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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戰勝容易,守勝才難

2024-10-09 03:43:47 作者: 華杉

  原文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①,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注釋

  ① 非得不用:得,取勝。不打不能取勝的戰事。

  譯文

  打了勝仗卻不能達到戰略目標的,要遭殃,這叫「費留」。所以啊,英明的國君要慎重地考慮這件事,優秀的將領要認真地研究這件事。不是有利就不要行動,不能取勝就不要用兵,不到危迫不要作戰。國君不可以因為憤怒而興師,將領不可因為憤怒而作戰。對國家有利才行動,對國家不利就停止。憤怒可以恢復到喜悅,氣憤可以恢復到高興,但亡國不可復存,人死不能復生。明君要慎重,良將要警惕,這才是安定國家、保全軍隊之道。

  歷史故事

  項羽入咸陽

  項羽在巨鹿之戰大敗二十萬秦軍,使秦軍主力盡失,名存實亡。這之後,他便以勝利者的姿態進入咸陽。

  在項羽之前,劉邦已經到了咸陽。他召集關中的名士,和他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其他秦朝的苛刻法制則一律廢除,這使他很快得到了民心。

  

  然而項羽進入咸陽後,卻直接縱容士兵在城內屠戮、搶劫,引發了城中百姓的強烈抗議。項羽還下令把已經投降劉邦的秦王子嬰處死,這使他也失去了原秦朝貴族的支持。項羽的謀士提議,說關中是富饒之地,咸陽也很繁華,可以以此為根據地,繼續發展霸業。但是項羽不聽,一心只想著衣錦還鄉。他搜刮秦王宮中的寶物美女,打算帶回老家江東,最後還一把火燒了秦王宮。據說,大火連續燒了三個多月,一時間,咸陽人無不憤恨項羽的殘暴。項羽聽說後,竟然再次下令屠殺憤恨之人,徹底失去咸陽和關中民心。

  項羽

  秦末起義領袖,傑出軍事家。項羽指揮的巨鹿之戰,是滅亡秦國的關鍵一戰。之後,他自稱西楚霸王,強盛一時。但因為性格原因和一系列戰略失策,他最終被劉邦所敗,失去了統一天下的資格,自刎於烏江旁。

  華杉詳解

  對「不修其功」和「費留」的解釋,曹操解釋為戰勝之後,賞罰不及時,造成士卒不知道該幹什麼,於是財力枯竭、軍隊疲軟,無法歸國。

  後來替《孫子兵法》註解的李筌、賈林、杜牧、張預等人,解釋也與曹操大同小異。但現在的學者對這種解釋多數是不認同的,他們覺得「不修其功」的功,不是指獎賞有功之士,那只是修功的一小部分。這裡的修功,一是鞏固戰果,二是修明政治。勝利之後,不能鞏固勝利、修明政治的,才叫「費留」。

  軍事勝利之後,必須有政治勝利,否則軍事勝利反而會成為災難。費留的戰例,典型的就是春秋時吳伐楚之戰,這一戰的故事,我們在前文中已經講過。

  吳王闔閭攻入楚國郢都,創造了春秋戰史上攻下大國都城的第一例。可這場大勝只是軍事勝利,不是政治勝利,吳王不僅沒在楚國鞏固勝利,連自己本國政治也沒弄明白。就在吳軍滯留郢都期間,越國乘虛而入,秦國也幫著楚國打吳軍,闔閭的弟弟還逃回國自立為王了。國內亂了,闔閭只好匆忙回師,楚國收復郢都,結果闔閭這一仗什麼也沒撈著。

  所以魏文侯問李克:「吳國為什麼會滅亡呢?」

  李克說:「因為數戰數勝。」 百戰,打仗太多,百姓疲於奔命;百勝,勝利太多,讓國君驕傲自大。以驕傲自大的國君,去統治疲憊不堪的人民,那能不滅亡嗎?

  項羽也是一樣,他進入咸陽後,沒有意識到自己應該是個政治家,要以政治眼光處理戰敗的秦國,他還是把自己看成反抗秦國的楚國遺族。可能是為了報亡國之仇,為泄憤,他坑殺二十萬秦軍,火燒咸陽,從此失去民心。

  戰勝易,守勝難。軍事家吳起說:「天下戰國,五勝者禍,四勝者弊,三勝者霸,二勝者王,一勝者帝。是以數勝得天下者稀,以亡者眾。」他的意思是,五戰五勝,那是國家的災禍;四戰四勝,那會出問題;三戰三勝,那是霸主;兩戰兩勝,可以稱王;一戰而定,那才是天下之主。於是項羽百戰百勝,沒有用,而劉邦只贏了垓下一仗,就建立了漢朝。

  吳國伐楚的戰鬥,孫子是直接參與的。有鑑於此,他才感嘆:「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不光是古代,即使是現代,一些戰爭也依然存在「費留」的問題,比如伊拉克的戰爭泥潭就讓美國國內怨聲載道。我們借鑑這一點,就要知道初步的勝利只是一個開始。考了第一名,比賽得了獎,值得高興,但不能一直高興,不能自滿。這之後還要持續努力,保持進步,才能守住勝利的成果。

  名家註解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曹操註:「若水之留,不復還也。或曰:賞不以時,但費留也,賞善不踰日也。」

  《火攻篇》全文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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