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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18世紀時歐洲的生活狀況

2024-10-08 20:51:10 作者: 約翰·梅西 馬克斯·韋伯 何炳松

  第一節 鄉間和城市中人民的生活

  【自然科學還未發達以前歐洲人的生活】18世紀以前,歐洲人的生活狀況大體上和現代世界上其他各部分所謂退化民族的生活狀況差不多,非常簡陋,非常困苦。現代歐洲人的生活之所以能夠這樣安適,完全是自然科學發達的必然結果。西方人在自然科學還沒有發達以前,原也無所謂「物質的文化」,那時的西方人和現代的退化民族一樣,只有一種所謂「精神的文化」——對基督教神學上種種學說的發揮。我們要明白百餘年來西方人生活上的進步,不能不略述百餘年前他們那種簡陋困苦的狀況。

  【法國田莊制度的留存】我們現在先述那時西方鄉農的生活狀況。18世紀初年歐洲鄉農的生活狀況和七八百年前的情形幾乎是完全一樣的,農奴制度雖然自12世紀以來已經開始廢止了,但是各國進行的速度絕不相同,例如法國舊式的農奴大部分在14世紀時已經消失,而英國則遲了一百年。不過直到18世紀時,農奴制度雖然早已廢止,但舊式田莊制度中種種流弊卻依然存在,例如法國的農民雖然不再終身拘束於某一個田莊,可以自由買賣自己的田產,可以不必先得地主的同意而自由婚娶,可以自由往來,但是凡租種地主田產的人,仍舊必須出租金在地主所設的磨坊中去磨麥,在地主所設的烘爐中去烘麵包,在地主所設的酒坊中去釀酒。此外,凡農民經過地主所造的橋樑或使用地主所備的渡船時,亦必須繳納一種捐稅,同時農民必須把一部分的收穫送給地主,所以終年勞苦的農民往往得到的還不夠一家人的衣食。

  【歐洲大部分農奴的境況】上面所述的是18世紀時法國農民的生活狀況。至於普魯士、俄羅斯、奧地利、匈牙利、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國家農民的生活狀況則完全和一千年前時一樣。凡農民終生在一個田莊中工作,不得自由往來。耕種所用的器具非常粗陋,往往就是鄰村小店鋪或小工場中的產品,耕田的犁仍舊是羅馬式的木犁,割麥和割草仍舊用鐮,載貨的車仍舊用羅馬式的木輪。至於他們所住的房屋雖然各有不同,但是大體上來說,房屋很小,光線和空氣都不充足,大部分都是茅舍,人和畜一室同居,滿地污穢,臭氣熏人。當時也沒有自來水和排水的管道,所以飲用水只好就地汲取。此外,當時農民多目不識丁,就是英國的農民,識字的五千人中還不到一個人,他們對於村以外的事情就不很明了了,所以精神上亦非常枯燥而無味。

  【城市生活的簡陋】18世紀時歐洲城市生活的簡陋亦完全和中古時代一樣。街道狹窄而彎曲,兩邊的樓屋往往突出街心,弄得非常黑暗,夜間又沒有路燈,盜賊成群,行路極苦,加之街上所鋪的是石子,高低不平,地下又沒有陰溝,積水極臭,和現代城市的宏大、美麗、舒適剛好相反。1760年,英國倫敦一城計有居民五十萬,是現在[1]的十分之一。當時沒有電車和公共汽車,市民遠路來往只靠笨重的馬車和轎子。夜間沒有路燈,流氓盜賊到處暗伏,街上只有手提燈籠的更夫,沒有保護居民的能力,所以上流社會中人夜間不得已必須出門時,往往身帶武器以防不測。當時法國巴黎的面積比倫敦大,已經超出中古城牆的範圍了;警察制度亦比倫敦好,所以盜賊不如倫敦那樣猖獗。有名的大公園伊利森公園和許多林蔭大道為現代巴黎的特色,在當時就已經規划起來了。不過大體上來講,城中的街道大部分都很狹窄;地下既然沒有陰溝,一遇大雨,街道上就積水很多,泥爛不好走,臭氣襲人,令人難受。市民的飲用水多取自混濁的井中或河中。

  【日耳曼境內的城市】至於日耳曼境內的城市,大部分還是以中古的城牆為界線。城中雖然仍舊有許多宏偉建築,如同業公會和富商居宅的留存,但是大部分已衰落。柏林的人口只有二十萬。維也納比較大一些,因為它有三十名到一百名清道夫,而且它的街道晚上全年都有路燈,所以維也納的名聲在當時的西方世界中當推第一。

  

  【義大利的城市】至於義大利境內各城市如米蘭、熱那亞、佛羅倫斯、羅馬等自中古末年以來本已著名,城中往往有許多宏大美麗的宮殿,但是大部分還局限於中古的城牆內,街道亦多狹窄而彎曲,和現代西方城市的宏偉壯觀大不相同。

  【工商各業規模很小】以上所述都足以表明當時城市和現代城市市政設施上的不同。還有一點不同的就是當時城市中工商各業規模都非常小,當時既沒有大規模的堆棧,亦沒有大規模的工廠和商店。因為當時輪船、鐵路和機器都還沒有被發明,所以除倫敦和荷蘭各商埠由於有殖民地物產的貿易堆棧比較多以外,工商各業的規模都極小。

  【中古同業公會制度的留存】至於工商業的組織亦大體上沿用中古時代的同業公會制度,物品的買賣仍舊要受同業公會的限制。產品製造大部分還是在同一商鋪中進行,自己製造,自己發售。凡是從事某一職業的人——如成衣、剪髮、釘書、鐵匠等——往往聯合起來組織一種同業公會,主要目的在於限制其他職業中人侵奪同業的利益。不過這種同業公會已經只限於舊式的實業了,不久因為新式實業的興起,情形大變,同業公會的勢力就逐漸隨同舊式的實業衰替下去了。

  第二節 特權的階級

  【貴族的特權】18世紀時,不但中古時代的田莊制度和同業公會有許多遺蹟留存下來,就是中古時代的基督教會和封建制度亦有許多遺蹟留存未絕,這就是享有特權的教士和貴族。現在我們先述貴族所享有的特權。18世紀時歐洲各國的貴族大都是中古時代封建諸侯的余裔,勢力仍舊很大。他們雖然已經沒有從前公、伯等爵的聲勢,但是仍舊享有許多常人所沒有的特權和榮譽。

  【法國的貴族】歐洲中古時代封建諸侯衰落和各國君主得勢的情形,我們在前面已經述及了。現在我們再分別把法國、英國和日耳曼各地貴族階級盛衰的情形敘述一下。對於封建諸侯勢力的削減,要以法國的歷代君主最為有成績,所以法國的貴族到18世紀時已經不像從前那樣頑固不服了。他們多數已放了戰馬,拋了長槍,離開自己的堡壘,移住都城,改穿絲絨的衣服和高跟的緞鞋,低首下心地去侍奉君主的起居,仰君主的鼻息。他們長期離開自己的堡壘,因此鄉間的佃戶對他們的信仰逐漸喪失。一班經營貴族田莊的人往往狐假虎威,弄得怨聲載道,為引起法國大革命的一個原因。

  【英國的貴族】英國諸侯堡壘的消失比法國還要早一百年,而且英國的法律始終未曾把特權給予貴族,所以英國人對於階級的惡感比法國人薄弱。但是英國仍舊有一個貴族階級,國王每逢遇到重要問題時,都要把他們召集一處開會商議。英國現代國會中的貴族院就是如此發展而來的。不過英國的貴族沒有免稅的特權,而且他們的爵位只能由長子世襲,這和歐洲大陸上貴族的爵位遍傳於諸子和享有種種特權大不相同,因此英國貴族的人數不至於像歐洲大陸上各國那樣沒有限制。

  【日耳曼的貴族】至於日耳曼境內各國貴族的地位,則和中古時代差不多,因為日耳曼向來沒有和法國一樣的英明君主能夠把國內的諸侯壓服下去。結果日耳曼境內在18世紀時諸侯的數目竟達數百之多,各霸一方,「夜郎自大」,凡徵稅、鑄錢、練兵等事都行動自由,儼然和小國的君主一樣。

  【教士的特權】以上所述的是18世紀時歐洲各國貴族階級的情形。此外還有一個特權階級,就是基督教會中的教士。他們的勢力和組織比貴族還要強大而周密,在信奉舊教的諸國中尤其如此。基督教會中的教士在中古時代怎樣輔助君主處理國事的情形,我們在前面已經述及。此外,他們還因為教徒常常捐助款項和土地,所以擁有巨大的收入和領土。同時教會方面向教徒徵收什一的教稅,因此幣藏很富。在18世紀時,所謂大主教、主教和住持往往移居都城,安享尊榮,和世俗的貴族完全一樣。至於下級的牧師往往收入菲薄,只能餬口,因此常常產生不平的感想。

  【教會的權力】從中古時代到18世紀,基督教會本身雖然經過了許多變化,但仍不失為一個勢力強大的機關。它有一種很複雜的儀節、很整齊的官制、很廣大的領土,而且對於一般的人心仍有一種駕馭的力量。它和從前民族國家沒有興起時一樣,擔負許多重要的職務,例如生死的註冊、教育的促進、婚姻的承認、貧病的救濟、靈魂的安慰,幾乎全由教會中人去主持。同時教會亦享有徵稅和要求信仰等的權力,它可以拘禁反對教義的人或者把他們逐出教會。

  【宗教信仰的不自由】當時無論新教的教會還是舊教的教會,都不許一般國民有信仰的自由,各國的政府又往往願做教會的後盾,對於反對國教或抨擊國教的人民施以重罰。

  【出版物的檢查】至於書籍和其他出版物亦必須接受政府官吏的檢查,免得動搖教會或君主的威信。甚至在1757年時,法國國王下令,凡著作或者出版攻擊宗教文字的人就處以死刑,所以在18世紀時,法國有許多抨擊政府和教會的書籍被政府和教會中人用火燒掉或禁止發行,著作人亦常常有被拘的危險。雖然當時禁綱非常嚴密,但是反對舊制、主張改良的文字仍舊層出不窮,流通很廣。著作人往往隱去真實的姓名,把書籍送到日內瓦或者荷蘭去出版。至於西班牙,因為一面有出版物的檢查,一面又有宗教裁判所的壓迫,所以國內改革的精神大受阻遏,為歐洲西部諸國中最退化的一個國家。

  【英國人的言論自由】英國雖然有國立的教會,但國內亦有許多不信奉國教的新教徒,其中最有名的就是17世紀時所創的貴格會(Quakers)和18世紀時所創的衛理公會(Methodists)。前一種主張世界和平,後一種主張生活儉樸,在現代世界各國都有相當的勢力。當時英國政府對於舊教徒和不信奉國教的新教徒,雖然不許他們充任政府官吏和取得大學學位,但是對於一般國民的言論卻非常放任,聽其自由,凡國民出版書籍,並不和法國一樣須先得到政府的許可。因此當時英國人對於宗教、科學和政治,都有很多討論的機會。英國能夠成為一個現代強國,這亦是最大的原因之一。

  第三節 現代的科學和進步的觀念

  【復古的思想】18世紀以前歐洲人對於過去的態度亦和從前的中國人一樣非常尊重。他們一面看到了當代的種種壞處,一面又不知道以前的確實情形,因此他們就以為過去總比現在好,他們的希望就是做一個能夠和古人相媲美的聖人、學者或美術家。他們永遠想不到他們是可以超過古人的。他們的理想始終以過去為中心,以為所謂的改良就是復古。

  【進步的新觀念】但是當時有一部分有思想的人開始感覺到過去的缺點和錯誤,夢想進步到比過去最快樂的時代還要快樂的境地。他們覺得要進步必須先改革。他們以為當時改革事業的最主要障礙有:(一)一般人的愚昧和成見;(二)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備。他們若能夠排除這種種障礙,或許可以創造一種新的環境來滿足他們的需要。

  【科學上種種發現的影響】西方人對於未來的希望之所以能夠實現,大部分是一班科學家的功勞。這班科學家因為有種種發現,一面指出了一條無限進步的大道,一面無意中動搖了過去的權威。這種態度的變換為現代世界文化史上一件極重要的事跡。

  【現代的實驗科學】西方中古時代的學者對於現實世界不很注意,一生的精力多用於哲學和神學的研究上。他們對於自然的知識都是從古書中得來的,大部分靠亞里士多德。至於新時代的科學家,則以為單單觀察現象或者死讀古書是絕對不夠的,於是他們開始應用實驗的功夫,建設了許多實驗室,設計了許多新儀器。他們用顯微鏡、望遠鏡、溫度表、寒暑表、自鳴鐘和天平等來幫助他們做正確的實驗。這種新的研究法引出了許多驚人的發現,使現代的世界發生了驚人的革命。我們現代所有的機車、汽船、電話、飛機、攝影機、留聲機等都是18世紀以來科學實驗結果的一部分。

  【科學發現的反對黨】當時西方一班舊式的學者,以為各種科學上的新發現一定於己不利,所以竭力反對。因為科學研究的結果足以動搖一般人對於過去的信仰,破除他們的迷信和愚昧,而且一部分科學的原理好像和基督教的《聖經》以及當時人的宇宙觀念太不相符。新科學家和舊神學家不同,以為人類並不是生性就很惡劣,非求助於上帝不可。他們竭力勸告一般人應該利用自己的理性,而且以為人類如果能夠糾正多年積累的錯誤和成見,那麼人類的狀況一定可以無限地改善。這種理論在我們現代人看來本是極為合理且極其尋常的,但當時一班舊式學者卻以為是離經叛道、罪不可赦的。

  【伏爾泰的見解】18世紀時歐洲方面代表這種新思想的學者要以法國的伏爾泰(1694年—1788年)最為偉大。他在1726年時才三十二歲,就已經放棄了舊日的信仰,到英國去遊歷,以便領略當時英國人的新思想。他極佩服牛頓的主張,而且以為牛頓所發現的萬有引力比古代亞歷山大和愷撒兩人的功業還要偉大。他說:「我們應該尊重的是了解宇宙的人,不是破壞宇宙的人。」伏爾泰在歐洲終生做一個主張依賴理性和信仰進步的領袖。因為他的著作範圍很廣,所以他的學說影響很大。他曾著有許多歷史的專篇、戲曲、劇本、哲學論文、傳奇小說和信札;他也常常攻擊當時羅馬舊教的教會,以為這是一個反對理性和改革的機關,我們要進步必須先把教會打倒才行。所以,可以說伏爾泰是現代西方改革運動的先鋒。

  【狄德羅的百科全書】當時亦有許多同伏爾泰一樣的人,其中最重要的要算狄德羅(Diderot)和他的許多同事。狄德羅當時主編了一部新的《百科全書》,目的在於傳播科學的知識,激起改革的熱忱,因此他們在西方史上有「百科全書派」的稱號。《百科全書》很溫和地攻擊宗教的專制、租稅的苛虐、奴隸的販賣和刑法的殘酷,同時它鼓勵一般人去研究自然科學。《百科全書》的內容雖然溫和,主張亦公允,但是當時一班守舊的神學家依然反對它,所以1752年最初兩卷出版以後,法國政府為迎合教會中人的意旨,就下令禁止發行,以為書中的學說足以動搖皇家的權威和教會的信仰。

  【盧梭】當時能以文字激起一般人對於現狀不滿的,除伏爾泰外,要數盧梭(1712年—1778年)了。他主張人類是自然平等的,而且人人應該有參與政治的權利。他在他的著名小書《社會契約論》(The Social Contract)中宣稱,唯有人民的意志才可以使得政府合法,真正的統治者就是人民。人民雖然可以公推一個人來代他們管理政務,但是所有法律應該由人民自己去規定,因為服從法律的就是人民。後來法國的第一部憲法就完全根據於盧梭的原理,以為法律是民意的表示,不是奉天承運的君主的意思。盧梭也勸人回歸到自然的生活當中,簡單而樸素。他以為美術和科學的發展足以使人類日趨腐化,因為美術和科學發達之後,人類的生活反而愈加奢侈、愈加詐偽。

  【開明的專制君主】當時歐洲有一部分君主卻能夠誦讀改革家的著作而且和他們通信,其中普魯士的腓特烈大帝、俄羅斯的葉卡捷琳娜女皇、奧地利的約瑟夫二世尤為有名。這幾個人在西方史上被叫作「開明的專制君主」,因為他們在政務上雖然很專制,但亦能實行種種有利於人民的改革事業。腓特烈大帝喜歡讀法國人的著作,而且喜歡用法文著書,他曾經邀請伏爾泰到柏林城外居住,後來常常和他通信。葉卡捷琳娜女皇亦勤於國事,並且將改革的計劃具函告訴伏爾泰,她又竭力幫助狄德羅。她常常談及農奴制度的廢止,實際上反而弄得農奴生活得更加辛苦。她沒收教會和修道院的財產,把收入的一部分用來維持學校和醫院。至於奧地利的約瑟夫二世則最能努力於改革的事業。他想把複雜的領土團結成一個現代的國家,解放國內的農奴,剝奪貴族的特權。他亦沒收教會的財產,自己直接任命國內的主教。他的用意雖然很好,但反對的勢力非常強大,因此當他於1790年去世以後,他的改革事業亦隨他一起消失了。

  第四節 英國的立憲君主

  【英國的立憲君主】18世紀時英國的政治情形剛好和歐洲大陸上諸國的君主專制相反。我們在前面已經敘述過,英國自中古時代以來,一切政治大權已逐漸落入國會的手中;而且1688年以後,英國君主的廢立完全要受國會的支配,他的一舉一動完全受憲法的限制。

  【英國的政黨】當時英國有兩個大政黨:繼承圓顱黨的自由黨和繼承騎士黨的保守黨。前一黨主張國會獨尊和信仰自由,後一黨主張君權神授和國教獨尊。當安妮女王去世時,保守黨人曾經主張召回詹姆斯二世的兒子即王位,後來由於自由黨的反對而失敗。於是自由黨人推舉漢諾瓦的喬治一世來做英國的君主,這就是現代英國漢諾瓦王朝的起源,我們在前面已經提及了。此後五十年間為自由黨得勢的時代。

  【沃波爾】英國國王喬治一世生長於德國,既不懂英國的語言,又不懂英國的政治,所以他最關心的是漢諾瓦而不是英國。因此他常常不出席國務會議,把一切責任都交給自由黨的首領去承擔。當時自由黨中出現了一個很有手腕的政治家沃波爾(Walpole),他一面避免國際的戰爭,一面調解國內宗教意見上的衝突,因此自由黨的勢力盛極一時,而他自己的地位亦維持很久(1721年—1742年)。

  【內閣制和內閣總理制的發展】沃波爾可以說是英國憲政發展史上第一個政黨內閣的總理。因為當時兩黨對峙,各有鮮明的黨綱,所以英國國王不得不在某一黨中去選擇國務大臣。這一班國務大臣逐漸發展為一個小團體,對於政治事務大家共同負責。遇到國會反對他們的政策時,他們就連帶提出集體辭職。威廉三世以來的政黨內閣制度就此發展成功,到如今還不失為英國政治體制的精髓。

  【改革的要求和中止】當時英國的憲政亦有它的缺點。英國的代議制度雖然已經實行多年,但是大部分國會議員是地主和富人的爪牙,不是真正的國民代表,因此18世紀時英國已經有一部分著作家表示不滿,很想提倡政治的改革。他們主張凡英國的公民都應該享有選舉的權利,而且不成文的憲法都應該變為成文的公牘,使得大家可以遵守。他們也組織含有政治性質的俱樂部,出版許多提倡改革政治的報紙和小冊子,而國會中的下議院實為主張改革政治的大本營。當威廉·皮特(William Pitt)任內閣總理時(1783年—1801年),他曾經向下議院提出改革議案。但是當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時,猛烈而混亂,大為歐洲其他各國人所不滿,加以英法兩國間發生了一次長期的戰爭,內政上亦不得不暫時停頓。因有這種種關係,英國改革事業的進行就此中止。現在讓我們繼續敘述法國大革命將起時的狀況。

  [1]此處的現在指著者寫作該書的年代,即20世紀30年代。——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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