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囚犯回家,除了唐太宗李世民,還有誰幹過?
2024-10-09 00:20:47
作者: 唐俑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歐陽修寫過一篇史論文,名叫《縱囚論》,開篇就寫道:「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大意是說,對君子可以講信義,但對小人沒法講這個,那麼就只能施以刑罰了,被定為死罪的,是因為其罪惡達到了頂點,罪惡達到頂點的小人,當然是小人中的極品了,而那些寧為信義而死,不願苟且偷生,視死如歸的,哪怕是君子也不容易做到。
什麼事引得歐陽修大發宏論?原來他說的,是發生在貞觀七年(公元633年)的一件事,距離他寫這篇文章已經400多年。
與眾多重大歷史事件相比,發生於貞觀七年的那件事並不大,卻很特殊,歷代帝王中,只有唐太宗李世民幹過。
那年年底,眼看就要過年了,李世民突然想到了監獄裡的囚犯,便想去看看他們。於是在相關人員的陪同下,他來到監獄視察工作。他要和囚犯們談心。
那些囚犯,都是死刑犯,李世民問他們有什麼要求,能滿足的就儘量滿足,而且要求他們說真話,不要說假話。囚犯們笑了,是苦笑:說真話?哪個敢?誰不知道說真話死得快。有膽大的甚至問,皇上您莫非是想釣魚吧?很多當官的都愛玩兒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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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明白,要讓他們說真話確實很難,也就不難為他們了,就說:「馬上就要過年了,朕知道你們也想家,想妻子兒女,想與親人團聚,吃個團圓飯,想互相走個親戚,朕現在就放你們回家,但是來年春天的時候,你們必須回來,接受死刑。」然後,他就讓相關人員把囚犯們放了,一共放了近400人。
第二年,約定的時間到了,其他官員心想:完了,那些囚犯不會回來了,皇上被他們耍了。他們都是死囚,好不容易獲得了自由,怎麼能輕易放棄呢?怎麼會回來找死呢?沒想到為了遵守諾言,囚犯們明知回來是死路一條,但都陸陸續續回到監獄了,最後一清點,一個不少。
李世民一感動,赦免了他們的死罪,把他們都放了。
那麼問題來了:李世民這樣做,到底對不對呢?有人說,李世民分明是在沽名釣譽,是他為了給自己博得一個聖賢之名而作的秀。放囚犯回家過年,就能使小人變成君子?如果一個皇帝真有這樣的感召力,那麼刑部啊什麼的,都可以不要了。就連歐陽修也認為這是李世民在拿法律開玩笑。
李世民這樣做到底對不對,暫且不談,讓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去吧。不過「私放」囚犯回家這種事,不是李世民的發明,早在武德初,就有人這麼幹過。只不過,那個人比李世民的官職小得多,僅僅是一個縣丞。
這個縣丞叫唐臨,長安人,武德初擔任萬泉縣丞,連縣長都不是。據記載,唐臨為萬泉縣丞的時候,縣獄裡關了十多個囚犯,都是因為欠稅而被抓的。時值暮春,雨季到了,是耕作的最佳時期。唐臨對縣令說:「囚犯也有妻子兒女,也需要養家餬口,如果家裡不種莊稼,一家人怎麼生活呢?請暫時放他們回家,讓他們種完莊稼後再回來。」縣令說:「你說啥呢?這種話你也敢說?他們若是趁機逃了,怎麼辦?你不要命,我還要呢!」唐臨早就料到縣令會這麼說,他也早就想好了說辭:「大人如果有顧慮,到時候出了問題,我一個人來承擔責任。」
實際上,縣令也覺得他說得不錯,可是他確實害怕擔責,怎樣才能兩全其美呢?他靈機一動,請假回家去了,讓唐臨去折騰,沒事還好,到時候惹出事來,他就來個「我不在現場,是那傢伙擅自這麼幹的」。縣令一走,唐臨就把那些囚犯放掉了,讓他們回去種莊稼,走之前與他們約好,種完莊稼再回來。囚犯們個個感激不盡,回家種完莊稼,全部自覺地回到縣獄。
唐臨「私放」囚犯回家種地的事,發生在李世民放囚犯回家過年之前,不知李世民的這個舉動,是否是受了唐臨的啟發。
如果說李世民放囚犯回家過年,多少有點兒沽名釣譽的話,那麼唐臨放囚犯回家種地,則是真正地為民著想,也就顯得難能可貴。更加難能可貴的是,李世民是皇帝,可以「為所欲為」,出了事不必擔責,而唐臨就不一樣了,他僅僅是個小小的縣丞,若出了事,就只能自己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