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賣命的計算之一
2024-10-09 04:37:59
作者: 吳思
嚴景耀先生在《中國的犯罪問題與社會變遷的關係》中介紹了一個土匪的個案[37]:
劉某是東北的一個佃農,為了從地主那裡租佃土地,他與其他佃農競爭甚烈。按照當時的規矩,佃戶在第一年要預付地租,第二年才能耕種。1927年收穫很差,劉某交不起租。他知道,如果不能當年年底或來年年初交滿租銀,他就不能再種這地了。但是他因歉收無力付租。
收成後,劉某離開家鄉,參加了土匪組織,出外搶劫。到了來春,他交了全部租金並且繼續租佃。他的東家對於他付租非常高興,因為其他佃戶在那年都付不起租。
第二年,年成又不好,劉某又照去年一樣幹了一番。其他佃戶對於他的錢是從哪裡來的產生疑心。最後,他們肯定他當了土匪。否則,哪裡來這麼多錢?劉某因為被疑為匪,一不作,二不休,就乾脆參加土匪群了。他說:「我一被拖進匪群,我就被介紹給其他匪徒,我發現我的鄰村有許多人都和我一樣被迫為匪。」
其實這個土匪個案並不典型。按出身行業計算,農民當土匪的比例排在第四位,但我們不妨先藉此分析一下。
直截了當地說,劉某為什麼當土匪?為了保住租佃的土地。對佃戶來說,土地可不是什麼等閒的產業,而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命根子,是「命產」。一般來說,物質資源都是「身外之物」,但是,隨著資源的匱乏程度逐漸逼近甚至突破維持生存的底線,身外之物便逐漸演變為「等身之物」,成為性命所系的「命資」,可以提供「命資」的生產資料則是命產。
在資源瓜分完畢的社會格局中,維持生存的底線是一條血線。血線之下,各種物資都獲得了命資的意義,一碗飯可以延續一天的性命,一杯水也可以等於一條人命。突破血線必定導致流血,要麼自己失血折命,要麼博命威脅他人,劫奪活命之資。
簡而言之,劉某當土匪是為了保住命產,從而獲得命資,由此保住性命。
當土匪的風險並不小。田志和、高樂才兩位先生根據檔案、志書、報紙等材料編制了清末民初(1931年前)的東北匪首名錄[38],共開列了1638個土匪的匪號或姓名,其中,給出下落的共732人,占44.6%。我大概算了一下,假定那些下落不明的人(約55%)全部逃脫了懲罰,在有下落的732人中,因土匪生涯而死亡626人,仍然占到總數1638人的38.2%,占有下落者的85.5%。
38.2%,這就是當土匪的死亡概率。
土匪的基本戰術近似游擊戰,八路軍是打游擊的頂尖高手。在抗日戰爭中,八路軍的死亡人數約為40萬,抗戰結束時全軍總人數為120萬,生死相加共160萬,簡單計算的死亡率為25%。關東馬賊在戰術素養和群眾關係方面根本無法與八路軍相提並論,由此估算,38%的土匪死亡率,可能與事實相差不遠。
土匪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狀況又如何呢?說來話長。與通常的印象和傳聞不同,除了暴飲暴食的機會多一些外,匪眾生活和收入的一般狀況,未必能超過普通自耕農,很少有財富積累,其風餐露宿顛沛流離又苦於自耕農。這種基本估計,與大多數土匪嚮往招安,願意「吃糧當兵」的狀況也是吻合的。當然,匪眾的收入不能代表匪首,匪首在分紅中占大股。當年梁山泊好漢分紅也是如此,搶劫來的財富,留寨50%公用,其餘50%再一分為二,十一位頭領分一半,七八百個嘍羅分另外一半,收入差距高達六七十倍[39],還不如清末民初的土匪平等。
以38%的死亡率,換取僅夠維持溫飽的生存資源,這便是土匪的生意。這條以性命博取命資的活路,其實是拿未來數年間的較低死亡率,替換目前旬月間的較高死亡率。這是對生存機會最大的追求。
什麼人願意做這種死亡率將近40%的生意?
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所藏「察哈爾盜匪案件執行死刑人物一覽表」,1917年1月至12月,被槍決的106個盜匪出身如下:[40]
1、無業游民38人,2、苦力21人,3、士兵19人,4、農民8人,5、小販5人,6、匠人4人,7、傭工和商人各3人,8、伙夫和工人各2人,9、醫生1人。
另據陸軍部檔中處決的土匪出身職業統計,民國三年至民國十四年,山東、安徽、河南南陽、東北地區、貴州等地共處決土匪1105人,其中:
1、遊蕩無業860人,2、當兵70人,3、傭工苦力53人,4、務農33人,5、其他78人(包括手工匠,小販,拉車,剃頭,唱戲等等)。被處決的一千多人中,沒有一個來自上層階級。[41]
在這兩份統計中,農民都排在第四位。請設想一下,假如劉某被地主奪佃了,失去了命產,而他又沒有別的本事,眼前還有什麼出路呢?一是賣命當兵,二是賣力氣當苦力。這恰好就是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土匪出身。這兩個行業雖然沒有命產,卻能「以身為業」,用血汗換取命資。
再設想一步,假如劉某被軍隊遣散,或者被老闆解僱,他卻如何是好?這時候,劉某的身份就成了無業游民,即土匪的最大來源。當時的無業游民,大體是掙扎於血線之下的社會集團。在較大範圍的陸軍檔案統計中,土匪中無業游民的比例高達78%,而且立場也最為堅定,他們是土匪團伙中的永久性骨幹。
由此看來,劉某為了保住佃權而當臨時土匪,竟然有了避免淪為專業土匪的意義。奈何行事不秘,引起了佃權競爭者的懷疑,風險陡然增大,被迫轉為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