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穩定時期的經濟、社會與文化 一、經濟形勢:「金色的二十年代」
2024-10-09 05:30:31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從1924年開始,德國擺脫了戰後的混亂和惡性通貨膨脹的經濟大災難,走上了經濟復興的道路。
《道威斯計劃》構成德國走向政治和經濟復興的決定性的第一步。施特雷澤曼的穩定政策通過美國的信貸找到了真正的支持。卡爾·哈達赫(Karl Hardach,1936— )評價說:「如果沒有對賠償問題作出重新的判斷,這一穩定,所謂『地產抵押馬克的奇蹟』可能不如現在這樣順利實現,甚至不可能實現。」馬克幣值的穩定、資本市場利率較高(年率約達6.5-10%),投資回報率可觀,讓德國對外資產生了較強的吸引力。在1924—1930年間,德國工業得到的投資為630億馬克,其中300億以上來自國外,主要是美國的貸款。另據統計,在1924—1928年期間,德國毛投資額約700億馬克,純投資額幾乎達到400億馬克,其中2/3用於設備,1/3用於庫存。外國資本占到全國毛投資額近一半,主要用於進口機器設備。這些貸款和投資的90%都被大壟斷企業和大公司所占有,有效解決了德國流動資本缺乏的問題。
在引進外資的同時,德國掀起了學習外國先進科學技術的熱潮。一戰和戰後的敵對、嚴重的通貨膨脹,使德國與國外先進科學和技術的交流受到極大影響。《道威斯計劃》實施後,德國科學家重新融入世界大家庭,大批企業家和工程師紛紛橫渡大西洋,到美國引入先進的科學技術和企業管理經驗。
德國產業界開展了廣泛的生產合理化運動。德國工業固定設備普遍更新,落後企業被淘汰,生產的「福特製」、「標準化」盛極一時。相對穩定時期是「工業合理化」的時代。
作為產業合理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二十年代中期德國工業出現了廣泛的集中和聯合的浪潮。據統計,卡特爾數目在1925年達到2500個,1930年則為3000個。1926年政府公布了德國辛迪加化的程度,其中煤礦達98%,染料96%、電氣87%、造船81%,銀行74%。1926年,德國共有12400家股份公司,資本總計為200億馬克,其中2000家股份公司就擁有132億馬克。電氣工業中的「通用電氣公司」和「西門子公司」在1929年時資本分別達到1.99億馬克和2.77億馬克。航運業的「漢堡—美洲輪船公司」、軍火工業的「克虜伯公司」等都擁有數億馬克的資本和上萬名工人。二十年代中期四大合併新聞充盈報刊標題:1925年法本托拉斯的組建、1926年的聯合鋼鐵公司的建立、1926年戴姆勒與本茨的合併、1929年德意志銀行與貼現銀行的合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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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化學托拉斯是資本主義世界最大的化學壟斷組織,控制了德國染料及人造汽油生產的全部,氮產量的80%,藥劑製造的40%,人造絲生產的25%和攝影器材生產的大部分。而鋼托拉斯是歐洲最大的黑色冶金托拉斯,擁有8億馬克的自有資本和17.7萬工人,生產了全國1/4的煤、1/2的生鐵和2/5的鋼。如果包括與其有密切聯繫的企業和銀行,則其所控制的資本共計有66億馬克。
生產合理化促進了技術的進步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以魯爾地區採掘業為例,1913年使用手工和手鎬開採的煤炭占開採量的97.8%,到1925年這個比例仍達52%,到1929年已經下降到7%;與此同時,用風鎬開採的煤的比例,1925年為36.5%,1929年上升到87.37%。煤礦工作面從1927年的16706個下降到1929年的12500個和1932年的5111個;1927—1932年5年間每個作業面的平均日產量從23噸增長到59噸,每個僱工每年開採的煤從1925年的255噸增加到1929年的350噸和1932年的386噸。隨著機械化和技術的改進,德國冶金業生產效率明顯提高。1924年,全國55個工廠的138座熔鐵爐平均每周生產1655噸熔化的金屬,到1929年工廠數和熔爐數分別下降到45個和115座,但每座熔爐的平均產量上升到每周2567噸。
工業的合理化浪潮擴大了對建材、機器、工具、鋼鐵的需求,推動了消費擴張。1925—1926年共和國穩定危機得以消除。1926—1928年迎來了「合理化繁榮」的年代。
相對穩定時期的德國經濟發展也離不開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干預。在德國歷史上,普魯士就有國家控制公用事業和大規模參與工業活動的傳統。共和國時期,政府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對經濟生活的干預,有組織的國家資本得到長足發展。到二十年代中期,國有企業的資產高達數百億馬克。國家擁有幾乎全部鐵路,以及發電能力的77%,煉鋁業生產能力的70%,製鹽業生產能力的41%,煉鉛業生產能力的35%,並在鐵礦、採煤及機械製造業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此外,政府對經濟的干預還包括完善勞資仲裁制度,建立失業保障制度,參與住宅及公用事業的建設等。
共和國時期,科學技術得到迅速發展。德國科學家在科學理論上卓有建樹,魏瑪時期成為「新物理學」的發源地。1918—1933年德國科學家共獲得14項諾貝爾獎,德國成了世界科學研究的「第三大中心」。在航空與機械技術、無線電實用技術、化學技術等方面成就卓著。科技的進步和創新成為德國經濟發展的不竭動力。
國內外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使德國經濟迅速走向復興,出現了所謂「整個世界經濟史中最壯觀的一次經濟復興」。
從總體上看,相對穩定時期德國工業生產指數達到和超過戰前水平。德國工業生產指數,以1913年為100,1923—1929年的比值分別為46.9、70.4、81.6、82.7、103.1、102.0、102.0。另以1928年工業生產、消費貨物、資本貨物指數均為100計,1913年德國工業生產總指數為98,其中消費貨物為87,資本貨物為99;1927年相應的數值為98、103、97,到1927年,德國工業生產已經達到、甚至超過戰前水平。(見表2.3.1)
表2.3.1 相對穩定時期主要工業品產量一覽表
由於國土割讓和礦產資源損失,鐵礦石、生鐵產量、鋼產量等均未達到1913年水平。但褐煤、焦炭產量、發電量、汽車、棉紡錠數等達到和超過了一戰前的最高水平。化學、電子技術、精密機械和光學工業再度贏得領導地位。重新建立起來的、現代化的德國遠洋船隊到1930年已經達到戰前噸位的80%,僅次於英國、美國和挪威,居世界第4位。「德國製造」又成為人們熟悉的標記。
在工業總產值中,生產資料的比重提高了,1925—1928年由54.5%增加到58.5%。1913年德國工業生產在資本主義世界工業生產中的比重曾達到16%,1920年跌落到9%,到1930年已躍居第二位,占11%,美、英、法分別占42%、10%和8%。
相對穩定時期,德國農產品的產值已恢復甚至超過一戰前水平(除1924、1926年外)。(表2.3.2)
表2.3.2 按時價計算的淨農產品產值(1913—1929) (單位:百萬馬克)
經濟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傳統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降低,第二、第三產業的比重增強。以1913年價格計算的國內淨產值,1910—1913年間農業占23.4%,礦山、工業和手工業占44.6%,服務占32.0%,到1925—1929年間,農業的比重降為16.2%,礦山、工業和手工業上升到47.9%,服務上升到35.9%。
進出口額從1925年開始(除1926年外)超過戰前水平,但對外貿易(除1926、1929年外)多為入超,1927年逆差達33.13億馬克。(見表2.3.3)
表2.3.3 德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表(1913—1930)單位:百萬馬克
從資本輸出來看,1913年為350億馬克,1914年占主要資本輸出國的國外投資的17.3%。相對穩定時期德國資本輸出處於緩慢恢復過程中,1929年資本輸出額約為50億馬克。1913年德國黃金儲備為10.68億馬克,到1929年達到22.58億馬克,超過戰前1倍多。
二十年代,德國壟斷資本積極參加國際壟斷組織,規模甚至超過戰前。在約300個國際壟斷組織中,德方至少加入了200個左右。在不少國際卡特爾,如鋼、火藥、水泥、氮、合成纖維、航運等國際卡特爾中占有重要地位,有些甚至起主導作用。
1925—1929年德國按要素成本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分別為711.45億馬克、736.57億馬克、828.21億馬克、884.86億馬克、884.48億馬克。1928年德國國民收入接近於180億美元,而1913年為120億美元。按人口計算,德國人均收入由178美元上升到279美元。
隨著經濟的恢復發展,社會生活也發生了相應變化。
1913年全國人口為6697.8萬,1915年達到峰值6788.3萬,由於戰爭的人口損失和割地的影響,1920年人口為6179.7萬,此後逐步恢復,到1929年已達到6473.9萬。1901—1910年間男性平均壽命為44.8歲,女性48.3歲;到1924—1926年間兩性平均壽命已分別提高到50.8歲和58.8歲。
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從1910年到1925年,生活在2萬人以下鄉鎮的人口比例下降,而生活在2萬人以上城市的人口比例不斷提高,特別是生活在10萬人口城市的人口增長趨勢更加明顯。(見表2.3.4)
表2.3.41910年和1925年德國大小城鎮的人口分布(%)
從就業結構來看,1907年在農林業、工業和手工業、第三產業中就業的比例分別為35.2%、40.1%、24.8%,而到1927年,則改變為30.5%、42.1%、27.4%。在整個經濟部門中,獨立經營者的比例下降,婦女在整個勞動力就業市場中的比重增加。(見表2.3.5)
表2.3.5 獨立經營者和婦女勞動力占就業人數的百分比以及按產業劃分占百分比(1907—1933)
工人工作時間縮短,年平均工資和薪水有了提高。在國民收入中,工資和薪水的比重有了較大增加。從1925年到1929年,國民收入增加24%,工資和薪水收入增加29%,來自財產和企業活動的收入增加17%。(見表2.3.6和表2.3.7)
表2.3.6 德國年平均工資和薪水(1913—1930)
表2.3.7 國民收入在企業家和雇員之間的分配(單位:10億馬克)
隨著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私人消費結構也有了改善,到二十年代中後期,個人用於食品、嗜好品、住房等基本生活品的消費比重有所下降,而用於教育、休養、健康和保養、交通等方面的開支增加。(見表2.3.8)據統計,1922年德國每千人擁有汽車1輛,到1930年達到每千人8輛。
表2.3.8 1907—1927年間德國私人消費結構(%)
在公共工程方面,大城市建造了宏偉的公共建築物、歌劇院和劇院、公共浴室和高大的現代化居民住宅,由於使用了新的技術裝備,德國在發展「現代化」生活方式方面又一次走在歐洲其他國家的前面。
相對穩定時期,德國經濟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總的來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具有不普遍、不平衡、不持久、相對性的特點。
繁榮缺乏持久性。1925年出現了重建繁榮,但1926年便陷入短暫而嚴重的衰退。1927年由於國內消費擴張,生產再度步入繁榮;但由於出口下降,貿易出現嚴重赤字,是年5月德國股市崩潰;1928年國內總需求停止增長,農業呈現危機;1929年出現了市場外溢,部分商品價格下跌。國內需求和進口雙雙下降。
與工業相比,農業問題比較嚴重。在一戰破壞性影響、戰後資本主義世界農業慢性危機等複雜因素影響下,主要農產品的播種面積和收穫量,以及牲畜頭數,仍未達到戰前水平。1930年前德國每年需要進口40億馬克的食品和飼料。(見表2.3.9)
表2.3.9 1913—1929年德國農業主要指標
相對穩定時期,農業很快陷入慢性危機之中。易北河以東的大土地所有者紛紛增加生產,提高庫存。1923—1924年間三個緊急稅收條例加重了農業負擔。農村人口大量外流,引起農業工人工資的增長和農業成本的提高。1925—1926年以來,國際市場農產品價格普遍下跌,對德國的影響日益明顯。農業債務迅速增加,農戶紛紛破產,佃、貧農的人數及其在農戶總數中所占的比重大為增加。(見表2.3.10和表2.3.11)
表2.3.101925—1932年間德國農業債務和農業投資(單位:百萬馬克)
表2.3.11 1927—1932年間德國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農戶數和涉及的耕地
工業部門內部發展程度差別明顯。在煤、採礦、金屬開採(如銅、鉛、鋅)等萎縮的同時,褐煤、金屬加工、化學(如人工合成纖維、硫酸等)增長勢頭強勁。
企業嚴重開工不足,整個工業生產能力平均僅利用了60—65%,在汽車製造、制鉀、制氨、建築、麵粉等部門中,開工率尤其低。(見表2.3.12)
表2.3.12 相對穩定時期代表性工業的生產指數(1913年=100)
與生產恢復相比,市場開拓困難重重。1927年後,隨著工業固定資本更新基本完成,國內市場很難進一步擴大;殖民地的喪失和國外競爭的激化,使擴大國外市場的困難增加。1928—1929年德國資本貨物上升了2%,而消費貨物下降了3%。
二十年代,德國對外貿易量遠沒有達到戰前水平。除少數年份外(1926、1929年),外貿均為入超。一戰前,德國進出口貿易占國民生產淨總產值的比重在1910—1913年間出口為17.5%,進口為20.2%,到1925—1929年間兩者已分別下降到14.9%和17.0%。德國占世界貿易的比重1913年為12.1%,1928年僅為9.3%。(見表2.3.13)
表2.3.13 德國進出口量的比值(1913年=100)
相對穩定時期失業問題嚴重。1924、1926、1929年工會會員的失業率均達到兩位數,分別為14.2%、18.1%、13.1%,1924—1929年間的年失業數分別為9.78萬人、63.6萬人、201萬人、132.7萬人、136.8萬人、189.7萬人,年平均近137萬人。(見表2.3.14)
表2.3.14 1919—1933年間德國失業情況(單位:千人)
德國銀行業虛弱。在戰爭和通貨膨脹的打擊下,銀行的總股值和儲備從1913年的71億馬克跌落到1924年的19億馬克和1925年的23億馬克。除私人銀行外,所有銀行的存款從1913年的336億馬克下降到1924年的98億馬克,與此同時儲蓄銀行的存款從197億馬克減少到6億馬克。一戰前,德國銀行自有資金與存款的比例為1∶3—1∶4。1929年私人銀行本身與外來資金的比例約為1∶10,柏林大銀行則為1∶15—1∶20。1930年底德國私人外國債務達260億—270億馬克,大約有半數是短期的,柏林大銀行有40%~50%的存款為外國資金。為緩解資金周轉的壓力,德國銀行紛紛將短期存款轉成為長期可投資性資金。1929年德國私營股份銀行的現金存款和其在國家銀行的強迫存款額的比例僅為3.8%,而在戰前這一比例為7.3%,而英、美銀行通常為9%—10%。
表2.3.15 魏瑪共和國人均國家開支 (包括中央政府、州及地方政府;1900年的價格;1913年=100)
相對穩定時期,德國公共財政狀況令人憂慮。隨著國家對經濟社會幹預的加強,國家在社會領域的開支增長迅速;在教育、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和服務方面的開支也有一定的增加。德國政府財政赤字嚴重。1925—1931年間,預算赤字高達40億馬克。1931年3月德國公共債務達到242億馬克。州、地方政府普遍債台高築。(見表2.3.16)
表2.3.16 1928—1930年間人口在1萬人以上的鄉鎮的債務(百萬馬克)
相對穩定時期,德國國際收支狀況持續惡化。為彌補國際收支赤字,德國大舉借貸。(見表2.3.17)不少學者認為到1930年中,德國借貸資本的總額在280億馬克左右,其中超過半數以上的貸款是期限在3年以下短期貸款。這些貸款中有103億馬克用於賠償,其餘用來填補進口赤字(63億馬克)、積累海外資產(97億馬克)、負擔商業貸款的利息和增加黃金和外匯的儲備。
表2.3.17 相對穩定時期德國的國際收支情況(單位:百萬馬克)
德國相對穩定時期經濟的恢復、發展很大程度上維繫於美國的投資和不斷貸款。據統計:1924—1930年間德國共得到外國貸款、投資326億馬克,其中長期信貸108億馬克,短期信貸150億馬克,其他投資68億馬克。在長期投資中美國資本占70%。另據統計,到1930年德國所發行的長期債券108億馬克(26億美元)中,美國占12.5億美元,德國短期貸款15-160億馬克中,美國約占37%,約60億馬克(14億美元)。在1929年大崩潰前夕,美國占德國信貸機構借貸資本的80%,地方政府貸款的75%,大公司貸款的50%。1928年11月施特雷澤曼憂心忡忡地預言:「在過去幾年中,我們是靠貸款過日子的。如果一旦發生經濟危機,美國要求償還其短期貸款,那我們就要面臨破產的危險。」
二、社會福利建設的成果
魯爾危機與惡性通貨膨脹顛覆了共和國業已存在的勞資合作局面,為國家干預勞資關係開闢了道路。1923年10月,施特雷澤曼內閣頒布新《調解令》(Verordnungüber das Schichtungswesen),確立了強制調解模式。新模式在個人自願調解和國家調解之間作出清晰界定。在全國設立具有地區效力的調解機構(委員會),但調解機構從256個減少到120個,每個機構中的勞資代表減少到各2人,其中立主席由各級政府任命。調解員由勞動部直接掌控,具有公務員身份,有權介入大規模工資衝突,作出的調解決定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部長在特殊情況下還可任命特別調解員。12月10日和29日,勞動部連續頒布兩份《執行條例》,強調調解機構主席有權作出個人裁決,但適用對象必須是有關整體經濟生活的行業。
新調解令徹底改變了集體合同體制的性質,使自由談判政治化,成為國家推行勞動市場政策的一種手段。1926年12月23日《勞動訴訟法》(Arbeitsgerichtsgesetz)獲得通過,1927年7月1日正式生效。1927年,中央、州和地方三級的勞資爭議法庭系統陸續建立,「全國最高勞資爭議法庭」是該系統的最高機構。1928年3月1日,《勞動合同法》問世,進一步肯定了國家強制調解的權力。
隨著國家強制調解制度的確立,經濟生活愈來愈受國家干預的影響。據統計,1924—1932年間共實施了7.7萬多件仲裁程序,其中有約束力的將近4000件。1925—1929年間,1/3的職員薪水合同由國家決定,55%—60%的個人工資增長額外協議也由國家強制作出。到1929年底,據自由工會統計,70.8%的五金工人與96.2%的礦工的工資合同是由強制性調解達成的。
自由工會對具有約束力的仲裁和「政治工資」逐漸採取積極態度,因為由國家作出的裁決大多傾向雇員要求。勞動部長表示:「在貫徹工資原則時,國家所努力追求的目標是:儘可能大的塑造雇員在經濟總產值中的份額。的確,85%—90%的仲裁處理,以及75%至80%的有法律約束力的解釋,是應工會的建議才形成的。」
起初持曖昧態度的僱主對強制調解愈來愈敵視。在他們看來,強制調解是共和國對其利益缺乏平等對待最赤裸裸的表現,是強加給工業高昂的社會成本。隨著資方力量的增強,企業主對勞工的態度愈來愈強硬,1919—1923年間資方關閉工廠和罷工的比例是1∶10,而在1924—1929間年卻為6∶5。
1922年8月通貨膨脹的加速、社會保險體制實際上的破產、惡性通貨下經濟的崩潰,都加深了德國社會的貧苦化。1923年春,德國有超過總人口10%的660萬居民從勞工部接受社會福利救濟,這還不包括接受鄉鎮濟貧福利的人口。1924年9月,占全國人口7.2%的450萬人仍然接受不同形式的公共救助,其中包括殘疾退伍軍人(約76.8萬名)、戰爭遺孀(42萬名,共有102萬小孩)、孤兒(5.4萬名)、殘疾和養老金領受者(140萬名)、鰥寡撫恤金領受者(5.4萬名)、戰爭中死亡士兵的父母(19萬名)等。
為解決殘疾軍人、戰爭遺屬、社會養老金領養者、普通退養者等「新窮人」的生存問題,1922年5月17日,國會通過決議,要求將現有的、包括濟貧在內的所有公共救助計劃,從內政部轉到勞工部。1924年2月13日頒布《關於救濟義務的國家條例》(簡稱《國家條例》,同年4月1日生效),一同公布的還有相關的法令,如第三個緊急稅收法令、修改的《國家青年福利法》以及失業救濟改革法令等。
《國家條例》加強了救濟以及所有現存的針對退伍軍人、戰爭倖存者、社會退養者、普通退養者、孕產婦、貧困兒童、嚴重殘疾者的福利;將公共救濟計劃的管理委託給各州建立的州與地方福利機關。條例明確放棄了救濟的戶籍限制,強調:如果社會福利組織能充分滿足要求,地方不再新建福利機構,實施新的計劃。條例從廣義上重申由早先立法所規定的工作責任和家庭義務,允許地方機構限制因「道德責任」而致貧以及一直拒絕工作和履行家庭贍養義務者獲得濟貧院救助。條例還授權州和地方機構在勞工部制定的全國性指導方針範圍內,決定何時救助以及提供服務的種類和水平等。
1924年12月4日,勞工部正式頒布《國家原則》,,強調對不能工作、特別是那些因自身原因需要救助的救濟金享有者,救濟金應限制在滿足生存最低額度內。在總的原則下,州和地方政府自行詳細決定資助的水平和性質。
《國家條例》和《國家原則》是自1842年普魯士濟貧法以來德國濟貧體制最為深遠的改革。在法律用語上,它不再使用「窮人」和「濟貧」,而是「有需要的人」和「救濟」,被譽為「現代進步主義者關於公共救濟觀點的勝利」。《國家原則》被視為魏瑪福利制度發展史上的里程碑。
1926年秋,勞工部在全國進行地方福利標準基數普查。結果發現,在普魯士大城市地區,地方福利標準基數平均增長了17%—18%。扣除食品成本的增加,福利實際價值增加了12%—13%。1930年,在主要大城市,實際福利水平比1926年提高30%—33%,小城市提高了21—26%。
在這一時期,社會保險體系進一步完善。作為社會保險合法基礎核心的《國家保險法》得以修訂,並於1924年12月15日頒行,以後又數次修改。1924年5月28日國家頒布修改後的《雇員法》,將新的職業群體如樂師、助產士、保姆等納入保險範圍。傳統的疾病、工傷、殘疾—養老三大保險制度根據民主原則得到拓展。納入疾病保險的,包括公營公司的雇員、家庭工商業獨立經營者、從事兒童撫育、教育、社會救助、護理和社會福利的工作人員等等。1925年,《疾病保險條例修正》允諾給予患病者資金和事務上的雙重照顧,並將家屬的生活問題考慮在內。1927年失業者獲得疾病保險;還設立了海員疾病保險,由專門海事協會承擔。到共和國末期,大約60%的人口按法定疾病基金獲得了保險,加上其他基金,疾病保險事實上成為「全民保險」。工傷保險的覆蓋面也得以擴展,與生產直接相關的銷售和管理部門人員和其他新職業群體都被囊括其中,如實驗室技術員、先前未參保的專職人員如演員,活躍在公益領域的高危人群,如救火隊員、救援人員、從事護理和福利援助的人員等均被納入工傷保險。工傷「事故發生的地點和時間」從「工作所在地和工作進行時」擴大為「工作或職業的相關地點和時間」。「工傷事故」包括工作上班和下班的途中、工作過程中以及工作區域範圍內,因工作而引起的所有對勞動者造成傷害的事件。工作事故的含義甚至包括出於修理和維護目的操作工具。「工傷事故」,不僅包括傷殘,還包括因職業經歷引起的各種疾病。到1929年,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的職業病種增加到21種。此外,社會保險津貼明顯擴大。
據統計,1919—1929年間,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從48%上升到61%,參加養老保險者從57%上升到69%,參加事故保險者從69%上升到74%,總投保人數從46%上升到62%。傳統三大保險的費用從戰前占工資總額的8%上升到1929年的12.5%。國家為傳統三大保險支付的金額,已從1913年的13億馬克上升到1929年的43億馬克。1929年國家和地方為三個新設立的保險部門共支出50億馬克。1929年整個社會保險的支出達到93億馬克,是1913年的5倍,相當於國民收入的13%。
更為重要的是出現了失業保險體制。1924年後,經濟雖逐步走向恢復,但失業浪潮並沒有消退。魏瑪政府起初改造了傳統的失業救濟體制,使之成為一種「生產性的救濟」,規定申領失業救濟金者必須接受職業介紹機構的再就業安排,職業介紹機構的費用主要由州政府承擔,中央政府負責補貼。與此同時,關於失業保險的呼聲愈來愈高。從1925年起,勞動部著手籌劃失業保險草案。1927年7月16日,修改後的草案以355∶47的結果獲得國會批准。這就是《職業介紹與失業保險法》。此前由城鎮政府承擔的救濟費用轉作貼補保險金。
隨著1927年《職業介紹與失業保險法》的出台,政府逐步建立起一個針對失業者、包括失業保險金、危機救濟金、失業救濟金等三種救濟途徑的立體式的救濟網絡。失業保險體制的建立開闢了勞工政策中的新領域。它讓政府進一步介入到勞動市場的運作中,一方面為被勞動市場淘汰者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又為他們重新進入勞動市場提供幫助。該體制曾被後世譽為共和國「所做出的最為傑出的貢獻」。
魏瑪社會政策的擴展,留下不少後遺症。首先是社會政策開支的巨量增長與經濟有限恢復和發展的落差。若以具體數據計算,每位德國人平均從社會政策中受益額度從1913年的611馬克增加到1932年的1675地產馬克。社會福利的重負,迫使政府一直赤字經營,不得不增加稅收。據統計,稅收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從1913年的9%上升到1925年的17%。此舉勢必降低企業的盈利和投資,削弱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同時對社會消費產生一定的抑制,拖累經濟的發展。企業為減少成本進行「合理化」,結果使更多工人失業,國家又投入更多的津貼費用,陷入一種惡性循環。對國家的「希望以及滿足希望手段之間的根本差距自始至終折磨著共和國」。魏瑪國家社會政策與經濟政策發生嚴重衝突,陷入了「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益」不可兼得的尷尬處境。
國家強制調解的推行,使國家在勞資糾紛中扮演了仲裁人的角色。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一努力並未得到各方的認可。社民黨和工會支持此種「經濟民主」的實踐活動。然而,通貨膨脹與合理化運動,卻使共和國的勞工政策愈來愈不得人心:一方面,日益激進的政治環境和民主賦予的政治權利,使勞工心懷不滿,罷工日益頻繁;另一方面,工業家協會中的重工業家並不贊同這種形式的勞資妥協。他們將共和國的政策稱之為「冷社會主義」,將共和國比喻為「工會國家」。勞資日益尖銳的矛盾和衝突不斷消融魏瑪共和國妥協政治的基礎。1930年圍繞國家失業救濟金的爭執,社會民主黨、工會、他們身後的廣大工人與人民黨和其代表的重工業各執一端,最終導致了米勒大聯合內閣的垮台,開始了共和國風雨飄搖的瓦解之路。
三、魏瑪共和國科技、文化教育成就
魏瑪共和國時期,德國在科技、文化教育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自然科學研究和應用碩果纍纍
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國科學研究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科學團體遭到沉重打擊;許多科學家戰後不得不改行;原來一些熱心科學研究並從中盈利的大企業無法繼續大力資助科學研究;科學家無錢購買相關文獻和儀器設備;德奧學者和科學家被排除在一些國際學術組織之外。
一戰後,德國建立了一系列旨在促進科學研究的機構,如德國科學應急協會(Notgemeinschaft der Deutschen Wissenschaft,NGW)等,為科學界的籌款起到了某種補償作用。此外,魏瑪時期相對多元化的社會、寬鬆自由的氛圍、國際化和自由的文化政策,中央政府對科學研究的大力支持,科學界與企業界密切聯繫,創新求變的探索精神等,所有這些,都有利於共和國時期的科技發展。
在理論物理學領域,哥廷根(Gttingen)、柏林、慕尼黑成為世界物理學中心和「新物理學」的發源地,著名物理學大師,如普朗克(Max Planck,1858—1947)、愛因斯坦等都生活在德國。
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1901—1976)是繼普朗克、愛因斯坦之後,在量子力學、原子物理和核物理領域均做出重大貢獻的科學家。1925年,海森堡與物理學家玻恩(Max Born,1882—1970)及約當(Pascual Jordan,1902—1980)合作,創立了矩陣力學。1927年,他又提出了著名的「不確定原理」(又稱「海森堡測不準原理」)。1930年,他發表《量子論的物理原則》。海森堡由於對量子理論的貢獻,1932年榮獲諾貝爾物理學獎。
1921年,斯特恩(Otto Stern,1888—1969)和蓋拉赫(Walter Gerlach,1889—1979)發明利用原子束在不均勻磁場中偏轉的方法測量原子的磁矩,為量子論中空間方向量子化原理提供了證據。朗德(Alfred Landé,1888—1976)於1923年用舊量子論研究原子譜線的反常塞曼效應,發現角動量決定譜線分裂的g因子公式。德國物理學家玻蒂(Wal the r Bothe,1891—1957)發明符合計數法,用以確定宇宙射線的方向和性質,用符合計數法,證實光子電子碰撞過程中能量守恆律、動量守恆律都成立。布希(Hans Busch,1884—1973)指出電場和磁場對帶電粒子運動路線的透鏡聚焦作用,是電子光學研究的開始。普蘭特耳(Ludwig Pr and tl,1875—1953)提出飛行體後湍流的尾流理論。1928年,索末菲(Arnold Sommerfeld,1868—1951)應用量子統計法發展金屬的自由電子理論。同年,蓋革(Johannes(Hans)Wilhelm Geiger,1882—1945)及其學生瓦爾特·米勒(Wal the r Müller,1905—1979)發明蓋革—米勒計數管,用於探測電離輻射。
在化學領域,1919年,倫斯特(Wal the r Nernst,1864—1941)與丹麥克里斯琴森,提出鏈反應理論,以解釋光化、爆炸以及後來的加成聚合等反應。1923年,休克爾(Erich Hückel,1896—1980)與荷蘭人德拜(Debye,1884—1966)提出強電解質溶液的離子互吸理論,由此推出離子的活度係數是離子強度的函數。1928年,倫頓(Fritz London,1900—1954)、海特勒(Walter Heitler,1904—1981)提出氫分子結構的量子力學的近似處理法,並推廣到其他分子結構的研究,首次把量子力學應用於化學。1930年,斯陶丁格爾(Hermann Staudinger,1881—1965)等首次提出高分子結晶的結構模型。1930—1932年,多麥克(Gerhard Domagk,1895—1964)發現百浪多息的抗菌性。1931年,魯斯卡(Ernst Ruska,1906—1988)建立第一台放大400倍的電子顯微鏡。
在生物學領域,1918年,斯佩曼(Hans Spemann,1869—1941)在蠑螈原腸胚的交換移植實驗中發現胚胎學上的「組織者」,對胚胎發育起誘導作用,描述了兩棲類背唇部位「組織者」的效應。1919年,瓦爾堡(Otto.H.Warburg,1883—1970)發明「瓦氏呼吸器」,次年又提出氧分子的激活是生物氧化的見解。1929年,貝格爾(Hans Berger,1873—1941)第一次記錄人的腦電圖,羅曼(Karl Lohmann,1898—1978)發現三磷酸腺苷(ATP)。
在醫學領域,1922年,邁爾霍夫(Otto Meyerhof,1884—1951)與英國生理學家希爾(Archibald Vivian Hill,1886—1977)因發表關於肌肉中的新陳代謝與熱量的論文獲得諾貝爾醫學獎;1923年,生化學家溫道斯(Adolf Otto Reinhold Windaus,1876—1959)發現了膽固醇的構造,並於1928年獲諾貝爾獎;1929年,福斯曼(Werner Forssmann,1904—1979)第一次用自己的身體完成人心導管插入術實驗,開創了研究心臟病的新方法,1956年獲諾貝爾獎。1929年,漢斯·菲舍爾(Hans Fischer,1881—1945)成功合成出血紅素和膽紅素,1930年獲諾貝爾獎。1931年,瓦爾堡因發現轉化氧氣的呼吸酵母,獲諾貝爾醫學獎。
在地學和天文學領域,1924年,彭克(Wal the r Penck,1888—1923)提出「山麓階地」理論;斯蒂勒(Hans Stille,1876—1966)發表造山論;寇本(Vladimir Peter Kppen,1846—1940)與魏根納(Alfred Lothar Wegener,1880—1930)合作,提出地質時代氣候變遷的原因是地軸發生周期性偏倚的見解。1929年,德范特(Albert Defant,1884—1974)從亂流擴散說明大氣運動的理論。1930年,哈爾曼(Erich Haarmann,1882—1945)反對地殼變動的收縮說,提出波動說。天文學家巴德(Wilhelm Baade,1893—1960)20年代發現了「伊達爾戈」——在最大公轉軌道上運行的小行星,並在耶拿(Jena)建造了蔡斯天文館。1931年,施密特(Bernhard Woldemar Schmidt,1879—1935)發明了由折射和反射元件組成的天文望遠鏡。
在數學研究方面:1919年,亨賽爾(Kurt Hensel,1861—1941)建立P-adic數論。1922年,希爾伯特(David Hilbert,1862—1943)創立數學基礎中的形式主義體系和證明論。1926年,諾特(A malie Emmy Noe the r,1882—1935)大體完成對近世代數有重大影響的理想理論。1928年,格勒奇(Camillo Herbert Grtzsch,1902—1993)提出擬似共形映照理論。
在1918—1933年期間,德國物理學家、化學家、生物與醫學家共獲得14項諾貝爾獎。魏瑪時期的德國成為當時世界科學研究的「第三大中心」。
魏瑪共和國在科學理論的技術應用方面同樣成就卓越。
在航空與機械技術領域中,1924年,新型的齊柏林飛艇「LZ126」完成了從德國弗里德里希港到紐約附近的萊克赫斯特的不間斷飛行,耗時81個小時。1929年,「齊柏林伯爵號」飛艇飛行4.9萬公里。1918年,飛機設計師容克斯(Hugo Junkers,1859—1935)申請了下單翼飛機和傘翼飛機專利;1920年,他設計完成金屬單翼飛機F.13型;1924年,他又完成設計金屬單翼飛機C24載重量約2000公斤,時速170公里。1924年,工程師弗萊特納(Anton Flettner,1885—1961)設計「布考號」轉子渦輪機船,該船於1929年橫渡大西洋。
在機械技術方面,1924年克虜伯公司生產出「維迪阿」硬質合金鋼,可製成高效率的金屬加工機械,加工鋁製品的切削速度為1000米/分鐘。
在無線電實用技術方面,1918年,德國瑙恩廣播公司開始向世界播音。1923年,德國娛樂電台首播。1925年,德國開始製造電視機,並於1928年首次公開展出;1929年3月8日,柏林—維茨勒本廣播電台播放電視節目。1922年,柏林電話自動局開始營業;到1926年,高達120米的柏林無線電鐵塔投入使用,漢堡—柏林路段開設列車無線電話;1927年,柏林—維也納第一台公用傳真電報機投入使用。
在化學應用技術方面,1918年化學家哈伯(Fritz Haber,1868—1934)因在高壓合成氨技術方面的巨大貢獻獲諾貝爾化學獎。1921年化學家貝吉烏斯(Friedrich Bergius,1884—1949)通過液化用煤合成汽油;同年,德國已可生產人造纖維取代動物皮毛;1927年,迪爾斯(Otto P.H.Diels,1876—1954)和阿爾德(Kurt Alder,1902—1958)成功地合成乙烯,用以生產重要的有機物質;1930年貝吉烏斯發明木材糖化加工飼料的化學工藝;雷珀(Walter Julius Reppe,1892—1969)開始發展現代乙炔化學,促進了多種塑料的發展。
(二)哲學社會科學流派紛呈
魏瑪共和國時期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十分活躍。伴隨19世紀末期和20世紀初期社會巨變和資本主義危機,馬赫(Ernst Mach,1838—1916)和阿芬那留斯(Richard Avenarius,1843—1896)的實證主義更加失勢,讓位於以科恩(Hermann Cohen,1842—1918)、哈特曼(Nicolai Hartmann,1882—1950)、納托普(Paul Natorp,1854—1924)以及卡西爾(Ernst Cassirer,1874—1945)等為代表的馬爾堡學派(Marburg School)。作為新康德主義的主要流派之一,馬爾堡學派(又稱邏輯學派)拋棄了康德關於「自在之物」理論中的唯物主義成分,從數學和邏輯的角度進行發揮和改造。它認為哲學的主要任務是為自然科學和人類一切文化尋求統一化的邏輯根據,強調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該時期最有影響的哲學學派是現象學,創始人是著名哲學家胡塞爾(Edmund Husserl,1859—1938)。他提出,通過對純粹意識現象的直接、細微描述,可以獲得各種特殊具體經驗的不變之本質。他認為,只有運用本質還原法,把現存的、變化的事物與觀點放進括弧存而不論,才能避免自然主義和歷史相對主義,為獲取直接的、真切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識奠定基礎。後期的胡塞爾進一步從描述現象學轉向先驗現象學,使現象還原深化為「純粹意識」或「純自我」,以便把知識的客觀確定性建立於純主觀的基礎之上。
現象學為現代哲學開闢了一個新的視野——意義世界,為存在主義鋪平了道路。存在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雅斯貝爾斯(Karl Jaspers,1883—1969)與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1889—1976)。雅斯貝爾斯認為,哲學的任務是描述人的存在之意義。只有生存才是人的真正存在形式,或稱真正的自我,生存是人的一切存在的軸心,唯一能達到生存的途徑是顯示生存,這只能通過內心的體驗去把握。海德格爾受現象學的啟示,從對「在者」現象的解釋走向對「在」本身的探討,開存在主義哲學研究之先河。海德格爾的獨創性見解為現代哲學思潮開闢了新的研究方向。
20年代,天主教哲學擁有自己的代言人舍勒爾(Max Scheler,1874—1928)。舍勒爾把胡塞爾的現象學方法運用於倫理學和宗教領域,形成價值倫理學和宗教現象學。晚年,他放棄了現象學,創立哲學人類學,強調經驗科學與形上學的結合。
新教思想家的代表是巴爾特(Karl Barth,1886—1968)。他倡導辯證神學和新正統神學,認為上帝旨意應在教會與世界之上,上帝旨意的聽眾和讀者都須持卑微的、無先決條件的服從態度,主張人類和歷史糾紛最終都由上帝裁決。
魏瑪時期最具代表性的猶太思想家是布貝爾(Martin Buber,1878—1965)。他是宗教存在主義哲學的代表,畢身致力於阿拉伯民族和猶太民族的相互理解。他認為社會進步的關鍵在於建立新型的對人與人關係的理解。
在左派知識分子中,湧現出了不少知名左派哲學家,如盧卡奇(Gyrgy Lukács,1885—1971)、科爾施(Karl Korsch,1886—1961)、布洛赫(Ernst Bloch,1885—1977)等。盧卡奇的文集《歷史和階級意識》(1923年)強調階級意識對歷史的決定作用,對「西方馬克思主義」流派的形成作用甚大。科爾施認為,馬克思主義在本質上是以理論與實踐相統一為特徵的總體性革命理論,提出「馬克思主義發展三階段」論。布洛赫把自己的哲學稱為希望哲學,期待藉此幫助人們到達一種「具體的烏托邦」,即在那裡人性和人的本質得到充分的展開與實現。
德國非正統馬克思主義的主要中心是法蘭克福社會研究所。該研究所成立於1923年,因在研究社會與馬克思主義方面成就卓著,被稱為「法蘭克福學派」。該所第一任所長為奧地利馬克思主義者格林貝格(Carl Grünberg,1861—1940),以講壇社會主義的立場主張把該所辦成東西方馬克思主義的聯結點。1930年,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1895—1973)接任所長,1932年創辦《社會研究雜誌》(1932—1941),提出綜合研究歷史和現實、把哲學和經濟理論結合起來研究社會和人的任務。該所湧現不少很有影響的人物,如文學批評家洛文塔爾(Leo Lwenthal,1900—1993)、文化理論家本雅明(Walter Benjamin,1892—1940)以及思想家馬爾庫塞(Herbert Marcuse,1898—1979)和阿多諾(Theodor Adorno,1903—1969)等。希特勒上台後,法蘭克福學派不得不離開德國,遷往日內瓦,一年後再遷往美國的哥倫比亞大學。
魏瑪時期,狄爾泰(Wilhelm Dil the y,1833—1911)、齊美爾(Georg Simmel,1858—1918)和韋伯的學術思想對社會學影響最大。狄爾泰嚴格區分自然科學與精神科學,認為「理解和解釋是貫穿整個人文科學的方法」。齊美爾是反實證主義社會學思潮的主要代表之一,他從社會交往的複雜性出發,反對社會只有協調沒有衝突的觀點。韋伯則是20世紀前期德國最偉大的社會學家。他把與新教倫理相聯繫的經濟合理性思想引入對國家及法的研究中,並開創了與實證主義社會學相對立的「理解的」社會學傳統。此外,曼海姆(Karl Mannheim,1893—1947)是知識社會學的創始人。他強調,人的意識不可避免地依賴於人的社會地位,這是全部認識論的基本要素。桑巴特(Werner Sombart,1863—1941)則為經濟社會學和宗教社會學領域做出巨大貢獻。一戰後,心理學成為時髦學科。克勒(Wolfgang Khler,1887—1967)、韋特海默(Max Wer the imer,1880—1943)、科夫卡(Kurt Koffka,1886—1941)發展了形態心理學,其影響之廣、勢力之盛,一度與維也納學派不相上下。
魏瑪時期,柏林取代維也納和布達佩斯成為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學派的中心。1910年,亞伯拉罕(Karl Abraham,1877—1925)創辦柏林心理分析機構,艾廷貢(Max Eitingon,1881—1943)隨後被吸納為核心成員,系統培養心理分析學家。1920年,後者建立心理分析診所,1924年成為柏林研究所。許多日後獲得世界聲譽的第二、三代心理分析學家都曾接受亞伯拉罕的分析學說。
魏瑪共和國的多數歷史學家依然熱衷於政治史和文化史。對大部分權威歷史學家而言,經濟史和社會史缺乏吸引力,因為他們認為研究社會因素屬於社會學範疇。權威歷史學家馬爾克斯(Erich Marcks,1861—1938)、貝洛(Georg von Below,1858—1927)、舍費爾(Dietrich Schfer,1845—1929)及其學生們專注於為帝國和俾斯麥的對外政策辯護,對民主和共和國完全持否定態度。他們頌揚國家和實力,將戰爭和占領視為民族發展過程中值得歡迎的現象。另外一批歷史學家,如邁內克(Friedrich Meinecke,又譯「梅尼克」1862—1954)、奧肯(Hermann Oncken,1869—1945)、辛策(Otto Hintze,1861—1940)則轉而與民主派歷史學家如格茨(Walter Goetz,1867—1958)、特勒爾奇(Ernst Troeltsch,1865—1923)和邁爾(Gustav Mayer,1871—1948)持相同態度,反對盲目崇拜俾斯麥,擁護共和國。新一代開明的歷史學家開始重新描繪19世紀德國歷史。齊固爾希(Johannes Ziekursch,1876—1945)對俾斯麥內政外交持批評態度;富有才華的克爾(Eckart Kehr,1902—1933)揭露了1894—1901年德國海軍政策與國內經濟政策之間的關係。
該時期史學領域風靡之作是施賓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的《西方的沒落》。該書主要闡述文化與文明的關係,力圖描繪世界歷史發展之軌跡。他認為文化是一種有機體,有童年期、青年期、壯年期。各種文化在興盛和衰落過程中經歷了若干相同階段,但又各自具有獨特的內容。儘管各種文化都有別於前一階段的文化,但決定它們不可避免走向衰落的規律是一樣的。當文化達到全盛期時,就必然會衰落成文明。文明是一種不可逆轉的結局。全書結尾充滿悲觀失望的氣氛。《西方的沒落》在歐洲知識界產生強烈反響,其倡導的文化形態史觀對湯因比等產生了重要啟示。
20年代,德國藝術史研究方面重要的學者有韋爾夫林(Heinrich Wlfflin,1864—1945)。藝術史研究的中心之一是漢堡的瓦爾堡文化歷史圖書館,其重點工作是研究中世紀藝術中的古典成分,主要代表有瓦爾堡(Aby Warburg,1866—1929)、薩克斯爾(Friedrich「Fritz」Saxl,1890—1948)、帕諾夫斯基(Erwin Pan of sky,1892—1968)等。1922年,卡西爾撰寫的《神秘思維里的觀點形式》由該機構出版,其三大卷談論象徵主義形式的哲學巨著《象徵形式哲學》(1923—1929)大部分也是在瓦爾堡研究院完成的。
魏瑪時代,德國在政治學和國民經濟學方面也湧現出不少著名學者。最富有獨創精神的經濟學家是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1883—1950)。他用創新理論解釋資本主義的本質及其發生、發展和趨於滅亡。
在政治學方面,較有影響的有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1888—1985)。他提出了公法學理論中的決斷論(Dezisionismus),即認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存在狀態是由其人民(Nation)全體所做出的政治性決斷。這種決斷所產生的結果就是一個政治共同體的政治秩序,即絕對的憲法(Verfassung)。他的思想對後來「總統內閣」及納粹奪權都產生過影響。豪斯霍弗爾(Karl Haush of er,1869—1946)是有影響的地緣政治學家。他綜合了英國學者麥金德等人的理論,提出了諸如國家有機體、生存空間論等想法。其理論可能透過學生赫斯(Rudolf Walter Richard He,1894—1987)影響了希特勒的擴張戰略。
一戰前產生的青年運動得到進一步發展,共和國時期出現了一個自稱為「革命的保守主義」的派別。格奧爾格·米勒(George Müller,1877—1917)的出版社、漢撒出版社以及勒曼(Julius Friedrich Lehmann,1864—1935)的《德國革新》、施塔佩爾(Wilhelm Stapel,1882—1954)的《德意志的民族性》等刊物,成為傳播保守主義學術文化的中心。在「保守革命」的旗幟下,右翼保守分子大肆攻擊西方自由主義、馬克思主義、民主社會主義。范登布魯克(Arthur Moeller van den Bruck,1876—1925)坦言要反對整個自由主義傳統。法學家卡爾·施米特極力在自由主義和議會民主之間打入楔子。在施賓格勒看來,「古老的普魯士精神和社會主義思想……是一回事」。許多右翼學者呼籲用革命的手段來粉碎所有制度、改變所有價值觀,產生一個具有無與倫比的力量和道德上完整的新帝國。范登布魯克的《第三帝國》(1923)可怕地預兆了一個新帝國的來臨。容格爾(Ernst Junger,1895—1998)相信具有自我犧牲理想、嚴格紀律和軍國主義精神的普魯士精神是未來的模範德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埃德加-尤里烏斯·容格(Edgar Julius Jung,1894—1934)對「保守革命」的目標作了歸納:「我們把重新建立所有那些基本法律和價值稱之為保守革命……用內在的價值代替平等,用公正進入等級社會代替社會觀點,用有機地增加領導人代替機械的選舉,用真正自治的內在責任代替官僚主義的強制,用人民共同體的權利代替群眾幸福。」在這一定義中,我們不難看出決定反民主的民族主義者思想的核心內容:領袖、人民共同體和等級社會即總體制度。隨著經濟大蕭條的爆發,新保守主義者還將發揮更為重要的影響力。
(三)文學藝術的多元性
魏瑪時期,各種文學思潮和藝術流派競相登台,交互並存,其中最主要的是文學與藝術領域的表現主義、達達主義(Dada)和新現實主義以及建築領域的包浩斯(Bauhaus)風格等,它們構成了魏瑪文化實踐性和多元性的重要特徵。
德國表現主義早在20世紀初已露端倪,其全盛時期則在1910—1924年間。表現主義首先表現在繪畫,後來擴展到美術其他門類,戲劇、文學、音樂、建築、電影等領域。表現主義中心主題是描繪時代的滅亡和再生,描寫代際鬥爭,表現舊人類的苦難以及對新人的渴望,呼喚人類的博愛。瓦爾登(Herwarth Walden,1879—1941)的《風暴》和普菲姆費拉(Franz Pfemfert,1879—1954)的《行動》等期刊是表現主義文學形成和發展的基點。表現主義文學始於詩歌,成於戲劇。1920年平圖斯(Kurt Pinthus,1886—1975)編選的《人類的曙光——最年輕的詩歌交響曲》影響最大。它收集了23位有代表性的表現主義詩人的代表作276首。平圖斯在前言中表示,這部書「要展示我們時代的浮躁、混亂和爆炸性的全景」。表現主義小說往往追求新奇,其中的人物常為各種衝動、焦慮所困。表現危機四伏的社會和大城市下層人民的生活困境、揭示代際鬥爭是其主要題材。影響較大的小說家有卡夫卡(Franz Kafka,1883—1924)、德布林(Alfred Dbin,1878—1957)和韋爾弗爾(Franz Viktor Werfel,1890—1945)。
到相對穩定時期,表現主義運動逐漸衰落,原有成員分道揚鑣:有的參加無產階級革命文學運動;有的堅持自由主義立場;有的成為無政府主義者;少數作家投入右翼懷抱。文學評論家密頓茨威埃(Werner Mittenzwei,1927—2014)論述了表現主義的矛盾性:「一方面對一個正在沉淪的社會發出痛苦的吶喊,另一方面又感傷地宣告著一個新世界的到來」。不過,表現主義對20世紀現代藝術的發展有著直接的重要影響。
達達主義是出現於一戰期間歐美的文藝流派和國際先鋒派活動,在德國,其代表人物包括作家巴爾(Hugo Ball,1886—1927)、亨寧斯(Emmy Hennings,1885—1948)、許爾森貝格(Richard Heulsenbeck,1892—1974)詩人和美術家阿爾普(Hans Arp,1887—1966)等。他們反對傳統的藝術創作,反對資產階級的價值觀和社會秩序。1917年,許爾森貝克回到德國,成立了柏林達達社。1920年,柏林舉行首屆國際達達主義展覽會。達達主義僅僅是魏瑪斑斕文化中的小插曲,20年代初期逐步失去活力。
在相對穩定時期,新客觀主義不僅在文學藝術領域取代表現主義,而且還延伸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一種時尚的生活方式。新客觀主義作家拋棄非理性的幻想,擺脫激情和英雄主義的羈絆,主張按生活的本來面目進行創作,客觀冷靜描寫生活,清醒理智把握現實;追求作品的客觀性、真實性、文獻性和紀實性;致力於「小人物」的塑造,並以戲仿和諷刺的方式來揭露時代弊端。當時的知名記者基希(Egon Erwin Kisch,1885—1948)在新聞報導的基礎上,發展了報告文學的藝術形式。凱斯特納(Erich Kstner,1899—1974)以其短小精悍的諷刺散文獨樹一幟。法拉達(Hans Fallada,1893—1947)的長篇小說則反映了世界經濟危機給社會底層人物帶來的災難。戰爭題材的小說也打上了新客觀主義的烙印。容格爾、格林(Hans Grimm,1875—1959)的小說公開鼓吹爭奪海外殖民地。反戰小說家的代表是雷馬克(Erich Maria Remarque,1898—1970)、雷恩(Ludwig Renn,1889—1979)和茨威格(Arnold Zweig,1887—1968)。
魏瑪中後期,無產階級文學革命運動形成一個聲勢浩大的新高潮。1928年10月,德國無產階級革命作家聯盟成立,成為共產國際領導下的國際革命作家聯合會的德國分部,由貝希爾(Johannes Robert Becher,1891—1958)任主席,有成員約500人。聯盟創辦了機關刊物《左翼》。在聯盟領導下,作家對重大文藝和美學問題展開論爭,在創作上取得豐碩成果。
還有一些重要作家,既不屬於表現主義流派,也不屬於新客觀主義陣營。豪普特曼(Gerhart Hauptmann,1862—1946)和托馬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是兩大文豪,分別獲得1912年和1929年諾貝爾文學獎。豪普特曼曾是德國自然主義戲劇的代表人物,後來又創作過表現無產階級群眾鬥爭的現實主義傑作《織工》。托馬斯·曼以長篇小說《布登勃洛克一家》而成名。一戰後,他曾發表《一個不問政治者的看法》,反對民主政治。但他不久思想發生變化,轉而支持共和國。黑塞(Hermann Hesse,1877—1962)是瑞士籍德語作家,早期作品主要是浪漫主義詩歌和田園詩風格的抒情小說,後來則充滿苦惱和迷茫、彷徨的氣息,如《荒原狼》(1927),1946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格奧爾格(Stefan George,1868—1933)是詩人,所謂「為藝術而藝術」文學思潮的主要代表,崇尚法國象徵主義。以他為中心的文學圈子被稱為「格奧爾格圈」。他的藝術主張曾受到納粹推崇,但他本人卻不願與納粹同流合污,最後客死他鄉。此外,體現魏瑪時代精神的典型作家還包括亨利希·曼(Ludwig Heinrich Mann,1871—1950)、瓦塞爾曼(Jakob Wassermann,1873—1934)、德布林、茨威格、弗蘭克(Leonhard Frank,1882—1961)和福伊希塔萬格(Lion Feuchtwanger,1884—1958)等人。
德國左翼作家多集中在《世界舞台》周圍。20年代,《世界舞台》支持男女平等,主張取消對人權的限制(包括同性戀和墮胎),要求對司法和官僚機構進行改革,倡導和平主義。它傾向獨立社會民主黨,拒絕無產階級專政,輕視多數派社民黨。其明星作者是圖霍爾斯基(Kurt Tucholsky,1890—1935)。
魏瑪時期,戲劇最直接、最迅速地表現了時代精神,得到長足發展。表現主義戲劇作品大多表現兩代人之間的衝突,反對權威,尤其是父輩權威,反對既有的價值觀點和標準,批判機械文明和物質主義,讚揚情慾享受,以及呼喚一代新人的誕生。劇情荒誕離奇;結構鬆散零亂;語言簡潔,具有電報式和夢囈的特點,但獨白往往很長。享有盛名的表現主義劇作家有凱澤(Georg Kaiser,1878—1945)、托勒爾、斯台恩海姆(Carl Sterheim,1878—1942)、科柯施卡(Oskar Kokoschka,1886—1980)和巴拉赫(Ernst Balah,1870—1938)等。到20年代中期,表現主義戲劇逐漸退潮,新客觀主義在戲劇上體現為大眾劇的興起,卡巴萊說唱藝術、輕歌劇和時事諷刺劇的盛行,戲劇形式也由悲劇向喜劇轉化。
大眾劇往往以民間傳說和童話為基礎,多採用詼諧風趣的形式,描寫典型的地方環境,並用方言俚語來刻畫和塑造人物,具有濃郁的地方特色。著名的大眾劇作家有霍瓦特(Oedon von Horvath,1901—1938)和楚克邁耶(Carl Zuckmayer,1896—1977)等。
1925—1930年間,時代劇頗受歡迎,著名的時代劇作家有沃爾夫(Friedrich Wolf,1888—1953)和蘭佩爾(Peter Martin Lampel,1894—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