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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靈魂的變革:儒學登場

2024-10-09 03:45:20 作者: 王覺仁

  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十月(此時仍用秦歷,以十月為歲首),劉徹頒布了即位後的第一道詔書,在全國範圍內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且由他本人親自主持策試,策論的題目是《古今治道》,即探討古往今來的治國之道。

  在這個大題目下,劉徹提出了事關國家治亂興衰的一系列問題:

  五百年來,無論是高居廟堂的君王,還是草澤鄉野的有識之士,皆欲效法先王,拯救萬民;為何最後總是失敗的多、成功的少?

  都說三代是受命於天,有什麼證據?

  這世上災異不斷,是什麼原因?

  人的壽命有長有短,品行有好有壞,又是為什麼?

  朕希望天下能有淳樸的風氣,法令能得到有效的執行,百姓安居樂業,官員清正廉明,刑罰減輕,奸佞改過,風調雨順,五穀豐登……要實現這一切,朕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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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劉徹也知道,面對這樣一些至大至深的問題,答案肯定是言人人殊、見仁見智的,所以,他並不指望得到什麼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答案。他拋出這些問題,只是想讓對策者們借題發揮,各自亮出思想觀點而已。而劉徹真正的目的,是希望通過此次策試,讓不同學派都能發出自己的聲音,進而匯聚成一股有聲有勢的政治思潮,衝擊日漸僵化的黃老思想,為即將進行的觀念革命與制度改革搖旗吶喊。

  這既是一種輿論上的造勢,也是對舊有意識形態的一次火力試探。除此之外,劉徹當然也希望通過這次策試,從諸子百家的學說中找到最合乎需要的一套治國理論。

  詔書頒布後,各地共推舉了一百多位學有專精的知識分子,其中既有儒家學者,如轅固、公孫弘等人;也有法家、縱橫家等各家學派的代表人物,如嚴助、馮唐等人。而在所有參加策試的人中,最令劉徹激賞的,莫過於大儒董仲舒了。

  董仲舒,廣川(今河北省景縣廣川鎮)人,從少年時代起便研習《春秋》,為學精嚴專純,心無旁騖,有「三年不窺園」之說(長年在書房中專注於學,乃至不往花園裡多看一眼)。其門下弟子眾多,許多人無法得其親授,只能從師兄處間接問學;雖恭列門牆,卻連老師長什麼樣都沒見過。景帝在位後期,董仲舒的聲望已遍及朝野,景帝慕名將其徵召入京,立為「博士」。此次策試,董仲舒便是以博士身份參加的。

  看完董仲舒的策論,劉徹頓覺耳目一新,大有相見恨晚之感,「天子覽其對而異焉」。(《漢書·董仲舒傳》)

  於是,劉徹迫不及待地下了第二道詔書,希望董仲舒進一步闡明儒家的治國思想。董仲舒不負所望,立刻揮毫,呈上了第二道對策。劉徹看完之後意猶未盡,遂再下詔書。很快,董仲舒又呈上了第三道對策。如此三問三答,總算讓劉徹對儒家的政治哲學有了一個較為深入的了解;而董仲舒先後呈上的三道策論,則被後人稱為「天人三策」,從此在中國思想史上占據了重要地位。

  綜觀董仲舒的三道對策,其核心思想不外乎三個:天人感應、禮樂教化、大一統。

  所謂天人感應,就是說上天是人間的最高主宰,具備賞善罰惡的能力。若秉承天命的帝王逆天虐民、昏庸無道,上天就會降下災禍示警;倘若依舊執迷不悟,上天必施以嚴厲懲罰,使其敗亡。用董仲舒的話說就是:「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漢書·董仲舒傳》)

  很顯然,這是一種典型的神權政治理論。這個理論的前提是「君權神授」,就是把帝王視為上天在人間的代理人,從而賦予其至高無上的特權和統治萬民的合法性。只有當這個代理人違背上天意志的時候,其特權與合法性才會被剝奪。

  「天人感應」的學說,首先是為統治者服務的;但與此同時,它也對君權形成了某種程度的制約,令統治者不敢為所欲為,而要有所忌憚、心存敬畏。儘管對於君臨天下、富有四海的帝王而言,這種內在的道德約束是很微弱的;可即便帝王本人不把它當一回事,至少有良知的士大夫可以把它作為一種理論批判的武器,盡最大努力對統治者進行輿論監督,從而限制其對權力的濫用。

  從現代人的眼光來看,要防止當政者濫用權力,最有效的方式還是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裡。不過,指望古人在兩千多年前就設計出一套科學的制度來約束統治者,顯然是一種苛求。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古代思想家通過「天人感應」學說迫使帝王心存敬畏,就是一件難能可貴的事情。

  當然,最理想的狀態,應該是制度約束與道德約束並重,二者相互補充。可是,如果受到歷史條件限制,使得前者不可能實現的時候,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儘量保有後者了。其實,最可怕的事情還不是二者當中缺了哪一個,而是制度約束與道德約束的雙雙缺位。

  董仲舒的第二個核心思想,就是「禮樂教化」。

  眾所周知,「禮樂」是儒家倫理思想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禮」最初是指祭祀時的器物和儀式,到周朝時,則衍生為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一整套典章、制度、規範;「樂」的本義是音樂,和「禮」並稱時,即泛指宗法社會中人人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和道德準則。

  按照董仲舒的說法,帝王如欲實現天下大治,就必須對臣民施行禮樂教化。

  他說:「道者,所由適於治之路也,仁、義、禮、樂皆其具也。故聖王已沒,而子孫長久安寧數百歲,此皆禮樂教化之功也。……夫萬民之從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廢而奸邪並出,刑罰不能勝者,其堤防壞也。古之王者明於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為大務。立太學以教於國,設庠序以化於邑,漸民以仁,摩民以誼,節民以禮,故其刑罰甚輕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習俗美也。」(《漢書·董仲舒傳》)

  這段話的大意是:「道」是實現天下大治的必由之路,仁、義、禮、樂都是達成這個目標的手段。所以在古時候,聖賢君王雖已去世,但子孫長存,且天下仍可太平數百年,這都是禮樂教化之功。老百姓都是追求物質利益的,這是亘古不變的人性,就像水總是往低的地方流一樣;倘若不以教化作為堤防,就不能阻止人慾泛濫。古代君王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治理天下莫不以教化為首務:在京師設立太學,以教化全國;在地方設立各級學校,以教化城鄉百姓;用仁的思想引導民眾,用義的精神砥礪民眾,用禮的規範約束民眾。只要做到這一切,就算刑罰很輕,犯罪現象也會很少。因為禮樂教化一旦推行開來,民眾素質就會提高,社會風氣也會變好。

  董仲舒所言,可謂深得劉徹之心。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問題,而每個時代必然都要尋求合適的應對之策來解決問題。戰國之際,群雄爭霸,秦國為了自身的強大並最終一統天下,就必須採用嚴苛猛厲的法家思想。大漢立國之初,民生凋敝,為了安養天下,就必須採用清靜無為的黃老之學。而到劉徹即位之時,時代條件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表面上看,漢家天下經濟繁榮、社會穩定;但就像司馬遷所揭示的那樣,一個數量龐大的權貴階層已然崛起,這個既得利益群體既包括暴富的商人和地方豪強,也包括皇親國戚和公卿百官。他們一方面聚斂財富、兼併土地、橫行鄉里、魚肉百姓,一方面奢侈縱慾、揮霍無度、不守法紀、僭越犯上,破壞了國家的政治和經濟秩序,給社會安定造成了嚴重威脅。在此情況下,董仲舒提出的儒家禮治思想及其相應的尊卑等級觀念,就是解決當時社會問題的一劑良方。

  所以,從見到「天人三策」的那一刻起,劉徹事實上已經暗下決心——必須把儒學作為國家的意識形態和治國思想。

  董仲舒的第三個核心思想,就是「大一統」。

  大一統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內容,指一個國家必須建立一個政治中心,也只能有一個中心,全國都要統一於這個政治中心。在董仲舒的思想中,大一統包括三個層面:一、反對諸侯分裂;二、加強中央集權;三、全國思想統一於儒學。簡言之,就是領土的統一,政權的統一,人心的統一。

  很顯然,這個大一統思想,正是這個時代迫切需要的。

  自高祖劉邦分封諸侯王的那一天起,大漢帝國便已埋下了分裂和動亂的隱患。誠然,高祖採取封國制的目的,是讓宗室子弟鎮撫一方、拱衛中央,以免像秦朝那樣因孤立而敗亡。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諸侯勢力日益發展,與中央的離心力便逐漸加大。到了文、景之世,由於秉承黃老清靜無為的治國理念,中央對日漸強勢的諸侯王採取了姑息遷就的態度,所以分裂割據的態勢進一步加劇了。

  七國之亂,便是上述隱患積累到一定程度的一次總爆發。雖說叛亂很快就被平定了,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各諸侯國從此就沒了與漢朝中央分庭抗禮的野心。到劉徹即位時,這種分裂與叛亂的危機仍然存在。所以,倘若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諸侯王的問題,不能從制度上削弱諸侯力量,加強中央集權,那麼,劉徹所繼承的大漢帝國就不可能安如磐石,他的帝位自然也不會穩固。

  因此,在此時的帝國提倡並推行儒家「大一統」的政治觀,是理所應當、勢在必行之舉。而全面貫徹這樣的治國理念,首先要做的,當然就是把儒家思想推上國家意識形態的寶座。用董仲舒的話說就是:「《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漢書·董仲舒傳》)

  這段話的大意是說,《春秋》的大一統思想,是天地之間的大道,古今不變的大義。可當今之世,各種學說的師承不同,所持的見解各異,諸子百家各有各的治國方略,言人人殊,莫衷一是。所以執政者找不到統一的方向,致使法令制度屢屢變更,令臣民無從遵循。凡是不在六經(儒學的根本經典《詩經》《尚書》《禮經》《樂經》《易經》《春秋》)範圍內的、與孔子思想相牴觸的學說,都應該禁絕,不要讓它們跟儒家思想並立於世。這些異端邪說滅絕了,國家的綱紀才能統一,政令才能明確,民眾也才能切實遵守。

  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最後的這段總結陳詞,概括起來就是八個字——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事後來看,漢武帝劉徹接受了這項提議,並且全盤接受了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提出的一整套政治理念;進而在數年後時機成熟時,自上而下地掀起了一場「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治思想運動;最終將儒學定於一尊,確立為國家的意識形態。

  在數千年的中國歷史上,這是劃時代的一頁。從此,儒家思想正式登上中國的政治舞台,不但一舉奠定了在意識形態上的統治地位,而且把這個地位牢牢保持了兩千年之久,從而塑造了中國文明的基本特徵與中國文化的核心精神;並在此後的兩千多年中,深刻影響了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和民族性格。

  不過,有必要指出的是,董仲舒的儒學思想其實在相當程度上經過了改造,並非原汁原味的孔孟儒學,而是明顯雜糅了「陰陽五行」「刑名法術」等其他學派的思想。尤其是在一些根本性的原則上,董仲舒極大地吸收了法家的思想理論。

  其中最典型的,莫過於我們耳熟能詳的「三綱說」:「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即君要做臣的表率,父要做子的表率,夫要做妻的表率;同時為臣、為子、為妻者,必須絕對服從於君、父、夫。這一君權社會的倫理準則,顯然與人權平等的現代社會絕不相容。而經過五四新文化運動洗禮的現代中國人,普遍把「三綱」視為孔子的思想主張,因而對儒家口誅筆伐。

  其實,這是莫大的誤解。

  最早提出這一主張的,是法家而不是儒家。如韓非所言:「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韓非子·忠孝》)這是在單方面強調弱勢一方要對強勢一方盡義務,而無視了弱勢者應有的權利。

  反之,孔子對此的表述卻跟韓非截然不同。他說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君要盡到君的職責,臣才要盡臣的職責;父要盡到父的職責,子才要盡子的職責。在此,權利與義務是完全對應的,彼此更像是一種契約關係——君、父所承擔的義務,正是臣、子所享有的權利;同樣,臣、子所承擔的義務,也正是君、父所享有的權利。如果君不像君,父不像父,那就相當於破壞了契約;臣當然就可以不臣,子也可以不子。

  正是在孔子這一思想的基礎上,孟子才會提出「民貴君輕」「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等制約君權的民本主義思想;荀子才會提出「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等充滿獨立人格精神的觀念。

  然而到了董仲舒這裡,權責對應、道高於君的觀念卻被尊卑等級、君權至上的觀念取代了。他認為,君主就像是人的心臟,而臣民就像是身體:「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體也。」由這種尊卑主從關係出發,自然得出這樣的結論:「心之所好,體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從之。」(《春秋繁露》)心想要的,身體就必須滿足它;君主想要的,臣民就必須順從他。

  同時,董仲舒還在《春秋繁露》中說:「孝子之行,忠臣之義,皆法於地也。地事天也,猶下之事上也。」為子者就要向父盡孝,為臣者就要向君盡忠,這種「以下事上」的道理就跟天尊地卑一樣自然,絕對是毋庸置疑的。

  如此強調義務的單向性並將之絕對化,顯然已經背離了孔孟之道,而跟韓非的法家思想合流了。韓非的最核心思想,就是要調動一切手段(法、術、勢)強化君權,實現君主利益的最大化。而在強化君主威權上,董仲舒也繼承了韓非的思想。他認為,「君之所以為君者,威也」,而「威不可分」,因為「威分則失權,失權則君賤」,即強調君權的至高無上和壟斷性。所以,君主治國,一定要「立尊卑之制,等貴賤之差」(《春秋繁露》)。

  正因為漢武帝劉徹「獨尊」的是由董仲舒精心改造過的「儒法合流」的儒學,所以從漢武帝開始,延及兩漢,乃至在此後兩千多年的中國歷史上,絕大多數皇帝表面上推行的都是儒家的「王道仁政」,實際操作時運用的卻是法家的「霸道」和權謀之術。

  這就是所謂的「外儒內法」「儒表法里」。用日後漢宣帝劉詢的話來說,就是:「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漢書·元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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