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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卡爾五世執政初年的內政外交 一、當選羅馬人國王

2024-10-09 05:23:20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1519年1月,馬克西米連一世在沒有指定繼位者的情況下去世了。英國國王亨利八世(Heinrich VIII.,1491—1547)、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和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都試圖繼承羅馬人國王的王位並進而獲得對神聖羅馬帝國的統治權。卡洛斯一世的弟弟費迪南一度也有意參加競選。但最終的競爭主要在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和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之間進行,而其激烈程度可謂空前絕後。為了贏得選舉,雙方都不惜重金,大肆賄賂帝國選侯。

  羅馬教皇利奧十世力圖阻止卡洛斯當選,他不想讓已經控制了那不勒斯和西西里等地、對教會國家構成嚴重威脅的西班牙國王再接管神聖羅馬帝國。最初,他支持法國國王參加競選,並得到出自霍亨索倫家族的帝國選侯、布蘭登堡馬克伯爵約阿希姆一世(Joachim I.,1484—1535)以及同樣出自霍亨索倫家族的帝國選侯、美因茲大主教阿爾布雷希特的附和。但在看到弗朗索瓦一世並不太受德意志人歡迎的情況後,利奧十世又力勸薩克森選侯智者德里希出山。為了籠絡這位德高望重的選侯,利奧十世不僅表示要贈送他金玫瑰勳章,還暫時中止了對路德的審訊。智者弗里德里希卻深知自己的家族勢力有限,拒絕參加競選,他寧願作為調解人在選侯集團中積極活動,極力說服其他選侯選舉「德意志候選人」為國王。在智者弗里德里希的勸說下,約阿希姆一世與其弟阿爾布雷希特都改變了態度,將其選票投給西班牙國王。此時,霍亨索倫家族在帝國選侯集團中占據兩個席位,擁有兩票表決權,並且美因茲選侯作為帝國大首相還在帝國統治集團中占有一個特別突出的地位。約阿希姆一世與其弟阿爾布雷希特的立場轉變對於西班牙國王的當選無疑具有決定性意義。另外,卡洛斯一世的成功還與其德意志家世有很大關係,他是以「德意志候選人」的身份參加競選的。而在符滕姆貝格公爵烏爾里希攻占帝國城市羅伊特林根之後,施瓦本聯盟依靠哈布斯堡家族的支持,將烏爾里希驅逐出了上德意志,哈布斯堡家族占有符滕姆貝格,並成為士瓦本同盟的首領,可以利用施瓦本的軍事力量對競選施加壓力。最為重要的還是哈布斯堡家族對選侯們的重金賄賂,為此,它向當時帝國的首富大銀行家富格爾大舉借貸。總共花費了85.2萬古爾登(Gulden),其中,富格爾出資高達50萬古爾登。

  1519年6月28日,帝國選侯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選舉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為羅馬人國王,號稱卡爾五世(Karl V.,1519—1556年在位)。在獲悉自己當選羅馬人國王的消息後,卡爾五世立即從巴塞隆納(Barcelona)行宮啟程,經英格蘭和尼德蘭抵達神聖羅馬帝國。1520年10月23日,皇帝加冕儀式在亞琛皇帝大教堂(Kaiserdom)舉行,由科倫大主教赫爾曼·馮·維德(Hermann von Wied,1477—1552)主持;卡爾五世效法馬克西米連一世自命為「當選的羅馬皇帝」。但他必須簽署主要由智者弗里德里希主持起草、公開反對皇帝中央集權、要求進一步擴大帝國等級政治參與權的《選舉條款》,許諾承擔一系列義務:保護教皇和教會,「按照選侯的建議」執行帝國法律;所有重要的帝國官職均由德意志人擔任,若無正當程序,不對任何人宣布任何帝國禁令。外國軍隊不得駐紮在帝國土地上。限制羅馬教廷過度的金錢要求,取締壟斷性大貿易公司。除此之外,卡爾五世還同意,成立一個「帝國執政府」管理帝國事務,邀請選侯參與治國理政。《選舉條款》是帝國等級約束皇帝權力的一個新舉措。從內容上看,該文件具有帝國基本法性質,如同1356年的《金璽詔書》一般。

  卡爾五世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的長孫、阿拉貢國王費蘭多二世的外孫、勃艮第公爵美男子菲利普的長子。甫一出生,就被授予盧森堡伯爵稱號。爾後,憑藉哈布斯堡家族勢力和家族前輩巧妙構架的王朝網絡,並在多種純屬偶然的正常遺產繼承順序中斷之後,他在1506年父親(美男子菲利普)去世後,成為尼德蘭大公,繼承了勃艮第公國北部,包括皮卡迪(Picardie)、比利時(Belgien)和尼德蘭在內的大片土地;1516年在外公(阿拉貢國王費蘭多二世)去世後又成為阿拉貢、卡斯蒂利亞、納瓦拉(Navarra)、拿不勒斯(Neapel)、西西里(Sizilien)、撒丁島(Sardinien)諸王國以及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的統治者。因為他首次將阿拉貢和卡斯蒂利亞的王位集於一身,所以也是西班牙的第一任國王。1519年,在祖父(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去世後,卡爾又繼承了以奧地利為核心的神聖羅馬帝國境內哈布斯堡世襲領地。而在當選羅馬人國王后,他所統治的地盤又得到了進一步擴大,幾乎囊括大半個世界,堪稱「日不落帝國」。

  與之相應,卡爾五世一統宇內的野心陡然膨脹。他自視為「世界君主」(dominummundi),擁有上帝賦予的、獨一無二的崇高地位,不僅高於基督教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統治者,而且擔負著維持基督教世界的秩序與和平、保護但也要改革天主教會、抵禦異教徒侵犯的神聖使命。他把「領導一個團結的基督教世界反對外部敵人奧斯曼—土耳其,後來還要反對內部敵人路德派異端分子」,看作現「上帝指派給自己的」任務,力圖重建在皇帝和教皇領導下的基督教世界大一統,並且藉此擴大哈布斯堡家族的勢力和統治範圍,建立哈布斯堡家族的家天下。

  對於宗教和教會事務,卡爾五世完全按照天主教正統觀念行事。雖然在伊拉斯謨等人的影響下,他也認識到了教會改革的必要性,但對於路德等宗教改革家「背離」教會教義和教會法規的言行,他還是不能容忍的,堅決主張嚴厲鎮壓。只是出於某些政治考慮,例如拉攏利用帝國等級應對迫在眉睫的對外戰爭,在必要的時候,卡爾五世也會做出一定的妥協,建議和舉行宗教對話,用和平的政治協商手段維持西方基督教宗教和教會的統一。

  卡爾五世的登基給許多德意志人帶來了巨大希望。馬丁·路德寫道:「上帝賜予我們一位有高貴血統的年輕人擔任君主,在許多人心中喚起了莫大的美好希望。」然而,儘管有許多德意志祖先和德意志血統,並且是以「德意志候選人」身份參加王位競選的,卡爾五世卻並非真正的德意志人;甚至連德語都不會講。他出生於根特,成長於勃艮第和尼德蘭。對於德意志民族和國家,卡爾五世並沒有多少真情實感。他所關心和熱衷於追求的主要是個人榮譽和哈布斯堡家族的王朝利益。

  

  在神聖羅馬帝國,卡爾五世致力於加強君主權力,實行個人專制統治。帝國等級的態度卻十分曖昧。一方面他們需要有一個比較強大的帝國首領,對內維持國內和平,對外抵禦外來侵略;另一方面他們又不願意帝國君主的權力過分強大,限制和削弱自己傳統的「自由」和「自主」。為了約束皇權,他們極力要求卡爾五世遵守帝國憲法,承認帝國等級的政治參與權。卡爾五世雖然極不情願,但因對外戰爭(主要是應對法國和奧斯曼帝國的不斷挑釁)需要帝國等級的支持,不得不經常做出妥協讓步。不僅如此,帝國政治也因為宗教改革而變得異常混亂、複雜。因為隨著宗教改革運動的深入發展,帝國等級內部也發生了嚴重分化,一部分帝國等級堅持天主教信仰,極力扼殺宗教改革;另一部分帝國等級則支持宗教改革,皈依了新的福音教信仰。這兩派政治勢力相互對抗,激烈鬥爭。一方面,雖然在宗教信仰上,皇帝與天主教帝國等級態度一致,但他又不能完全忽視福音教諸侯的宗教訴求,而對外戰爭的牽制,又使他無力採取斷然鎮壓的措施。另一方面,天主教諸侯和福音教諸侯又都從宗教改革當中獲得了不少好處,他們都通過控制本邦內的教會,擴大了自己的經濟實力和政治勢力。而當皇帝後來在戰勝福音教諸侯的軍事同盟,準備實行專制統治的時候,天主教諸侯和福音教諸侯又聯合起來對抗皇帝,致使卡爾五世在帝國的強權統治徹底落空。

  二、皇帝與帝國等級在帝國層面的權力爭奪

  1521年的沃姆斯帝國等級會議因為路德的出庭受審而聞名於世,但在實際上,對於「路德事件」的處理,只是此次會議的一個小小插曲。與之相比,更為重要的是,帝國等級在此次帝國等級會議上迫使皇帝批准了重建帝國執政府、帝國最高法院、帝國行政區等機構,並對這些機構的建制和運作作出了新的、更加明確的規定。

  按照1521年5月26日頒布的《執政府條例》(Regimentsordnung),帝國執政府設在紐倫貝格,由22名出自各等級的成員擔任執政府官員,其中兩名由皇帝任命,20名由帝國等級任命。卡爾五世的弟弟費迪南(Ferdinand,1503—1564)出任總督和執政府首領,皇帝的親信、皮埃蒙特人梅爾庫里諾·阿爾波里奧·迪·加蒂納拉(Mercurino Arborio di Gattinara,1465—1530)為帝國副首相,監控政局。卡爾五世堅持執政府只在皇帝外出期間代理皇帝行使行政管理權,其所有重要決議,特別是關於封邑和對外事務的決議仍需要在皇帝批准後才可以實施。卡爾的意見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貫徹。帝國執政府只是名義上的中央政權機構,只是代理皇帝行使行政管理權。這樣一來,不僅費迪南無權擅自做主,而且作為帝國大首相的美因茲大主教的部分權限也被皇帝的親信加蒂納拉所掌握。皇帝即使不在帝國也可以發揮較大的影響力。卡爾五世通過書信下達指令。然而,路途遙遠、交通不便和通訊落後等因素經常阻礙著決策的迅速及時形成。

  帝國最高法院(Reichskammergericht)同樣設在紐倫貝格,但陪審員人數增加到18人,其中一半是法律專家,另一半是騎士。帝國最高法院是一個訴訟法庭,負責處罰抗拒、觸犯帝國法律,特別是破壞國家和平的罪犯。然而,帝國選侯和諸侯繼續享有禁訴特權(其臣民無權向帝國最高法院申訴),基本不受該法院的約束。

  執行帝國執政府決議和帝國最高法院判決的任務交由帝國行政區承擔。帝國大區由此從原先只被用作選舉執政府成員的選舉區,轉變成為一個跨邦國和等級的職能部門了。行政區首腦有權懲處破壞禁止復仇條例者。在戰爭的情況下,各個帝國行政區也應按照「帝國名冊」如數提供軍隊,募集經費。與之相應,按照登記冊繳納稅費的制度也得到了實行。帝國財政獲得了較可靠的保障。

  一方面,帝國等級會議依然是神聖羅馬帝國的最高決策機關,帝國等級有權討論決定國家整體事務,制訂和頒布相關法律。此時,帝國等級包括7位選侯、4位大主教、46位主教、24位世俗諸侯、79位修道院長和大教堂教長、4位騎士團首領、145位伯爵和領主以及86個帝國城市和自由城市,共計394個。由於高級教士(修道院院長和大教堂教長、騎士團團長等)和高級貴族(伯爵和領主)也升級為帝國諸侯,帝國諸侯的總數由此大增,據此,參加1521年沃姆斯帝國等級會議的教會諸侯為133人,世俗諸侯為169人。此外,沃姆斯帝國等級會議還首創了自由城市參加帝國等級會議的先例。在參加1521年沃姆斯帝國等級會議的城市代表團中,有65個來自帝國城市,20個來自自由城市。帝國城市是帝國的直轄市,其特許狀(Freibrief)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親自頒發。自由城市從諸侯或主教那裡獲得特許狀,擁有城市自治權。因為上述兩種城市擁有政治、經濟、宗教和司法上的自主權,經常被統稱為帝國自由城市(Freie Reichsstaedte)。另一方面,帝國等級會議定期自動開會的原則,沒有得到貫徹,在以後的時間裡,帝國等級會議依然是由皇帝根據需要,在徵得選侯同意的情況下召開的。帝國選侯、帝國諸侯和帝國城市分三院,分別議事。皇帝雖然有權宣布開幕和閉幕,偶爾也主持一下全體會議,但他完全被排除在各種各樣的協商之外,所有交涉均由作為帝國大首相的美因茲大主教來處理。皇帝僅可以非正式地或者以奧地利大公身份發揮影響。

  上德意志的大財團堅決抗議《選舉條款》中取締大貿易公司的規定。迫於壓力,卡爾五世在1525年簽署了一份新貿易法,基本順應了這些財團的要求,滿足了他們的經濟利益。

  因為要處理同樣受其管轄的尼德蘭和西班牙等地的事務,也因為要應對法國和奧斯曼帝國的不斷挑釁,卡爾五世無法常駐神聖羅馬帝國。他也是最後一位未在帝國境內設立固定官署的皇帝。他的擁有1000—2000人的宮廷因此經常遷來遷去,而這個宮廷國家又是多民族的,成員和語言都非常多元。軍隊也是這樣。因為皇帝的權力重心是在西班牙,西班牙人(主要是西班牙籍的官員和軍人)在神聖羅馬帝國自視為統治者民族,經常是趾高氣揚,驕橫放肆,所以特別不受歡迎。

  卡爾五世還把他繼承的奧地利土地轉讓給了費迪南,其中包括下奧地利諸邦國(施泰爾馬克、克恩滕、克賴因等)和上奧地利諸邦國(蒂羅爾和前奧地利)在內的奧地利大公國。因為在帝國並無實權,費迪南遂把重點放在對哈布斯堡世襲領地的經營上。

  在馬克西米連一世去世後,哈布斯堡世襲領地實際上已經破產了。這位風流倜儻、好大喜功的「文藝復興君主」,出手闊綽,但也負債纍纍,債台高築。在接管奧地利之後,費迪南承擔了馬克西米連一世遺留下的一大半債務。他重用財政專員加布里爾·德·薩拉曼卡(Gabriel de Salamanca,1489—1539),大力開源節流,努力清償債務,但他在蒂羅爾等地徵收高額賦稅的措施,也引起了當地居民的極大憤慨。

  對於這位初來乍到、德語講得十分生硬、身邊又儘是外國顧問的陌生統治者,奧地利臣民們很不滿意。部分邦國等級在維也納市長和法官馬丁·西本彪格爾(Martin Siebenbürger,大約1475—1522)的領導下組建了一個新執政府,並擅自派遣使團,直接向皇帝卡爾五世提出保留原有特權的請求。

  對於這一越級上訪,蔑視當局的「非法舉動」,費迪南大公惱羞成怒。他在1522年6月召集新、舊執政府代表到維也納新城對簿公堂,而該法庭主要是由外國人組成的。西本彪格爾及其7位同黨被處以絞刑。這一審判遂以「維也納新城血腥審判」而在歷史上留名。

  在鎮壓了反叛後,費迪南制定新的城市條例,大幅削減邦國等級的權力,將一向擁有眾多特權的維也納市納入自己的管轄範圍:市政會參事和市長由被指定的有財產、有威望的市民選舉產生;市法官不再通過選舉產生,而是由大公直接任命;普通市民的選舉權被剝奪,手工業者也被排除在市政機構之外。外國顧問從占領被剝奪的起義者的財產中獲得了獎賞。

  1523年,費迪南在上、下奧地利各建立了一個宮廷參事院;在前奧地利則設立了一個號稱「執政府」的中央管理機構。1527年又頒布了對哈布斯堡家族整個世襲領地都有效的《宮廷國家條例》,向建立高效率官僚體制邁出了重要一步。據此,有四個中央機構,即宮廷參事院、樞密院、宮廷司庫和宮廷首相府一一得以建立。1556年又增加了一個宮廷戰爭委員會,設在維也納,即使在1564年領地分割之後也繼續存在。中央當局自此時起便成了一個強有力的夾子,將哈布斯堡東方世襲領地原本相當分散的各地牢牢地集中了起來,長遠地看也使它們得到了共同發展。

  三、卡爾五世的對外戰爭與哈布斯堡家族勢力的東擴

  哈布斯堡家族勢力的擴大使法國受到了重重包圍。為了擺脫這一困境,也為了實現對那不勒斯王國(Knigreich Neapel)和1512年為西班牙所占領的納瓦拉王國(Knigreich Navarra)部分領土的權力要求,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在1521年4月22日再次出兵義大利,並向卡爾五世提出了挑戰。卡爾五世早就計劃與法國進行決戰,不僅要控制上義大利,確保均為哈布斯堡家族所掌控的神聖羅馬帝國和西班牙王國之間的聯絡通道,還要收復1477年被法國吞併的勃艮第公國(Herzogtum Burgund,包括第絨,Dijon),解除法國國王對佛蘭德和阿圖瓦的采邑權,從法國那裡奪回先前屬於阿拉貢國王采邑的朗格多克(Languedoc),把普羅旺斯(Provence)變為帝國采邑以供自己支配,奪取歐洲的霸權,實現世界君主的夢想。為了實現這一戰爭計劃,卡爾五世早在1520年就與英國國王亨利八世(Heinrichs VIII.)達成了協議。現在,他又把教皇利奧十世拉入反法聯盟。原本對卡爾五世充滿敵意,但在阻止卡爾五世當選羅馬人國王一事未果之後,他又改變了態度,願意與之合作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路德事件」的不斷發酵,教皇需要皇帝幫助消滅異端。現在,教皇雖然同意與皇帝聯手對抗法國,但其主要目的還是希望通過與皇帝合作,維護教會的統一,扼殺宗教改革運動。

  1521年下半年,英國開始從海上進攻法國,卡爾五世和利奧十世的軍隊則在義大利與法國軍隊直接對壘。11月19日,卡爾五世和利奧十世的軍隊聯合進攻被法軍占領的米蘭,並在獲勝後重新把被放逐的米蘭前公爵弗朗切斯科二世·斯福扎(Francesco II.Sforza,1495—1535)扶上台。年底,教皇利奧十世去世。次年1月,曾任卡爾五世御師的烏特勒支的安德里安(Adrian von Utrecht)當選為教皇,稱作哈德里安六世(Hadrian VI.,1459—1523)。卡爾五世又與哈德里安六世聯手,在1522年5月30日攻占了熱那亞。然而,新任教皇在1523年9月14日便突然去世,親法國的朱利奧·德·美第奇(Giulio deMedici)繼位,成為克雷芒七世(Clemens VII.,1478—1534),一股反皇帝的浪潮又在義大利迅速興起。克雷芒七世以及威尼斯和佛羅倫斯市政當局對卡爾五世的戰功深感驚慌,擔心其勢力強大後,會威脅到自己的安全,遂在1524年12月12日秘密同法國結盟。

  法國人開始在軍事上占優勢了。入侵法國的英國軍隊和進攻普羅旺斯的皇帝軍隊均遭到了失敗。相反,法國軍隊重新征服了米蘭並且包圍了帕維亞。1525年2月24日,卡爾五世派兵解救被法軍圍困的帕維亞,在兵力較弱的情況下,充分發揮火槍的優勢,打敗敵軍,俘虜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為了爭取法國參與抗擊奧斯曼土耳其人入侵的戰爭,卡爾五世沒有採納加蒂納拉所主張的處死弗朗索瓦一世的建議,而是在1526年1月14日與之簽訂《馬德里條約》(Vertrag von Madrid)。除了要求法國歸還勃艮第公國,放棄佛蘭德和阿圖瓦的采邑權以及對義大利北部的領土要求外,卡爾五世沒有過度強迫弗朗索瓦一世,也很快就將他釋放了。

  弗朗索瓦卻在獲釋後以被迫簽訂為由,宣布《馬德里條約》無效。他還聯絡教皇克雷芒七世、巴伐利亞公爵威廉四世(Wilhelm IV.,1493—1550)和路德維希十世(Ludwig X.,1495—1545)以及威尼斯、佛羅倫斯等義大利城市共和國和米蘭公國的「反皇派」,於1526年5月24日締結「科尼亞克神聖同盟」(Heilige Liga von Cognac),繼續同卡爾五世作對。為了報復教皇的反叛,卡爾五世慫恿自己招募的僱傭兵於1527年5月6日攻占並焚掠了被他們稱作「巴比倫大淫婦」(Hure Babylon)的羅馬。教皇克雷芒七世逃入聖安傑洛城堡(Engelsburg),卑躬屈膝地向皇帝表示悔罪。然而,反對勢力依然十分強大,熱那亞也被法軍國占有。卡爾五世的軍隊一度深陷困境,只是在得到了熱那亞海盜安德里亞·多里亞(Andrea Doria,1468—1560)的救援後,才轉危為安。1529年6月29日,卡爾五世與教皇締結《巴塞隆納和約》(Frieden von Barcelona),約定建立一個防禦聯盟,儘快召開宗教會議,實行教會改革。通過卡爾五世的姑媽、尼德蘭總督瑪加麗特(Margarete von Oesterreich)與弗朗索瓦一世的母親薩沃伊的露易絲(Louise von Savoyen)兩人的磋商,皇帝與法國國王在8月3日簽訂《康布雷夫人和約》(Damenfriede von Cambrai)。卡爾五世不再堅持對勃艮第的主權要求,弗朗索瓦一世則再次聲明放棄對佛蘭德和阿圖瓦的采邑權以及對義大利的領土要求。1530年2月,教皇克雷芒七世在波倫納(Bologna)為卡爾五世舉行了皇帝加冕禮,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義大利的統治權由此得到了確認。但這也是最後一次的教皇加冕,此後的羅馬人國王再無一人得此「殊榮」。他們雖然可自封為「當選的皇帝」,其在義大利的統治權要求卻不復擁有經過教皇認可的宗教合法性了。

  但是,費迪南卻也非常意外地獲得了波希米亞和匈牙利的王位,使得哈布斯堡家族的勢力大大地東擴了。此事與土耳其的入侵有密切關係。

  1521年,土耳其蘇丹蘇萊曼一世(Süleymān I.,1495—1566)率領大軍進攻匈牙利,並且迅速征服了貝爾格勒(Belgrad)。匈牙利舉國震驚,國王拉約什二世(II.Lajos,1506—1526)倉促御駕親征,率領25000人的軍隊迎戰奧斯曼—土耳其為數10餘萬的大軍,1526年8月29日陣亡於莫哈奇(Mohcs)戰役。蘇萊曼一世乘勝追擊,其鐵騎踏遍了匈牙利東部諸省,除了燒殺搶掠,班師回國時還帶走了10萬基督徒俘虜。

  拉約什二世年輕無後,他的陣亡,使得波希米亞王國和匈牙利王國王位突然出現空缺。費迪南依靠其祖父、前任神聖羅馬帝國君主馬克西米連一世與原波希米亞國王弗拉第斯拉夫二世和波蘭國王齊格蒙特一世簽署的遺產繼承條約,以及哈布斯堡家族比較強大的實力,無比榮耀地戴上了波希米亞和匈牙利兩頂王冠。12月16日,匈牙利和波希米亞的部分貴族選舉神聖羅馬帝國總督和奧地利大公費迪南為波希米亞國王和匈牙利國王,以求得當時已經出現的哈布斯堡大帝國的救助。克羅埃西亞貴族也在1527年選舉費迪南為克羅埃西亞國王。除此之外,費迪南還獲得了自稱為塞爾維亞沙皇的約翰·奈納德(Johann Nenad,卒於1527年)的支持。然而同樣參與了競選波希米亞王位的巴伐利亞公爵路德維希十世,卻因失敗而與費迪南結下了仇怨。費迪南雖然掌控了奧地利,登上了波希米亞和匈牙利的王位,卻未贏得波希米亞和匈牙利兩國等級的全體支持。一部分匈牙利等級擁戴西本彪根侯爵扎波利亞·亞諾什為對立國王,並與費迪南兵戎相見。出於報復,巴伐利亞公爵威廉和路德維希兄弟倆轉而支持扎波利亞,力圖挫敗哈布斯堡家族的銳氣。扎波利亞在戰敗後投靠奧斯曼帝國,成為受到蘇丹庇護的傀儡國王,長期占據匈牙利部分地區(直至1540年)。巴伐利亞公爵也一直與哈布斯堡家族不和,時刻伺機報復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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