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語言與英語文學
2024-10-09 04:05:59
作者: 錢乘旦
中世紀既是中古英語形成的時期,也是英國文學創作走向多元化的時期,這一特徵,從一個側面反映英國思想文化發展的狀況。
1066年諾曼征服,不僅對英國的經濟和政治影響深遠,而且使英國語言發生重要變化。在此後的兩個世紀中,英國有三種語言並存:本地英語、諾曼第的法語和拉丁語。最初,本地英語在底層社會通用,絕大多數英國人特別是農民和城鎮商人、手藝人都講英語,而在外來的諾曼貴族社會中則使用法語。拉丁語為教會使用,也是政府的官方語言,同時用於學術領域。在此情況下,英國喪失了它的文學語言,但並沒有喪失它的民族語言,英國人在外族統治下仍說英語,作為口語的英語不僅沒有消失,而且生氣勃勃地繼續發展。隨著諾曼人與英國人的融合加強和王室統治的需要,語言之間的交流也日趨加強。在這樣的背景下,本土英語開始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張力,在亨利二世統治時期,人們已很難通過語言而辨別諾曼出身和英吉利出身的人,上流社會都能聽懂英語,而且用英語交談,雖然他們同時也說法語。在12世紀末,英語已成為英國各階層人們共同的口語。從13世紀開始,用英語創作的文學作品在各地區陸續出現,而英語也部分地恢復了它作為行政語言的地位。亨利三世在1258年10月頒布的王室公告,是諾曼征服後國王首次用英語發布的公告,雖然這個公告同時也使用拉丁語和法語。但這時的英語已與古英語完全不同,繁複的詞形變化開始消失,英語由綜合性語言漸漸變為分析性語言,吸收了數千法國詞彙,增強了語言的表現力。到14世紀後期,真正的英國語文即中古英語正式形成,「成為大多數人口頭表達和寫作的語言」。
英語地位的提升反映了英國民族性的增長,1300前後,英語文學作品中開始出現「英格蘭民族」的詞彙,1336年,官方文書中首次使用「英格蘭民族」。百年戰爭爆發後,法語被視為敵國語言,上層階級不再以操持法語為身份標誌。1376年,出現了第一份用英語書寫的財產契約,14世紀70年代,英國主教會議的記錄更多用英語書寫。1387年出現最早的英語遺囑。從諾曼征服到黑死病之前,上層人士從小學習法語,到1385年,全國所有文法學校都使用英語授課了。13世紀末,英語在官方場合已普遍使用,並在某種程度上成為英格蘭民族的象徵。亨利三世曾用英語和法語發表聲明,這是諾曼征服以來第一份用這兩種語言發表的正式文件。1295年,愛德華一世在模範議會上用語言來煽動反法情緒,指責法王「試圖要將英語從地球上清除掉」。14世紀中期,議會討論已經使用英語。1362年,愛德華三世破天荒使用英語在議會上發言。同年,議會通過法令,宣告法語為「本國所不習知的語言」,要求法院的辯護與宣判一律使用英語,而記錄文本則使用拉丁語。就司法而言,倫敦郡法庭政府在1356年開始使用英語,而王家法庭則自1362年開始就一直使用英語。
伴隨著中古英語的形成,中世紀英國文學創作也呈現出多元化走向。在諾曼征服後的一段時期,教會神學支配著思想文化領域,竭力宣揚神學禁欲主義和來世思想,因此,文學創作成為神學的婢女,一些作品如宗教詩歌《道德頌》、宗教箴言《論贖罪》、《良心的責備》等,都勸誡人們懺悔,拋棄塵世幸福,以現世的忍耐、受苦、修行,來換取來世的極樂。到了12、13世紀,文學上也出現了新風尚,盛行用韻文寫作的騎士傳奇,它們歌頌對領主的忠誠和對高貴婦人的愛,其中藝術性高的有《高文爵士與綠衣騎士》。它用頭韻體詩寫成,內容是古代亞瑟王屬下一個「圓桌騎士」的奇遇,有關亞瑟王的故事到13世紀首次在英語寫的詩歌中出現。14世紀後半葉,中古英語文學達到了高峰,這一時期,既產生了著名詩人喬叟及其傳世之作《坎特伯雷故事集》,也產生了像《農夫皮爾斯》那樣的盛行於民間的優秀作品。到了15世紀,有關羅賓漢的傳說,更是藉助於英語文學的想像和描繪,流傳於千家萬戶。
中世紀前期,騎士傳奇是英國文學中的主要表現形式,它的出現與諾曼征服密切關聯。諾曼征服引入了大陸的封君封臣制,按照封建的習慣,封臣需效忠封君,要為之服騎士軍役。而當時的教會,也要求封建騎士純正信仰、扶助孤寡,不得恃強凌弱。由此,忠君、護教、行俠就成為封建貴族的精神準則與道德規範,並逐漸在文學中得到體現。另一方面,自12世紀開始,由於買賣、繼承和轉贈等原因,封建地產呈現割裂與碎化的現象,面積狹小的騎士領迅速增多,封建等級制中最低一級的騎士階層日益成型。同時,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國王以錢代役徵收「盾牌錢」,一些軍功貴族開始轉向實業經營。這兩個階層受文化復甦的影響,開始注重溫雅和情感,這樣又為原有的騎士精神注入了崇尚愛情的內涵。此外,當時的十字軍東侵不僅提高了騎士的社會地位,而且也激發其冒險、驍勇的氣質。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描寫騎士愛情和冒險故事、宣傳騎士精神的騎士文學應運而生。
騎士文學可分為騎士抒情詩和騎士傳奇,在當時的英國,最流行的是騎士傳奇。騎士傳奇中通行的詩體是法國古詩體中常見的形式:每行八個音節或四個重讀音節的兩聯韻體。盎格魯撒克遜詩歌的頭韻體逐漸讓位給韻律複雜的模式,在長約1000-6000行的敘事詩里,詩人描寫了騎士為榮譽或宗教信仰,尤其是為愛情而冒險遊俠的故事。能取得冒險的勝利,能贏得貴婦人的歡心,就是騎士最大的榮譽。
亞瑟王的傳奇是圍繞傳說中的古代克爾特王亞瑟的故事發展起來的,主要寫亞瑟王和他的圓桌騎士。據傳亞瑟是6世紀不列顛島上威爾斯和康沃爾一帶克爾特人的領袖,曾英勇抵抗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入侵。諾曼人占領諾曼第後,吸收並發展了鄰近的布列塔尼克爾特人關於亞瑟的傳說,在征服英國後,又把這些傳說帶回英國。1137年威爾斯主教傑弗里(Ge offrey)在拉丁文的《不列顛君主史》里提到了亞瑟王,不久以後教士瓦斯(Wace)用諾曼法語轉譯傑弗里的《君主史》,為亞瑟王增添了騎士傳奇的色彩,他還創造了「圓桌」聚會的情節,解決了十二騎士座次排列、尊卑高下的問題。到13世紀,亞瑟的故事首次在英語寫的詩歌中出現,英國僧侶萊雅蒙(Layamon)在他的韻文編年史《布魯特》的最後1/3部分,記載亞瑟王的故事。這以後,亞瑟故事在法國盛行,在英國則直到14世紀才又出現,大部分是傳奇的改寫。
問世於14世紀的《高文爵士和綠衣騎士》是英語韻文浪漫詩的傑出代表,全詩共2529行,作者不詳。這部作品記錄了一位「圓桌騎士」高文的奇遇:亞瑟王和他的騎士們正在歡慶聖誕,一位高大魁梧的綠衣騎士闖入挑戰,聲言誰敢用斧頭砍下他的頭,明年此日就要到綠教堂接受他的同樣回報。高文爵士挺身應戰,砍下了綠衣騎士的頭。綠衣騎士提頭馳馬而去。次年冬天,高文前去踐約,他登山涉水,遇到蛇、狼、野人、熊等各種危險,於聖誕前夕投宿於綠教堂附近的古堡中。高文與熱情的主人商定在他逗留期間每晚相互交換白日得到的物品,主人外出狩獵時,女主人便來誘惑高文。高文夜晚只能以吻與主人的獵物交換。第三天主婦贈給高文一條據說有刀槍不入之魔力的綠腰帶,夜晚交換時,高文隱匿了腰帶。新年日高文冒著暴風雪去與綠衣騎士決鬥,決鬥後他才明白綠衣騎士就是古堡主人,整個計劃是由亞瑟王的敵人女妖安排的,想使亞瑟及其宮廷蒙羞。高文由於暗自接受了主人的腰帶,受到了脖頸被擦傷的懲罰。這部傳奇故事完整,有懸念,有跌宕,有敘事,具備了傳奇的各種成分——宮廷生活、遊歷冒險、風流韻事、離奇想像。對狩獵場景和高文受誘惑的場景的描寫,富有人情味。
在14世紀下半葉的英國,階級矛盾的加劇和社會的動盪不安,醞釀了反映下層疾苦和訴求的民間文學作品。《皮埃爾的農人》中有很多道德說教,利用了寓言手法,但卻真實地反映了現實生活的圖景。正如學者所指出:這「這首詩作為社會史的資料的價值,或許比它的詩意更豐厚」。它不僅揭露了貴族的懶惰腐敗、神職人員的貪婪墮落、商人的寄生惡習,而且也寄寓了對下層窮苦大眾悲慘生活的同情。這首長詩還充分肯定勞動的價值,認定正直、勤勞的農夫最接近真理,勞動才是通往真理和正義的路。這首詩對1381年農民起義有推動作用,對日後喬叟乃至16世紀的文學創作都有深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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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紀後半葉,英國本土文化日臻成熟,產生了偉大的作家傑弗里·喬叟(Ge offrey Chaucer),喬叟的時代常常被稱為「喬叟時代」。
喬叟的人生閱歷比較複雜,這使他能夠以廣闊的視野來審視與描述豐富的社會生活。喬叟出生於倫敦的一個富裕酒商家庭,1357年,受其父安排到王室充任宮廷侍僮。兩年後他從軍到法國參加百年戰爭,被俘後不久被國王愛德華三世重金贖回。1366年,喬叟與王后的侍女菲力帕(Philippa)結婚。1367年後的十年,喬叟多次出使歐洲,並曾走訪佛羅倫斯等地,接觸到了文藝復興萌發之初的新思想。從1373年起,喬叟開始活躍於王國政壇,1374年被任命為倫敦羊毛、皮革和酒類的稅務督察,1385年升任為肯特郡的治安法官,次年又成為該郡的下院議員,出席議會議政。不久因其所依附的蘭開斯特公爵在宮廷鬥爭中失勢,喬叟失去了督察一職,經濟上也趨於拮据。在1389年蘭開斯特公爵重新得勢後,喬叟又得到任命,負責修繕王室建築,1391年他改任薩默塞特郡王室獵場的管理官員。不過在後來的幾年中,蘭開斯特家族在王室爭鬥中再度失勢,喬叟深受影響,被剝奪了年金。1399,安茹王朝被推翻,在蘭開斯特王朝新君主亨利四世的加冕日,喬叟寫了《致空囊》的短詩獻給他,訴說自己窮困,得到恩賜,除恢復舊有年金外,還獲得新的年金。但在次年,喬叟就與世長辭。他被葬於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一角,後來其他的名詩人或者葬於此,或者立碑在這裡,人們把這裡稱為「詩人角」。
喬叟一生經歷豐富,對倫敦的社會從王室家族、宮廷貴族到市民階層、平民大眾都有廣泛接觸和深入了解,由此而養成了特別敏銳的觀察和解剖人性的能力。此外,因擔任過多種公職,屢次出使國外,他視野開闊,受域外各種思想文化的薰陶。所有這些,都為他的詩歌創作鋪墊了深厚的社會與文化土壤。
喬叟的創作大致上分為三個時期:1373年前為第一時期。此時他有相當長的時間往來於法國和義大利,曾經和義大利人文主義作家彼得拉克(Petrarch)、薄伽丘(Boccaccio)有接觸,但主要還是在法國文學影響下寫作,首先用英文翻譯出《玫瑰傳奇》,在這一基礎上,他用《玫瑰傳奇》所使用的夢境手法創作出《公爵夫人書》、《聲譽之宮》、《百鳥議會》等作品。第二時期(1373-1385年)喬叟創作了三部長詩:《榮譽之宮》、《特洛伊勒斯和克麗西達》、《好婦人的故事》,在繼續模仿法國作品的同時,汲取了來自義大利的新文化營養。1385年以後為喬叟創作的第三個時期,在他生命的最後15年,喬叟擺脫了外國文學作品的影響,撰寫出真正的英國題材的作品,創造了個人的獨特風格,留下了取材於英國社會的寫實名著《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
《坎特伯雷故事集》大約撰寫在1393-1400年之間,講述了在倫敦泰晤士河南岸的一個叫紋章戰袍的小旅館裡,有31個英國人要去坎特伯雷朝聖,在朝聖的途中,為了減少寂寞,旅館老闆建議每個人講故事,一共講了24個故事,但其中有兩三個故事沒有講完。這些故事,加上序言和後語等,共有2.65萬行,可謂洋洋灑灑,蔚為大觀。書中的朝聖者來自社會各個階層,有騎士、修士、修女、修道院長、托缽僧、商人、海員、律師、醫生、地主、磨坊主、管家、店鋪老闆、伙房採購、農夫、廚師、差役、賣贖罪卷的教士等等,除了王室成員和高等貴族及奴隸之外,可以說囊括了當時英國所有階層和主要行業,構成了英國社會的全面縮影。該書中最精彩的故事有:騎士講的愛情悲劇故事、巴斯婦講的騎士的故事、賣贖罪券者講的勸世寓言故事、教士講的動物寓言故事、商人講的家庭糾紛的故事、農民講的感人的愛情和慷慨義氣故事。
揭露教會的腐敗和墮落,是《坎特伯雷故事集》的一個鮮明主題。在該書中,除了一個窮教士是廉潔、助人外,其他的神職人員都被以譏刺的筆調來描寫:長滿嚇人瘡疹的教會法庭差役專門送傳票召人到宗教法庭應審,讓孩子們望而生畏;教士們攜帶宗教性物品到處招搖撞騙,以赦罪為名連誘帶嚇地斂取金錢;修道士尋歡作樂,拈花惹草;監管寺院田產的僧侶喜歡打獵,講究穿著,酷愛吃烤肥鴨;女修道院長衣著華麗,金扣針上刻著拉丁文:「愛征服一切」,一副貴婦人派頭。對商品經濟中其他階層的利己行為也不乏譏諷色彩:醫生熟諳占星術,在疫癘中賺大錢;為了獲利,律師把法律文牘記得爛熟,磨坊主精於剋扣糧食,管家中飽私囊,商人債務纏身也裝成財大氣粗等等。同時,該書通過反諷,也透現出富裕起來的市民中所增長的自尊意識:5個倫敦來的人隨身帶著廚師,他們收入豐厚,妻子們喜歡別人喊她們「夫人」。販賣呢料的巴斯婦在教區活動中總搶在前頭。該書頌揚了信仰堅定、充滿榮譽感和美德的騎士,家產豐厚、用錢慷慨的地主,虔敬、誠實、熱愛勞動和鄰人的農夫。而在講述有關愛情婚姻方面的故事時,該書也反映了對婦女地位和自由愛情之肯定:已經5次嫁人、還懷著第6次結婚念頭的巴斯婦,認為只有婦人掌權的家中才有安寧幸福;磨坊主和商人的故事都講到年輕的妻子背叛年老的丈夫,尋求婚外愛情。這些都表明作者蔑視禁欲主義,嚮往世俗愛情的心境。
《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敘事手法十分豐富,幾乎借鑑了中古文學的各種體裁:騎士傳奇、教會聖徒傳、勸善的布道書、動物寓言、寓言、傳說、歌謠、故事詩等。作品始終立足於現實生活,將幽默和諷刺相結合,人物個性突出、形象鮮明,語言生動活潑,喜劇色彩濃厚,這對於英國文學的現實主義發展方向深有影響。這一作品使用的語言是倫敦通用的東區中部方言,稍微摻入了一點肯特方言成分,奠定了以後英國文學以倫敦方言為標準語的基礎。在表達中,他首創的英雄雙韻體為以後的英國詩人所廣泛採用,因而喬叟被譽為「英國詩歌之父」。書中大多數故事用雙韻詩體寫成,為後來的英國文學創作所效法。喬叟被後世看做是第一位偉大的英國詩人、「英國文學之父」,對此,史家這樣評論道:「比起他的時代的其他作家來,他的語言更多地是整個時代的語言,他為理解一個消失的世界開闢了一道大門。」
在中世紀英國流行著不少民間傳說,羅賓漢(Robin Hood)是其中一個家喻戶曉的「俠盜」式英雄。最早的羅賓漢傳說以民謠的形式出現,大約在13世紀左右,但有關的故事應形成於14世紀,記載於一些民歌和敘述體著作中。真正構築傳說雛形的是15世紀的三部民歌集,分別是1450年前後的《羅賓漢和修士》(Robin Hood and the Monk)、《羅賓漢和陶瓦匠》(Robin Hood and the Poter),以及被認為年代稍晚一點的《羅賓漢詩一則》(AGeste of Robyn Hode)。這些詩集間接或非間接地來自同一種材料,由於時間久遠且源於民間,其編輯者已無從知曉。
在民間傳說中羅賓漢是一個綠林好漢式人物,他保持著對宗教信仰的絕對忠誠,痛恨腐化墮落的主教、修道院長、地方官員,他帶領同伴們占林為王、劫富濟貧,為底層人民所擁戴。
早期詩歌反映出的羅賓漢還只是一個有一些傳奇經歷的普通人,唯一的特殊性在於他的「強盜」身份。作為一個森里「強盜」的首領,羅賓漢理應有不少同夥,《羅賓漢和修士》中提到「有12個身手最好的跟隨了羅賓漢」,《羅賓漢詩一則》中說羅賓漢的同夥「超過140人」,後者遠超出了史料關於中世紀強盜團伙規模的記載。儘管如此,這些人當中能叫出姓名的寥寥無幾,除了出現率極高的小約翰(Little John)之外,只有威爾·斯卡利特(Will Scarlett)和米勒之子馬齊(Much)。
在有關羅賓漢的詩歌中,《羅賓漢詩一則》雖然不是年代最早的,卻是最重要的,它是在四部民歌的基礎上編撰而成的,它們分別是:《羅賓漢與騎士》、《羅賓漢、小約翰和郡守》、《羅賓漢與國王》以及《羅賓漢之死》。四個故事既相對獨立,又有一些關聯。全書的開頭,羅賓漢就向隨從們申明他的「森林法則」:不傷害農夫、手工業者等平民階層,對待主教、修道院長、郡守這類為富不仁者卻要毫不留情。行動的方式是將人攔下後請到森林裡「做客」,然後由他來決定如何處置。被修道院霸占了土地和所有家產的落魄騎士理查在路過巴恩斯戴爾(Barnesdale)森林時與羅賓漢相識,並在其幫助下贏回了自己的財產,從此成為羅賓漢的盟友。後來,始終抓不到羅賓漢的郡守遷怒於理查並將其逮捕,儘管被隨後趕到的羅賓漢成功營救,但其家產再一次被沒收。羅賓漢的行徑甚至驚動了國王愛德華,假扮成修道院院長的國王在森林裡見到了羅賓漢,本打算將之抓捕歸案,卻不想被羅賓漢及其手下的精湛箭術所折服,當即決定赦免羅賓漢,條件是羅賓漢團伙必須離開森林,前往王宮為國王服務。驚喜之下的羅賓漢答應了國王的要求,跟隨國王回到了王宮。在《羅賓漢詩一則》里,王宮並不是羅賓漢終老之地,短暫的停留之後,他最終還是回到了巴恩斯戴爾森林,重新干起了老本行,直到22年後死去。
其他幾部詩歌內容大部分都是關於羅賓漢的打鬥和奇遇,而故事主題以解救強盜同夥最為普遍。《羅賓漢與陶瓦匠》講的是陶瓦匠如何聯手將郡守引誘入森林,逼迫他釋放一名強盜。成文於1475年前後的《吉斯伯恩的團伙》(Guys of Gisborne)講的是羅賓漢如何戰勝了老對手吉斯伯恩的團伙,並偽裝成後者的樣子讓郡守誤以為羅賓漢被這一團伙所殺,並最終殺死了郡守,解救了被其抓獲的小約翰。《羅賓漢與修士》的故事與前兩者大同小異,略有不同的是這次被郡守抓去的是羅賓漢本人,而小約翰和馬齊設計把他救了出來。解救的行動一旦完成,故事也就結束了,留給讀者眾多疑問。
有關羅賓漢的民間傳說通過頌揚一個虔誠正直、除暴安良的武俠英雄,反應了窮苦民眾對黑暗現實的不滿與抗爭,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了鄉紳和騎士的利益訴求。這些傳說在15世紀甚至被編成劇本上演,為民間喜聞樂見。有資料顯示,1427年在埃克塞特郡的一場有關羅賓漢的喜劇表演中,參與的演員每人得到20便士作為報酬。1470年左右,諾福克郡的男爵約翰·帕斯頓(Sir John Paston)在寫給兄長的家書中哀嘆他的一個十分信任的家僕威廉·伍德(William Wood)離開了他,他提到伍德這三年都參與表演羅賓漢與諾丁漢郡守的故事,而這次是要「回巴恩斯戴爾(的森林)去了」。
從諾曼征服到玫瑰戰爭結束,是英國的封建時期,封建社會的最大特點是土地的分封及由此形成的政治與社會結構。政治上,國家權力因土地分封而被分解,分散到諸多莊園和領主手中,封君——封臣關係編織出一張複雜的政治權力之網。儘管英國的王權比西歐其他地區如法國、德國都更強大,但封建制度卻決定了政治力量的分散,貴族與王權、教權與俗權之間衝突頻發,戰爭與動亂是政治的特點。在社會方面,貴族與平民、自由人與不自由人之間的界限是非常清楚的,土地的歸屬權在社會等級分界方面起關鍵的作用。農奴制是封建社會的特徵,但農奴制的解體又預示著封建社會的終結;城市與商業的壯大,慢慢腐蝕了封建社會,不過在封建時期,它們基本上依附於封建權利。人們的生活和思想都受制於等級制度,衣食住行依身份區別,財產與等級大體上是相當的。這樣一個基於領地而又以等級為區分的社會本質上也是分裂的,與政治領域一樣,社會、文化領域呈現出更多的非同一性。到封建社會晚期,同一性逐步增加,一個民族共同體緩慢形成,建立民族國家的任務已經提上日程了。不過,這個過程屬於下一個歷史時期,也是在下一卷書中需要講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