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鑄造國家——16-17世紀英國 前言
2024-10-09 04:06:09
作者: 錢乘旦
16-17世紀英國歷史進入發展的重要轉型期。16世紀以前,英國史大致分為羅馬不列顛和中世紀兩個階段。
中世紀英國的封建制度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11世紀中葉,伴隨威廉一世征服,來自大陸的諾曼因素與不列顛本土的盎格魯——撒克遜因素相結合,形成了不列顛的封建時代。由於威廉是以武力方式取得統治權的,早期的英國王權遠比歐洲強大;哈斯丁斯潰敗後,英國的本土精英根本無法阻止來自諾曼王朝的強勢統治。然而自13世紀起,英國政治格局的天平開始向貴族一方傾斜,主要原因在於約翰王違背了所謂的封建習俗,以及其內政與外交的大挫敗,而他的兒子亨利三世既剛愎自用,又治國無方。此時,英國政體發生了重大轉折,從早期的強勢君主制轉向等級君主制,實行國王和貴族精英的聯合統治。1215年的《大憲章》、1258年的《牛津條例》和1265年及1295年召集的議會,是實現這種轉折的幾個標誌性事件。它們被看作是英國君主立憲制的先導,而1688年「光榮革命」僅僅是對這種憲政傳統的復歸。
從14世紀起相繼發生的百年戰爭和玫瑰戰爭,逐漸培育出英國的民族意識。百年戰爭初期,雖然英軍連連得勝,但英國人最終還是輸掉了這場久拖不決的侵略戰爭。不過,英國人也從中獲得了教訓,就是法國不屬於英國,英國無法徹底戰勝法國,他們和法國人本來就屬於兩個不同的民族。對於這場戰爭的屬性,由於它起因於兩個王室間的利益糾葛,其封建性早有定論。戰爭後期,隨著英、法兩個民族越來越深的介入,民族戰爭的性質日益明顯。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英、法的民族意識是百年戰爭的伴隨物。當然,從民族意識到現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還有一段距離要跨越,而就英國來看,隨後發生的玫瑰戰爭和宗教改革,是實現這一跨越的重要途徑。雖然玫瑰戰爭依然是一場封建性的王位爭奪戰,但其結果不僅使英國克服了無政府狀態,而且貴族階級在戰爭中遭到了自威廉征服以來的第一次重創,從而為都鐸時代新君主制(專制君主制)和民族國家的形成掃清了國內政治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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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世紀,英國開始向現代轉型,主要表現為從等級君主制到新君主制的政治轉型,從自給自足的莊園制到商品交換的經濟轉型,從貴族與僧侶意識形態到新貴族和市民意識形態的思想文化轉型,此外還有從內斂式的均勢到主動出擊的外交轉型,而它們都是由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內戰與革命、護國攝政、復辟與光榮革命、殖民擴張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相伴隨的,也是以政治上的民族主義、經濟上的重商主義和思想上的人文主義為根本指導思想的,其核心是建構和鞏固民族國家。所謂民族國家,就是現代主權國家,既是相對於中世紀以地方分權主義為特徵的封建王國而言,又是相對於基督教大世界體系下主權不完整或不充分的王朝國家而言,民族一體性與國家主權是兩個基本要素。在英國,這兩個要素是都鐸時代英吉利民族在同羅馬天主教勢力和國內地方割據勢力的鬥爭中逐漸形成的。
15世紀末,英國的民族國家開始起步。都鐸王朝建立後,英國的政治制度在一個多世紀中發生了最深刻、最具影響力的變化,實現了王權的現代轉型:由等級君主制向新君主制的轉型。首先是亨利七世,在終結封建內訌的同時,用新君主制代替了無政府主義。他利用國人普遍渴望和平、實現國家統一的民族情緒,巧妙而果斷地翦滅了王位覬覦者的政治圖謀,鞏固了都鐸王權。然後是亨利八世,藉助離婚案發動了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不但如願娶了具有新思想的安妮·博林,而且取代教皇登上了英格蘭民族教會至尊領袖的地位。但是,政治色彩鮮明的英國宗教改革,絲毫沒能改變亨利八世內心深處對天主教信仰的執著,反而,這種帶有政治目的的改革,助長了其專制統治的個人野心。所以他去世後,英國出現了新舊勢力間的激烈較量,這絲毫不奇怪。愛德華六世幼年執政時,國家事務被交給一個攝政會,朝政先後為薩默塞特公爵和諾森伯蘭公爵所把持。在政治上,他們是相互攻訐的對手;可在宗教上,他們又都成為新教改革的推動者。正是這一時期,安立甘宗(英國國教會)基本定型。當然,他們之間也是有明顯差別的,就是前者穩健而後者激進。客觀地講,諾森伯蘭的激進主義是與其政治野心相聯繫的,他操縱幼主來左右都鐸王位繼承,或許是為了建立一個達德利王朝,但他的美夢很快被瑪麗女王粉碎了。瑪麗取代「九日女王」格雷郡主成為新君主,不是因為她更得民心,而是由於她的血統比後者更純正。瑪麗繼位後,其反攻倒算相當恐怖。她把諾森伯蘭送上斷頭台,將格雷郡主和她的丈夫,也就是諾森伯蘭的兒媳和兒子,一併關進倫敦塔;她還因憎恨她父親和新教,在國際天主教勢力的鼓譟下,幾乎全部廢除了亨利八世和愛德華六世時期的改革措施,使英格蘭教會重新投入羅馬教廷的懷抱。甚至,她寧願嫁給一個外國人,也不肯下嫁自己的臣民。加之,她在國內恢復天主教後,對新教徒大開殺戒。所有這一切,都註定了她的失敗。瑪麗背離了都鐸初期以來英國人一直在追求的民族主義,相比之下,她的異母妹妹恰恰在這一點上贏得了民心。在肉體上,伊莉莎白一世始終保持一個「光榮女王」的神聖性,人們尊其為「處女王」;在精神上,她把自己「嫁」給了英吉利民族,獲得了「仙后」的美譽。總之,伊莉莎白像其祖輩一樣,作為意志堅定的統治者,將都鐸新君主制推向高峰。
都鐸時期,英國是以專制君主為核心、以民族共同體為特徵的現代主權國家。這個時期,英王是都鐸國家的化身和英吉利民族國家主權的體現者,並具有最高統治者所具備的一切特權和統治權,國家的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只是都鐸王權的不同表現形式而已。國王根據上帝的意志進行統治,並通過行使其特權來保持政府機器的運轉。英王是都鐸國家統治的源頭,所有的官員由他們任命,所有的外交事務均以他們的名義、並在他們的指導下運作。儘管議會被看作是全國公意的基礎,議會法令被視為民族共同體必須服從的決定,但議會作為代議機關,其全國公意範圍是有限的,它並不具有民主政治條件下那種更廣泛的民意基礎,而且必須依據國王的意志來召集、休會或延期,因而是都鐸絕對主義王權的工具。都鐸國家的司法也不例外,也必須以國王的名義行使職能,並因王室的利益和願望而受影響。這樣,都鐸君主就通過從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來的官僚體制,滲透到英國社會的各個方面,不但體現了現代國家的基本屬性,也使英國凝聚成一個主權獨立的政治實體,進而站到了走向富強之路的現代化起點上。
民族國家是現代化的首要條件和客觀載體,沒有民族國家就沒有現代化。關於英國民族國家的建構,宗教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根本無法迴避。表面上,亨利八世因王位傳承的需要而與教廷分道揚鑣;實際上,他本不是一個自覺的改革家,是時代把他推向了改革前台。所以他在統治後期乏善可陳,這也在情理之中。不過在這些偶然因素的背後,是民族的力量推動了都鐸宗教改革的發展,這一原動力的關鍵作用不可低估。英國的民族共同性萌芽於百年戰爭之中和約翰·威克里夫倡導宗教改革時期,在都鐸時代成為了一面旗幟。14世紀後期,威克里夫最早提出建立獨立民族教會的主張,其直接目的是反對教權主義和維護王權利益;大約一個半世紀後,這種主張受到都鐸宗教改革家的追捧。由於有了國內民眾的響應和支持,亨利八世才敢於去挑戰羅馬教廷的最高宗教權威和神聖羅馬帝國的強勢地位;同樣,由於伊莉莎白把自己「嫁」給了英吉利民族,她才完全可以不把教皇和皇帝的權威以及國際天主教集團的威脅放在眼裡。反之,悲劇君主瑪麗一世的失敗,不在於她的一半西班牙血統,而在於她從骨子裡就沒有把自己看作是一個十足的英格蘭女王,這才是她終被國人所棄的根本原因。
經過幾代都鐸君主的推動,英國衝破了中世紀基督教世界體系的束縛,獨樹一幟,轉變成為一個新教國家。就是說,英國新教民族國家是宗教改革的最直接、最重要的結果。但是,除了愛德華六世時期的激進和瑪麗一世極端反覆外,都鐸改革走的基本上是一條溫和中庸的漸進式道路,沒能消除因宗教轉向而產生的新舊教之間、清教與國教之間的矛盾,複雜的宗教矛盾又因新君主制而滋生了對抗專制統治、要求回歸自由傳統的政治衝突,這就埋下了日後英國較長一段時期內動盪不安的種子。
17世紀的內戰與革命,是15世紀末以來英國持續時間最長的一場政治與武力的對抗。伊莉莎白死後無嗣和蘇格蘭國王詹姆士的隱忍,為斯圖亞特王朝統治英格蘭創造了機遇。由於這個外來王朝的君主水土不服和強化專制主義,英國的各種矛盾積重難返,並在外部因素(蘇格蘭起義)的誘發下,一併爆發出來。專制國王和議會反對派互不相讓,雙方圍繞誰是最高主權的問題,展開了政治與武力的對壘,意在爭奪國家的最高權力。這就是內戰,這就是革命。
從歷史的長時段來看,這場革命是社會轉型時期英國民族國家形成與鞏固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事件,它既符合歐洲現代民族國家的一般規律,又符合英國歷史演進的內在邏輯。伊莉莎白後期累積起來的諸多矛盾,之所以在17世紀中葉像火山噴發一樣爆發出來,主要原因是斯圖亞特君主從理論到實踐都頑固地堅持絕對主義統治,結果是一發不可收。建構民族國家是16世紀英國的主要任務,英國人把都鐸君主制看作是一種可以接受的王權,它對內可以統一國家、對外可以抗拒外來威脅,因而當時是一種合理的專制主義;但到17世紀,他們面臨的主要任務卻是克服絕對主義的專制統治,鞏固民族國家和促進現代政治發展;然而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不是頑冥不靈,就是頑固不化,不能不遭到歷史的無情嘲諷。換句話說,專制權力在都鐸時期與民族意願相通,而斯圖亞特的專制統治恰恰違背了民族意願,成為民族國家發展的阻力,革命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爆發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的認識常為17世紀英國史的許多弔詭之處所困惑,至少有兩點值得關註:其一,英國革命中戰爭的挑起者,既不是議會反對派,也不是廣大下層群眾,而是竭力挑戰自由傳統、阻礙英國民族國家鞏固的專制國王。另一方面,由於議會反對派試圖運用「王在法下」和「王在議會」的傳統去約束越軌的國王,挑起衝突的查理一世自然就成了革命的對象。革命既已發動起來,就好像是脫韁的野馬一樣,根本無法停止下來,直到查理一世接受審判,革命的能量得到完全釋放。斯圖亞特君主之所以失敗,主要在於他們既無法調和專制主義理念與英吉利自由傳統的矛盾,也無法解決混亂的宗教政策與現代民族國家的衝突。其二,奧利弗·克倫威爾是英國內戰與革命的產兒,他身披政治共和主義和宗教激進主義的雙重外衣,是「利維坦」的絕妙化身。作為清教獨立派領袖,他是17世紀英國革命的主要領導人,也是這場革命的堅定引導者,他把查理一世送上斷頭台後,自己卻轉變成為一個不稱王而行使君主權威的軍人獨裁者。革命的結局常常是這樣,英國革命只是這種經歷的第一次展現。
17世紀革命年代的英國,幾乎都處於政治上的試驗期,從王位虛懸到共和,再到護國攝政,一直經受著前所未有的大震盪,即使革命本身並不是英國史的常態。當共和國、護國攝政的政治實驗證明都不成功,都不能真正地解決十五六世紀以來一直困擾英國的宗教與政治問題時,又不得不再回歸歷史,英國人再到自己的傳統中去尋找答案,於是王朝復辟就水到渠成、順理成章了。然而,王朝復辟的實現表明,革命的嘗試在英國失敗了,英國人希望結束革命帶來的社會亂象,他們期待在傳統的混合君主制下一切照舊,恢復昔日的社會秩序。英國在經歷了劇烈的政治衝突、複雜的宗教鬥爭和生死攸關的民族戰爭後,已是滿目瘡痍、遍體鱗傷。此時,英國社會需要安定,需要休養生息,而不是看不到盡頭的廝殺與流血。克倫威爾的清教極端主義沒有能拯救國家,革命沒有使國家變得更好;走極端不是英國人的民族性格,他們期待著向傳統與秩序的溫和回歸。正因為如此,他們默許了斯圖亞特君主的復辟。可是他們的期望再一次落空,一如當初他們默認詹姆士一世承繼伊莉莎白王位,復辟的查理二世從專制主義立場出發,追求君主個人的三個偏好——喜歡天主教、喜歡法國和喜歡獨裁。這些與國人的三個憂慮——懼怕天主教、懼怕法國和懼怕暴政,發生了無解的衝突;更不可理喻的是,他竟然在臨終前接受天主教彌撒,公開了傳聞許久的其天主教徒身份,也就是公開了他與其臣民間不共戴天的敵對關係。
革命時期,國家的最高權力,即國家主權的歸屬問題,並沒解決好;護國主時期,克倫威爾成了真正的無冕之王;現在查理二世當政,不免勾起人們對斯圖亞特早期君主專制的苦痛記憶。從專制到革命、從革命到復辟,歷史又回到了原點;不僅如此,查理二世還把王位傳給了一個不加掩飾的天主教徒,即詹姆士二世,官方的宗教似乎要走回到了亨利八世改革前的狀態。這真是對17世紀英國革命的絕妙嘲諷。
詹姆士二世上台後,無意去化解40年代共和革命、50年代護國攝政和六七十年代王朝復辟以來形成的社會對抗,反而變本加厲地走專制主義的老路,英國人再次面臨歷史的十字路口。這一次,他們做出了極富智慧的選擇,即以武力脅迫為形式,悄悄地發動了一場旨在奪取國家最高權力的宮廷政變。在這場「不流血的」的光榮革命中,托利黨人和輝格黨人攜手反抗專制體制,實現了國家政權的平穩轉換,最終解決了國家最高權力的歸屬問題。1688年光榮革命後,議會確立了自己的主權地位;雖然君主制度得到了保留,但此後,國王必須按照「王在法下」和「王在議會」的原則進行統治。隨著君主立憲制的重新確立,英國的主權不再屬於君主,而屬於整個英吉利民族。至此,真正意義上的英國民族國家總算建立起來了。伴隨民族國家的成長,英國從一個漂浮於大洋的蕞爾小國,已經發展成為一個堪與西班牙、法國等大國比肩的歐洲強國。
16-17世紀,英國進入了傳統社會的黃金時代。這一時期,英國在鄉村與城市、思想與文化諸方面都發生巨大變化,開始了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首先是城市經濟與生活的繁盛。在重商主義指導下,以倫敦為代表的城市,商業、金融業活躍,人口規模龐大。17世紀40年代,倫敦城容納了十分之一的英國人口。1640-1660年,倫敦人口超過50萬,超過英格蘭其他50個城鎮人口的總和。如此眾多的人口匯集在一起,也造成了「惡劣、野蠻和貧窮」的生活環境,這些問題到「工業革命」時期更加突出。儘管城市生活興旺,但總的說來,這一時期的小城鎮和屈指可數的「城市」,星星點點地散落於廣袤的英國鄉村社會。
其次是農業文明的鼎盛。15世紀末到17世紀初,村莊與莊園、牧場與農場構成了英格蘭鄉村社會的基礎,由數千個村莊、城鎮、教區、郡縣等形成的鄉村共同體,點綴著英國自給自足而又等級分明的地方社會畫面。同時,英國還經歷了持續的農業改良過程,包括生產力的提高,淨產量的增加,糧食短缺問題的減緩,以及社會總人口的增長。但是,這些進步的取得是以大量的窮人湧入街頭為代價的,其中最重要的表現之一便是「羊吃人」的「圈地運動」。正像圈地狂潮的誘因是多種多樣的,圈地運動帶來的結果,除了提高農牧業產量、加速社會流動、促進封建生產關係解體,和為18世紀的工業革命提供充足的勞動力和工業原料外,還包括大量的窮人因失地而被推向社會。針對窮人增多和遊民湧現的問題,都鐸政府採取了包括頒布濟貧法在內的各種措施,以阻止社會矛盾的激化,但失地農民和無業游民的反抗現象依然無法消除。17世紀英國革命後,圈地運動因議會法案而走向了合法化。
再次是新興階層的興起。此時的英國,形成等級制的農業社會:第一等級包括貴族、騎士、准騎士及鄉紳在內,總稱為「紳士」;第二等級為城市自由民和享有公民權的市民;第三等級指年收入達40先令的自由持有農、地產承包人等,統稱為「約曼農」;第四等級是社會的最底層,包括工資勞動者、窮苦農夫、手藝人和僕役。轉型時期的英國,社會等級並不固化,流動而不否定分層,其中紳士和約曼農的流動性最強。都鐸後期和斯圖亞特早期,約曼農是英格蘭鄉村社會的一個顯著階層,但是到17世紀末,他們似乎已經消失得毫無蹤跡。鄉紳是藉助於宗教改革和農業改良而發跡的新興階層,主要指土地階級中地位低於貴族的小地主,也就是社會地位在貴族之下、約曼農之上的特定階層。「鄉紳的興起」影響了社會的攀比風氣,也見證了十六七世紀的改革和革命。
複次是鄉紳自治的發展。在都鐸與斯圖亞特兩朝,由於不存在龐大的官僚機構,雖然絕對主義盛行,但中央政府對地方上的管理較為鬆散,那些不取俸祿的紳士就成為中央政府主要的依賴對象。英國社會治理的特色,主要在於中央政府與郡縣地方政府的關係,體現為以地方主義為中心、以傳統文化和習俗為紐帶、以鄉紳自願擔任公職進行管理和中央政府發揮著協商與監督的作用。具體來說,從教區和村莊,從郡縣到王國,社會治理大多由治安法官和巡迴法庭來實現,處處體現著鄉紳的社會責任,以及中央政府對地方精英的高度依賴。
最後是風俗文化的變遷。15世紀以來,英格蘭的大眾文化日益豐富;但是經過持續數十年的宗教改革,地方政府和新教牧師越來越多地去干涉民間盛行的各種風俗、禮儀、活動與慶典等「大眾文化」。尤其是17世紀20年代和共和國時期,由於清教極端主義的影響,統治當局加強了對社會風俗的監督和改造,形成了兩個改革高潮,中心內容是嚴守安息日和禁止民間娛樂活動,意在把教會活動與大眾節慶相分離,強化中央政府的社會控制職能。
英國的現代轉型,是整個歐洲社會轉型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地理探險與發現的不斷推進,西方文明的重心從地中海區域轉移到了大西洋沿岸,以此為起點,不列顛島從世界文明的邊緣走到了中心。都鐸國家建立後,英國在政治、經濟、宗教與外交等領域發生了一系列廣泛而深刻的變化,這些變化發生的基本前提是民族國家地位的確立和鞏固,而強大的政治和社會力量不僅促進了英國的經濟起飛和社會進步,而且為其介入歐洲事務提供了著力點。16-17世紀,英國的對外關係處於不斷的調整變化中,以適應國際競爭、加強王權、鞏固國家統一和提升英國國際地位的需要。
隨著民族意識的發展與民族國家的建立,英國也具備了制定和實施獨立外交政策的基本條件。都鐸初期,亨利七世在對外關係上首先確立了均勢外交的基調,一方面通過王室聯姻的辦法,謀求歐洲大國的外交承認,力求避免捲入歐洲國家間的紛爭;另一方面實行重商主義,積極推動商業發展與貿易擴張,逐步提綜合國力及國際地位。與亨利七世有所不同,亨利八世繼位後,張揚個性,好大喜功,將謹守均勢的父訓丟在一邊,極力推行進攻性的對外政策,主動介入大陸事務,不過也未能有所收穫。宗教改革啟動後,他的主要精力已經由外而內,轉向了加強絕對主義統治,客觀上促進了民族國家的形成。伊莉莎白是一位工於心計、能抓住民心的女王,她一改愛德華六世時期王權旁落、瑪麗一世時期倒向羅馬的局面,將自己的婚姻作為外交籌碼,巧妙地周旋於許多強勢的外國追求者之間,將亨利七世的均勢策略發揮到極致;同時,她在反對漢薩商人、教皇、皇帝、法王、西王等強敵的鬥爭中,縱橫捭闔,不卑不亢,打敗了一個又一個競爭對手,將一個二流小國帶入了歐洲列強之中,創造了英國史上的第一個黃金時代,奠定了大英帝國的基礎。
斯圖亞特王朝時期,英國因內政不穩,其對外政策處於搖擺多變的狀態。「三十年戰爭」爆發後,英國人強烈要求詹姆士一世放棄親西政策,選擇站在新教的腓特烈五世一邊,反對西班牙侵占巴拉丁選侯領地。查理一世繼位後,更是促成新教國家與天主教國家攜手,共同遏制哈布斯堡王朝勢力的擴張。不過由於深陷內戰泥潭,英國並未能從三十年戰爭中獲益。「王位空懸」時期,特別是「護國攝政」時代,英國重振伊莉莎白時期的進取精神,在重商主義原則指導下,把爭奪海洋霸權、擴大對外貿易和強占殖民地作為其外交政策的基本內容,這也是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英國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標。克倫威爾一邊擴大和改造海軍,一邊實施《航海條例》,公開挑戰新興的荷蘭商業帝國。從克倫威爾攝政到「王朝復辟」,英國經過連續三次對荷戰爭,徹底擊敗荷蘭和西班牙,獲得了海洋和貿易的控制權。
重商主義外交的巨大成功,必將進一步刺激英國人推進海外擴張,進而稱霸世界的欲望。在殖民擴張方面,雖然他們的起步不算晚,早在1497年,義大利航海家約翰·卡伯特就獲得都鐸王室授權,為英國人到北美新大陸從事殖民探險,但在整個都鐸後期,英王政府對殖民擴張缺乏熱情,基本上持一种放任態度,而將主要精力用於鞏固民族國家。因而這一時期,英國殖民活動的最大特點體現為私人性和民間性的探險發現,並且成效極為有限。隨著國內政權轉換的實現和歐洲國家間競爭的加劇,英國開始推行積極的殖民政策,並取得了巨大成果。克倫威爾時期,英國在加強對現有殖民地控制的同時,主動出擊,發展新的殖民地。復辟時期,北美是英國開拓新殖民地的重點,由於得到政府的積極參與和支持,英國人明顯加快了殖民擴張步伐。到17世紀末,以美洲為主體、殖民與貿易結為一體的大英帝國已經建立起來。
思想和文化領域的轉型,是16-17世紀英國現代轉型的重要內容。文藝復興的意義不在於發現西方古典的文本,而在於發現了一種新的生活方式與思考方式。受人文主義和民族主義思潮的影響,這一時期的英國文學,既與文藝復興運動相契合,又與民族國家的形成與鞏固相關聯。現代民族國家是民族主義或民族認同發展的結果,反映在文學上,突出地表現為三個方面,即英語作為民族語言的形成、對英國歷史傳統及其獨特性的想像,以及對君主作為上帝和英吉利民族代言人的頌揚。如果說世俗主義和個人主義在文藝復興中得到了張揚,那麼,教權主義和普世主義在宗教改革中就受到了挑戰。在英國,宗教改革作為文藝復興在思想上的延續和深化的結果,使英吉利民族擺脫了來自羅馬的宗教束縛,英國得以形成為以統一的世俗王權為核心的民族國家。
不論是人文主義者,還是宗教改革家,都充滿著對新時代的嚮往與期盼。英國的文藝復興文學,可以區分為三個時期:(1)1550年以前,以托馬斯·莫爾爵士和托馬斯·懷亞特爵士為代表的人文主義散文和抒情詩初現端倪。(2)1550-1630年,詩歌和戲劇創作進入全盛時期,出現了當代最傑出的詩人埃德蒙·斯賓塞和菲利普·西德尼、最傑出的戲劇家威廉·莎士比亞和克里斯多福·馬洛。(3)1630-1690年,戲劇延續著莎士比亞時代的繁榮,但約翰·彌爾頓的詩歌終結了英國的文藝復興文學。
文藝復興時期的英國,像義大利、法蘭西、尼德蘭一樣,其活動的思想與文化反映著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音樂作為抽象的藝術形式,開始從取悅神明轉向娛樂世人,它的性質隨著人文主義的傳播而變化。同時,讚美歌取代聖歌,禮拜樂取代彌撒曲,聖公會音樂獲得繁榮。在形象藝術領域,哥德式的建築與裝飾風格,在這一時期臻於鼎盛,而且鄉村建築和公共建築取代宗教建築,形成了混合著英國中古傳統和大陸特徵的都鐸風格。雕塑和繪畫作品也像音樂一樣,浸透著歐陸影響。
在科學和政治思想領域,英國取得了許多令人讚嘆的偉大成就,如下這些偉人,像威廉·吉爾伯特、威廉·哈維、弗朗西斯·培根、羅伯特·波義耳、羅伯特·胡克、艾薩克·牛頓在探索自然方面所做的貢獻,像威廉·格羅辛、休·拉蒂默、約翰·科利特、喬治·布坎南、愛德華·柯克在政治思想領域所作的思考,無不為18世紀工業革命,或一個新時代的到來,提供了強大的智力支持。16-17世紀英國的思想和文化,不僅折射著英國的現狀,也預示著它的未來。
總括16-17世紀的英國歷史,我們可以使用兩個主題詞來描述:一是民族國家,二是重商主義,這兩個詞規範著英國約兩個世紀的發展進程。民族國家是這兩個世紀的政治理想,圍繞它,我們看到了一系列驚心動魄的政治事件,也看到意識形態的變遷、民族心理的轉變、文化藝術的定位;圍繞重商主義,我們看到了經濟和社會的變化,英國內外政策的確定,看到了商業的繁榮、英帝國的初始、工農業的走向。所有這些,都為英國在下個世紀成長為世界第一大國奠定了基礎,因此16-17世紀對英國來說,既是結局,也是起點。
本卷主持人姜守明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