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說「無商不奸」呢?
2024-10-09 01:16:54
作者: 謝宗博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道理貌似是這樣,但為什麼現實中,很多人反對這種觀點呢?
長期以來,人類的直覺一直與之相反。無論哪個民族,幾乎都本能地痛恨商業和商人,認為「無商不奸」。甚至偉大如莎士比亞都認為商人陰險狡詐、唯利是圖、不擇手段,他們的財產是不正當的,他們的道德是低下的。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怪象,人類一面享受著發達的商業社會所帶來的數千年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富足安逸的生活,一面痛罵著商業和商人,以此為「政治正確」,占據道德制高點。
這種對商業的極大誤解,如197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被廣泛譽為20世紀最具影響力的經濟學家及社會思想家的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馮·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所言,是出於「一種原始的本能」,是只從自身出發的誤解。比如,最廣泛的一個說法就是:商業所獲得的利潤,不是商人從消費者身上搜刮而來的嗎?他們從我們消費者身上賺到了那麼大的利潤,把我們口袋裡的錢轉移到了自己的口袋裡,這怎麼能叫慈善呢?
利潤從哪裡來?如果說利潤是從消費者的口袋裡轉移到了商人的口袋裡,其實就是把雙方對立起來了。
消費者之所以願意以一個價格購買產品,是因為他認可這個產品的價值不低於「標價」,他為這個產品付出的金錢,是與自己收穫的價值感相匹配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消費者並沒有被強取豪奪,所付出的成本起碼在自我認知中是「值得」的。
那麼,利潤來自何方呢?來自商家以比消費者認知價值更低的價格生產這個產品的能力。不管是改進工藝也好,還是優化供應鏈也好,還是壓縮自身的管理成本也好,他們都是為了降低成本,從而在成本與售價之間獲取更多的利潤。這個利潤並非是消費者多付出的,而是商家少投入的。
在創造同樣產品的基礎上,爭取更少的投入是需要付出努力的,也要承擔風險。對於商家來說,決定開發一款產品,必須儘可能地降低各種成本,同時還要保證產品品質滿足消費者的價值感,那麼這種努力的成果就是利潤。
必須要說明的是,這種利潤還面臨巨大的不確定性。成本是不是能夠降低具有不確定性,產品生產出來成本高於價格,越賣越虧是一種風險;產品成本低於售價,但是犧牲了品質,消費者對產品的價值認定降低,只能打折到成本以下銷售,也是一種風險;產品開發出來,與消費者的需求不匹配,市場不認可,消費者不買單,更是一種風險。
這些風險,也組成了產品的成本。從這個角度說,經濟學把收益認定為「對所承擔風險的補償」也是有道理的。
此外,必要的利潤也是保證商業繼續運營和擴大發展的必需。市場發展的規律,是讓能夠滿足消費者所需、得到消費者認同的產品能夠持續運營,甚至不斷擴大規模,從而讓消費者持續、更多地得到滿足,這也是進一步「利他」的良性循環。
為了實現這個良性循環,讓消費者獲得更大滿足,消費者也要接受優質商品的價格不能低於成本。因為,只有穩定持續的利潤,商人才有動力繼續經營下去,也才有能力擴大生產,更多地滿足顧客所需。
由此可見,賺錢不是「虧心」,被賺錢也不是「虧損」,而是商業體制良性運作的必然需求。
商業體制的良性運作,是一個社會積極健康發展的重要方面。正如孟德斯鳩所說:有商業的地方便有美德,便有法治。
因為,商業交易信奉和崇尚的是公平、等價、有償,尤其現代商事活動是建立在高度信用的基礎之上,它必須以誠信為本。「貿易的法律使風俗純良,貿易的自然結果是公平」(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這是商業精神的靈魂,也是商業的價值所在。
當然有人會說,我經常遇到不公平的價格壟斷,粗暴的服務,甚至很多地方「劣幣驅逐良幣」,滿地是坑。是的,這個確實是商業發展過程中比較普遍的弊端。但是,我們在經濟發達、人民生活水平較高的地方,往往看到的是商業文化較為發達、完善。「劣幣驅逐良幣」的地方,商業實際上是被抑制的。也就是說,這不是商業的問題,而是商業的競爭受到了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