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查理曼帝國和封建制度的起源
2024-10-08 20:40:20
作者: 何炳松
第一節 查理曼的功業
【丕平做法蘭克人的國王(751年)】我們在前面曾經述過法蘭克人怎樣征服了一塊很大的領土,包括現在法國的全境和德國的西部。後來國王的權力逐漸旁落於所謂「宮中執政」的手中。732年時在圖爾戰勝穆斯林的查理·馬特就是西法蘭克國王的執政。他的兒子丕平(Pippin)果然篡位,把舊王廢掉,由自己來取代。丕平在廢王以前,曾與羅馬教皇相商,而且得到了教皇的同意,所以丕平即位時受到了教士的塗油和教皇的祝福。
【君權神授的開端】日耳曼民族中的國王向來由武功很強大的人去擔任,而且即位為王必須得到人民的同意,所以國王的選擇和教會絕無關係。但是丕平在即位以前既然徵求教皇的意見,即位時又遵照一種猶太人的舊習,由教士把聖油塗在他的頭上,所以他即位為王最終受到了教皇的祝福和同意。因此教會方面就把國王當作上帝在人世間的代表,人民服從國王亦變為一種宗教上的義務。此後歐洲的君主往往以「奉天承運」自命,不許人民有反抗的舉動,後來「君權神授」的理論其實就起源於此。
【查理曼(742年—814年)】中古時代最有名的國王就是丕平的兒子查理曼(Charlemagne),他於771年即位。在當時他算是一個受過教育的人,而且很能盡力去提倡學術。他自己亦很好學,每頓飯時必叫人讀書給他聽,對於歷史尤為愛好。當時能動筆作文的人除教士外本就很難得,查理曼亦很熱心於著作,但是因為開始學習得太遲,所以只學到能夠簽名為止。他曾邀請四方有名的學者到他的宮中,而且設立了許多學校。當時人對於查理曼的印象原本很深,他死後對他更是戀戀不捨,因此他便成為中古時代許多傳奇小說中的英雄。實際上查理曼是一個偉人、世界史上的一個天才,不愧為中古時代的主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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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曼的帝國觀念】查理曼的理想在於把所有日耳曼民族聯合起來,組成一個大規模的基督教帝國。當時在他的領土西北境外有撒克遜人常常來騷擾他的國境,所以他最先注意到他們。撒克遜人所居住的地方既沒有城市,亦沒有道路,他們的生活又很野蠻,勝則南下,敗則退入森林,所以要征服他們非常困難。查理曼平生的武功以征服撒克遜人最為費力,而且費時。他提倡基督教亦極為盡力,凡信奉異教而不遵行洗禮的人常常加以重罰。773年時查理曼為保護羅馬教皇起見而侵入倫巴底,且自立為倫巴底王。同時除日耳曼民族外,他又要應付東歐的斯拉夫人和西班牙的阿拉伯人。789年時他大敗波希米亞(Bohemia)的斯拉夫人。不久又應西班牙基督教徒的請求,逐漸從穆斯林方面奪回埃布羅河(Ebro)以北的地方。這是歐洲基督教徒驅逐西班牙穆斯林的開始,直到1492年穆斯林最後的根據地格拉納達(Granada)失去以後,穆斯林才完全絕跡於西班牙半島。
【查理曼加冕為皇帝】查理曼一生最大的功業就是他在800年重新恢復了西部的羅馬帝國,這一年他為了解決教皇利奧三世的困難而到羅馬城中去。困難解決後,羅馬教皇就於耶穌聖誕日在宮中聖彼得禮拜堂舉行慶典。當查理曼跪在神壇前行禮時,教皇手捧帝冕加在他的頭上,尊稱他為「羅馬人的皇帝」,因此西部的羅馬帝國總算復興了,但是此時的羅馬皇帝當然和從前的大不相同。第一,當時東部的羅馬帝國仍然存在,與西部的皇帝始終沒有任何關係;第二,查理曼以後的日耳曼諸帝往往懦弱無能,不能治理這樣一個大帝國,結果反而弄得日耳曼和義大利兩方都陷入混亂的狀況中,為他日德國和義大利遲遲無法統一的遠因。
第二節 查理曼去世後的混亂
【查理曼帝國的分裂】查理曼所建立的帝國版圖很大,統治很難,所以在他814年去世以後,他的子孫就屢起領土的爭奪。直到870年,大家才同意訂約把帝國分為三部分:西法蘭克王國、東法蘭克王國和義大利王國。西法蘭克王國包括現在的法國和比利時,人民所用的語言是一種拉丁的方言。東法蘭克王國包括現在德國的地方,人民所用的語言是日耳曼語。現代的德國、法國和義大利三國的雛形就此出現了。
【維持秩序的困難】自從870年訂立和約以後,西部歐洲一帶大亂了數百年,到處以戰爭為事。原來當時要維持秩序困難很多:第一,從前羅馬人所造的大道和橋樑早已年久失修,交通不便,國王要想平定各地方的叛亂非常困難;第二,當時國家的經濟非常困窘,西歐的金銀礦原本就很少,又因商業衰落,所以外來的貴金屬亦非常有限,因此國王往往沒有充足的經費來應付行政上的開支,於是不得不用封地來代替現金分給國內的官吏當作薪俸。做官吏的人就此逐漸獨霸一方,造成尾大不掉的局面。
【新生的外患】而且帝國各部分常受新起的外族侵略。穆斯林於查理曼死後不久就占據了西西里島,常常騷擾義大利和法蘭克王國的南部。東方的斯拉夫人也常常入侵,同時亞洲的蠻族馬扎爾人亦深入法蘭克王國的境內,後來被逐東返,住在了現代匈牙利的地方。還有一班從丹麥、瑞典、挪威方面南來的北方人,他們不但沿途劫掠法蘭克王國的西岸,而且沿河而上直攻入巴黎城。當時查理曼帝國的各部分無論內外都常處於極其混亂的狀態中,國內有貴族的內訌,國外又有外族的侵凌,因此各地的貴族無不建造城堡以便自守,各城市亦建造城牆以資防護。
【中古時代的私人城堡】因為當時的國王沒有組織嚴密的軍隊,只好讓各地方自己去謀劃自保的方法,而一般人民的安樂亦只能仰仗各地方貴族的保護。從前羅馬人有在營房四周建築牆壁的習慣,但這是政府的機關,不是私人的住屋。自從蠻族南下秩序大亂之後,各地貴族和大地主就開始建造私有的城堡,為中古時代歐洲史上的一個小特點。各地的城堡往往建於險峻的山崖上,使敵人無法接近。若在平地,則城堡四周往往掘有一道壕溝,溝上有吊橋可以隨時吊起,以便斷絕敵人的進路。城堡的進口處有厚木板的吊門。城堡內部有譙樓,樓四周開有小窗,以便放箭或者倒下火熱的瀝青和鉛類等熔液以擊退敵人。有時還有宏大的廳堂作為城堡主人的內室。此外亦有庫房、軍器房和小禮拜堂等。
第三節 封建制度的興起
【封建制度的發展】當時擁有廣大田莊的地主往往願意把自己的土地分給別人,不過接受土地的人要承擔下述的義務:隨同地主出戰,防守地主的城堡,捐助地主的非常費用。封建制度中封主和附庸的關係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接受封土的附庸誓忠於封主,封主則不僅把土地給予附庸,而且負有保護附庸的責任。這種封主和附庸間的種種關係構成了西方中古時代的封建制度。封建制度的產生既不出於國王的命令,亦不一定出於封主的意願,其實是因為當時的環境利於這種制度的存在。所以封建制度的興起極其緩慢且極不規則。根據上述的條件而分給附庸的土地叫作封土。接受封土的附庸亦可把自己的封土依同樣條件再分給別人,而自己就因此兼做封主。接受附庸的封土的人是附庸的附庸,所以叫作再封的附庸。
【忠順的儀式】凡接受封土的人必須跪在封主的面前,把自己的手放在封主的手中,宣誓對於某一塊封土願做封主的「順民」。於是封主吻他的前額表示和好的意思,叫他立起身來。附庸再手捧《聖經》或其他聖物宣誓對於封主願盡一切義務。這種忠順儀式的舉行為附庸第一種且最重要的義務。
【封建的義務】附庸的義務種類極不一致。凡封主有遠方的軍事,附庸必須自備資斧去參加,不過每年以四十天為限。遇附庸間有爭執時,他必須應封主召集的命令,前往參與審判。此外附庸負有種種金錢上的義務,如封主的長子成年行騎士禮時、封主嫁女時,以及封主被擄取贖時,附庸均須繳納相當的金錢。最後凡封主經過附庸的居住地時,附庸有招待食宿的義務。
【封土的種類】封土的大小極不相同,所以重要的程度亦各不相等。大的如公爵、伯爵的封土直接受自國王,權力的宏大幾乎和國王無異。小的如普通騎士的封土,一年的收入有時還不夠維持自己的生活和養馬的費用。我們要知道封土總是由子孫世代相傳下去的。只要附庸和他的繼承人能夠一心忠順,盡他的義務,那麼封主和其子孫就不能隨意把封土收回。因此封主除課稅和要求附庸服務外,對於封土幾乎別無權力。所謂的封土差不多已變為附庸的產業,封主所享有的只是一點占有權的影子罷了。
【國王和人民的關係】直接隸屬於國王的附庸一旦受封之後,往往就和獨立的君主無異了。他們自己的附庸既然不曾直接向國王行忠順的儀式,對於國王的命令往往也不去理會。因此從9世紀到13世紀,西歐各地的君主雖然可以用封主的資格向其管制下的附庸要求忠順和服務,但是對於一般人民卻沒有直接的管轄權,因為一般人民都生活於其封主的封土上,當然只知道有封主,不知道有國王。
【強權就是公理】我們隨便翻讀一本當時的編年史,就可以看出當時除教會外,處處以武力作為解決一切問題的工具。除非封主有相當的實力,否則絕難望附庸履行封建的義務。忠順的誓言往往等於空文,封主和附庸都常常有違反信義的舉動。因此封建時代的法律就是戰爭,戰爭漸成為貴族間的主要職業。原想用封建的關係來維持秩序,到後來反而成為衝突和紛亂的主因。無論什麼人都以欺凌弱小為事。理論上凡附庸間的爭執,原可由封主用和平方式去解決,但是封主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而且不願意這樣去做,因為即使法院判決下來,亦往往沒有執行的方法。所以各附庸間只有訴諸武力這一法,好像這種方法就是他們生活中的主要樂趣。
【上帝停戰條約】這種持續不斷的戰爭弄得國內秩序不安,民生痛苦,因此引起了教會中人的注意,很想設法停止它。約在1000年時,法國南部的宗教大會曾經決議凡戰鬥者不許攻擊教堂、修道院、教士、香客、商人、婦女和農夫。後來宗教大會又開始頒布所謂的「上帝停戰條約」,規定凡在四旬期以及各種聖節和每周中的星期四、五、六、日等均須停止戰爭。在停戰期間無論什麼人都不許攻擊別人。凡圍攻城堡的人亦須停止攻擊,所有人民得以自由往來而不受兵士的留難。倘使不遵條約,教會就可把他逐出教會之外,病時無人探問,死時無人祈禱,死後的靈魂必入地獄。這種停戰條約的成效究竟怎樣,實在難說。當時好勇鬥狠以強權為公理的武人對於每周只有三天的自由當然不能滿意,那就可想而知了。
【國王終得勝利】不過我們不能以為在查理曼帝國分裂以後的數百年間,西部歐洲絕對沒有國家的存在,或者絕對分裂為無數獨立的小國家。國王既然曾受教士的塗油,終究不只是一個封建的封主而已。所以後來英國、法國、西班牙以及義大利和德國諸國的國王,都先後制服國內的諸侯,建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把自己的領土變成現代民族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