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個人生故事
2024-10-09 04:41:36
作者: 吳思
小劉是個33歲的男人,在家種地,還要帶兩個孩子。他的妻子小葉在天津當保姆,每個月掙500塊錢,占他們家總收入的80%。小劉告訴我,1992年村里鬧災,他的妻子小葉跟著熟人去天津找活干,這一走就是七年。小葉每年春節回家看看。有一年回家,小的孩子見了母親竟然不認識,小葉的眼淚刷地就下來了。
小葉每年會往村里打六七個電話,打到一個裝了電話的鄰居家。在電話里小葉經常訴說委屈,說她想回家。小劉完全理解小葉的心情,他說,小葉在外邊省吃儉用,住在一間小屋裡,自己做飯吃,每年攢二三千元帶回家。儘管如此,小劉仍然不贊成妻子回家,妻子一回來,生活就難以維持了。兩個孩子要上學,每年的學雜費需要一千多元,再加上生活費,加上各項稅費,就所剩無幾了。其實,人們的悲歡離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一筆又一筆枯燥無味的家庭收支帳目決定的。這套帳我就不在這裡細算了。
1998年村里又鬧災,水災之後鬧棉鈴蟲,棉花幾乎絕收,化肥種子農藥錢都收不回來,家裡便欠了一些債。小葉計劃再干一兩年,還清債務之後就回來。小劉最後說,妻子究竟回來不回來,還要看孩子的情況。如果孩子有能力,是讀書的材料,小葉就要多干幾年,多積累一些錢給孩子當學費。如果孩子沒出息,還了債,攢些錢就回來。
小葉回來與否的決定性因素,居然是孩子是否有出息,是否值得培養。這個說法讓我心裡一動。這裡好像藏著一個意思。這個意思使我想起了另外兩個小伙子給我講的故事。
一個小伙子姓邱,31歲,小學文化程度,目前在家種田,他曾經外出挖了五年煤。他在私人開的小煤窯挖煤,住在工棚里。每個班大約干六七個小時,定額背五六噸煤。在完成定額的條件下,每天的工資在二三十元之間。就在這個地方,他們村的三個人死於小煤窯冒頂。我曾經去一位死者的家裡訪問,現在死者的妻子已經和死者的弟弟結婚了,弟弟和哥哥一起挖煤,哥哥死了,弟弟僥倖活了下來。有了熟人死亡的教訓,危險就變成了很具體的東西。小邱害怕了,就回到家種地。但是種地是掙不來錢的,沒有錢就不能蓋房,也不能娶妻生子,這些人生的大事很難完成。於是他再次外出挖煤。每天掙20元,又幹了四年,1997年徹底不幹了。他說掙錢雖然不少,就是太苦。背煤比種田要苦,趴在地上爬,而且非常危險。結婚後,他的妻子也認為太危險,不讓他幹了。小邱說,他以後也不想再挖煤了,挖煤已經掙下了蓋房的錢。他帶回來的錢大約有二萬元,這筆錢主要用於蓋房。
小邱反覆幾次談到了掙錢蓋房。他說,不出去掙錢是蓋不起房的[188]。他家的住房是1996年蓋的,磚水泥結構,共三間,面積大約有六七十平方米。蓋這棟房子花了他一萬五千元。
另外一個姓李的小伙子,也用同樣的口氣講到了外出和蓋房的關係。現在這位小伙子還在家鄉和上海之間來回跑,他是做裝修的水暖管子工,有活干就進城,沒活干就回家種地。他家的房子也蓋起來了,但是比較小,他計劃掙夠了錢再接出一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