我就種了許多啤酒花。如果你哪天高興到我們那一帶轉轉—就是阿什福德一帶—你想玩兒多久我們都歡迎。」

  我熱忱地感謝了切斯爾先生,和他握了握手。我覺得自己處在美夢之中。我又跟拉金斯小姐跳起了華爾茲。她說我跳得很好!我回家的時候,別提有多快活了。那一晚,我都在想像中摟著親愛的藍衣女神的腰肢跳華爾茲。此後好幾天,我都沉浸在狂喜的回憶中,但我在街上沒有再碰見她,去她家拜訪也沒再見到她。就連那件神聖的信物,那朵枯萎的花兒,也無法撫平我失望的內心。

  「特羅特伍德,」一天晚飯後,阿格尼絲說,「你猜明天誰要結婚?是你愛慕的一個人喲。」

  「我想不會是你吧,阿格尼絲?」

  「不是我!」她從正在謄寫的樂譜上抬起臉,樂呵呵地說,「你聽他說什麼了嗎,爸爸?—是拉金斯家的大小姐。」

  「她—她要嫁給貝利上尉?」我好不容易才問出這句話。

  「不是,不是什麼上尉。她要嫁給切斯爾先生,一個種啤酒花的。」

  我失魂落魄了一兩個禮拜。我摘下戒指,穿上最邋遢的衣服,不再往頭髮上抹熊油,對著拉金斯小姐那朵枯萎的花兒不住地唉聲嘆氣。後來,我厭倦了這種生活,加上那個屠夫又來挑釁,便索性扔掉花兒,同屠夫打了一架,光榮地擊敗了他。

  現在回想起來,這件事,加上重新戴上戒指,還有適度重抹熊油,就是我步入十七歲前留在記憶中的最後痕跡。

  [1] 英國《公禱書》中包含為英王室成員祈禱的內容。

  [2] 出自莎士比亞戲劇《麥克白》第4幕第1場,麥克白問三女巫問題,三女巫召喚幽靈回答,其中第一個幽靈「為一戴盔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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