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朱元璋的發現
2024-10-09 04:40:50
作者: 吳思
洪武十九年(1386年),松江府的吏卒違法害民,都察院窮追根由,揭露出一個特殊群體。
都察院近似如今的監察部。松江府位於今日的上海市松江縣,下轄上海縣和華亭縣。 如果以當政年頭計算,洪武十九年相當於共和國的1968年,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幹勁十足,試圖建立一個乾淨的社會,在審案子的時候講究「瓜蔓抄」,刑訊逼供,內查外調,最多時一個瓜竟能牽扯出兩萬多個大瓜小瓜。這次在松江府順藤摸瓜,又牽扯到蘇州府,結果發現了一個2871人的害民集團。
朱元璋詳細描寫了這個發現。他說,松江府有一批不務正業的人,專門依附衙門裡的役吏皂隸,借官府之威害民。這些人自稱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幫虎,僅松江一府就有1350名,蘇州府還有1521名。
朱元璋說,這些人不知農民的艱辛,農忙時下鄉生事。芒種正是栽種季節,他們拿著官府批文找到農民,從水車上把人鎖下來,或者從農民手裡奪下秧苗,鎖人出田。[156]
朱元璋還詳細剖析了「牢子」(近似如今的獄警)職位上的貓膩。朱元璋說,牢子分三等,有正牢子、小牢子和野牢子。正牢子是編制內的正役,小牢子和野牢子都是不務正業之徒,這樣的人僅松江府就有九百餘名。[157]
皂隸(衙門內的差役,近似如今的法警和刑警)的職位上也有貓膩。編制外的皂隸叫「小弓兵」和「直司」。小弓兵大概相當於皂隸職位上的臨時工,「直司」的地位排在小弓兵之後,可能屬於二等臨時工。當時的政府工作人員似乎也像如今一樣,位子坐穩當了,就想把髒活累活交給臨時工做。臨時工干久了,位子也坐穩了,又會招徠和支使二等臨時工,同一職位上就可以形成三個等級。
正吏的職位上也有編外人員,朱元璋提到過「主文」和「寫發」。我無法確定這些人的數目和身份等級,但從清代巴縣檔案看來,同一職位上也存在三個等級。四川巴縣的正吏(典吏)不過15名,一等臨時工(半正式工)「經書」常有200多人,二等臨時工「清書」和「小書」是經書的徒弟,統稱白書,數目與師傅相近。[158]
朱元璋說,這些人不務士、農、工、商這四項正業,也就是說,不屬於上述四大社會集團。那他們屬於什麼集團呢?朱元璋將他們統稱為「幫閒在官」之徒。這個「閒」字用得好。本來官吏和衙役集團已經滿額了,日子過得頗閒在,他們偏要去幫。不過「幫閒」二字在明朝以前已經有主了,專指那些幫助闊人消閒的門客,朱元璋創造的術語未能普及。
朱元璋逮捕了這個害民集團的2871人,但他認為並沒有抓乾淨。據他估計,「若必欲搜索其盡,每府不下二千人。」[159]
明朝初年松江一府二縣,不過三個衙門,如此平均下來每個衙門就有六七百位白員。明朝一個縣的正式官員不過四五位,再加上十幾位吏,縣級衙門的「經制」名額不過二十左右,此外還有約二百名額設衙役[160],而「幫閒在官」的人竟然超過這個數字的三倍。
顧炎武說「一役而恆六七人共之」,說的是明末。明初吏治森嚴,腐敗不那麼嚴重,白員為正員的三倍。我在李昌平《我向總理說實話》一書中看到,2000年,湖北監利縣容城財政所的正式編制為30多人,實際工作人員140多人,編外人員是編內人員的三四倍。[161]不如明初,卻好於明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