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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納粹教育思想

2024-10-09 04:43:56 作者: 鄭寅達,陳暘

  希特勒很重視教育,把它提高到以納粹主義教育後代,使納粹事業能夠持久延續下去的高度。1933年11月6日,他在一次講演中說:「當一個反對者說,『我不會投向你那邊的』。我就平靜地說,『你的子女已經屬於我們了。一個民族是萬古長存的。你算什麼?你是要死的。但是,你的後代現在站在新營壘里。在一個短時期後,他們就將不知道別的,而只知道這個新社會。』」[58]納粹官員們全盤秉承希特勒的意願,利用手中的權力,頒布相關政令,為全國的教育事業限定方向。1934年12月18日,內政部長弗里克頒布政令,規定「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青年一代以民族社會主義精神為民族和國家服務」[59]。為了實現這一目標,納粹當局強調國家必須掌握教育全權,不允許任何其他勢力插手。希特勒曾於1937年5月1日表示:「這個新國家將不把它的青年交給任何人,而是自己管青年,自己進行教育和撫養。」他甚至強調,納粹革命的根本問題,「不是奪取政權,而是教育人」[60]。

  納粹政權要培養什麼樣的青年一代呢?希特勒在1935年的納粹黨代會上公開宣稱,一個德國青年應該「像獵犬那樣敏捷,像鞣過的皮革一樣堅韌,像克虜伯工廠生產的鋼那樣經受過鍛鍊」[61]。在同其下屬赫爾曼·勞希寧的私下談話中,希特勒講得更為坦率:納粹的教育目標是培養出這樣一代青年人,「全世界在這代青年的面前都要駭得倒退。我要的是具有強烈主動性、主人氣概、不膽卻、殘忍的青年,在他們身上既不允許有軟弱,也不允許有溫和。我要從他們的目光里看出驕傲的神色和猛獸般的獷野」[62]。

  納粹當局認為,培養合格的納粹接班人,首先要把體格鍛鍊放在首位。希特勒在《我的奮鬥》中表示,青年有了強健的體魄,才能具有唯我獨尊的自信心,堅強的毅力和靈敏的決斷能力,由此推動「整個民族表現出偉大的意志力」,民族就能得到復興。因此,希特勒強調,「在民族國家中,身體的鍛鍊既不是個人問題,也不是僅同其父母有關的問題,更不是同社會毫無關聯的次要事情」,這是保持民族生存的要素,國家必須全力維護。希特勒要求學校增加體育運動的時間,閒暇時間也應組織起來從事體育活動;到了一定的年齡就應學習拳擊,因為這項運動「最能鼓舞戰鬥精神,培養靈敏的決斷能力,並使身體運用自如」。出於外交上的考慮,希特勒沒有把重視體育鍛鍊的目的全盤托出。其實,通過加強體育鍛鍊,提高國民的身體素質,保障國防軍有強健的士兵來源,增強侵略擴張的實力,也是一個重要的動機。

  納粹當局的所謂德育,就是納粹主義的政治教育。主要是強調培養青少年忠誠於領袖,具有為實現納粹主義而奮鬥的堅強意志,頑強毅力與責任心,勇猛好鬥,不重私利,勇於為納粹德國犧牲一切。希特勒認為,德國之所以在1918年戰敗,原因就在於國民不能同仇敵愾,奮勇作戰,其根源在於教育上的弊端。平時不注重國民性格的訓練,致使「國民缺乏意志,積習已深,對於稍有危險性的事情,大都瞻顧不前」。他還認為,由於德國國民不能保持「緘默」,和平時期常常任意泄漏工業機密甚至國防機密,戰爭時期則常常讓敵國掌握重大軍事情報。因此,「民族國家的教育,應該使德育與體育並重」,使青少年絕對忠誠於國家,「為德意志民族爭回自由,並恢復昔日的卓越地位」。[63]

  智育在納粹德國被降低到次要的地位。希特勒認為,在政治家中間,「知識水平越高,其事業上的成就就越小」。在他看來,具有理智的知識分子不能團結一致,缺乏最重要的「意志力」。「不能靠知識分子創造歷史;不能把知識分子作為支撐一個社會的成分。」[64] 「只受過普通教育,但體格健全、性格堅強、富於自信心與意志力的國民,要比學識湛深但體質虛弱者對民族共同體更有價值。」[65]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希特勒要求青年一般到中學畢業即可,同時中小學要大幅度削減知識課程,增加體育鍛鍊與政治訓練的時間。希特勒還要求更改知識課程的內容,如歷史課,不求歷史知識的系統,主要應強調種族鬥爭,宣揚德意志歷史上的民族英雄,以激發愛國主義熱情。

  希特勒認為,納粹教育要注重「天才」的選拔與扶植,「國家的高等教育機關,應儘量對各種天才開放」。同時,不論對「天才」或一般學生,都應注重能力的培養而不是知識。他認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德國的學校只注重灌輸知識,忽視實際能力的培養,因此培養出來的人,都是「飽學的懦夫」,而非民族「堅毅的壯士」。他要求納粹教育吸取上述教訓,反其道而行之。

  希特勒把軍隊看作是「最高和最後的國民教育」,要求以軍役作為青年教育的終結階段。因為在他看來,其一,軍隊能教會青年使用武器,養成絕對服從的軍人習慣,具備日後從事戰爭的能力;[66]其二,國防軍是德國「最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組成部分」;是對青年展開思想教育的最好場所。希特勒曾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納粹國家應該「以陸軍為榜樣」,其中可貴的素質是紀律、團結和犧牲。1933年底,戈培爾在題為《青年和德意志社會主義》的演講中宣稱:「我們的社會主義是繼承普魯士軍隊和普魯士官吏傳統的社會主義。正是這種社會主義使弗里德里希一世及其擲彈兵能進行七年戰爭。」[67]

  納粹德國主管教育的機構很多,其權力範圍錯綜複雜,互有交叉。全國政府原先不設教育部,教育事務由各州政府主管,其他相關事務則由全國內政部兼管。希特勒當政後,利用聯邦體制被取消和政府改組的機會,於1934年5月新設全國科學、教育與國民教育部,由納粹黨徒、普魯士州文教部長伯恩哈德·魯斯特[68]兼任部長。1935年1月,又把兩個部門合併,成為德國和普魯士科學、教育與國民教育部(以下簡稱「教育部」),承擔全國教育領域中央主管機關的職責。內政部原有的兼管權全部交給教育部,各州的文教部成為全國教育部的下屬機構。全國教育部趁機進一步擴大控制權。1937年8月20日,該部宣布掌控全國各高級中學內「參議教師」(Studienrat,高中固定教師的職稱)及更高級教師的任命權。1939年,它又成立「全國考察辦公室」,負責考察教師的受訓事務,從而又增添了一條控制渠道。而全國各學校使用的教科書和教學輔助用具,則由菲利普·布勒主管的納粹黨官方文獻審核處負責審查。納粹德國的社會教育,分別由下述機構和人員主管:負責全國政治教育的納粹黨全國組織領袖羅伯特·萊伊;納粹黨和國家全國青年領袖巴爾杜爾·馮·席拉赫(Baldur von Schirach,1907—1974,此人1940年辭去國家青年領袖一職後改為兼任主管青年教育的全國領袖);納粹黨監督整個思想和世界觀學習與教育工作的元首特派代表阿爾弗雷德·羅森貝格。納粹黨黨衛隊也插手干預教育事務,特種學校中的民族政治教育學院就全部歸它管轄。由於希特勒沒有太多的精力和能力具體干預教育事務,魯斯特又不是一個強勢人物,他面臨多頭干預的局面,往往無奈地選擇退縮。因此,多頭干預的實際結果,是削弱納粹當局的干預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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