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推想:匪變民

2024-10-09 04:37:38 作者: 吳思

  依據血酬定律,再引入生產收益的因素,就可以形成第三推想:隨著血酬逐步降低,生產行為的報酬相對提高,土匪可以轉化為農民。

  在王陽明筆下,江西土匪從事耕作的背景有兩條。一條是官府創立了保甲制度,各村鎮的防範越來越嚴,同時官府開始練兵,準備剿匪,搶劫的風險增大了。另一條是土匪數量在兩三年內增長十倍,從三千多人發展到數萬人,民眾貧苦逃亡。狼多、羊瘦、羊少,搶劫收益勢必下降。這兩項背景意味著:土匪流血多了,收入少了。血酬降低了。

  著名作家姚雪垠生活在土匪橫行的地點和時代,又有被土匪綁票的親身經歷,他如此描寫土匪造就的環境:「我是豫西人,而豫西是有名的『土匪世界』。拿我家鄉鄧縣說,大約從1928年到1933年,東鄉由紅槍會控制,西鄉由土匪控制。土匪控制區因農民流亡,形成幾十里荒草區域,當時縣政府上報的荒地有四萬頃,雖然可能有誇大,但情況的嚴重可想而知。我曾經進入荒區看過,荒草有半人多深,野雞亂飛,野兔群奔,灰白色的狼屎處處。」[11]

  試想,這幾十里土匪控制區中荒草遍地,土匪如何生活?倘若出境搶劫很危險,倒不如以打獵為生。這樣一來,土匪就開始向勞動人民轉化了。

  據民國版的四川《溫江縣誌》記載:由於張獻忠的屠殺,溫江縣境內「人類幾滅,劫灰之餘,僅存者范氏、陳氏、衛氏、蔣氏、鄢氏、胡氏數姓而已。順治十六年(1659)清查戶口,尚僅32戶,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12]

  民國《簡陽縣誌》卷十九,食貨篇:「簡州賦役,……明末兵荒為厲,概成曠野,僅存土著14戶。」

  溫江和簡陽都是成都附近的好地方,資源潛力足以供養數十萬人口。如此大片地區「概成曠野」,「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全縣只剩下一二十戶人家,做什麼營生好呢?此時,綁票或搶劫的搜尋成本很高,人質贖買自身性命的支付能力很低。在羊少羊瘦的環境中,與其當找不到肉吃的狼,不如轉而當吃草的羊。

  不過,土匪種地未必等於當農民。王陽明筆下的土匪自己結寨種地,同時也擄人種地,把他們當奴隸或農奴用。蒙元統治集團和滿清八旗集團早期也做過類似的事,他們用擄來的人口建立了規模可觀的奴隸和農奴制度。

  亂世的農業生產者可能有多種形態,譬如軍屯,莊丁,部曲等等。居住形態則有塢堡、山寨和土圍子,歐洲則有城堡和領主——都是眾多的農業生產者圍繞著一個暴力核心的社會組織形態。暴力集團的競爭和壟斷程度,對農業生產者的存在形態具有決定性影響。土匪要轉化為標準的中國農戶,無論是自耕農還是佃戶,都要以帝國秩序的恢復為條件,即以皇帝為首的軍政組織成為天下唯一的暴力核心。[13]

  王陽明剿匪成功,恢復了帝國秩序,加大了當土匪的風險,提高了當農民的收益。於是,許多山賊下山投誠,轉化為農民,王陽明稱之為「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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