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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戰後蘇占區政治經濟重建與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成立 一、蘇占區社會經濟的重建

2024-10-09 05:32:45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在德國西占區逐步展開重建工作的同時,蘇占區的重建也在積極進行。在進行非納粹化、民主化改造過程中,逐漸了完成政治重建。與此同時,在軍政府的組織下,蘇占區也開始了社會經濟重建工作。

  1945年6月9日,軍政府在第5號法令中,將已根據《波茨坦協議》對版圖作出相應調整的占領區劃分為五個部分,即梅克倫堡、薩克森、圖林根三個州和布蘭登堡、薩克森安爾哈特兩個省(原普魯士州的地方行政單位稱為「省」),並決定在這些地方建立軍政府的分支機構。軍政府還起用德國人組建臨時的地方管理機構,甚至還任命了這些管理機構的「主席」「副主席」。這些臨時性的地方機構後來就逐漸發展為各地方政府。1947年2月25日,盟國管制委員會通過第25號令,決定撤銷普魯士州。6月21日,蘇聯軍政府根據這一命令頒布軍政府第180號令,宣布改布蘭登堡和薩克森安爾哈特省為州,賦予它們和蘇占區其他三州一樣的權力和地位。

  英美雙占區成立後,蘇聯開始加強蘇占區各州和省之間的聯繫,促進占領區機構的中央集權化。1945年9月13日,蘇聯軍政府發布命令,決定在軍政府之下設立交通等11個中央管理局,對全占領區內的經濟、社會事務進行統一管理。1945年11月,蘇聯軍政府在和蘇占區德國中央和地方管理機構負責人談話時曾明確指出,準備讓這些機構參與占領區的經濟計劃與管制。但是,由於戰後的經濟困難,軍政府實際上一直未能將地方管理機構納入全占領區統一的經濟管理之中。直到英美雙占區成立之後,蘇聯軍政府才在1947年2月決定「討論各州政府、省政府和工業、原材料、能源、貿易等中央管理機構之間的合作問題」。三個月後,軍政府正式決定,中央管理機構在執行相關命令時要將各地方納入考慮之中,這就為蘇占區各州的中央集權化鋪平了道路。1952年時,民主德國取消了五個州一級的國家機構,進一步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政治控制。

  蘇占區是戰前德國的東部農業地區,工業尤其是基礎工業相對不夠發達。1936年,蘇占區各工業產值占全德的比重為:機械製造31%,造紙及印刷32%,紡織37%,而鋼鐵和煤炭則分別只占6%和2%。二戰末期,在盟軍的狂轟濫炸和蘇軍強大的地面攻勢之下,蘇占區經濟遭到了嚴重的破壞。二戰之後,由於蘇聯企圖通過賠償來削弱德國並恢復本國經濟,蘇占區被迫要向蘇聯支付比其他占領區更多的賠償。這些不利因素給戰後蘇占區的經濟和社會重建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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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對蘇占區的經濟管理,清除納粹經濟的餘孽,蘇聯軍政府在占領區實行了一系列經濟改革措施。1945年7月23日,蘇聯軍政府下令沒收占領區的銀行,並授權德國地方管理機構組建新的信貸機構。軍政府還授權地方管理機構依法接管部分德國企業和進行土地改革。以薩克森-安爾哈特為例,1945年6月該省共有1861個企業被沒收,其中1002個被改組為省政府所有的國營企業。9月,該省地方政府又下令,凡超過100公頃的土地將一律沒收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此外,蘇聯軍政府還將200個重要的大企業直接接管在自己手中,並設立13個蘇聯控股公司進行管理。到1947年時,國營企業和蘇聯控股公司共占蘇占區工業生產總值的56%,1949年時則高達69%,而且集中在能源、煤炭、機械製造、紡織等關鍵行業。蘇占區企業的公有化為這些企業將來轉交民主德國政府所有奠定了基礎。

  由於蘇占區經濟恢復緩慢,1946年8月,蘇占區經濟財政管理局局長、統一社會黨成員布魯諾·洛伊施納(Bruno Leuschner,1910—1965)明確要求為蘇占區制定統一的經濟發展計劃。英美雙占區成立後,蘇聯也希望加強對蘇占區經濟的控制。在統一社會黨和蘇聯軍政府的推動下,來自各州和省的經濟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中央管理部門負責人在1947年2月召開會議,專門就統一蘇占區經濟計劃問題展開討論。以這次討論為基礎,蘇聯軍政府於1947年6月4日公布第138號令,宣布由蘇占區工業管理局等五個中央管理部門領導人組成德國經濟委員會(Deutsche Wirtschaftskommission),全面審查占領區的經濟發展計劃並充當各州之間的協調人。軍政府還將蘇占區自由德意志工會(Freier Deutscher Gewerkschaftsbund)和農民互助聯合會(Vereinigung dergegenseitigen Bauernhilfe)也劃歸經濟委員會直接管理。

  在西方緊鑼密鼓的籌建西德國家之時,蘇聯軍政府也決定加快東德國家的重建。1948年2月12日,軍政府下令從組織上加強德國經濟委員會,同時經濟委員對蘇占區境內所有具有國家機關性質的德國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督,尤其是協調各中央經濟管理局的工作。3月8日,這些負責經濟事務的蘇占區中央管理局正式轉變為經濟委員會之下的「部」(Hauptverwaltung)。4月14日,經濟委員會向軍政府報告說,他們已做好準備「為整個蘇占區負責」。23日,軍政府頒布法令,將各州所有的大型國營企業轉交占領區所有,並按行業成立中央國營企業聯合會,對其進行領導。剩下的國營企業也將統一划歸州國營企業聯合會領導。到1948年6月15日,共成立了75個中央國營企業聯合會,涵蓋1764個單個企業約50萬名職工。在2800個國營企業中,有1800個完全脫離了各州的管轄。同時,經濟委員會還下令各州政府新建八個部門,並對其中四個與經濟相關的部門給予直接領導。此後不久,經濟委員會又先後將信貸和科研部門置於自己的監督之下。1948年11月27日,蘇聯軍政府又下令擴大經濟委員會代表性,吸收政黨和群眾組織參加,人數由36名提高到101名。在經濟委員會組建和發展的過程中,德國統一社會黨一直保持著在這一機構中的絕對優勢地位,甚至將委員會看成是自己的執行機構。

  1948年,蘇占區制定了兩年經濟計劃,規定生產水平達到1936年的81%,工資提高12%—15%。1949年初,經濟委員會又制定了更為詳細的經濟發展方案。之後,委員會陸續將農業、鐵路、商業等置於自己的管理和監督之下。隨著經濟委員會權力的不斷擴大,蘇占區逐漸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史達林經濟模式。而經濟委員會也成為了後來東德國家機關的雛形。

  在蘇占區政治經濟權力不斷集中的過程中,重建的蘇占區各社會團體也逐漸喪失了自己的獨立性。1945年6月10日,蘇聯軍政府頒布第2號令,允許反法西斯社會團體在占領當局的嚴格監督下實現重建。根據這一命令,一系列蘇占區社會團體,如自由工會聯合會、農民互助聯合會、自由德國青年聯盟(die Freie Deutsche Jugend)等先後成立。不過,隨著高度集中的史達林政治經濟模式的形成,這些社會組織也難逃被納入到這一模式的命運。

  以蘇占區自由工會為例。戰前,德國存在多種工會組織,力量分散。這是工人階級未能在1933年阻止納粹上台的重要原因。二戰結束後,蘇占區工會也和西占區工會一樣,經歷了一個自下而上的重建過程。1945年6月15日,大柏林自由工會召開「預備工會委員會會議」,明確提出反納粹主義和軍國主義、恢復雇員的共決權、對勞動者進行再教育等任務。7月8日和8月7日,薩克森州和布蘭登堡省的工人代表和工人政黨代表也相繼召開了籌備工會重建的會議。1946年2月9—11日,自由工會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並選舉出了45人組成的蘇占區區理事會。不過,自由工會內部鬥爭激烈,德共和社民黨都在爭奪對工會的控制權。

  1947年4月,自由工會召開第二次代表大會。會上,柏林社民黨代表要求按照德國傳統保持自由工會的獨立性,反對參與政治。而統一社會黨代表則表示,自由工會必須與國家保持密切聯繫,必須成為未來德國國家政權的參與者和支持者。在蘇聯和統一社會黨的強大壓力下,大會通過了瓦爾特·烏布利希提出的以計劃經濟體制為核心的綱領,並選舉了自由工會的全國領導機構。正是在這次大會上,自由工會被置於了統一社會黨的絕對控制之下。

  自由工會重建後,也曾一度主張在蘇占區企業中恢復德國傳統的企業代表會制。然而,隨著1947年後蘇占區經濟的中央集權化和企業改組的展開,企業代表會的存在也逐漸失去了意義。自由工會第二次代表大會召開後決定解散企業代表會,其職能由企業領導機構(BLG)接管。國營企業聯合會建立後,基層企業職員和工人在企業中的共決權被進一步縮小,只是在企業領導層還象徵性地保留著職工代表。

  與自由工會類似,蘇占區其他主要社會團體也都被統一社會黨吸納進入「反法西斯同盟」,受到了嚴格監督和控制。社會團體獨立性的喪失和共決制的取消,是蘇占區走向蘇聯史達林模式的一個重要內容。

  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成立

  為了對西方籌建西德國家的舉動進行反擊,蘇聯加快了東德國家重建的步伐。不過,蘇聯在籌建東德時,「並沒有完全放棄讓他們統一的政策。在1949—1950年,他們在德國問題上的宣傳基調是統一與正義的和平。這一口號被人們解釋為,為了建立一個中央集權的德國國家,不惜撤退占領軍」。

  1948年3月17和18日,即1848年革命100周年之際,蘇占區在柏林召開第二屆德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德國統一和在德國實現全面和平的問題。大會選出了由400人組成的「德國人民委員會」(Deutsche Volkskomitee),作為臨時常設代表機構。10月22日,「德國人民委員會」通過統一社會黨提出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憲法草案。

  1949年3月4日,蘇占區「德國人民委員會」主席團聽取了制憲委員會提出的憲法報告。3月18—19日,「德國人民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在柏林通過了憲法草案,並決定提交第三屆德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3月19日,德國人民委員會主席團主席威廉·皮克致函波恩的議會委員會和法蘭克福的西占區經濟委員會,建議於4月8日召開聯席會議,討論「實現德國統一的方式和手段,討論早日達成和約與撤出占領軍」。但是,這一建議卻遭到西方盟國和西德的拒絕。4月20日,威廉·皮克再次向蘇占區選民呼籲在德國實現統一與正義的和平。兩天之後,西占區三國軍事長官發表聯合聲明,指責蘇占區即將舉行的選舉是不公正的,因為這些選舉的「目的是為了使德國淪為共產黨的統治」。5月12日,西占區通過了議會委員會制定的《基本法》,並公布了《占領法規》。

  為了反擊西方,蘇占區根據「德國人民委員會」的建議,於1949年5月15—16日舉行第三屆德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蘇占區參加選舉人數12887234人,占選民人數95.2%。5月29—30日,當四國外長在巴黎開會繼續討論德國重新統一問題時,第三屆德國人民代表大會在蘇占區柏林國家歌劇院召開,共有2088名代表到會。大會批准了3月19日經人民委員會通過的憲法,宣布德國為不可分割的民主共和國。會議發表一項宣言,呼籲以《雅爾達協議》和《波茨坦協定》為基礎締結和約,通過建立全德臨時政府實現德國統一,廢除占領區在貿易、貨幣和運輸方面的壁壘。大會還選舉出了一個由400名委員組成的新的德國人民委員會,並要求派遣一個代表團列席巴黎外長會議,以便宣示自己的合法地位。提名的列席人選中包括統一社會黨領導人威廉·皮克和奧托·格羅提涅。這一建議當然也遭到西方三國外長的拒絕。

  1949年9月21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成立後,蘇聯政府於10月1日照會美英法三國政府,譴責三國占領當局分裂德國的一連串步驟違背了《波茨坦協定》,而西德政府的成立,則「更是美英法三國政府三年來奉行的分裂德國政策之新的更廣泛的表現」。蘇聯在照會中再次呼籲早日實現德國統一,認為波恩分裂政府「在德國造成了新的情況,這使得實現下列任務特別重要,即恢復德國的統一,使之成為一個民主與和平的國家,並保證德國履行四國波茨坦協定所加諸它的義務」。

  1949年10月7日,「德國人民委員會」作為德國最高權力機關在柏林舉行全體會議,一致通過「成立臨時議院與組織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臨時政府」的決議,宣布自身為臨時人民議院,行使最高立法機關和監督政府的職權。臨時人民議院決議在當天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宣布第三屆德國人民代表大會所通過的憲法生效。四天後,臨時人民議院授權德國統一社會黨的奧托·格羅提涅組織政府,並和州聯合議院一起選舉威廉·皮克為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總統。當天,蘇聯政府就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成立一事通知臨時人民議院主席團和格羅提涅,宣布「蘇聯政府準備將以前屬於蘇聯軍政府的行政權移交給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臨時政府」,同時宣布成立蘇聯管制委員會代替蘇聯軍政府。

  1949年10月12日,格羅提握接受皮克委託組閣,內閣成員包括副總理3人、部長14人。各黨派參加組閣的比例為:德國統一社會黨8人、基督教民主聯盟4人、自由民主黨3人、農民民主黨1人、德國民族民主黨1人和無黨派人士1名。擔任第一副總理的是兼任統一社會黨中央第一書記的瓦爾特·烏布利希。

  1949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在德國的領土上相繼成立,並分別被置於西方三國和蘇聯的監督之下。美蘇兩國在易北河兩側的德國領土上布下重兵,將兩國邊界變成了東西方對抗的前沿陣地。超級大國的對德政策不僅加重了德國人民的苦難,也大大加深了歐洲的冷戰與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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