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權
2024-10-09 04:00:14
作者: 弗·福賽斯
剛過八點半,電話鈴就響了起來。由於是星期天上午,比爾?查德威克還在睡懶覺。他不想接,但電話響個不停。鈴聲響了十次之後,他從被窩裡鑽出來,下樓去客廳。
「餵?」
「嗨,比爾嗎?我是亨利。」
是這條街上的亨利?卡彭特。他認識這個人,但不熟。
「你好,亨利,」查德威克說,「星期天早上你不睡懶覺嗎?」
「哦,不,」那個聲音說,「我通常去公園裡跑步。」
查德威克哼了一聲。這人會的,他心裡想道,一個閒不住的人。他打了個哈欠。
「大冬天的,一大早找我有事嗎?」他問道。在電話的另一頭,卡彭特似乎有點猶豫。
「今天早上的報紙,你看了嗎?」卡彭特問道。查德威克朝客廳門後的蹭鞋墊掃了一眼,他的兩份報紙還放在那裡,沒有打開。
「沒有,」他說,「怎麼啦?」
「你訂了《星期日信使報》嗎?」卡彭特問道。
「沒有。」查德威克說。電話里一陣長時間的停頓。
「我想你應該看一看今天這份報紙,」卡彭特說,「上面有關於你的事情。」
「哦,」查德威克說,他來了興致,「說什麼了?」
卡彭特更加猶豫了,他的聲調明顯比較尷尬。顯然,他認為查德威克應該看過那篇文章,可以與他展開討論了。
「嗯,你最好自己先看看吧,朋友。」卡彭特說完就掛了電話。查德威克盯著嗡嗡作響的話筒,把它掛了回去。與所有聽說報紙上有文章提及自己但還沒有看到的人一樣,他感到很好奇。
他拿上《快報》和《每日電訊報》回到臥室,把報紙交給妻子,然後在睡衣外面套上一件高領毛衣,又穿上一條長褲。
「你去哪裡?」他妻子問道。
「到街上去買一份報紙,」他告訴她,「亨利?卡彭特說那報紙上有關於我的事情。」
「啊,你終於出名啦,」他妻子說,「我去準備早飯。」
街角的報亭只剩下兩份《星期日信使報》了。這是一份厚厚的有很多副刊的報紙,在查德威克看來,是一些裝腔作勢的人寫給裝腔作勢的讀者看的。街上很冷,他不願意在一大堆欄目和副頁里尋找,寧肯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走幾分鐘回到溫暖舒適的家中再閱讀。他回到家裡時,妻子已經把橙汁和咖啡放在廚房的餐桌上了。
開始看報時,他才意識到卡彭特沒有告訴他版面的頁碼,所以他從一般新聞版面下手。在喝第二杯咖啡時,他已經把新聞看完了。他撇下文藝版,又跳過體育欄,只剩下彩色專版和商業評論了。作為倫敦郊區的一個小公司老闆,他選擇看商業評論。
第三版上的某個名字吸引了他的眼球——不是他自己的名字,而是一家公司。這個最近倒閉的公司曾經與他有過生意上的往來,而且令他損失慘重。文章刊登在一個自稱「調查版」的專欄里。
看著看著,他放下咖啡,張大了嘴巴。
「他不能這麼說我,」他囁嚅道,「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怎麼啦,親愛的?」他妻子問道。顯然,她注意到了丈夫臉上的驚訝表情。他默默地把報紙摺疊起來遞給妻子,以便她馬上就能看到那篇報導。她仔細地讀著,讀到一半時,發出了一聲短促的喘氣。
「太可怕了,」看完後她說,「這傢伙暗示你在某種程度上參與了一場欺詐。」
比爾?查德威克已經站了起來,在廚房裡踱步。
「不是暗示,」他說,已從吃驚轉為憤怒,「而是在明說。結論是不言而喻的。該死,我以前上過他們的當,被蒙在鼓裡。我信任他們,才銷售他們的產品。他們倒閉,我與其他人一樣損失慘重。」
「這對你有什麼傷害嗎,親愛的?」妻子問道,一臉憂心忡忡的樣子。
「何止傷害?這簡直要了我的命,而且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我都從來沒見過這篇文章的作者。他叫什麼名字來著?」
「蓋洛德?布倫特。」他妻子看著文章的署名說。
「可我從來沒有見過他,他也從來沒與我聯繫或核實過。他不能那樣污衊我。」
星期一下午,當他與自己的律師私下商談時,用的也是同樣的表述。律師表示看了那篇文章後他也感到非常厭惡,並且深表同情地傾聽了查德威克的解釋——關於他與那個最近遭清算的銷售公司的關係和事情的真相。
「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這篇文章顯然對你構成了初步的誹謗。」律師說。
「那他們就得撤回這篇文章,而且還要道歉。」查德威克憤然說道。
「原則上是的。」律師說,「我認為,作為第一步,最好由我代表你給編輯寫一封信,解釋說,我們認為你受到報社一位雇員的誹謗,要求撤回文章並致以道歉。當然,致歉信要刊登在顯眼的位置上。」
最後,他們確實這麼辦了。兩個星期過去了,《星期日信使報》的編輯部杳無音信。這兩個星期中,查德威克不得不忍受著手下幾名員工的異樣眼光,儘可能避開與他有業務聯繫的人;兩份本來有望簽訂的合同也泡湯了。
終於,律師收到了《星期日信使報》的回信。信件是由一位秘書代表編輯簽署的,其調子是客氣的回絕。
回信說,編輯已經認真考慮過代表查德威克先生的律師函,並且準備在讀者來信專欄里刊登查德威克先生的信函,但報社有權對該信件進行編輯。
「換句話說,就是要把信件改得面目全非。」在再次面對律師坐下後,查德威克這麼說,「這是回絕,難道不是嗎?」
律師考慮了一下,決定實話實說。他認識這位當事人已經好多年了。
「是的,」他說,「是回絕。之前,這種事情我只與國家級報紙打過一次交道,但這封信件是一篇相當標準的回覆。他們不願意公開聲明撤回文章,更不用說賠禮道歉了。」
「那我該怎麼辦?」查德威克問道。
律師出了一個主意。「當然,還有報業協會,」他說,「你可以向他們投訴。」
「他們會怎麼處理?」
「他們也處理不了什麼。他們接受的申訴,大多是由於報紙在出版時的疏忽或記者的不實報導引起的無關痛癢的異議。他們會避開誹謗投訴,把皮球踢給法院。不管怎麼樣,他們最多指責一番。」
「報業協會不會要求堅決撤回文章並道歉嗎?」
「不會。」
「那還有什麼辦法?」
律師嘆了一口氣。「恐怕只能打官司,向高等法院起訴誹謗罪,要求損害賠償。當然,如果法院真的發出傳票,那麼報紙也許會阻止事情升級,從而可能會刊登你所要求的賠禮道歉。」
「會嗎?」
「也許會,也許不會。」
「但他們應該這麼做。這是非常簡單明了的案子。」
「實話告訴你吧,」律師說,「在誹謗案中,根本沒有什麼簡單明了。一方面,實際上還沒有誹謗法。或者說,它只歸屬於習慣法。幾個世紀來,有許多判例。這些先例也許可作不同的解釋;而你的案例,或任何案例,都與以往的先例在細節上有某些微妙的不同。
「另一方面,人家還會爭議你當時的神志狀態和思維狀態,即在特定情況下,一個人的感知是明白的還是無知的,你懂我的意思嗎?」
「是的,我想會是這樣,」查德威克說,「但當然,我用不著去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吧?」
「實際上,你要這麼做。」律師說,「嗯,你是原告,報社、編輯和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是被告。你必須證明,在你與最近被清算的那家公司往來的時候,你不知道它不可靠。只有這樣,才能表明你是被人含沙射影,受到了誹謗。」
「你是不是建議我不要起訴?」查德威克問道,「你真的要我接受那傢伙未經核實就發表的謊言嗎?你真的要我不管自己生意的死活也不去投訴?」
「查德威克先生,讓我坦率告訴你。有時候,人們勸我們這些律師去鼓動我們的當事人告這個告那個,因為這麼做我們就能掙到大筆律師費。實際上往往恰恰相反,通常是訴訟當事人的朋友、妻子、同事等慫恿他去起訴。他們當然不用承擔訴訟費,對於外行人來說,一場好官司就像吃麵包看馬戲那麼有趣。我們搞法律的,對於訴訟的費用,那是再清楚不過了。」
查德威克仔細考慮了一下訴訟費的問題,這事情他以前倒是很少考慮。
「費用會有多高?」查德威克平靜地問道。
「會毀掉你。」律師說。
「我本以為在這個國家,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查德威克說。
「理論上是的。現實中,常常很不相同。」律師說,「你是富豪嗎,查德威克先生?」
「不是。我只做一點小生意,這年頭做生意如同走鋼絲,隨時可能破產。我一輩子辛辛苦苦,也只能勉強混口飯吃。我有自己的房子、汽車、衣服、一份個體戶的養老金,一份人壽保險和幾千英鎊存款。我只是一個不起眼的普通人。」
「我就是這個意思。」律師說,「當今社會,只有富人才能起訴富人,在誹謗案件中更是如此。一個人也許能打贏官司,但他必須支付自己的訴訟費。單是一場漫長的官司,還不包括上訴,其費用可能已是獲賠金額的十倍。
「大報紙、大出版社都投了很大的保險,以此來應付因誹謗而造成的賠償。他們聘得起倫敦西區的精英律師,甚至是最昂貴的王室法律顧問。當他們面對一個——恕我直言——小人物時,他們會把他搞垮。稍微耍耍手腕,一樁案子就會拖上五年才開庭。在這期間,雙方的法律費用會一再增加,光是案情準備就得花上成千上萬英鎊。到以後,律師的費用會直線上升,更別提律師還帶著年輕的助手,那還得加錢。」
「費用會達到多少?」查德威克問道。
「如果是一樁冗長的官司,經過幾年時間的準備,還不算可能發生的上訴,至少要幾萬英鎊,」律師說,「這還不算完。」
「還有什麼?」查德威克問道。
「如果你贏了官司,得到了賠償費和判決由被告——也就是報社,支付的訴訟費,那麼你的損失就得到了補償。但是,如果法官沒有對訴訟費作出判決——當然,他們只有在那些最惡劣的案件中才這麼做——你還得承擔自己的訴訟費。如果你輸了,法官甚至可以判決,你不但要承擔自己的訴訟費,還要支付被告的訴訟費。即使你贏了,報社還可以把案子上訴。為此你可能要花費雙倍的費用。即使你贏了上訴,如果不對訴訟費作出判決,你也會破產。
「而且,還會背上黑鍋。兩年之後,人們早已忘記原先報紙上的那篇文章,而這事在法庭上會被反覆提及,還有大量的增補材料和申辯。雖然是你在起訴,但報社的法律顧問卻會為了其當事人的利益,不斷詆毀你這位誠實商人的名譽,朝你潑大量髒水,有些還洗不掉。吃這種虧的人,可以說不勝枚舉,雖然贏了官司,卻名譽掃地。法庭上的所有申辯不必經過證實,都可以印刷出來公布於眾。」
「那麼法律援助呢?」查德威克問道。與大多數人一樣,他只是聽說過,從來沒調查過。
「很可能不是你所想像的那樣,」律師說,「要得到法律援助,你得表明你沒有財產。這不適用於你。在任何情況下,誹謗案都不會得到法律援助。」
「這麼說來,不管怎麼樣都是我死。」查德威克說。
「我很抱歉,非常抱歉。我本可以鼓勵你去打一場曠日持久、費用高昂的官司,但我真心感覺到,我對你最好的幫助,就是指出這種事情真是既危險又坑人。有許多人頭腦一熱就打起官司,最後落得終身後悔。其中一些人,一直沒能從多年訴訟導致的精神壓抑和經濟負擔中恢復過來。」
查德威克站了起來。「你很真誠,我向你表示感謝。」他對律師說。
那天的晚些時候,他從自己辦公室給《星期日信使報》打電話,要求與編輯通話。一個女秘書接了電話,詢問他的名字。他報出自己的名字。
「你找巴克斯頓先生有什麼事?」她問道。
「我想與他約個時間,見見他本人。」查德威克說。
線路上一陣停頓,他聽到打內線電話的聲音。然後女秘書回話了。
「你有什麼事情要面見巴克斯頓先生呢?」她問道。
查德威克簡單解釋說,他想見編輯,就兩周前蓋洛德?布倫特的文章中提到的關於他的事情,談談自己的看法。
「恐怕巴克斯頓先生不能在辦公室會客,」秘書說,「或許,你可以寫封信,他也許會考慮讀一讀。」
她擱下電話。第二天上午,查德威克乘地鐵來到倫敦市中心,出現在信使報社大樓的前台。
他在一位身材高大、身穿制服的門衛的眼皮底下,填寫了一張會客單,寫上姓名、地址、要會見的人以及事由。會客單拿走後,他坐下開始等待。
半個小時後,電梯門開了,一位優雅、苗條的年輕人走了出來,身上散發著須後水的香味。他朝門衛揚起眉毛,門衛則朝比爾?查德威克這邊點了點頭。年輕人走過來,查德威克站了起來。
「我是阿德里安?聖克萊爾,」年輕人說道,他把自己的姓發音成了「辛克萊爾」,「巴克斯頓先生的私人助理。你有什麼事?」
查德威克解釋了署名為蓋洛德?布倫特的那篇文章,說想向巴克斯頓先生親自解釋一下,說文章中對他的報導不但不真實,而且對他產生威脅,可能毀掉他的生意。聖克萊爾表示遺憾,但不為所動。
「哦,是啊,可以看出你為此在擔憂,查德威克先生,但你恐怕不能與巴克斯頓先生會面。他是一個大忙人,你明白嗎?我……呃……知道一位律師已經代表你跟編輯交換過意見了。」
「寫了一封信,」查德威克說,「回信是一位秘書寫的。信中說,或許可以考慮在讀者來信欄目里刊登一封信。現在,我要求他至少先聽聽我這邊的意見。」
聖克萊爾淡淡一笑。「我已經解釋了,這是不可能的。」他說,「目前我們所能做的,最多也就是代表編輯本人寫封信。」
「那麼,我能見見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本人嗎?」查德威克問道。
「我認為那沒用。」聖克萊爾說,「當然,如果你或你的律師還想寫一封信的話,我敢肯定,我們的法律部會按常規給予考慮的。否則的話,我就愛莫能助了。」
門衛把查德威克帶到旋轉門外面。
他在弗利特街旁邊的一家咖啡館吃了一份三明治午飯。吃飯時,他一直在沉思。下午,他早早坐進倫敦中心區一座參考資料圖書館裡,那裡專門提供當代檔案和剪報。他仔細閱讀了最近的誹謗案件的卷宗,發現他的律師並沒有誇大其詞。
有一件案子使他大為震驚:一名中年男子在一本書里遭到一位時尚作家的嚴重誹謗,他起訴並且獲勝,獲得三萬英鎊的損失賠償費,並由出版商承擔訴訟費。但出版商上訴了,上訴法院撤銷了原判賠償,讓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訴訟費。官司打了四年,面臨破產的原告把案子呈遞到上議院。上議院糾正了上訴法院的判決,重新判給他損失賠償費,但沒有判決訴訟費。他贏回了三萬英鎊的賠償費,但五年後的訴訟成本是四萬五千英鎊。出版商的法律費用與他相似,總共損失了七萬五千英鎊,但這筆金額的大部分是有保險的。原告雖然贏了,但一輩子也毀了。打官司的第一年,他在照片裡還是一位生氣勃勃的六十歲男士。五年後,由於案子纏身、精神緊張、債台高築,他變得骨瘦如柴、形容枯槁,沒有人樣。他的名譽是恢復了,人卻在破產中死去。
比爾?查德威克決定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他去西敏寺的公共圖書館,拿上一部霍爾斯伯里的《英格蘭法典》,坐進閱覽室。
如同他的律師所說,對於誹謗,沒有像道路交通法那樣的成文法,但有一八八八年的誹謗法補充法案,其中對誹謗或毀譽下了普遍可以接受的定義:
誹謗之辭,一般說來就是貶低他人之言辭,旨在促使社會上正常思維的人們在評價該人時降低其身份,或使別人對其迴避,或使其遭受仇恨、蔑視或嘲笑,或使其在公務、專業、職業、行業或生意中受到詆毀或中傷。
嗯,至少最後那部分是適合我的,查德威克心裡想道。
他的律師關於法庭的那套說教在他的腦海里翻騰著。「在法庭上,所有的申辯不必經過證實,都可以印刷出來公布於眾。」難道真是這樣嗎?
律師是對的,這部一八八八年的法案就說得很清楚。在法庭上所說的話,都可以報導和出版,記者、編輯、印刷廠和出版商都不必擔心被指控誹謗,只要該報導是「公正、及時和準確的」就可以了。
這個規定,查德威克心裡想道,一定是為了保護法官、治安推事[7]、證人、警官、律師,甚至被告,使他們敢於講真話,用不著考慮案子的結果。
任何人的言辭,不管多麼侮辱、中傷、詆毀或誹謗,只要是當庭申辯的,都有豁免權;任何人準確報導、印刷和出版上述言辭的,也有豁免權。這種豁免被稱為「絕對特權」。
在乘地鐵返回郊區的途中,比爾?查德威克的腦海里慢慢產生了一個想法。
經過四天的搜尋,查德威克終於發現,蓋洛德?布倫特住在漢普斯特德一條時尚小街上。在隨後的星期天上午,他來到這條街上。估計報紙的記者星期日應該不會上班,他希望布倫特一家不會到鄉下去度周末。他踏上台階,按響了門鈴。
過了一會兒,一位長得和藹可親,大約三十五六歲的女人開了門。
「布倫特先生在家嗎?」查德威克問道,馬上又補充說,「是關於《星期日信使報》上他文章的事情。」
這不是撒謊,能讓布倫特夫人相信,來訪者是弗利特街報館的人。她微笑著轉身朝門廳喊「蓋洛德」,然後回過頭來面對查德威克。
「他馬上就來。」她說,隨後循著屋裡小孩發出聲音的方向走了過去,沒有關上門。查德威克等在那裡。
一分鐘後,蓋洛德?布倫特本人出現在門口。他身穿淺色亞麻布寬鬆褲和粉色襯衫,樣子優雅,年紀在四十五六歲光景。
「什麼事?」他詢問說。
「是蓋洛德?布倫特先生嗎?」查德威克問道。
「是的。」
查德威克展開手中拿著的剪報,湊了上去。
「是關於你在《星期日信使報》上寫的這篇文章。」
蓋洛德?布倫特看了看剪報,手沒去碰。他的臉上露出困惑和惱怒的表情。
「這是大約四周前的,」他說,「怎麼了?」
「很抱歉星期天早上來打擾你,」查德威克說,「但看來這是我們大家都得承擔的風險。你要明白,在這篇文章里你誹謗了我,相當嚴重地誹謗了我。這給我的生意和社交生活帶來了相當嚴重的損害。」
布倫特臉上的表情依然很困惑,但很快就變成怒火中燒。
「你到底是什麼人?」他質問道。
「哦,很抱歉。我叫比爾?查德威克。」
一聽到這個名字,蓋洛德?布倫特終於明白過來,頓時勃然大怒。
「你聽著,」他說,「你根本就不該跑到我家來投訴。有正常渠道,你必須讓你的律師寫……」
「寫了,」查德威克說,「一點用處也沒有。我還想見你們的編輯,但他不接待。所以,我只好找你。」
「真是太可惡了。」蓋洛德?布倫特抗議說,他正打算把門關上。
「你瞧,我有一樣東西要給你。」查德威克溫和地說。布倫特正要摔門的手停住了。
「什麼東西?」他問道。
「這個。」查德威克說。
他抬起右手,握緊拳頭,結結實實但並不特別兇狠地砸在布倫特的鼻尖上。這一拳,打斷不了鼻樑骨,也傷不到鼻中隔軟骨,卻使蓋洛德?布倫特後退一步,發出了「嗷……」的叫聲。他用手捂住鼻子,眼睛淌出淚水,開始抽吸鼻子裡流出來的第一溜鮮血。他瞪了一眼查德威克,似乎正面對著一個瘋子,然後「砰」的一聲關上了門。查德威克聽到門廳里的腳步聲遠去了。
他在希思大街的街角上找到了警察,是一個年輕人,正無所事事地享受著周末上午的清新和安寧。
「警官,」查德威克走到他面前說,「你最好跟我來。本地的一位住戶遭到了襲擊。」
年輕警察來了精神。「襲擊,先生?」他問道,「在哪裡?」
「只隔了兩條街,」查德威克說,「請跟我來。」
不等警察多問什麼,他用食指示意讓警察跟上,隨即轉身沿原路輕快地走了回去。他聽到身後的警察對著領口無線電說話的聲音和靴子走路時的敲地聲。
警官在布倫特居住的那條街的拐角處追上了查德威克。為了制止警察的疑問,查德威克依然快步行走,同時告訴警察:「就是這裡,警官,三十二號。」
他們抵達時,房門依然關著。查德威克比了個手勢。
「這裡。」他說。
那警察停下來,疑惑地看了一眼查德威克,然後踏上台階,按響門鈴。查德威克也跨上台階,與警察站在一起。門開了,布倫特夫人小心翼翼地從門後露出臉,看到查德威克後,她的眼睛睜大了。沒等警察開口,查德威克就搶先說話了。
「布倫特夫人,這位警官可以與你丈夫說句話嗎?」
布倫特夫人點點頭,飛快地跑回屋裡去,兩位來訪者可以聽到從屋內傳出的嘀嘀咕咕的耳語聲。「警察」和「那個人」的詞語依稀可辨。過了一會兒,蓋洛德?布倫特出現在門口。他左手拿著一塊濕漉漉的洗碗布捂住鼻子。在洗碗布的後面,他不斷發出抽鼻子的聲音。
「什麼事?」他說道。
「這是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查德威克說。
「你是蓋洛德?布倫特先生嗎?」警官問道。
「是的。」蓋洛德?布倫特說。
「幾分鐘以前,」查德威克說,「布倫特先生的鼻子被人故意打了一拳。」
「這是真的嗎?」警察問布倫特。
「是的。」布倫特點點頭,眼睛從洗碗布上方瞪向查德威克。
「我明白了。」警官說,實際上他並不明白,「那麼,是誰幹的?」
「我乾的。」查德威克在他身邊說。
警察轉向他,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你說什麼?」他問。
「我乾的。我打了他的鼻子。一次普通的襲擊,對嗎?」
「真的嗎?」警察問布倫特。
洗碗布後面的那顆腦袋點了點。
「我能問問為什麼嗎?」警察問查德威克。
「這個嘛,」查德威克說,「等我到警署後,才能解釋。」
警察看上去有點不知所措。最後他說:「好吧,先生,那麼,你得跟我去警署。」
這時,一輛巡邏警車來到希思大街,正是這位警察五分鐘前呼叫的。警察與車內兩個穿制服的人簡單交流了一下,然後和查德威克一起爬進了汽車后座。不到兩分鐘,警車就把他們送到了當地警署。查德威克被交到一位值班的警長手裡。他靜靜地站在原地,聽年輕的警察向警長解釋發生的事情。警長是個中年人,有經驗、有耐心,正饒有興致地打量著查德威克。
「你打的那個人是誰?」他終於開口問道。
「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查德威克說。
「不喜歡他,對吧?」值班警官問。
「是的。」查德威克說。
「為什麼找這位警察自首呢?」警長問道。
查德威克聳聳肩。「這是法律,對不對?發生了一件觸犯法律的事情,得報告警察。」
「說得對。」警長表示贊同,又轉向那位警察,「布倫特先生傷得重嗎?」
「看上去不重,」年輕的警察說,「只是鼻子被輕輕撞擊了一下。」
警長嘆了一口氣。「地址。」他說。警察把地址給他。「在這裡等著。」警長說。
他退回裡屋去了。電話簿上沒有登記蓋洛德?布倫特的家庭號碼,但警長還是查到了。他撥打那個號碼,又過了一會兒,他回來了。
「蓋洛德?布倫特先生看來不想告你。」他說。
「問題不在這裡,」查德威克說,「告不告由不得布倫特先生,這裡不是美國。事實是,顯然已經發生了一起襲擊事件,觸犯了國家法律,該由警方來決定是否起訴。」
警長厭惡地看了他一眼。
「哦,你還懂點法律呢,先生?」他說。
「學過一點。」查德威克說。
「你覺得我們都不懂嗎?」警長嘆了一口氣,「嗯,警方也許決定不予起訴。」
「如果那樣的話,我別無選擇。我得說,如果你們不起訴,我就去那裡再打他一次。」查德威克說。
警長慢吞吞地把一份起訴表格朝他推了過去。
「那就起訴吧。」他說,「姓名?」
比爾?查德威克報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並被帶進看守室。他拒絕陳述,只表示要在適當的時候向治安推事解釋他的行為。他的話經由打字員記錄下來,他在上面簽了名。他被正式起訴了,並且自己繳納了一百英鎊保釋金,由警長保釋,第二天上午要去北倫敦的治安推事那裡。然後他被允許離開。
第二天,他以還押的身份出現。聽證會進行了兩分鐘。他拒絕進行抗辯,因為他知道這種拒絕會被法庭理解為在適當的時候請求作無罪判決。他被還押兩周,又交了一百英鎊的保釋金。由於只是一次還押聽證,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沒有到庭。本次還押是基於普通的襲擊起訴,因此,地方報紙上的報導只是一塊豆腐乾那麼大的篇幅。比爾?查德威克居住的那個小區,誰也不看那份報紙,所以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
在案子審理的前一周,有幾通匿名電話打給了弗利特街及其周邊的主要日報、晚報和星期日報紙的新聞編輯。
在每通電話中,致電者都向新聞編輯透露,《星期日信使報》的明星調查記者蓋洛德?布倫特因捲入一起襲擊案,將於下周一在北倫敦法院出庭;該案由警方起訴查德威克,比起報業協會的法律報導組,若是派出自己的記者將會大有收穫。
大多數編輯都去核查了該法院當天的庭審清單,查德威克的名字確實在上面,於是安排了自己的記者。儘管誰都一頭霧水,但他們都抱有最大的期望。如同工會運動中缺乏真摯的團結精神一樣,弗利特街的行業友誼也早就名存實亡。
比爾?查德威克的保釋在上午十點整期滿,他在法庭等候傳喚。庭審於十一點一刻開始,步入被告席時,他快速掃了一眼記者席,確認那裡已坐得滿滿當當。他注意到作為證人而被召來的蓋洛德?布倫特坐在法庭外大廳里的一張長凳上。按照英國法律,證人在被傳喚作證之前是不能進入法庭的,只有作證完畢後才可以坐到法庭後部,旁聽剩餘的審訊。所以查德威克對此略感驚訝。他決定採用不服罪的辦法來擺脫這種困境。
治安推事建議本案被告有了職業律師後才開庭審理,但查德威克拒絕了,解釋說他要自我辯護。治安推事聳聳肩,表示同意。
公訴人列舉了該案的事實,或者說那些已知的事實,當他提及正是查德威克本人那天上午在漢普斯特德找警察克拉克報告襲擊消息時,引起了一些人的驚訝。隨後,他要求傳喚警察克拉克。
年輕的警官先宣誓,然後講述了拘捕的證據。其後,查德威克兩次拒絕了反詢問的機會。克拉克警官退下後,坐到後排的一個位子上。現在傳喚蓋洛德?布倫特。他踏上證人席,宣了誓。查德威克在被告席站了起來。
「閣下,」他以清晰的聲音對治安推事說,「我已經反覆考慮了,我希望改變抗辯,承認有罪。」
治安推事朝他瞪起眼睛。已經站起來準備驗證的公訴人,又坐了下去。在證人席上,蓋洛德?布倫特默默地站著。
「我明白了。」治安推事說,「你確定嗎,查德威克先生?」
「是的,閣下。絕對確定。」
「卡吉爾先生,你有什麼異議嗎?」治安推事詢問公訴人。
「沒有異議,閣下。」卡吉爾說,「我推定,被告對我剛才列舉的事實沒有爭議。」
「一點爭議也沒有,」查德威克在被告席上說,「完全符合事實。」
治安推事轉向蓋洛德?布倫特。「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布倫特先生。」他說,「現在看來你用不著在這裡作證了。你可以離開,也可以坐到法庭後面去。」
蓋洛德?布倫特點點頭,離開證人席。他與記者席上的那些人互相點頭示意,坐到後排的一個位子上,緊挨著作證完畢的警察克拉克。法官開口對查德威克說話。
「查德威克先生,你已經由抗訴轉為認罪。這當然意味著你承認對布倫特先生進行了襲擊。你還想找證人為你作證嗎?」
「不用了,閣下。」
「如果你想的話,你或許還可以找證人,或者由你自己舉證以減輕罪責。」
「我不想找證人,閣下。」查德威克說,「至於減輕罪責,我想在被告席上作一份申訴。」
「這是你的特權和權利。」治安推事說。
查德威克現在站著對治安推事說話,他從口袋裡拿出一份摺疊的剪報。
「治安推事閣下,六個星期以前,蓋洛德?布倫特先生在他效力的報紙《星期日信使報》上發表了這篇文章。如果閣下能過目,我將不勝感激。」
一位傳達員從律師席旁邊站起來,拿起剪報,走向治安推事的席位。
「這與本庭的案子有關係嗎?」治安推事問道。
「我向您保證,閣下,很有關係。」
「好吧。」治安推事說。他接過由傳達員遞過來的剪報,快速看了一遍。看完後,他把剪報放下來,說:「我明白了。」
「在這篇文章里,」查德威克說,「蓋洛德?布倫特對我進行了惡意中傷和嚴重誹謗。您可以看到,閣下,文章涉及銷售某樣產品的一家公司面臨破產,在罰沒抵償過程中,該公司的一些合作夥伴遭受損失。不幸的是,我也是這些商人中的一個,與其他人一樣上了那家公司的當。我與許多人一樣都曾經相信該公司很可靠,產品也信得過。實際上,我也因此蒙受了損失,但那是因為我自己的錯誤。但在這篇文章中,突然間我遭到了毫無根據的指控,被含混地污衊為共犯,這個人在動筆之前甚至都沒好好作過調查。」
法庭上響起一陣騷動,然後安靜下來。之後,記者席上的人們開始在本子上疾書起來。
公訴人站了起來。「閣下,這對於減輕罪責真有必要嗎?」他苦著臉問道。
查德威克插話了:「我向您保證,閣下,我只是解釋本案的背景情況。我感覺到,如果能明白這事的原委,您就能更準確地對案件作出判決。」
治安推事盯著查德威克看了一會兒。
「被告的話有道理。」他承認說,「繼續進行。」
「謝謝您,閣下。」查德威克說,「好,假如這個所謂的調查記者在寫這篇垃圾文章之前稍微屈尊與我聯繫一下的話,我就會把我所有的檔案資料、財務報表和銀行帳單都拿給他看,由此可以毫無疑問地證明,我與其他投資者一樣,都是受誤導上了當的,而且損失慘重。雖然通過電話號碼簿和業務指南都可以找到我,但他根本不想與我聯繫。這似乎表明,這個自以為是的記者隱藏著惡毒和狂妄的用心,熱衷於道聽途說,不願去調查事實……」
蓋洛德?布倫特氣得臉色通紅,他從法庭後邊站了起來。「請聽我說……」他喊道。
「肅靜,」傳達員吼道,他也站了起來,「保持法庭安靜。」
「我理解你的憤怒心情,查德威克先生,」治安推事嚴肅地說,「但我很想知道,這與減輕罪責有什麼關係。」
「閣下,」查德威克謙恭地說,「我只是希望喚起您的正義感。當一位守法的、過著平靜生活的人突然打了另一個人時,弄清楚他這種反常行為的動機,肯定很有必要。這一點,我認為,應該會影響審判者對本案的判決吧?」
「那好,」治安推事說,「解釋一下你的動機,但請注意用詞。」
「好的,我會的。」查德威克說,「這篇充斥著謊言的文章出現在貌似嚴肅的報紙上後,我的生意受到了嚴重影響。很顯然,我的一些商業夥伴不明真相,不知道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所謂的真相揭露不是來自於深入的調查,而只是出自酒醉後的胡說八道,於是他們傾向於相信這種誹謗。」
蓋洛德?布倫特在法庭後面已經按捺不住了,他用胳膊肘碰了碰身邊的那位警察。
「他不能這樣公然扯淡,是吧?」他咬牙切齒地說。
「噓。」警察說。
布倫特站了起來。「閣下,」他大聲說,「我要說兩句……」
「安靜。」傳達員喊道。
「如果還有人在法庭上搗亂,我就把他轟出法庭。」治安推事說。
「因此,閣下,」查德威克繼續說,「我很納悶,一個不了解情況而又懶得去核實的小丑,憑什麼能躲在一家大報的法律權力和雄厚財力的保護傘下,居高臨下地詆毀一位他不屑見面、老實厚道、操勞終生的小人物呢?」
「對付誹謗還有其他辦法的嘛。」治安推事評論說。
「確實如此,閣下,」查德威克說,「但作為一位法律人士,您一定很清楚,當今社會很少有人能頂得住一個國家級大報的巨大壓力。所以,我帶著事實和文件,還有那篇他們搞錯了也不屑改正的文章,想找編輯解釋,他卻拒絕見我,永遠不會見我。於是我想見蓋洛德?布倫特本人。由於他們不讓我在他的辦公室見他,我只好到他家去了。」
「去打他的鼻子?」治安推事說,「你也許遭到了嚴重誹謗,但暴力永遠解決不了問題。」
「天哪,不,閣下,」查德威克驚訝地說,「我根本不是去揍他的。我是想跟他理論,要求他核對證據。我認為這會使他明白,他寫的東西與事實根本不符。」
「哦,」治安推事饒有興致地說,「動機終於來了。那你到他家去請求他了?」
「我確實是這麼做的,閣下。」查德威克說。他清楚,和公訴人一樣,他在被告席上發言前未經宣誓,因此不會受到盤問。
「那你為什麼不和他理論呢?」治安推事問道。
查德威克的肩膀垂了下來。「我試過,」他說,「但他用與報館同樣的方式對待我,蔑視我、不理我。他知道我是一個小人物,微不足道,無法與強大的《星期日信使報》抗衡。」
「後來呢?」治安推事問道。
「我承認我當時是衝動了,」查德威克說,「我幹了不可原諒的事:我打了他的鼻子。在我的一生中,就那麼一瞬間,我失去了理智。」
說完他就坐了下來。
這位朋友呀,治安推事心裡想道,就像飛上半空的玩具飛機一樣失去了控制。他不禁想起幾年前有一次,他因為在其他法庭上作出的某個判決,受到媒體粗暴無禮的對待。他當時氣極了,事後一切也都證明,他當時的判決沒有錯。現在,他大聲宣布:「這是一起非常嚴肅的事件,法庭應接受你的申訴。即便你那天上午從家裡去漢普斯特德時,心裡沒有訴諸暴力的想法,可是,你確實在布倫特先生的家門口打了他。以社會公德論,我們不能允許一個公民隨便去打國家級報紙記者的鼻子。罰款一百英鎊,外加五十英鎊訴訟費。」
在比爾?查德威克填寫支票的時候,記者席上已經空無一人,他們都急著去打電話和叫計程車了。從法庭的台階走下來時,他感覺到有人抓住了他的胳膊。
他轉過身來,發現蓋洛德?布倫特站在他面前,已經氣得臉色發白、渾身顫抖。
「你這個混蛋,」記者說,「你不可以在法庭上胡說八道。」
「我其實可以,」查德威克說,「在被告席上時,是的,我可以。這叫作絕對特權。」
「可我不是你說的那種人。」布倫特說,「再說,你也不能這樣誹謗一個人。」
「為什麼不能?」查德威克溫和地說,「你不就是這麼做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