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美國散文及其歷史
2024-10-08 20:56:27
作者: 約翰·梅西
美國正開始向她的子民們展示她的感知力和想像力。
——愛默生
19世紀的美國文化中心位于波士頓及其周邊城鎮,包括劍橋和康科德。新英格蘭對美國思想的控制力較為薄弱,紐約和費城的文壇尤為活躍。歐文和庫柏都出生於紐約州;還有愛倫·坡,這位來自無人之地的迷途天才,也曾在紐約度過他創作生涯中最為鼎盛的幾年。在那段時間,他狠狠地抨擊了新英格蘭的至尊地位。實質上,如同佛羅倫斯在義大利的至尊地位一樣,這種霸權統治的地位難以動搖。波士頓過去也常常遭到調侃,被戲稱為「美國的雅典」。
當時的詩歌稍顯無力,缺乏原創性,形式上也沒有什麼創新。能算得上散文藝術家的只有霍桑和霍姆斯。人們對他們的了解甚少,但他們依然值得被銘記。他們所有的信息都收錄在卡片上,卡片上有他們的詳細介紹。現在看來,新英格蘭的作家們確實創造了一種真正的文化,這種文化超出了新英格蘭,在全國各地,甚至是那些敵意滿滿的地方紮根發芽,逐漸成為一個民族乃至整個國家文化的象徵。
當時一流的思想家是愛默生,他出身於牧師家庭。他是一位開明的變革者,對先輩的苦行不屑一顧,也對他們精雕細琢的美德嗤之以鼻。他展示給世人的美德簡單大方:自主樂觀,但他同樣正視生活帶來的波折和寧靜;推崇人的至高無上,提倡靠直覺認識真理,而不是一味地遵從宗教意義上的上帝。
愛默生的散文和演講通篇都是布道詞。雖然他離開了一神論宗教,他的大半生也並未皈依任何宗教、信奉任何教條,但他還是當了一輩子「傳教士」。不管從內容上還是從語調上來說,他的布道都比那些枯燥的講壇好很多。他布道時真誠自然,言語間蘊含的智慧,因詩意、類比和幽默的襯托而生動無比。愛默生的許多文字都以其睿智、精闢和凝練而著稱。
愛默生的思想內容極其豐富,其中一個原因是,他知道如何從其他作家那裡汲取與他目標相匹配的思想。「走近佳句的創作者,」他說,「這是對佳句最初的引用。」這是他天賦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他並沒有刻意地去模仿或者摘錄,而是加上了愛默生的特色。愛默生低沉的聲音及人格魅力令世人著迷,而我們卻再也無法領略。不過我們從他的文字中似乎能聽到一種具有說服力的聲音。翻開《論文集》《生活的準則》《代表人物》或《社會與獨處》中的一頁,你將聽到一位詩人的聲音。各種想法收入大而抽象的標題之下,如自然、政治、補償,而想法本身直接、具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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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默生對系統邏輯的論證不感興趣,據說他的文章很少有結構上的統一性,所以倒著去讀也是可以的。好比要串一串珍珠,可以從繩子的任意一端開始串起,而且怎樣串都是名副其實的珠串。或者說,愛默生常常會迅速改變人物潛在的個性,將他們分離的思想統一起來。有很多思想深邃的哲學家,也有一些文學藝術造詣極高的散文家,雖然他們的詩歌中不乏文采斐然的句子,但若被剪了翅膀,就會少了翱翔天際的能力。然而,愛默生卓越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他過分謙虛的幽默與他的人設很不相符。他說過一句話:「上帝讓思想家來到地球上時,我們也要保持清醒。」
上帝在這個星球的一個小角落——新英格蘭,創造了很多思想家。其中一位就是愛默生的良師益友梭羅。他在世的時候並沒有多大的影響力,不過後世的讀者們慢慢地發現了他的卓越才華。他的主要作品《瓦爾登湖》記錄了他在康科德附近森林中居住近兩年的所見所聞所想,是他一人獨居、自力更生、直面孤獨的體驗。梭羅藉此證明了自己可以獨自生活,依靠自然自給自足。此書的魅力在於梭羅由衷地享受他喜歡的生活。「每一個清晨,都是一個令人欣喜的邀請,令我的生活同大自然一樣樸實」,梭羅崇尚的自然,單純而質樸,他對自然女神的觀察很直接,而沒有過多地顯示出職業「自然主義者」的專業知識。
梭羅是一個自然主義者,更是一位道德學家。比起喧囂紛擾的外部世界,他對以靈魂和良知為主體的內心世界更感興趣,他一邊生活,一邊寫作,以此來取悅和完善自己。梭羅並非一個厭世主義者,而是一個溫文爾雅又頗具涵養的人。他智慧的大腦里滿是書卷的精華,在泛舟和鋤豆的間隙,筆墨生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是最不懂文學的作家,隨性地記錄著一切,不管讀者是否接納,內容和精神上皆是如此。但從另一方面來看,梭羅是一位文風精粹、性格極好的大師,他對文體有著獨特的見解。《在康科德和梅里馬克河上一周》是我在短篇散文中見到過的文風最雅的一篇,即使沃爾特·佩特的美文也不能與其相比。新英格蘭日益增強的保守主義削弱了梭羅的革命思想,他將重心放到其隱世生活上。梭羅曾是一個反政府人士。在《論公民的不服從義務》中,梭羅認為政府若有組織地進行鎮壓時,公民有義務拒絕服從,這是其典型的、激進的革命思想。有一次梭羅試著消極抵抗,拒絕支付稅款,他覺得政府可能用稅款干一些非法勾當,結果他被關進了監獄。他只在監獄裡待了一天,因為一個朋友為他交付了稅款,保釋了他。在梭羅死後,愛默生提出,世人應該永遠銘記這位偉人。
人為地將文人細分為散文家、詩人和小說家,這種做法有些不現實,因為很多傑出的作家在文學的多個方面都造詣很深。比如我們都知道,愛倫·坡是一位詩人及說書人,他其實還是一流的散文家。愛倫·坡的一些讀者將他的部分散文和「雜集」視作他文學生涯中最璀璨的明珠,我不想和他們爭論。
愛倫·坡度過了短暫而扭曲的一生,因為他在新聞界名聲不好,而且人們對他的傑出成就不完全認可,他一生都未曾感受過溫暖。愛默生以非私人牧師的身份安靜地度日,而梭羅則是自給自足,依靠製造鉛筆維持生計。他在散文中不時提到公事,但並不參與其中。新英格蘭還有兩位散文家——霍姆斯和洛威爾,他們從事著社會上較為光鮮亮麗的工作。
霍姆斯是哈佛醫學院的一名內科醫生及解剖學教授。他是波士頓貴族,在燈塔街有一套房子。他知道如何寫出一首輕鬆詼諧的詩。然而命運並沒有使他成為一名詩人,而是讓他變成了非常出色的散文家。《早餐桌上的獨裁者》是用一種輕快但雜亂無章的方式寫就的,其主題豐富多彩。這篇文章刊登在六十多年前的《大西洋月刊》上,署名為霍姆斯博士,使他得以和蒙田與蘭姆齊名。正如他的朋友洛威爾說的那樣,「霍姆斯很有天賦,風格是名氣的防腐劑」。
洛威爾在散文方面也頗有天賦。我個人覺得,他的散文比他筆下優美的詩歌聽起來靠譜多了。洛威爾是個很有涵養的人,他曾是哈佛大學的文學教授,但沒有學究氣。他是美國駐英國公使,是當時的名人。他的興趣非常廣泛。他寫的那篇關於喬叟的文章簡直無人能及。當人們對那位來自肯塔基州的怪人持懷疑態度的時候,保守黨政治家對此提出了一些建議,雖然後來證明他們多慮了,但是洛威爾理解林肯,「慧眼識珠」是對他智慧的肯定。我想聊一聊他散文中的一小部分,於我而言非常重要的部分。我們來看看他那篇極其幽默又非常美國佬的文章——《論外國人的某種謙虛》。
美國人是歷史的創造者,或者說是歷史的撰寫者,他們清楚地知道該如何表達自己。在這些歷史創造者中,不乏口頭或者書面表達天賦者,包括富蘭克林、傑弗遜、丹尼爾·韋伯斯特和林肯。我的選擇帶有目的性,讀者們可能會幫我做補充——如果我們能夠以純粹的文學標準而不是政治歷史的判斷把人類思想區分開。
富蘭克林的《富蘭克林自傳》以及他偶爾撰寫的文章和書信,在文學史上可能並沒有很高的地位。這些作品都用一種自鳴得意的方式刻畫誠實而幽默的人物性格,具有特殊的文學趣味。富蘭克林若生活在今天,可能會是一個「效率專家」。他希望完善自己的風格,曾研究艾迪生的《旁觀者》等,從而在不失去他自己的活力的情況下學會了如何寫作。
傑弗遜的政府文書和書信不只具有歷史意義。在他的政治理論和實踐中,他可能有對有錯。這一點我們不做考慮。他天生具有藝術家的氣質,他參與起草的《獨立宣言》是清晰而雄辯的措辭典範。
丹尼爾·韋伯斯特是一位值得紀念的公眾人物,他憑藉自己最初那種口頭表達的文學風格站穩腳跟。韋伯斯特曾是一所學校的專業演說家。這個職業現已消失了,沒人有能力將其延續下去——現今最雄辯的國會議員曾嘗試過,顯得很可笑。韋伯斯特時代的很多事情都已不復存在,只有歷史專業的學生才會想去挖掘它們。但他其中的兩三篇演說仍流傳於世,例如《邦克山演說》,它應該是每個美國少年在上學期間必學的一篇演說詞。其風格純粹紮實,措辭華麗。與他同時代的人們都說韋伯斯特是一位深刻的演說家,其語言鏗鏘有力,舉止端莊優雅。卡萊爾對政治演說家,或者說對美國人都不太友好,但他曾說過,韋伯斯特有一對「峭壁一般的眉毛」。韋伯斯特的一生並非一帆風順。不過他那脆弱的天性對其影響不大,他仍在世界演說家中占有一席之地。
林肯在其職業生涯早期就形成了一種令人欽佩的文學風格。據說他學習刻苦,不是靠天賦異稟獲得成功的。他很聰明,也很細心,處事謹慎,慮事周全,還有一種被稱為常識的罕見天賦,加上一點兒迷信先知洞察力的混合。他以一種平靜溫和的風格,一種根據他想要產生的效果而精心設計的節奏,表達了那個時代的本質情感,沒有華麗的修辭,也沒有歇斯底里的憤怒。
林肯的大部分作品都極為嚴肅,因為他手頭有待解決的事情實在太多了。但有時他還是很幽默的。他對那些謀求官職和令人反感的人懷有戒備之心。為了保護自己,他常常逗樂他們。林肯召集內閣開會時,並沒有徵求議員的意見,他向議會宣讀了《解放黑人奴隸宣言》。一開始,他給他們讀了阿蒂默斯·沃德的文章的部分內容。但在戰爭開始後,環境的改變使他成了一個憂鬱的人,之前那個通過給聽眾講述趣事攬票的聰明政客不復存在了。我們從其藝術表達的研究中得出,他是一個有著明確目標和個性的人,能夠學會如何使用語言。愷撒、克倫威爾、拿破崙、俾斯麥和林肯都是大師(只是從文學角度而言),這種風格與他們的工作相契合,生動而鮮活。在世界上所有的政治家中——比如英國的皮特和格萊斯頓,林肯擁有最優秀、最強大的文學感染力。
美國的專業歷史學家做得非常出色,我指的是那些身處神聖文學殿堂的歷史學家,而不是那些善於文獻記載的人。華盛頓·歐文很崇拜普雷斯科特。這是一個雙眼幾乎失明的年輕人,卻早已開始研究和創作《墨西哥征服史》(這本書使他名聲大噪)。接著他完成了《秘魯征服史》和《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的治理史》。我從後來的歷史學家那裡了解到,他的許多作品作為歷史,已經被取代了,但他在史實方面是沒有錯誤的。他的書讀起來通俗易懂——這是一個文人用詞,而不是一個歷史學家用詞。
馬克·吐溫在列出他所珍視的書單時曾說過:「差不多列了一千冊帕克曼的書,如果他真的寫了那麼多書的話。」弗朗西斯·帕克曼對合眾國成立之前發生在美國西北部的英法衝突很感興趣。世間也許存在比《拉塞爾與大西部的發現》與《蒙特卡姆和沃爾夫》更有歷史價值的作品,一位嚴謹的科學發展史學家會認為帕克曼是一個浪漫的人。他的作品主題基本上都是浪漫的。這樣的表達可能不太準確,我們換個說法:他的作品結尾總是很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