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貶值再貶值
2024-10-08 23:37:49
作者: 時拾史事
寶鈔退出流通其實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短時間內寶鈔發生了嚴重的貶值現象。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在大明寶鈔發行一年之後,明朝政府下令禁止民間以金銀及實物交易,凡是違法的一律嚴懲不貸。不久又下令實行「鈔錢雙軌」的制度,大的交易使用寶鈔,而小的交易使用銅錢。之所以出台這麼嚴格的措施,是為了保證寶鈔的順利推行,按照朝廷的設想如此嚴格的貨幣制度,必定能保證大明經濟運轉通暢,然而寶鈔發行不到十年,令朱元璋最害怕的事情發生了——寶鈔開始貶值了,力度還不小。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朱元璋下令停止印製寶鈔,給出的理由冠冕堂皇,說現在四海昇平、經濟發達、國庫充足,就不用造那麼多寶鈔了,實際上經濟發展如果真這麼快,按道理來講貨幣應該是不夠的,所以不光不能停止印鈔,反而還得加大力度印製寶鈔,因而朱元璋在說謊,停止印鈔的原因絕不是錢夠用了,而是錢太多了,已經影響正常生活了。史書記載或許能告訴我們真相,先來看官方,古代官員的俸祿多是發糧食、布匹等實物,但因為寶鈔是明朝政府的法定貨幣,加上明朝初年貨物短缺,所以政府規定部分工資用寶鈔來抵扣。洪武九年的時候朝廷規定「一石米折合寶鈔一貫」,等到了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朝廷的折算標準已經變成了「2.5貫寶鈔抵一石米」,不到十年時間寶鈔的價值竟然下跌到僅剩原來的40%,而這還只是官方的,要知道朝廷給官員發工資那當然是能少給就少給了,所以政府定的寶鈔價值還是偏高的。
當我們將目光投向民間,會發現寶鈔的貶值更加慘不忍睹,兩浙地區是商業發達地區,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朱元璋了解到一貫大明寶鈔在當地僅能兌換二百五十文銅錢,而到了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大明寶鈔一貫更是僅僅值錢一百六十文,儘管朱元璋曾三令五申要求民間必須按朝廷訂立的比例兌換寶鈔和銅錢,但並沒有什麼效果,也就是說在民間到洪武末年為止,寶鈔的實際價值已經不到原始發行價的20%了,而這樣的貶值還是在洪武十七年朱元璋下令停止印製寶鈔有所遏制的情況下發生的。
寶鈔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進行貶值,從洪武末年開始民間的大宗交易,例如買地買房這些,交易雙方在有白銀和銅錢的情況下多用白銀銅錢交易,如果沒有,寧願用米麥絲綢等實物來進行交換,也不願使用大明寶鈔(極少數情況會用),顯然民間對大明寶鈔的信用亮起了紅燈。由此可見朱元璋晚年寶鈔的狀況已經岌岌可危,然而年邁的朱元璋也沒有精力再去處理這一問題了,寶鈔的問題只能留待後世皇帝解決,朱允炆在位四年,主要的工作就是跟朱棣幹仗,既沒有時間也沒有餘力去處理紙幣問題,就這樣皮球被踢到了朱棣腳下。
靖難之役後朱棣登上了皇位,然而四年的戰亂也嚴重打擊了明朝的經濟,首當其衝的就是國家法定貨幣大明寶鈔,戰爭使得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對寶鈔的信心都降到了低谷,而寶鈔的價值更是急劇貶值,到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時,寶鈔的價值僅剩原始發行價的十分之一了。在打贏了戰場上的仗之後,自信心爆棚的朱棣宣布要在經濟上同樣要打一場勝仗,恢復大明寶鈔的價值和流通。
在朱棣看來大明寶鈔是沒有問題的,朝廷的貨幣法的出發點也是好的,之所以流通不暢,是因為朝廷的法令沒有得到良好的貫徹,不能上行下達,戰場起家的朱棣覺得必須用重典才能讓民間知道朝廷的決心,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四月朝廷下令民間大宗交易必須使用寶鈔,嚴禁民間私自用金銀交易,若有違法者,也沒什麼其他處罰,一律格殺勿論,此法令一出一時間因違法交易而被誅殺者人數眾多。有多少呢?多到最後連朱棣本人都看不下去了,覺得太慘烈了,因而一年之後修改了法律,違法交易的就不殺了,改為流放,流放是古代僅次於殺頭的懲罰,也算是很重了。
朱棣的這一劑猛藥確實剎住了民間的「不法」交易,大明寶鈔漸漸又成為市面上的硬通貨,然而寶鈔貶值的問題依舊沒有解決,這就需要新的辦法。朱棣讓群臣想辦法,於是都察院左都御史陳瑛跳了出來,他指出之所以全國出現大範圍的通貨膨脹,歸根結底還是寶鈔太多了,貨幣一多自然貶值,因而朝廷必須設法回籠市場上多餘的寶鈔,寶鈔的數量一少,價值自然也就提高了。朱棣雖然平常熱衷軍事和外交問題不是很懂經濟,但還是覺得陳瑛說得很有道理,繼而有詢問他有什麼辦法能夠平穩地從民間回收寶鈔,畢竟朝廷也不能明搶啊。陳瑛既然能提出問題,自然就能解決問題,他向朱棣建議可以向百姓徵收鹽稅,食鹽是國家專營的商品,也是百姓生活的必需品,朝廷可以通過按戶口配給食鹽來徵收鹽稅,而這徵收的稅必須用寶鈔來支付,吃一斤食鹽就繳納一貫寶鈔的鹽稅,以此來回籠寶鈔,老實說明朝初年的鹽價實際沒有這麼貴,而通常的食鹽銷售多是有國家將食鹽承包給大鹽商,再由他們去銷售,現在改為由國家統購統銷(一說只在部分地區實行),明顯有變相加稅的意思。
但即使是這樣回籠,寶鈔數量依然不夠,寶鈔還是在持續貶值中,因而到了永樂九年(公元1411年)朱棣進一步下令,規定民間可以用寶鈔來折算部分賦稅,當然抵算的寶鈔價值肯定不是按照寶鈔的面值來,經過一番仔細的估算,最後朝廷規定三十貫寶鈔合一石大米,對比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一石米折一貫寶鈔,寶鈔的實際價值僅剩當年的三十分之一,最可怕的是這還是朝廷自己認證的,等於朝廷帶頭承認寶鈔貶值了,還貶值得不少,結果可想而知,這樣做無疑進一步加劇了民間對寶鈔的信任危機。並且朱棣在努力回收寶鈔的同時並沒有放棄印製新的寶鈔,一邊收一邊印,而且印的速度比收的還快,這樣做使得市場上流通的寶鈔數量始終維持在一個相當大的份額,永樂十九年(公元1421年)繼朱元璋之後朱棣也下令暫時停造寶鈔,希望能通過這種釜底抽薪的辦法穩定寶鈔的價值,這種做法之前朱元璋早已實行過,效果是什麼,大家也都看在眼裡,所以停止印鈔雖然出發點是好的,然而這卻在事實上宣告了永樂一朝貨幣改革的失敗。其後直到朱棣駕崩,永樂一朝再也沒有推出過什麼大的貨幣政策,問題只能繼續留給子孫後代。
朱棣駕崩後,太子朱高熾登基是為明仁宗,仁宗剛剛登基沒多久就發現自己的父皇留下來的是一個爛攤子,尤其在經濟上是一塌糊塗,為了解決危機,明仁宗任用擅長理財的戶部尚書夏元吉開始推動經濟改革,首當其衝的自然是大明寶鈔,夏元吉認為大明寶鈔到了仁宗朝的時候已經不太流通了,究其原因還是市場上的寶鈔太多了,價值貶值了。寶鈔數量太多由此也可證明永樂朝回籠寶鈔的做法並沒有太大作用,只是流於形式。如何能切切實實地回收寶鈔,夏元吉還是想到了食鹽,只是他的辦法比起陳瑛更加注重市場規律,陳瑛是主張國家來大包大攬,夏尚書則將目光瞄準了商人,他提議讓商人向朝廷交納寶鈔,以此換取鹽引去售賣食鹽,通過商人,可以將民間零散的寶鈔集中到商人手中再交納給朝廷,朝廷不再需要挨家挨戶一貫、兩貫地回收寶鈔,省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此外仁宗皇帝在位期間也沒有重印寶鈔,這也減輕了市場的壓力。
仁宗皇帝在位時間短,他的措施後來大部分都被其子宣德皇帝朱瞻基所繼承,在寶鈔制度上朱瞻基一開始也是很遵循父親的規定,但計劃趕不上變化,朱瞻基繼位後不久就有大臣提議重印寶鈔,所有人都知道增印寶鈔的惡果,然而還是有人上書,這位大臣也不是什麼奸臣,他之所以提議是因為朝廷財政收入不足了,北擊蒙古,安南用兵等,用錢的地方多,收的稅卻一點不見漲。永樂朝的時候還有鄭和下西洋,通過海外貿易為皇帝賺取大筆錢財貼補國用,仁宗一繼位停了下西洋,他自己在位時間短體會不到,但財政赤字可苦了剛剛當家的朱瞻基了。
最終朱瞻基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自己剛剛登基父親的決定不能輕易更改,所以他派人去存放大明寶鈔的庫房整理回收回來的寶鈔,表面上說要銷毀已經被損毀的寶鈔,但實際上除了損毀的之外,品相較為完好的就直接拿出來使用,重新投入市場,印製寶鈔尚需原料和時間,朱瞻基的這一做法連這些都省了,朝廷使用寶鈔的代價更低了,此後朱瞻基在位期間曾多次派人去庫房撿取能使用的寶鈔,以彌補國用的不足。而這樣做的危害也是巨大的,這明顯違背了經濟規律,寶鈔的價值一貶再貶,每石大米從永樂年間的三十貫漲到六十貫,再到七十貫,某些地方甚至達到一百貫,大明寶鈔在宣德年間的貶值速度遠遠超過此前的洪武、永樂兩朝。
並且由於朱瞻基將舊鈔投放市場使得民間對寶鈔的信任進一步降低,不少地方只收新鈔而拒收舊鈔。朱瞻基的做法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從他開始即使有朝廷禁止金銀交易的禁令,但民間金銀交易仍然是屢禁不止,最後的結果是朝廷徹底放棄了,法令也逐漸放寬。首先,洪武年間私自用金銀交易是死罪,永樂年間改為流放,到了宣德年間進一步減輕,只需要罰寶鈔就行,這幾乎就是沒有懲罰。其次,朝廷雖然重申禁止金銀交易,但也明白大勢所趨,因而允許民間可以用實物進行交易,等到了明英宗正統年間,朝廷連金銀的禁令也不再提了,睜一眼閉一眼地讓民間使用金銀。
大約明英宗以後,寶鈔就徹底退出市場流通了,就連政府的稅收也只要白銀和實物,不要寶鈔了。大明寶鈔此後只在朝廷的某些典禮儀式上使用,算是朱元璋的子孫表面上遵守祖宗成法,實際上這是讓大明寶鈔名存實亡的妥協作法。從洪武八年正式發行到正統年間退出市場,大明寶鈔實際上只流通了六十多年,不要說與朱元璋流傳萬世的願望相去甚遠,就是比宋、金、元三代紙幣流通的時間也不如。問題究竟出在哪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