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美國小說 01
2024-10-08 20:56:21
作者: 約翰·梅西
一個讓孩子遠離遊戲,讓老人遠離煙囪的故事。
——菲利普·錫德尼
如我們所見,在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浪漫主義之花在詩歌和散文中綻放了。英國文學中的浪漫小說大師是沃爾特·司各特,緊隨他之後的是大家公認的、能把人搞得又哭又笑的查爾斯·狄更斯。法國浪漫主義者的領袖是維克多·雨果和亞歷山大·大仲馬。在德國,歌德是他那個時代最偉大的詩人和批評家,他賦予了德國感傷主義小說理智的尊嚴。1832年歌德去世後不久,托馬斯·卡萊爾就將他的作品帶給了英國讀者。在義大利,亞歷山德羅·曼佐尼憑藉他的小說《約婚夫婦》在全球範圍內占有一席之地。
與此同時,大西洋彼岸年輕的美國在政治上已經獨立了,人民生活欣欣向榮。但是,在思想上,美國不管在過去還是現在,不僅是英國的附庸,更是歐洲的附庸。因為美國人使用英國人的語言,還用他們的文字來寫作,而且美國很多人來自歐洲。美國人在文學方面的貢獻主要在浪漫主義作品上。整個歐洲正刮著一股浪漫主義風。而且,看起來很奇怪的是,我們年輕而充滿活力的國家並沒有選擇以一種令人驚奇的野性和混亂來表達自己。除了詹姆斯·庫柏,深深打動了我們曾祖父母一代人的美國小說家們,以其精緻、高貴文雅的舉止而著稱。
被薩克雷稱為「新世界向舊世界派出的第一位大使」的華盛頓·歐文是一位靦腆而端莊的紳士,他的眼中閃爍著調皮的光芒。他以迪德里希·尼克博克為筆名出版的一部滑稽的小說——《紐約外史》,使他用幽默敲開了文學的大門。「尼克博克」這個姓氏因這部小說與紐約市有了關聯。漫畫家今天還在選擇戴著歪帽子的老人來代表美國這座最大的城市。在歐文最後幾年平靜的日子裡,國內外皆認為他是美國文學的掌門人。他曾開玩笑說,已經出現了尼克博克保險公司,尼克博克品牌的麵包和冰激凌。
歐文創造的另外一個不朽的形象是荷蘭人瑞普·凡·溫克爾。被魔鬼抓走的混混瑞普,沉睡了二十年,關於他的故事成了人盡皆知的傳說之一。《瑞普·凡·溫克爾》是根據一個德國故事改編的,但歐文把這個故事定位於紐約州的卡茨基爾山,並使之成為美國本土的小說。那些鬼魂都是亨德里克·哈得孫和他的船員們的鬼魂。當以他的姓氏哈得孫命名的河堤岸發出陣陣轟鳴時,我們知道,他們正在雲端玩九柱戲呢。
這是一個有趣的九柱遊戲,歐文在台下看著,面帶微笑。在美國小說的開頭,這個畫面令人愉快。在他之前,美國人曾嘗試過寫小說,但那些作品沒有激起多少水花,也沒什麼人記得。我們曾經認為,班傑明·富蘭克林的作品中含有美國式幽默的因素,但富蘭克林是一個哲學家和散文家,而不是專業的故事講述者。美國人的幽默到底是什麼?這與非美國地區的幽默又有什麼不同?沒有人能夠提供令人滿意的答案。
歐文的文學影響力達到了頂峰。他在歐洲居住了很長一段時間後回到美國,遊覽了祖國的西部地區。當他經過密蘇里州時,他不知道有一個叫馬克·吐溫的人即將來到人世。歐文和馬克·吐溫之間有什麼聯繫,還是說他們都出生在同一個國度,書寫著同樣的語言,僅此而已?這個問題很有趣,但不重要。
歐文是紐約州的公民,也是美國國父的傳記作者(他以國父華盛頓的名字作為自己的名字),為自己的國家自豪。但是他非常具有包容精神,沒有狹隘的地方主義。他在英國度過了許多年,在那兒創作出一些非常好的故事,比如《布雷斯布里奇田莊》里的故事是用英國的場景鋪成的,也可能這個場景是由一個英國人寫的。他也在西班牙居住過,創作出《攻克格拉納達》和《阿爾罕伯拉》兩部作品,還有關於摩爾人和西班牙人的隨筆,充滿了冒險色彩。歐文因此被任命為駐西班牙公使。
歐文是優雅的、敏感的、親切的,不管在為人處事方面還是藝術創作方面皆如此。他非常受崇拜和愛戴。與這位溫文爾雅的幽默家和歷史學家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國文學中最著名的詹姆斯·庫柏。
庫柏是個精力旺盛、脾氣暴躁的人,他的舉止和文風粗獷傲慢。他會和鄰居們吵架,一本正經,一點兒幽默感也沒有。這個脾氣暴躁、笨手笨腳的人卻能靜下心來好好寫上幾部英文作品,並用文字間的浪漫帶給世界各國人民長達一個世紀的想像力。他在歐洲很有名氣,連亞洲人都知道他。有哪個美國學生沒有讀過《間諜》和《最後一個莫希干人》呢?
庫柏是個擅長講故事的人,並且有創作天賦。他對陸地上和海洋上的生活知之甚多,這為他驚險刺激的冒險故事提供了素材。他出生的紐約州中部現在是一個繁榮的地區,在他那個時代幾乎是一片荒野;紅種印第安人和白人拓荒者、伐木者和獵人都住在他父親所建造的城鎮附近。他認識這些人,或者通過他的觀察在這些人身上提取素材。他出過海,對美國的海員和船隻了如指掌,所以被公認為美國海運業的權威。
文明向著這片土地的西北方向前行,推進了數百英里[9],綽號「皮襪子」的納蒂·班波(庫柏作品《最後一個莫希干人》中的主人公)曾經扛著長槍在這片荒野上狩獵。現在,印第安人已經基本消失了,只有為數不多的後裔留了下來。庫柏熟悉的船早已過時,就像驛站的馬車一樣。但庫柏的作品依然受歡迎,與歐文的《睡谷傳奇》相差不遠。那些歐洲的男孩一到美國旅遊就想著在紐約附近地區尋找紅膚色的印第安人,就像到蘇格蘭的美國男孩想看一眼羅布·羅伊[10]一樣。
森林消失,荒野退去,永恆的海洋保持不變,儘管大海情緒不定,但在海上航行的船隻已經從木船發展成像「茅利塔尼亞號」那樣的巨輪。庫柏一定非常熟悉浩瀚的大海,因為每一位用英語寫海洋故事的作家都稱讚他是艦隊的船長。約瑟夫·康拉德是當代最偉大的海上傳奇作家,他對庫柏致以崇高的敬意。康拉德說:庫柏「熱愛大海,凝視大海,非常了解大海……日落的色彩,星光的寧靜、平和,海水的孤寂,令人警惕的海岸,這些都是人們在海上航行時需要時刻注意的細節」。
庫柏和歐文在生活的冒險中和異域的故事中找到了浪漫主義。兩個年輕的浪漫主義作家霍桑和愛倫·坡則更關心人們的內心世界,以及他們在精神上的冒險。他們都是憂鬱的人,沒有歐文那種和藹可親的性格,也沒有庫柏那種運動員式的力量。
霍桑對人們的靈魂很感興趣,因此得到了回報。他是新英格蘭清教徒的後裔,雖然他本人並不是清教徒,但他和他的祖先一樣思考著良心問題。不過他是從藝術家的角度思考的,以此研究性格的衝突,為他們編故事;而老一輩的新英格蘭人根本不是藝術家,他們都是嚴肅的普通人,沒有多少審美意識,實際上,他們寧願相信任何美麗的東西都是罪惡的。霍桑徹底扭轉了他們的思維,而不顧及他們是否同意。
霍桑的父親和祖父是麻薩諸塞州塞勒姆(這裡曾經是一個繁忙的港口)的船長。他可能出過海,寫了一些航海傳奇。但他沒有選擇海洋文學,而是選擇待在陸地上。正如他的朋友拉爾夫·瓦爾多·愛默生說的,他騎著一匹黑馬在文學的道路上馳騁。從哈佛學院(今哈佛大學)畢業後的一段時間裡,他躲起來寫短篇小說,一點一點打磨自己的風格。他的風格極佳,有一些作品還是小小的傑作。不過長期以來,美國公眾並不非常喜歡他的作品,只有少數文人欣賞他的作品。霍桑稱自己是美國最不出名的文人。
然而,他最終贏得了大眾的認可。《紅字》是他的第一部長篇敘事小說,發表於1850年,當時他已四十六歲。這部舉世聞名的傳奇小說的成功,使作者和出版商都感到驚訝。霍桑認為它無法引起廣大階層的同情,因為它「缺乏陽光」。出版商發行了五千冊,幾天之內,這本書銷售一空,為了滿足讀者持續高漲的熱情,這本書再版了。這說明了文學史上一個重大且重要的事實:當一個天才的作品首次出現時,有些讀者可能會立刻看到它的價值,但沒有任何作家、評論家或出版商能夠猜到他人的評價。時間會告訴我們一切,就像對待其他事物一樣,時間總會和我們開玩笑。
如果說《紅字》缺乏陽光,那它就充滿了紫色的雲影和神秘的月光。海絲特·白蘭的故事深深地打動了霍桑,他的一些讀者甚至寫信給他,向他尋求幫助,幫他們走出悲傷、擺脫誘惑,就像向神父懺悔一樣。我們看這本書的時候不需要背負這麼重的道德負擔。對我們來說,海絲特成了浪漫史上最不幸的女英雄之一,就像司各特的《瑪米恩》中那個不貞的修女、亞瑟王的王后吉尼維爾和《伊利亞特》中的海倫一樣。霍桑是美國悲劇神話的始創者,也是美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神話之一。
霍桑在他的第二部長篇小說《七個尖角頂的宅第》中探討了一個一直深受偵探小說作家和讀者喜愛的主題。書中描述了一座鬧鬼的房子,裡面住滿了受驚擾的軀體和靈魂,還有隱藏在秘密機關後發霉的文件。這種套路已經用濫了,沒那麼刺激了,霍桑卻化腐朽為神奇。他的這座鬼屋,在其他同類型的作品都垮掉之後依然屹立不倒。霍桑對人們居住的房屋並沒有多大的興趣,而對居住在人們靈魂中的幽靈和頻訪靈魂的思想興趣甚濃。對於住宅周圍的荒野,他僅僅以一種畫家的眼光來觀察。
他認為對於一個浪漫主義作家來說,在美國取材並不太合適。他說:「美國沒有歷史,沒有神秘感,沒有色彩濃重而又昏暗的冤案。」可是,他似乎有點兒想當然了,就像天才經常犯的錯誤那樣,他通過自己的創作推翻了自己的成見。當他找不到現成的、陰暗的、錯誤的東西時,他選擇了創造,這也許是他獨創性的另一種證明。為了構思作品情節和場景,他走出新英格蘭,前往義大利,但在這片「詩情畫意的領地」上,他並沒有創作出什麼佳作。《玉石雕像》儘管寫得很好,卻沒有他筆下真實的或者想像出來的新英格蘭故事迷人。
在新罕布夏州一座山的高處,一組岩石構成了巨大的人形側影。這是世界上的自然奇觀之一,遊客們都對它很熟悉。霍桑把這位大山的老人變成了他小說中的人物,在細節和特徵上寫得別具一格。他想像,這對於生活在他的陰影下的一個敏感的男孩會有什麼樣的影響。所以在他的小說中,他把石頭雕像當成了一種象徵、一個靈感。他把那塊石頭變成了富有詩意的教誨。在霍桑寫小說之前,新英格蘭也許並不是一個「仙境」,但在他寫完之後,浪漫主義自此常駐此地。
庫柏、歐文和霍桑有幸見證了他們的作品被廣泛接受,並享受了一個作者所能享受的一切榮耀。他們衣食無憂,而他們的同時代人愛倫·坡卻英年早逝,一生都在貧困中掙扎,直到他死後,世界才承認他是美國最偉大的文人之一。其他美國人對歐洲文學都沒有產生過如此巨大的影響。1909年,也就是愛倫·坡一百周年誕辰之際,從紐約到莫斯科,每一個有能力的作家都認為自己及愛倫·坡的祖國都受益於他。
愛倫·坡不僅是一個作家,還是一位文藝評論家。如果單純因為他的生活就將其稱為一個浪漫主義作家,也是很合理的,因為他就像小說和戲劇中亦真亦假的英雄主人公一樣。這個故事的主題喚起了我們內心的一種情感,也許這就是美國式的情感。我們總是欽佩那些在艱難困苦中披荊斬棘的人。我們喜歡自食其力的人,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在政治上。一個人不可能完全自學,但如果我們採用這個詞語的通俗含義,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愛倫·坡是自學成才的作家。毫無疑問,他有天賦,而且他努力保持自己的天賦,戰勝挫折和困難。當愛倫·坡二十四歲的時候,在巴爾的摩的一家報紙上發表了一個短篇故事《瓶中手稿》,獲得了一百美元的獎金。這個故事令人關注的點在於,其很好地展示了愛倫·坡對自己的風格和方法的駕馭能力。而且這可能是他寫過的唯一有稿酬的故事。愛倫·坡靠辛苦的新聞工作和日常編輯維持生計,而不是靠小說和詩歌。他是一個細心的工匠,追求極致,不願意為了錢草草應付工作。文學史記載了許多貧窮和艱苦的事跡,有些人為了崇高的藝術理想而犧牲物質利益。對於文學事業來說,愛倫·坡堪稱光輝的榜樣。他是一個驕傲的人,對自己的能力深信不疑,很高興得知自己的作品被印上不朽的印記。他不會因為自己的貧窮而怨天尤人,但有一件事值得一提:有幾個月的時間他在美國軍校學習,十六年後,在他的妻子奄奄一息之際,病榻上唯一的遮蓋物竟然是他的軍大衣。
愛倫·坡的小說涉及了神秘的情境,還關注情境對精神更為神奇的作用。他對現在流行的「心理療法」很感興趣。早在福爾摩斯和亞森·羅苹出現之前,他就創作了偵探小說。在他看來,偵探小說談論的根本不是一個罪犯是否被抓住和被懲罰的問題,而是在事實面前,大腦如何運作的問題。他不僅創作了偵探小說,還寫出了此類佳作:《竊信案》和《毛格街血案》。他還根據真實案件改編過小說,就是《瑪麗·羅熱疑案》。他寫小說的時候這個案子還沒有破,破案後人們發現書中的情節和真實案件幾乎一模一樣。愛倫·坡對自己的推理能力非常自信,他認為,不管是技術上的還是智力上的謎題,只要是人能想出來的,他都能解開。他也證明了自己所言非虛。
我們很少在文學史中找到像愛倫·坡這樣的詩人和夢想家,他非常理性。並不是說理性和詩歌一定是對立的。恰恰相反,我們知道但丁、莎士比亞和歌德都善于思考各個方面的事物。但是,所有能力都集中在一個人的大腦中,還是很少見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在達到巔峰之前就停下腳步的愛倫·坡,是為數不多的智者之一。
愛倫·坡精彩神秘的推理故事也許只是小把戲而已,但是在長達四分之三個世紀的時間裡,沒有一個作家在聰明才智上超過他。他的散文最精彩的部分不在於精妙的細節,而在於那些直接觸及情感和感覺的片段,比如詩歌和音樂。這些作品中,《麗姬婭》和《陰影》堪稱完美。愛倫·坡即便不是散文詩的創始人,也是無與倫比的大師。
詩人史文朋是一個魔力十足的人,他稱愛倫·坡為「完美的天才」。他說愛倫·坡「總是把自己的想法徹底地表達出來,並把它們變成堅實、圓潤和持久的東西」。愛倫·坡在兩個方面堪稱完美:他完善了自己的思想,使之形成最終的形式;他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強。他的短篇小說足以使他成名,但即使沒有它們,他的評論和詩歌也會被人們銘記。
愛倫·坡的部分評論失去了魅力,因為評論中涉及的書不怎麼重要,如果不是愛倫·坡的評論,人們早就不記得這些書了。不過即使在一篇很短的報紙評論中,他也經常表達一些關於文學永恆價值的看法。他的隨筆比同一時期任何一位美國作家的都更有見識,也更有學問。對於一般讀者和職業研究者而言,這些評論文章都是對1850年之前美國文學思想的最佳敘述。
我們永遠銘記他在環境惡劣的情況下依然追求精益求精的工作態度。他幾乎是孤軍奮戰,和他同時代的人中很少有人有勇氣和力量,或者說懷著謙卑之心追隨他的腳步。愛倫·坡生活在美國,在美國寫作,他的評論和小說一樣精彩,具有他在小說中呈現的魔力,在詩歌中呈現的優美。歐洲評論家對此稱讚不已。他是一個特例,證明偉人出生在任何環境中都是偉人,誰都不知道這是為什麼。這也算是一段浪漫主義的神秘故事吧,愛倫·坡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斯陀夫人是19世紀上半葉的作家中非常重要的一位,至今仍令人難忘。她在創作《湯姆叔叔的小屋》時,從來沒想過這本書會給人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林肯有風度地稱她為「促成這場大戰的小婦人」。托爾斯泰總是在小說中尋找道德問題,將道德問題加入篇幅有限的文字中,因為他認為這才是真正的藝術。在我看來,這種藝術不是主流,因為它是一種特殊的託詞和宣傳,不足以反映那些緊迫的問題。除了一些過時的說教,這本書其實寫得還不錯,故事情節流暢,真正的激情戰勝了明顯的感傷。
在美國南北戰爭後出現的作家中,有三位非常重要,還有幾位沒那麼出名的作家。這三個人是馬克·吐溫、豪威爾斯和亨利·詹姆斯。
馬克·吐溫是我們所有作家中最具原創性的,也是最深刻、影響範圍最廣的美國作家。豪威爾斯稱他為「文學中的林肯」。從他的知識廣度、見解、深思的問題以及他對美國各個時期的生活的理解來看,其他作家都比不過他。他出生在密蘇里州,位於美國中西部和偏南方地區。他還在加利福尼亞州和康乃狄克州生活過一段時間。他週遊世界,走進不同地區的人的生活。最近在年輕的評論家中流行著一種說法:馬克·吐溫被束縛了,因為在美國的體面生活使他無法充分發揮自己的天賦。這完全是胡說八道。他是最適合描述這個國家的人,其他作家都比不過他。他表達了自己心中所想,也知道如何描述這片孕育了他的天賦的土地。
馬克·吐溫起初在內華達州和加利福尼亞州的報社工作,當地人都覺得他是個幽默家。報社派他以記者的身份訪問歐洲和聖地耶路撒冷,他的信件組成了他第一本重要的著作——《傻子出國記》。這不是一本搞笑的書,不過書中一些情節很有趣,很多嘲諷情節直截了當,但大多是誠實、獨立、認真的觀察和實際的經驗報告。嚴肅的段落用出色的散文鋪就。在一些段落中他發現了一種美感,這種美感隨著他年齡的增長而增強,他變得更加明智,也更善于思考。他是最好的旅行記者,他敏銳的眼睛能洞悉一切,他天生就擁有理解和表述場面的才華。後來的作品《國外旅遊記》和《赤道環遊記》充分證明了他的天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