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思想和文化 第一章 文藝復興時代
2024-10-09 04:07:09
作者: 錢乘旦
16-17世紀的英國文學,即英國現代早期文學或文藝復興文學,一般分為三個時期:第一階段(1550年以前)是莫爾懷亞特時代,在這個時代人文主義散文和抒情詩初現端倪。15世紀末百年戰爭結束,英格蘭統一,社會趨於安定,圍繞著宗教改革的爭論和新人文主義生活態度的萌芽,散文得到迅猛發展。在戲劇方面,取材於聖經故事的神秘劇和奇蹟劇,以及以抽象概念作為劇中任務的道德劇,在15世紀英國舞台上占有主導地位。第二階段(1550-1630)是伊莉莎白時代,這是英國文學的黃金時代。此時,宗教改革的衝突逐漸平息了,在古典文學的挖掘和研究方面出現了巨大的熱情,詩歌和戲劇創作進入全盛時期,當時最傑出的詩人是埃德蒙·斯賓塞和菲利普·西德尼(Sir Phillip Sidney),最傑出的戲劇家是威廉·莎士比亞和克里斯多福·馬洛(Christopher Marlowe)。第三階段(1630-1690年)前期是彌爾頓——多恩時期,後期是德雷頓時期。與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豪放、雄偉的風格並存的,有以約翰·多恩為代表的玄學派詩、那些被稱為「騎士派」(Cavaliers)的貴族青年所寫的愛情詩,它們構成了文藝復興文學的尾聲。復辟時期也稱德雷頓時期,受法國文學影響的新古典主義(Neoclassicism)開始盛行,並在下一時代達到頂峰。
文藝復興時代是宇宙的發現(科學革命)和人的發現(宗教改革和藝術繁榮)的時代。在這個時代,知識與美的發現是其顯著特點,人文主義者充滿著對新時代的嚮往與期盼,似乎獲得了新生的感覺。文藝復興不僅僅是對古典時代或古代世界的重新發現,而且是利用過去的經驗構築新時代的文明,古典理想可以成為重塑現代生活的典範。所以,文藝復興不是在發現舊文明,而是在探索新世界,正如保羅·亨利·朗所言:「重要藝術家如今忙於系統檢查古典文明的殘餘,測算掂量其分量,以便用於生產。」確切地說,文藝復興並不是一個口號和一場運動,而是一個具有巨大的複雜性、並充滿各種理想和觀念碰撞的文化現象。通常而論,文藝復興的總體方向是為世俗化、人性覺醒、權利話語、個體幸福以及情感——甚至是卑劣情感——尋找合理性,不過這些概念都是19-20世紀的歷史學家概括出來的,而事實上,文藝復興可以說體現了總體方向感的喪失。從這個時候起,統一的理想與方向沒有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向,整個社會處於異質化的相互衝突狀態。宗教改革無疑是文藝復興對於人的發現的一部分,是一種發現新方向的嘗試,而在教會內部,改革的呼聲可追溯到中世紀。準確地說,宗教改革只是基督教內部關於什麼是信仰、什麼是信徒、什麼是正當的生活與思考等問題的衝突及爆發。在藝術風格方面,文藝復興繼哥特風格(Gothic)而起,主張感受自然與生命的活力,並把古典藝術推崇為最高理想。繪畫上的透視法,根據解剖原理勾畫人體,音樂上的和聲原理等等,都與這個時代的科學態度有關。
知識和思想的迅速傳播得益於印刷術的引進和發展。1476年,威廉·卡克斯頓(William Caxton)在英國首次印刷書籍。到16世紀上半葉,印刷術已經普及,但多數作品仍然以手抄形式流傳與搜集,其中以詩歌文本最典型。抒情詩一般是應景之作,適用於不同的場合,只有被作者特別是讀者認為特別有價值的詩作才會被保存下來,並在親友中進一步分享。這種情況常見於大學教師、學生、文人、貴族與中等階級家庭和熟人之間,菲利普·西德尼是這個時代最知名的手稿作家,他的《阿卡迪亞》(Arcadia,1590-1600)、詩集、《愛星者和星星》(Astrophel and Stela,c.1582)皆以手稿方式在文人圈子中流通,而印刷本是在手抄本流行多年以後才出現的。都鐸時期,托馬斯·懷亞特爵士的詩集抄本最多,有若干版本。《哈林頓家族手稿集》(Arundel Harington Manuscript)收錄了1540-1600年間當時最著名詩人的詩作300篇。伊莉莎白時代,有四個手稿文集對後世的文學史研究很有幫助。從16世紀中期開始,印刷業發展加快,印製了大量書籍,從珍本圖書到廉價讀物,從文學作品到神學著述等等都有。1557年,理察·托特爾(Richard Tottel)搜集和印刷的懷亞特爵士《詩歌集》,還有薩里伯爵亨利·霍華德(Henry Howard,Earl of Surrey)的韻文,在很長時間內是最流行的選集。從那以後,各種文集不斷出現。和現代的情況一樣,文集一般加上編者導言,對作品進行介紹。除了本土作品外,希臘與拉丁原作與譯本以及雙語本,也是印刷品的重要組成部分。16世紀晚期,至少有3000種不同的文集在流通,涉及各種文體與內容,特別是配有插圖的勸諭性傳奇故事,其中不乏被批評家稱作淫穢的內容。因為廉價書籍大量出現,小冊子常常是半個便士一本,大眾閱讀習慣和讀者市場發展起來了。1660年代,英格蘭年銷售40萬冊書籍。早期進入英國的印刷書籍大多在境外印行,如威廉·廷代爾的聖經譯本在10年內進口6萬冊。
這一時期,智慧財產權的概念誕生,這是出版業得以蓬勃發展的另一個重要原因。17世紀前,由於版權屬於出版者,而不是作者,未經作者許可印書的情況較為普遍。17世紀末到18世紀初,英國出台《壟斷法規》(The Statute of Monopolies,1623)和《安娜法令》(Statute of Anne,1709)等一系列法律,授予作者和出版商作品專有複製權,旨在鼓勵創作,出版商必須依法向作者支付版稅。
庇護制度是作品生產中值得注意的現象。在經歷了16世紀30年代的解散修道院和教會混亂後,王室和貴族都認為需要鼓勵學術。當時,作品要刊登保護人的名字才能出版,還要有獻詞來表達謝意,因此尋求庇護人,把貴族的名字列為致謝的對象,是對書籍價值的承認,並且也能保證作品不涉及有害的政治與宗教內容。在那個時代,寫作可以是私人的事,但流通卻是危險的,因為會面對各種可能的指控;閱讀是私人的,但收藏圖書又是冒險的,因為收藏者可能背負不忠、誹謗和離經叛道的罪名。有大人物的名字出現在書上,對著者和讀者都是一種保障。托馬斯·埃利奧特爵士(Sir Thomas Elyot)在《給亨利八世的獻詞》(Book Named the Governor)中就稱自己處於惡意的包圍中,請求國王保護自己,免遭無端攻擊之傷害。宗教改革時期的庇護制多與安全有關;到了伊莉莎白時期,庇護者兼具學術促進與支持者的角色,像威廉·塞西爾和羅伯特·達德利就是如此。菲利普·西德尼的文人圈子,既是人文研究的圈子,也是保護人和被保護人的圈子,他甚至願意向義大利的喬爾丹諾·布魯諾(Giordano Bruno)提供保護。到斯圖亞特朝,弗朗西斯·培根的例子表明情況有所變化:尋找保護的成分變小了,說服贊助人支持自己學術的成分加多了,1605年培根把《學術的進展》(The Advancement and Proficience of Learning Divine and Human)獻給英王,他把詹姆士一世比作宙斯使者赫耳墨斯(Hermes),讚揚他擁有國王的財富與權力、神父的知識與啟示、哲學家的博學與深刻,希望國王把促進學術發展作為自己永久的紀念。1620年,當他把《新工具》再次獻給國王時,他又把詹姆士稱頌為當代的所羅門(Solomon),期望他推動以觀察與實驗為基礎的自然科學研究。
文藝復興的重要內容是英吉利民族國家的形成,在文學上有三個方面的突出表現:一是作為民族語言英語的形成,二是對英國歷史傳統特別是它的獨特性的想像,三是認同政治權威,把君主特別是伊莉莎白描述為上帝的代言人,具有非凡的美德。從歷史的角度看,詹姆士一世的專制訴求和君權神授的主張,與英國歷史甚至歐洲歷史的發展有邏輯關係,而英國革命的重要性在於,它把從君主認同中折射出來的民族認同轉變為直接的民族認同,但由此造成了分裂和內戰。
現代英語的形成經歷了兩個階段:其一,拉丁文與英語同時成為寫作語言。英語受到拉丁文和法語、義大利語的影響,向嚴格的語法與豐富的詞彙方向發展。其二,文學語言和科學語言產生,英語的表達能力增強。1100-1660年是歐洲的拉丁語時代,其影響在1550-1660年間達到高峰,但它同時也進入晚期。不僅雙語化成為後面這個時代的標誌,而且從托馬斯·莫爾到約翰·彌爾頓,幾乎所有重要的作家都是雙語作家。莫爾的《烏托邦》用拉丁文撰寫,而《理查三世本紀》(History of King RichardⅢ)用英文寫成。彌爾頓的重要詩篇是拉丁文的,但他大量的政論作品與歷史作品則是英語的。文藝復興是對古典文化的再發現與再解釋,其中既包含柏拉圖、亞里士多德(Aristotle)、西塞羅(Marcus Tulius Cicero),也包含聖經。在學術層面,人文主義努力恢復被中世紀曲解了的宗教經典,於是產生再翻譯:從拉丁文經典回到希臘文經典,回到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聖經。所以16世紀時,幾乎所有的人文主義者都是翻譯家。在實踐層面,人文主義者力圖用古典世界和原始基督教時期的生活理想重塑時代,改善這個在各方面都突然變得極端複雜的世界;他們教育或勸導閱讀而不單單聆聽,包括教育與勸導統治者。這樣,口語化的民族語言寫作就變成了文學實踐。
16和17世紀,大量新作品都是用拉丁語寫的。「直到17世紀中期,人文主義者都認為拉丁文在美學、精神和社會上都優於民族語言,這是共識。拉丁語被看作是修辭與語法的典範,是走向神聖真理的路途,也是有文化、有教育、有社會地位的標誌。」民族語言在這個時期經歷了重要變形。像在西歐其他地區一樣,英國大量印行了希臘語和拉丁語原著,英譯本也不斷湧現,雙語對照本就成為一種重要的學術實踐。翻譯大大擴展了英語的詞彙,也塑造了英語的句法。從希臘文本來重譯《聖經》是從16世紀初開始,這項工作持續了一個世紀,許多人文主義者都參與進來。這不僅是個宗教現象,也是個文學與語言現象。1611年出版了以廷代爾譯本為依據的詹姆士欽定本英文《聖經》,推動了現代英語與英語文學的形成。
16世紀以前,拉丁語是有教養的標誌;隨著宗教改革的進展,到16世紀中期以後,英國全社會都表現出對天主教的恐懼,拉丁語開始受冷落,甚至被看作是羅馬天主教的象徵。17世紀時,拉丁語被認為是保守和迷信的,受到各方蔑視。培根認為,真理與語言無關,只與實驗與觀察有關,他反對任何權威,不管是希臘語權威,還是拉丁語權威。在內戰和共和時代,雖然誕生了像彌爾頓這樣用拉丁文寫作的文學巨匠,但在激進的清教徒眼中,拉丁語與羅馬教廷有關,所以是「獸的語言」。不過在有關日常生活、歷史與道德領域的討論中,本國語言雖然日益得寵,但那時標準的醫學語言仍然使用的是拉丁語。
16-17世紀,英語的表現力得到提高。由於大量吸收古典文化,英語語法和寫作風格受到了古代語言的深刻影響。文藝復興時期,散文作家都精通拉丁語,受古典詩人西塞羅和塞涅卡(Ucius Annaeus Seneca,c.4BC-AD65)的影響最甚,前者的鋪陳、縝密與文雅,後者的明快、和諧與深刻,二者都留下深刻影響。不管是用英語還是用拉丁文寫作,文藝復興時期的作家都在表達的多樣性方面作過許多嘗試,他們既能寫得莊重、典雅,富有詩意,又能充分利用通俗語言,對日常生活津津樂道,極盡嬉笑怒罵之能事。1529-1532年莫爾與廷代爾的論戰是這個時代一個重要的文化事件。廷代爾的散文平實,不故作文雅,不避諱日常口語,也不避諱粗俗,但他也可以使用莊重之筆。劉易斯說廷代爾輕快,不講究修飾,但節奏感好,文章尖銳有力;而「在莫爾的所有玩笑後面,我總感到有一點憂鬱;在廷代爾的所有嚴厲話語的後面,卻有一種歡笑,一種他自己說來是發自內心深處的歡笑。」劍橋學者休·拉蒂默、托馬斯·威爾遜爵士等都是口語派寫作高手。理察·胡克(Richard Hooker)的著作《論教會政策的法則》(Of the Lawe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ie)是那個時代的散文杰作,它平實而典雅,充滿著西塞羅式的圓周句,影響了18世紀英語論文的寫作風格。在這部順次討論聖經、教會、教職人員的八卷本巨著中,作者稱整個作品要表達的是溫和與說理的精神,而不是煽動仇恨,目的是安定良心,追求健康與誠摯的理性。
16-17世紀,英國文學的重要主題是民族認同,它與排外、排斥生人分不開。1500年,一位義大利觀察家看到英格蘭人反感外國人,他們認為外國人到英國來是想控制他們;另一方面,他們又自視極高,認為世界上最好的東西都在英格蘭。總體上,都鐸英國是個排外的社會,愛國主義是亨利八世時代文學作品的一個主題。這些作品歌頌國王的榮耀和上帝對英格蘭的偏愛,企圖以此喚起對國王和國家的忠誠。宗教改革時期,由於英國從羅馬教廷脫離,在文學與非文學作品中就頻頻出現對自稱是帝國的英國的歌頌,以及對英國國王、英國憲法和英國議會的辯護。16世紀的英國,出現許多描述都鐸成就的編年史著作,記錄戰役的勝利或探險的成功。
16世紀後半期,表達民族認同的寫作形式多種多樣,其中有歷史著作、布道文、詩歌、戲劇,其語言形式有的是輓歌,有的是喜劇,有的像天啟。「民族國家是這個時代一種創新的政治形式,其作者用不同的資源對其進行描述。」宗教改革時代,蘇格蘭的民族認同語言強調蘇格蘭對英格蘭的獨立性以及蘇格蘭歷史的獨特性,而同時代的英格蘭歷史敘事則強調蘇格蘭在起源上只是不列顛的一個地方單位。
16世紀的英格蘭文學培育這樣一種意識:都鐸君主是古代不列顛統治者的繼承人,不列顛教會先於羅馬教會存在,比它更純潔。文學作品表現出對教皇、天主教國家的憎惡,羅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通過《西班牙蚊子》(The Spanish Masquerado,1589)描寫無敵艦隊的失敗,而英國人民和議會、法律同國王的關係,則是相互支持和寬容的。約翰·福克斯(John Foxe)的插圖本《行為與典範》(Actes and Monuments,1563)是伊莉莎白時代最著名的愛國主義作品,它將歷史、法律、風土人情與信件、官方文件、見聞等內容,熔為一爐,記載不同等級的英國人捍衛信仰和反對教皇的故事;它美化女王,稱她與人民團結一致,將英格蘭從教皇的專制下解放出來。在斯賓塞和莎士比亞的作品裡都有對女王的讚頌,而伊莉莎白終其一生也刻意保持其親善的形象。這位終生未嫁的女王稱國家就是其夫君,所有的臣民都是其孩子。麥可·德雷頓(Michael Drayton)的《多福之邦》(Poly-Olbion,1612)寫作於斯圖亞特的衝突時期,它將不同地理特徵的對峙與互補擬人化,讚頌民族的地方性忠誠。在《約翰王》中,莎士比亞把天主教神職人員刻畫成惡毒成性、專事挑撥的人。斯賓塞的《仙后》,則在特洛伊人(Trojans)的歷史中發現不列顛的起源,女騎士不列托瑪特(Britomart)是高貴的不列吞人的後代,她起源於特洛伊人,其名字與不列顛的聯繫一目了然。在斯賓塞看來,民族認同中包含著英國歷史的知識,也包含融入這個歷史中的意識。在《仙后》第二卷中,勇敢的居央(Guyon,節制的化身)在《不列吞界標》(Briton Moniments)的古書里發現了可以追溯至5世紀的格羅麗亞娜(Gloriana,即仙后)的王室史,並發出這樣的感嘆:
親愛的祖國啊,回憶你的往事
以及那永久和紐帶,對你的養子來說
該是多麼親切。
莎士比亞的歷史劇體現著16世紀後期英國文學對英國民族性的認識,因而是民族認同的重要表達。當然,他的歷史劇充分表現了人性的衝突與歷史的複雜性,在這些作品中可以找到對王權的辯護,也有對古典共和理想的捍衛。在《亨利六世》和《理查三世》(1595-1596)中,莎士比亞描述了亨利·都鐸如何使英格蘭從內戰走向安寧。在《亨利四世》(1596-1597)中,他著墨於君主的欲望與責任,塑造了一個複雜而英明的君主形象。《亨利五世》則將場景從國內轉向國外,表現了在與法國的戰爭中英格蘭內部的團結。英國在打敗無敵艦隊後出現高漲的民族主義情緒,約翰·迪博士(Dr.John Dee)稱讚女王對新世界的征服,認為這是不列顛的發現和帝國的復興。
17世紀以後,英國的民族主義圍繞三個特徵展開:英語、盎格魯撒克遜種族、議會與法律傳統。1603年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繼承英格蘭王位,他一開始就確定了自己的政治目標,要把兩國聯合成「統一的不列顛民族」。蘇格蘭人羅伯特·龐特(Robert Pont)在1604年稱:過去這兩個民族相互仇恨,是因為上帝對其天主教偶像崇拜進行懲罰的結果,現在它們將「在一個國王、一個法律、一個信仰下」,帶著愛與和平生活在同一個國家中。托馬斯·海伍德(Thomas Heywood)在1610年認為,每個民族都最愛護自己的國家,而英格蘭是世上最快樂的家園,與西班牙等國相比,英國幾乎在所有方面都更加美好。然而,不列顛話語在文學中卻遭受爭議,國王與一部分學者贊成聯合,另一部分學者強調兩個民族在法律與風俗上的差異,因而建議按不同的習慣分別統治。
在17世紀早期,人們看到了兩種傾向並存的現象。1605年,本·瓊森(Ben Jonson,c.1572-1637)為國王詹姆士上演的第一部劇《黑色假面舞》(The Masque of Blackness),是王公貴族參加演出的綜合藝術,它將風景畫、音樂、詩歌、舞蹈與華麗服飾集於一體,歌頌了英格蘭人和蘇格蘭人在國王統治下的統一,稱這個天佑的島國贏得了古老的尊嚴與風範。1620年1月,瓊森在宮廷上演假面劇《來自月球新大陸的消息》(News from the New World Discovered in the Moon),其中人形的月球生物注視著國王的美德與偉大,表現了英國的天下昇平的景象。17世紀30年代後期,查理一世參加演出了幾部假面劇,如《不列顛的天空》《不列顛的勝利》等,都將不列顛的古代英雄業績與今日的君王結合起來,由此掩飾日漸增長的不安定因素。
革命年代,文學中的民族認同敘事發生了巨大變化。在彌爾頓的作品中,我們可以感受到他的民族主義情懷。彌爾頓的民族主義有時紮根於對英語的熱愛,稱英語是自由事業中偉大人物的語言;有時洋溢著宗教熱情,說英國是上帝選擇的新教國家,將在人類歷史上起重要作用,英吉利民族將通過上帝的「恩寵與榮耀」來恢復真理,並成為所有基督教王國的得救之光。革命時期,陣營之爭成為認同的爭奪,兩派都互相誹謗和謾罵對方,試圖將對方從民族共同體中排除出去。論戰的重要內容是宗教認同,彌爾頓就說清教英國是第二個以色列。關於英國的範式是羅馬還是以色列,也充滿爭論。至於英格蘭從何而來、何時而來,羅伯特·菲爾默爵士(Sir Robert Filmer)和彌爾頓表達了對立的觀點。彌爾頓一生都說自己是英國人、愛國者,他的民族主義有時是族群的,源於本土的語言意識。
總之,16-17世紀英國的文學和藝術都表現出文藝復興的典型特徵,與其他領域一樣,是英國進入現代民族國家的起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