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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5:15:47
作者: 阿爾貝·加繆
這一星期,我工作很努力,雷蒙來找過我,說他把信寄出去了。我跟埃馬努埃爾去了兩次電影院,他對銀幕上發生的事情,總看不懂,我不得不給他解釋。昨天是禮拜六,瑪麗來了,這是我們早就約好的。我對她產生強烈的衝動,因為她腳上穿了一雙皮涼鞋,身上穿了一條紅白條紋的漂亮連衣裙,隱隱約約可以看見她那對結實的乳房,太陽把她的臉曬成了棕色,整個人像朵花兒。我們坐上一輛公交車,到了離阿爾及爾幾千米外的一片海灘,海灘的兩邊聳立著懸崖峭壁,岸上是一溜蘆葦。下午四點的太陽不是很曬,但海水還有點兒溫熱,長長的細浪懶懶地涌動著。瑪麗教我玩一種遊戲:游泳的時候,在浪峰喝一口水花,含在嘴裡,然後翻身躺在海面上,把水朝天吐出去。這樣,水花就像一條泡沫花邊一般,在空中消散,或者像溫熱的雨水,回落到我臉上。可是玩了一會兒,我的嘴就被鹽水燒得發燙。瑪麗這時候游到我身邊,在水中把身子貼在我身上。她的嘴貼上我的嘴,她的舌頭為我灼熱的雙唇帶來一絲涼意。我們就這樣在海浪里翻滾了好一陣。
我們在海灘上穿好了衣服,瑪麗望著我,兩眼閃亮亮的。我吻了她。從這時起,我們再沒有說話。我摟著她,急忙找到一輛回去的公交車,一回到我住處,我們就立刻跳上了床。窗戶開著,我感覺夏夜在我們曬成棕色的身體上流動,很舒服。
這天早上,瑪麗留了下來,我對她說我們一起吃午飯。我下樓買了肉。上樓的時候,我聽見雷蒙的房間裡有女人的聲音。不一會兒,老薩拉瑪諾又開始罵起狗來,我們聽見木頭樓梯上響起了鞋底和爪子的聲音,接著,在「賤狗!邋遢鬼!」的罵聲中,他們上了街。我向瑪麗講了老頭兒的故事,她大笑。她穿著我的睡衣,捲起了袖子。她笑的時候,我又產生了要她的欲望。過了一會兒,她問我愛不愛她。我回答她說,這種話毫無意義,但是我好像並不愛她。她看上去很傷心。可是在做午飯的時候,她又無緣無故地笑了起來,結果我又吻了她。就在這時,我聽見雷蒙屋裡發出一陣爭吵聲。
先是聽見一個女人的尖嗓門,接著只聽雷蒙說:「你不尊重我,你不尊重我,我要教你怎麼尊重我。」幾聲沉悶的聲音之後,女人叫了起來,叫得極其悽厲,樓梯口立刻站滿了人。瑪麗和我也出去了。那女人一直在叫,雷蒙一直在打。瑪麗說這太可怕了,我沒回話。她讓我去找警察,我告訴她我不喜歡警察。不過,住在三樓的管道工叫來了一個。他敲了敲門,裡面突然沒聲音了;他又用力敲了敲,過了一會兒,那女人哭了起來,雷蒙開了門。他嘴上叼著一支煙,一臉油腔滑調。那姑娘衝到門口,跟警察說雷蒙打了她。「你的名字?」警察問道。雷蒙回答了他。「跟我說話的時候把煙摘了。」雷蒙猶豫了一下,看了看我,又抽了一口。就在那時候,警察對準雷蒙的臉重重地、扎紮實實地扇了一個巴掌。香菸飛出去幾米遠。雷蒙變了臉色,但他當下一聲不吭,然後他怯怯地問警察能不能拾起他的菸頭。警察說可以,但他加了一句:「但是下一次你記著,別把警察不當回事兒。」這期間,那個姑娘一直在哭,不斷重複說道:「他打我,這個龜孫子。」於是雷蒙問:「警察先生,叫一個男人龜孫子,這是合法的嗎?」但警察命令他閉嘴。雷蒙於是轉向那個女人,對她說:「等著吧,小娘兒們,我們還會見面的。」警察讓他閉嘴,叫那女人走,還叫雷蒙待在屋子裡等著局裡的傳訊。他還說雷蒙醉了,哆嗦成這個樣子,應該感到羞愧。這時候,雷蒙跟他解釋說:「我沒醉,警察先生。只是,我在這裡,在您面前,我忍不住哆嗦,我也沒辦法。」他關上門,大家都走了。瑪麗和我做好午飯,但她不餓,幾乎全讓我吃了。她一點鐘的時候走了,我又睡了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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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三點鐘的時候,有人敲我門,雷蒙進來了。我依舊躺著,他坐在床沿上。他沉默了一陣,我問他那事情怎麼樣。他說他做了他想做的,但是她扇了他一個耳光,於是他就打了她。剩下的,我都看到了。我對他說,我覺得現在她已經受到了懲罰,他應該滿意了。他也是這麼想的,他還說,警察幫忙也沒用,反正她挨揍的事實已經擺在那兒了。他還說他很了解警察,知道該如何對付他們。他還問我當時是不是等著他回一巴掌給那警察。我回答說我什麼也不等,另外,我不喜歡警察。雷蒙看起來很滿意。他問我願不願意和他一塊兒出去。我起身,梳了梳頭。他說要我替他作證。我呢,我怎麼都行,但是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照雷蒙的意思,只要說那姑娘不尊重他就行了。我答應為他作證。
我們出去了,雷蒙請我喝了一杯白蘭地。後來他想打一局桌球,我差一點就贏了。他還想逛妓院,我拒絕了,因為我不喜歡。於是我們慢慢走回去,他說他懲罰了他的情婦,覺得非常滿足。我覺得他對我確實不錯,我想,這真是個美好的時刻。
遠遠地,我看見老薩拉瑪諾站在門口,神色焦慮。走近後,我發現他沒有牽著他的狗。他四處張望,原地打轉,使勁朝黑黢黢的走廊深處窺探,嘴裡嘀嘀咕咕,睜著他那雙小紅眼在街上搜尋。雷蒙問他怎麼了,他沒有立刻回答。我模模糊糊地聽他囁嚅著「賤狗,邋遢鬼」,心情依舊焦躁不安。我問他他的狗去哪裡了,他語氣生硬地回答說「它走了」。然後突然間,他滔滔不絕地說起來:「我像往常一樣,帶它去練兵場。趕集的木棚邊上圍著很多人,我停下來看『落跑之王』的演出。而當我要繼續走的時候,它已經不在那兒了。當然,我早想給它買一個小一點兒的項圈了。但是我從來也沒想到這個邋遢鬼能這樣就離開了。」
雷蒙對他說,那狗可能迷路了,它會回來的。他舉了好幾個例子,說狗能跑好幾十公里找回主人。雖然如此,老頭兒的神色看起來卻更焦慮了。「但是您知道,他們會把它弄走的。要是有人還願意收養它就好了,但這是不可能的,它渾身是痂,人見人嫌。警察會抓走它,肯定的。」於是我跟他說可以去警察局的認領處看看,付點錢就可以把它領回來了。他問我會不會要很多錢,我不知道。於是他就發起火來:「為這個邋遢鬼花錢!啊!它還是死了吧!」他又開始罵起狗來。雷蒙大笑,鑽進樓里。我跟了上去,我們在樓梯口分開了。過了一會兒,我聽到老頭兒的腳步聲,他敲了我的門。我打開門,他在門檻上站了一會兒,說:「對不起,對不起。」我請他進來,但他不肯。他望著他的鞋尖,結滿痂的手顫抖著。他沒有看我,問道:「默爾索先生,您說,他們不會把它抓走吧。他們會把它還給我的吧。不然我該怎麼活下去啊?」我對他說,認領處會把狗保留三天,等待失主去認領,過後他們就隨意處置了。他默默地望著我,然後他對我說:「晚安。」他關上門,我聽見他來回踱步的聲音。他的床咯吱作響,我聽見一陣細微而奇怪的聲音通過隔牆傳來,我明白是他在哭。我不知道為什麼想起了媽媽。但我明天早上要早起。我不餓,沒吃晚飯就上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