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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20:56:24
作者: 約翰·梅西
馬克·吐溫的代表作是《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在他的所有作品中,這是一部特殊的書,《湯姆·索亞歷險記》不能與之相比。《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在美國文學中獨樹一幟,這部作品在場景的廣度和敘事的多樣性方面是絕無僅有的。如果我們只考慮場景的廣度,這本書就不特殊了,因為至少還有一部偉大的幽默小說與其做伴,那就是《堂吉訶德》。《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講述的不僅僅是一個男孩的故事,它不是為男孩子們寫的書,儘管年輕的讀者喜歡它,這就有點兒像年輕的讀者喜歡《格列佛遊記》卻不知道其背後的含義一樣。透過哈克貝利天真無邪的眼睛,我們看到了整個文明(或文明的缺失)。我們幾乎透過歷史,以歷史的眼光看待一個國家的地理中心。
在馬克·吐溫的小說中,有許多有趣的東西,包含對人物的細緻觀察。但作品質量參差不齊,有點兒令人失望,其中不乏匆匆趕稿流露出的不耐煩。《傻瓜威爾遜》的價值,在於馬克·吐溫在別的作品中當作章節標題沿用的「日誌」,在於其精闢而鮮明的格言。《聖女貞德傳》是虛構的故事,其中充滿了美感和尊嚴。但最好的作品(僅次於《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是兩篇諷刺故事,一篇是《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還有一篇寓言是在他死後才發表的,即《神秘的陌生人》。馬克·吐溫有一種深沉的斯威夫特式的苦澀,像斯威夫特一樣帶著憐憫,而且常常粗魯地放聲大笑。《康州美國佬大鬧亞瑟王朝》表面上是一出滑稽可笑的鬧劇,還帶點兒戲謔的味道。歸根結底,它是對民主的研究,也是對人類愚蠢行為的猛烈抨擊。馬克·吐溫在書中表達了整個人類都該被「絞死」的願望。
他精湛的文筆、他的憤懣以及他特別擅長對那些憎惡的東西展開的嘲諷,使他成為一個偉大的作家。暫且不提他偶爾發表的抗議性文章(那是他最有男子漢氣概和最令人欽佩的地方之一)。
馬克·吐溫作品中很多有趣的故事可能有點兒過時,除非他的其他作品能使之保持鮮活,否則有些作品會面臨曇花一現的結局。但馬克·吐溫的嚴肅作品是很經典的,和當時所有散文家的優秀作品一樣不朽。當他直抒胸臆,不受傳統文學形式干擾的時候,他就是個大師,比如他在《密西西比河上》中那樣直接表達思想的時候,他就是一個評論我們民主生活的桂冠詩人。
布雷特·哈特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另一端與馬克·吐溫遙相呼應。為了滿足東海岸讀者的閱讀需求,他探索了西海岸開拓者的生活。他做得很好。他筆下的賭徒和礦工們多愁善感,而且他似乎從狄更斯不太擅長的地方吸取了教訓。他的散文寫得非常好,他知道如何撰寫短篇故事,擅長表達浪漫情懷。他很高產,儘管大部分作品沒能夠給人們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像《撲克灘放逐的人們》這樣的故事仍然令人印象深刻。我相信他的其中一部作品不會被遺忘,因為那部作品非常幽默,是一流的文學評論,那就是《濃縮小說》系列(包括兩部)。
在哈特漫長人生歷程的後半段,美國文學的掌門人是威廉·迪恩·豪威爾斯,他是不守規矩的馬克·吐溫的朋友和機智的引路人,同時還支持了很多年輕有為的新一代作家。他和藹可親,從頭到腳都散發著藝術氣息,他是一位十足的大師。他的所有作品都極具藝術感。很難在豪威爾斯的作品中找到令人不滿意的表達,那感覺就跟在福樓拜或法朗士的作品中找到瑕疵一樣令人吃驚。但是豪威爾斯比較膽怯,缺乏力量。他所宣揚和實踐的「沉默寡言的現實主義」,並不是壓制藝術激情的絕佳方法。
這種沉默很空洞,因為沒有什麼事情是值得豪威爾斯保持沉默的。他是一個勤勉的工匠,曾創作出三四部令人驚艷的天賦之作。在《現代實例》中,平凡的小人物因為他們的渺小而遭遇海難,這在美國小說中前所未有。《賽拉斯·拉帕姆的發跡》也許是第一部以普通商人為主人公的小說。後來有一部名為《肯頓一家》的小說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在我看來,即便是豪威爾斯的忠實崇拜者,也沒那麼喜歡這部作品。他以為自己受到了托爾斯泰的影響,但他的作品中沒有托爾斯泰的影子,正如霍桑的作品中沒有他的影子一樣。豪威爾斯是一個偉大的作者,寫了不少佳作。不管你是否同意他的觀點,他都是一個兢兢業業的文學匠人。
有一位傑出的美國小說家,雖然他的出生地是美國,但他不怎麼關注美國,他就是亨利·詹姆斯。成年後,他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歐洲度過的,所以他的人生觀很歐化,也很國際化。他是19世紀最傑出的小說家、文學批評家,不過有一點很不可取:他是一個無可救藥的自命清高的人,不是狗眼看人低的那種,因為他天性慷慨且富有同情心,但在精神上有點兒「故步自封」。他除了從旅館客廳、藝術博物館以及資料齊全的圖書館學習知識,再無其他渠道。
這種束縛使他對人類的個性充滿好奇,用科學的話來說,他是一個心理學家。據說他是國際小說的首創者,因為他筆下的很多主人公是生活在歐洲的美國人。但一個真正的國際小說家應該從正反兩方面來寫作才對,他也要描述生活在美國的歐洲人。可是,在美國的歐洲人通常是工人,而在歐洲的美國人通常是遊手好閒的人,詹姆斯最了解的是後一種人。他的作品分為兩個時期。在第一個時期,他出版了第一部優秀的小說《羅德里克·赫德森》,這部作品的主角是一個意志薄弱的美國雕塑家;還有一部作品是《黛西·米勒》,這個故事非常寫實,充滿悲情,一個純真爛漫的美國女孩不理解上流社會複雜的道德觀念,她不拘禮節、落落大方的舉止,卻被視為舉止輕浮;《一位女士的畫像》研究了美國人的面孔、新鮮感和粗鄙(詹姆斯很喜歡用「粗鄙」這個詞來強調筆下的人物),這同樣是一部精神悲劇;《美國人》是一部真正的悲劇,主人公是一個純粹的男人,不諳世事,卻很聰明,他陷入了一場難以應付的騙局。
在第二個時期,詹姆斯在那些有限的受眾眼裡變得越來越微妙和複雜,令真誠擁戴他的人十分喜悅,而沒有了解過他為人的人對他特別厭倦。他採用了一種全新的寫作方法。故事中的人物也許相當平凡,也可能處於步履維艱的境地。人物性格或特徵不是一下子全部交代清楚,而是隨著人物所處的環境逐漸顯現的。一開始顯現一種特徵,不久又有一種特徵從環境中閃現出來。如果讀者從頭到尾讀完這部小說,就會發現這位小說家刻畫了一個完整的人物形象。《鴿翼》和《金缽記》就使用了這種方法。詹姆斯沉浸於小說創作中,針對書中的部分章節,他甚至追尋故事的發展動機。有一本小說集大概收錄了他八到十篇最優秀的短篇小說,這些小說在我們這個時代的文學作品中是無可匹敵的。他同時還是法國和英國文學的批評家。他如果沒有轉向虛構文學領域,就會成為最重要的文學評論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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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幾位天才作家是不可能包攬整個國家的文學創作的,還應該包括很多不太有名的作家,他們的作品構成了這個國家的社會歷史。美國理所當然地被劃分為許多文化區域。我們如何了解佛蒙特州的農夫和喬治亞州的黑人呢?托馬斯·貝利·奧爾德里奇是一位頗有名望的詩人,他寫了一些迷人的短篇小說,其中最著名的是短篇小說集《馬喬里多及其他人》。這部作品裡沒有美國生活里那些異想天開的內容,但有許多幽默的表達。弗蘭克·斯托克頓的小說也是如此,他最著名的小說是《美女還是老虎》。有幾位才華橫溢的作家很好地展示了南方的生活。喬治·華盛頓·凱布爾在紐奧良的西班牙人和法國後裔的古老生活中發現了浪漫的素材。黑人在喬爾·錢德勒·哈里斯的《聽雷蒙叔叔講故事》中得到了永生。愛德華·埃格爾斯頓的《印第安納校長》反映了中西部的文化與生活,這是第一部仔細研究當地方言的美國小說(出版時間比《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早了數年)。瑪麗·威爾金斯·弗里曼和薩拉·奧恩·朱厄特的小說描寫了新英格蘭人民和當地的風景。我認為,沒有哪個美國作家的作品比瑪麗·威爾金斯·弗里曼的《母親的反抗》能更好地反映弱勢群體的抗爭了。
過去的作家當中,最令人難忘的是史蒂芬·克萊恩,他短暫的一生隨著19世紀的結束而終止。他是那個時代最有才華的美國作家,其作品《紅色英勇勳章》反映了美國南北戰爭,可能受到了這場可怕戰爭的影響,這部作品不太出名,但小說的藝術性是不會消失的。另一位英年早逝的作家是弗蘭克·諾里斯,他是一位誠實的現實主義者,善於寫較為宏大的主題。他創作了「小麥史詩」三部曲。伊迪絲·華頓是在世的小說家中最優秀的一位藝術家。她描寫的環境是紐約,或者是富人們避暑的鄉村。她本身是貴族,非常聰明,有點兒勢利,但本質上還是富有同情心的。在《伊坦·弗洛美》和《夏天》中,她效仿瑪麗·威爾金斯·弗里曼的風格,描述了新英格蘭的悲劇故事。許多作家似乎都沉迷於歐·亨利的作品中無法自拔。歐·亨利是一個才華橫溢、幽默詼諧的人,是一個天生的敘述者,有獨創性,但在風格上有所欠缺,太一本正經了。要找到這位聰明絕頂的作家的瑕疵,讀者們需要追溯他的前輩H. C. 邦納,看看一部完美的作品是如何完成的。人類物質與文學藝術相結合,構成了小說的元素,使其能夠長存。我在美國小說中找到了成長的痕跡,也找到了純熟技巧的豐富例證。在年輕的作家中(因為他們從業的時間還不夠長),對文字掌控力最好的是薇拉·凱瑟(著有《啊,拓荒者!》《我的安東妮亞》《雲雀之歌》)和詹姆斯·布朗奇·卡貝爾(著有《超越生命》《朱根》《祖父脖子上的鉚釘》《笑話精華》《大地人物》)。約瑟夫·赫格斯海默的作品也很美,《琳達·康登》一書尤為出色。西奧多·德萊塞粗魯而笨拙,憑藉他的三部作品贏得了名聲(《嘉莉妹妹》《珍妮姑娘》《美國的悲劇》),書中表現出了他對人類的同情、他的正直和勇氣。辛克萊·劉易斯讓自己的小說《巴比特》這個名字幾乎成為英語中一個普通名詞,他還把美國西部城鎮的主要街道幾乎都改名為「劉易斯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