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魏瑪憲法》與《凡爾賽和約》2
2024-10-09 05:29:53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在此背景下,當鮑爾內閣做出裁軍決定後,國防軍內部(尤其是受到影響最大的志願軍團)自然感到極度憤慨。柏林軍區司令官呂特維茲拒不接受裁軍命令,還四處聯絡極右翼勢力,制定暴動方案。3月11日,他當面向艾伯特和諾斯克提出「立即選舉國會、全民選舉總統、由專業人士擔任內閣部長、將陸軍總司令萊因哈特將軍撤職」等要求。與此同時,在極右翼政治家卡普領導下的東普魯士也出現騷動跡象,反民主的鼓動宣傳不斷強化。正在回撤途中的波羅的海志願軍團亦對裁軍命令表示抵制。
對於軍方的這些舉動,鮑爾內閣的反應過於遲鈍。直到3月8日,內閣才決定派遣國家特派員前往東普魯士。3月11日,艾伯特拒絕了呂特維茲將軍的要求。隨後,諾斯克以越權為由將之解職,並試圖逮捕卡普等人。
本書首發𝕓𝕒𝕟𝕩𝕚𝕒𝕓𝕒.𝕔𝕠𝕞,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然而為時已晚。在3月12日的內閣會議期間,諾斯克突然收到消息,駐紮在柏林近郊的埃爾哈特海軍旅已向首都進軍,並要求政府在次日7點前接受此前呂特維茲提出的要求、並恢復呂特維茲的職務、赦免參加行動的官兵等條件。
當晚,除了陸軍總司令等少數將領支持政府外,其餘將領都反對作戰。澤克特將軍表示「國防軍不向國防軍開火」。於是內閣只能先行撤出柏林,前往德勒斯登。在那裡,總理和總統共同呼籲所有工會聯合發起總罷工。1天後,由於駐防德勒斯登的國防軍將領突然倒向叛軍陣營,鮑爾內閣又連夜撤往斯圖加特。
叛軍控制柏林後,宣布解散國會,廢除憲法,並成立以卡普為總理的新政府。暴動得到了一些保守派居多的地方政府的支持,如石荷州(Schleswig-Holstein)、漢堡市、圖林根州等。這就是「卡普呂特維茲暴動」。
不過,令卡普政府失望的是,三個反對黨並不接受他們的方案,因為右翼並不看好缺乏經驗的軍人政府,而共產黨則要求「一切權力歸蘇維埃」。與此同時,所有工會響應政府的號召,在叛亂當日就發動總罷工。隨後,罷工風潮從柏林擴大到全國。據後來統計,參加罷工的人數多達1200萬。柏林很快陷入混亂狀態。在魯爾區,共產黨和獨立社會民主黨還在3月13日組織了一支50萬人之眾的「紅色魯爾軍」(Rote Ruhrarmee),用武力方式抵制叛軍。
撤到斯圖加特的鮑爾內閣獲得了更大的活動空間。除了各地罷工者的支持外,政府陸續得到了符騰堡、巴登、巴伐利亞、普魯士等州政府的支持。尤為重要的是,3月15日,協約國表示,拒絕承認卡普政權,並準備在斯特拉斯堡(Strassburg)集結部隊。
3月16日,鮑爾內閣拒絕接受卡普遞交的談判條件。次日,毫無選擇餘地的卡普把權力移交給呂特維茲。這場只有5天的軍事政變至此結束。
呂特維茲逃往匈牙利,直到1921年才回國,用支付押金的方式被免予起訴;卡普逃往瑞典,到1922年3月回國並接受了公開審判,但不久死於癌症。由於法官們的立場偏右,其他暴動者並沒有受到嚴懲。在705項受到指控的暴動案件中,到1922年案件終結時,有412項獲得赦免,109項由於死亡或其他原因而被取消,176項剛剛提交正式審判的程序,7項仍在等待中,只有1項進行了宣判(5年有期徒刑)。若同此前巴伐利亞代表會共和國的案件相比,這一判決結果顯然太輕。在前者案例中,共有52人被起訴,其中1人被判死刑,其餘人的刑期總計達到135年零2個月。
在同呂特維茲卡普暴動的鬥爭中,工人階級的統一行動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大工會拋棄意識形態的分歧,以總罷工的方式來保衛共和國。這是工人階級支持民主制度的顯著表現。
與此同時,左翼工人運動的革命記憶也被喚醒。一方面,對於魏瑪政府偏向右翼反革命者的批評大量湧現,尤其針對國防部長諾斯克;另一方面,藉機推動革命前進的呼聲再次響起。3月14日,共產黨打出了「不要國會。不要艾伯特諾斯克(政府)」的旗號。
對此,鮑爾內閣早有警覺。3月16日,內閣發表聲明,要求民眾、軍方和民政機構的所有行動都「必須在合法的基礎之上」。在叛軍退出柏林後,內閣除了決定通緝主要暴動領導者外,另一項命令就是「取消總罷工」。當晚,鮑爾親自致電柏林的全德工會聯盟(Allgemeiner Deutscher Gewerkschaftsbund,ADGB,以下簡稱「自由工會」)主席列金(Carl Legien,1861—1920)和魯爾區的中央特派員澤韋林(Carl Severing,1875—1952),希望他們動員罷工者在兩天內回到工作崗位。
然而,事態仍然朝著政府不願看到的方向發展。3月18日,除了鐵路與郵政系統結束罷工外,工會仍然堅持罷工,並拒絕內閣回到柏林,直到接受它們的條件為止。工會提出的條件後來被稱為「九點綱領」(Neunpunkteprogramm),主要反映左翼工人運動自革命以來的三大訴求:政治民主化、經濟民主化和清除右翼(或偏向右翼)的政治家。其核心是成立一個「工人政府」。
3月20日,政府與工會達成協議,接受「九點綱領」,諾斯克等人立即辭職,其他事宜將通過「合法形式」逐步實現。但是,獨立社會民主黨代表進一步提出,工人必須有權參加普魯士安全警察部隊,內閣必須放棄用武力對抗魯爾紅軍。這一附加條件在2天後被接受。於是,工會、多數派社民黨和獨立社會民主黨在22日聯合發布號召書,宣布大罷工將在次日結束。24日,政府與各政黨代表在比勒菲爾德簽署協定,遵守「九點綱領」,並要求紅色魯爾軍放下武器,同時國防軍保證不進入魯爾區,並承諾對所有罷工者實行赦免。
但是,在3月23日,獨立社會民主黨左翼與共產黨再次改變戰略。他們反對「任何與妥協式的右翼社會主義政黨合作的方案」,要求建立一個「純粹的工人政府」。當日發表的共產黨聲明也表達了相同要求。由左翼派別組成的「紅色魯爾軍」則在3月22日占領了整個魯爾區,拒絕承認比勒菲爾德協議的有效性。
4月2日,國防軍與安全警察部隊以及尚未解散的志願軍團聯手實行武力鎮壓。到4月5日,這場內戰已經造成1000多人死亡。
不過,比內戰危險更嚴重的是,國防軍進駐魯爾非軍事區的行為違背了《凡爾賽和約》的規定。4月6日,法國軍隊以德國違反和約規定為由,派軍占領達姆施塔特(Darmstadt)等城市,並在當地實施嚴控。這些行動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保護紅色魯爾軍的效果,以致當地的局勢仍然十分緊張。直到5月17日,當法國在英國的強硬抗議下決定撤回軍隊後,魯爾區的軍事行動才最終結束。
與處理卡普呂特維茲暴動的緩慢和輕率不同,魏瑪政府在對待左翼革命者的處置上可謂迅捷而嚴厲。2400多名革命者被捕,其中41人死刑。此外,國防軍還設立軍事法庭,判處參與紅色魯爾軍的208名軍人監禁,開除123人。
在左翼革命運動興起的同時,鮑爾內閣也走到了盡頭。它本來便擔負著「簽字內閣」的精神重壓,現在又沒有及時覺察極右翼勢力的暴動企圖,並在暴動初期無力調動國防軍組織有效抵抗,自然失去了民眾和各黨派的支持。3月27日,鮑爾內閣的外交部長、多數派社民黨主席米勒繼任總理,繼續維持魏瑪大聯盟的內閣。
不過,米勒內閣也沒有走多遠。倉促進行的6月大選徹底埋葬了繼續民主改革的希望。多數派社民黨的得票率從37.9%驟降到21.6%,只獲得了113個議席,它所失去的50個議席幾乎被另兩個更為激進的社會主義政黨所分享,其中獨立社會民主黨議席從22個增加到81個,第一次參加選舉的共產黨獲得了2個議席;民主黨議席從75個減少到45個,中央黨和巴伐利亞人民黨的議席從91個減少到89個,它們所減少的議席全部被兩個右翼政黨所獲得,再加上人口調整而增加的選民因素,人民黨議席從19個猛增至62個,民族人民黨從44個增加到66個。如此一來,「魏瑪聯盟」(47.8%)在新的國會中無法占據絕對多數。作為第一大黨的多數派社民黨曾想過擴大魏瑪大聯盟的基礎,吸納獨立社會民主黨參加內閣,但後者堅持不與資產階級一起組閣。反之,多數派社民黨又不願意同中間靠右的人民黨一起組閣。在這種局面下,多數派社民黨國會黨團最終決定恢復在野黨的身份。
6月大選是魏瑪共和國早期政治史的轉折點。自此之後,「魏瑪聯盟」再也沒有出現過。而在1924年之前,共和國還將迎來5位總理6屆內閣。這表明它的政治格局趨於動盪,搖擺不定。
6月大選後,共和國並未如願恢復平靜。相反,賠款這一「達摩克利斯之劍」早已高懸於上。圍繞在賠款問題上的外交博弈,成為魏瑪政府在內政外交上捉襟見肘、甚至不斷更迭的根本原因。
對於一戰的雙方而言,「戰敗國賠款」本是無可爭議的準則。早在戰爭爆發初期,交戰雙方都已經把戰爭賠償作為各自戰後處理方案的必要組成部分。
不過,隨著戰爭結束,各國的態度多有變化:德國轉而不希望承擔賠償責任;英法因面臨的經濟困境而期待從德方獲得更多賠償。更為糟糕的是,美國在戰債問題上的頑固立場進一步縮小了英、法兩國的迴旋餘地。戰爭前後,美國政府一共向協約國提供了稱之為「戰債」的103.5億美元貸款,其中英國、法國和義大利借款最多,分別為42.77億美元、34.05億美元和16.48億美元。同時,這三個國家又與其他協約國之間存在債權和債務關係,如英國共欠戰債64.89億美元,同時有17個國家欠英國104.45億美元;共有11個國家欠法國34.63億美元,義大利也有外債3.90億美元。協約國希望美國減免戰債,以便它們降低對德國賠償的期待,從而實現歐洲的經濟復興。但是,美國一方面受制於償還戰爭公債(總金額高達225億美元)的壓力,認為延緩甚至減免戰債是犧牲美國納稅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希望用戰債來壓制歐洲的軍事發展和社會消費,從而穩定國際匯率,因而堅決反對把戰債與德國賠償聯繫起來。
在此背景下,巴黎和會的「三巨頭」在賠償總額、範圍、期限、理由等方面都存在爭議,但最終仍然達成了一些共識,如由一個賠償委員會在1921年5月以前提出一個完整的賠償方案、戰爭費用也應該計入賠償費用中、30年的賠償期限可酌情延緩、戰爭賠償與戰爭問題掛鉤(即和約第231條)。
但是,這些共識對德國而言,都是不可接受的。由此,賠款問題成為一戰後德國政治和經濟發展中始終懸而未決的重大難題。究其實質,賠款問題不僅是德國是否賠款以及賠償多少的問題,也牽涉到魏瑪政府的外交斡旋是否滿足民族自尊心的能力考驗,更成為協約國之間解決戰債問題、恢復歐洲經濟的焦點所在。
《凡爾賽和約》通過後,「修約政策」(Revisionspolitik)一直是魏瑪政府基本的外交立場。其中,賠款問題是最重要的修約內容。簡言之,德國期待賠款問題的解決途徑是: (1)減少賠款總額; (2)與戰爭罪責脫鉤。
但是,這種想法在現實中卻很難付諸實踐。其原因是:第一,美國作為歐洲債務的債權人,既不參加賠償委員會,又拒不減免戰債,以至於戰債與賠款之間的死結始終無法解開,增加了協約國確定德國賠償數額等問題的難度。第二,缺少美國參與的賠償委員會體現了對德索賠的強硬路線,1919年12月成立的賠償委員會由法國人擔任主席,當投票出現平局時,法國總統擁有裁決權。賠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設在巴黎,所有安排都預示著法國人在賠償問題上不容置疑的權威。
正因如此,1920年上半年召開的一系列關於賠償問題的國際會議均無果而終。直到6月21日,協約國才在布洛涅(Boulogne)會議上確定了德國分42年償付2690億金馬克的方案,但這相當於德國1913年國民收入的5倍。
新組建的費倫巴赫(Constantin Fehrenbach,1852—1926)內閣立即表示反對,並提請7月召開的斯帕會議重新討論賠款問題。但是,協約國不予理睬,迫使德國代表團簽署《斯帕議定書》。
1921年1月7日,情況有所變化。賠償委員會中的法國代表塞杜(Jacques Seydoux,1870—1929,又譯「塞杜克斯」)提出一份臨時賠償的建議:德國在未來5年間每年支付30億金馬克,在此期間協約國再商定賠償總數。塞杜方案獲得了英、法兩國的認可,德方也表示接受。
正當雙方圍繞塞杜方案準備進一步談判時,又出現了新情況:一方面,法國新任財長杜梅(Paul Doumer,1857—1932)持更為嚴厲的索賠立場;另一方面,英國在美國催繳戰債的壓力下,轉而希望儘快確定賠款總額。於是,在1921年1月24—29日召開的巴黎協約國最高會議上,英法兩國拋棄了塞杜方案,提出新的賠償計劃: (1)德國的賠償總額為2260億金馬克,分42年償還; (2)最初兩年,德國每年支付20億金馬克,並上繳出口稅收的12%; (3)11年後,德國的年賠款額達到60億金馬克;(4)協約國占領軍和管制委員會的費用另行計算。
2月2日,費倫巴赫內閣向賠償委員會遞交一份「反建議」,希望協約國成立一個新的專家委員會,重新考慮賠款問題。但在協約國看來,這份「反建議」充分暴露了德國政府的「修約」企圖。於是,隨後舉行的第二次倫敦會議(2月21日—3月14日)轉而對德國提出最後通牒。3月8日,協約國軍隊占領了三個萊茵河港口城市,繼續施加壓力。德國曾想尋求美國的援手,但後者卻不願意接過這個燙手的山芋。
4月27日,賠償委員會提出「倫敦賠償方案」: (1)德國的賠償總額確定為1320億金馬克,分42年還清; (2)德國為支付賠償,將發行A(120億金馬克)、B(380億金馬克)和C(820億金馬克)三種債券,其中C類債券可以留待德國有能力支付時再行償還,其餘的賠償額除1921年5月31日以前先行交付的10億金馬克外,按每年20億金馬克固定賠償額進行償還; (3)不固定賠償為每年出口值的26%; (4)兩種償付均在每年分四次繳納,德國以海關稅收、出口品徵稅的25%作為擔保; (5)德國開支由賠償委員會下屬的保證委員會來進行監督,以確保能夠優先償付賠償,若德國拒不履行上述規定,協約國有權控制德國稅務,擴大徵收德國稅款,並制定其他方案。據此,協約國獲得了重新對德國採取行動的權力。
美國政府迅速表明不介入的立場。在這種情況下,費倫巴赫內閣不得不面對「修約政策」無法推進的殘酷現實。在人民黨表示退出政府後,5月4日,內閣決定總辭職。這標誌著以對抗協約國賠款主張為主的「修約政策」告一段落。
5月10日,費倫巴赫內閣中的財政部長、民主黨人維爾特(Josef Wirth,1879—1956)接受了組閣使命,共同承擔執政責任的是多數派社民黨人和中央黨人,一位無黨派政治家羅森(Friedrich Rosen,1856—1935)出任外交部長。維爾特在國會演講中,明確表達了「履約政策」的核心思想:即用使協約國信服的支付誠意來證明,強加給德國的負擔超過了人民的經濟力量。隨後國會批准政府接受協約國的最後通牒。
除總理維爾特外,新任重建部部長的拉特瑙也是該政策的重要支持者。拉特瑙出生於柏林的一個猶太人家庭,獲得過電化學的博士學位。其父創建了舉世聞名的通用電氣公司(AEG)。1915年起,拉特瑙成為該公司的董事長。他是德國輕工業界的領軍人物,在政治和經濟立場上與以斯廷內斯(Hugo Stinnes,1870—1924)為代表的重工業界背道而馳,主張德國用一個能展示自己良好信用的方案,來贏得協約國民眾的支持,從而創造一種氛圍,以便讓德國的賠款問題成為歐洲及世界重建的組成部分。在走馬上任後,拉特瑙在國會中不斷強調「履約」的重要性。
自此,「履約政策」成為德國外交方針的主要傾向。在第一屆維爾特內閣期間(1921年5月10日—10月22日),「履約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五方面:第一,德、法兩國走出和解第一步,簽訂了《威斯巴登協議》(Wiesbadener Abkommen),同意由德國民間團體負責向法國戰爭受害者提供賠償,並直接同後者聯繫。第二,德國如約在1921年8月31日前支付了10億金馬克。第三,審判部分戰犯。第四,說服巴伐利亞州卡爾(Gustav Ritter von Kahr,1862—1934)政府,解除志願軍團的武裝,特別是所謂「奧爾格施」(Orgesch,全稱是「Organisation Escherich」)的團體。第五,頒布安全緊急條令,禁止極右翼的活動。1921年8月26日,原埃爾哈特海軍旅的兩名軍官刺殺了埃茨貝格爾。總統隨後於8月29日發布名為《保護共和國法令》(Republikschutz-Verordnung)的緊急狀態令,禁止煽動以暴力修改憲法或犯有類似違法行為的報紙出版,或在同樣的前提下限制結社和集會自由。
然而,維爾特內閣的「履約政策」也很快遭遇瓶頸。首先,「履約政策」讓德國經濟難以為繼。貨幣的貶值速度遠遠快於稅收的增長速度,協約國也不願意向德國提供長期貸款。其次,「履約政策」在政治上把中央政府推向越來越不利的地位。同「修約」的口號相比,「履約」自然在情感上無法獲得德國民眾的支持。尤其在關於上西里西亞的歸屬問題上,維爾特內閣遭遇到重大危機。國聯不顧公決結果,把上西里西亞的絕大部分工業區(包括德國人居多數的城市)都割給波蘭。這將維爾特內閣推到了火山口上。國內輿論長篇累牘地批判政府的「賣國行為」。內閣部長與維爾特之間也出現了不可挽回的裂痕。最終,10月22日,維爾特宣布辭職。
第一屆維爾特內閣的下台,標誌著「履約政策」出現拐點。德國政治家們被迫思索外交路線的突破口。
在艾伯特總統的周旋下,維爾特願意留任總理,並於10月25日組成新內閣,是為第二屆維爾特內閣。魏瑪聯盟的三個政黨仍然是該內閣的主要支柱。
新內閣面臨的首要問題依舊是如何按期支付賠償金。維爾特向賠款委員會提出延期兩年支付1922年1月15日和2月15日到期的賠款,並繼續要求擁有整個上西里西亞。這一次似乎得到了戰勝國的理解。1921年11月,賠款委員會成員訪問柏林,親自確認此前的賠償方案無以為繼的現實。英法兩國領導人在1921年12月的倫敦會議上表示理解德國人的困境,並決定於1922年1月6日在坎城(Cannes)召開協約國最高理事會會議,同時邀請德國參加。
德國在坎城會議達到了預想目標。在英國的影響下,法國做出讓步,同意起草一個保證條約草案。據此,英國同意保證法國的東部邊界,以此換取法國在對德賠償問題上的靈活立場。會議還決定召開歐洲經濟會議,邀請德俄兩國參加。1月13日,賠款委員會批准德國政府延期支付即將到期的兩筆賠款。維爾特內閣對這一結果十分滿意。
然而,就在德國準備慶祝坎城會議的成果前,法國政局的變動再次打破了維爾特內閣的幻想。新任總理普恩加萊(Raymond Poincaré,1860—1934)是公認的對德強硬派,還擔任過賠償委員會主席。1月29日,他要求英國修改保證條約,並提出一系列要求。這些要求沒有被英國接受。自此,法國對德國的外交立場重新恢復到強硬態勢。
在普恩加萊的影響下,賠償委員會改變了對德同情的立場。3月21日,它向德國政府提出,在延期支付賠款的同時必須每隔10天付清3100萬金馬克,並且立即制定一項包括改革預算、控制紙幣流通以及1922年償付賠款的計劃。維爾特內閣按照要求遞交新稅綱領後,賠款委員會仍然表示不滿,要求德國必須再籌措10億金馬克(此時相當於600億紙馬克)來表明誠意,且在1922年5月31日前制訂能夠提供這些收入的新稅法。它還宣稱將對德國財政進行有效監督。
這份措辭強硬的照會引起德國人的巨大反感,連一直推行「履約政策」的維爾特總理和拉特瑙外長(1922年1月21日上任)都無法忍受。4月10日,德國政府拒絕賠款委員會所要求的稅收及其對德國財政管理的任何監督。年版,第—頁。
在這種背景下,德國政治家的目光從西方轉向了東方,那裡有一個同德國擁有類似命運的國家:蘇俄。
德國與蘇俄的接近有著歷史與現實的多重考慮。從歷史上看,兩國有著較長時期的合作,如德意志帝國與沙皇俄國曾結成三皇同盟。從現實而言,兩國都自視為《凡爾賽和約》的犧牲品,都被排斥在世界政治與經濟體系之外。在一些德國政治家和軍事家看來,恢復德俄關係還將在以下幾方面有利於德國:第一,摧毀波蘭,打敗法國。國防軍高層就設想,德俄聯合共同摧毀新復國的波蘭,而後在俄國的掩護下,德國可以從容不迫地發起反對法國的「解放戰爭」。第二,提高德國的外交地位。外交部東方司司長馬爾贊(Ago von Maltzan,1875—1927)是恢復德俄關係的積極支持者。他在1920年1月曾寫道:「德國對協約國的地位只有通過逐漸地利用我們與俄國的關係才能得以增強。」第三,改善德國經濟,拓展海外市場。在大戰期間擔任陸軍部原料處處長的拉特瑙便已認識到東方政策在經濟上的意義。他這樣寫道:「我們應該與俄國結盟……俄國是我們未來的市場,與奧匈帝國的友誼應該一筆勾銷。」1919年2月,他在提交政府的備忘錄中說:「同蘇俄關係正常化,能夠決定德國政治和經濟的未來命運,俄國和德國之間的利益存在著自然的共同性,德國在對俄政策上,再沒有時間作消極的等待了。」
事實上,自革命以來,德國與蘇俄之間一直保持著極為微妙的關係。一方面,兩國曾相互敵視,共和國在1918年11月以蘇維埃外交人員從事革命宣傳為由,斷絕了同蘇俄的一切外交關係,並要求所有蘇俄機構撤離德國;另一方面,拉特瑙與蘇俄駐柏林工兵代表會委員拉狄克(Karl Radek,1885—1939)來往密切,1921年起兩國又展開了恢復全面外交關係的談判。法國的強硬態度讓拉特瑙對德蘇關係充滿期待。
4月10日,歐洲經濟會議在義大利的熱那亞(Genova)召開。會議伊始,德蘇兩國代表都發現西方國家對己不利:德國要求修改賠款總額的提案被排斥在正式議程之外;協約國試圖讓蘇俄承認沙俄時期的債務、並分享俄國的石油。在此背景下,德蘇兩國終於走到一起。4月16日,拉特瑙在熱那亞附近的拉巴洛(Rapallo)同蘇俄代表契切林(Georgi Tschitscherin,1872—1936)會面,簽訂協議,是為《拉巴洛條約》(Vertragvon Rapalo)。該條約正式確立了兩國的外交關係,雙方相互放棄賠償要求,並在商業事宜和國民待遇方面給予對方以最惠國待遇。
對於蘇俄來說,《拉巴洛條約》成功阻止了西方建立反蘇陣線的企圖。相比之下,《拉巴洛條約》在德國的反響更為複雜。持親西方立場的艾伯特總統十分惱火,認為該條約將顛覆德國與西方國家的關係。這一想法同樣被一批右翼政治家所接受,他們更害怕布爾什維主義的影響。一些職業外交家更擔憂該條約的長期影響。前外長布洛克多夫蘭曹伯爵後來在其備忘錄中這樣評述:「在目前看來,一種特別通往東方的德國政策不僅是過早的、危險的,而且是毫無目的的,因而也是完全錯誤的。」對此,軍方高層澤克特卻不以為然。他在另一份備忘錄中回應說:「我看到的不是條約的內容,而是它道義上的影響。這是德國在世界上的威望第一次但卻是極大的加強。這是因為人們猜測條約背後的內容要超過有根據的實際情況。」簽署條約的維爾特與拉特瑙在回國時也受到了民眾的熱烈歡迎,德國新聞界首次對這兩位「履行義務的政治家」提出了讚美之詞。
當然,《拉巴洛條約》對法國的刺激最大。它煽起了強硬派的沙文主義情緒,「占領魯爾」的呼聲高漲。在法國的強烈要求下,協約國最高委員會於4月18日交給德國一份照會,指責它違反坎城協議。4月23日,協約國發表聲明,保留關於宣布《拉巴洛條約》無效的權利。普恩加萊不僅重申了凡爾賽和約不容更改的原則,而且還暗示法國將單獨對德國採取懲罰行動。
總之,《拉巴洛條約》標誌著德國「履約政策」的悄然轉向。德國不再被動地期待協約國施捨憐憫,改變索賠政策,而是主動地利用東西方之間的矛盾,追求自己的外交目標。就這點而言,這種變化無疑有利於德國外交政策的自主化。但另一方面,在賠款問題最終解決之前,無論「履約政策」如何變化,德國外交的活動空間始終有限。
1922年6月初,在法國的壓力下,賠償委員會在拒絕減少賠償總額的同時,又反對美國銀行家為德國提供國際貸款,從而進一步打擊了德國的信用。正如以往那樣,這場外交失利迅速演化為一次內政危機。右翼政黨把「德國貨幣的可怕貶值」和「中產階級的毀滅」輕而易舉地歸咎於「履約政策」。外長拉特瑙的猶太身份又成為種族狂熱分子蓄意攻擊的目標。6月24日,拉特瑙被兩位反猶主義的年輕人刺殺身亡。
拉特瑙之死引發的轟動性遠超過埃茨貝格爾之死。街上舉行了大規模的群眾示威遊行,工人們則以24小時罷工表示抗議。在國會中,右翼政治家受到嚴厲指責,維爾特總理發表了共和國歷史上令人難忘的演說:「敵人就在那兒——毫無疑問:這個敵人在右翼!」
6月26日,艾伯特總統簽發《保衛共和國令》(Verordnung zum Schutze der Republik)。該法令允許政府對公開讚頌或贊同對共和政體或共和政府成員採取暴力行動、煽動採取這類行動、侮辱國旗等人進行懲處。它還限制集會自由,授權各州政府禁止那些有可能發生騷動的機會。它規定在最高法院設立一個特別的「保衛共和國國家法院」,專門審判反共和國的罪行。該法令得到國會的批准。
與政治危機逐漸平息不同,拉特瑙之死導致的經濟後果卻變得日益嚴重。6月24日,在拉特瑙被刺當天,美元與馬克的匯價還在350馬克以下。到7月底,已上升到670。10月底居然上升到4500。顯然,國際社會對德國經濟復興越來越失去信心。
在此情況下,政府不得不在7月12日向協約國宣布喪失支付能力,請求把1922年尚未繳納的現金賠償推遲到1924年底,並相應減少實物賠償。但是,8月7日—14日召開的協約國倫敦會議卻拒絕接受德國的申請。戰債與賠款之間的複雜糾葛繼續成為其中的主要原因。11月初,賠償委員會再次拒絕德國延期支付的請求。
外交受困的維爾特希望通過改組內閣,來建立內政上的聯合陣線,以便重啟談判,但沒有成功。民主危機促使兩個社民黨於9月24日合併。一部分反對合併的獨立社會民主黨人後來轉向共產黨。新的社民黨在意識形態上更向左,拒絕同人民黨合作。11月22日,組閣失敗的維爾特辭職,第二屆維爾特內閣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