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省六部,我的中央集權
2024-10-08 19:04:46
作者: 九皋寒叟
隋開皇元年(581),楊堅登基稱帝;隋仁壽四年(604),楊堅駕鶴西去——短短的二十四年時間,楊堅統一中原,在各方面進行了改革。客觀地說,楊堅的政治成就是舉世公認的事實,礙於本書的篇幅限制,無法面面俱到,只能挑選最重要,尤其是和後世緊密關聯的事件來說。比如中央集權、行政改革、經濟改革、滅南陳、開皇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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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中央集權吧。
北周王朝的官職設置沿用了《周禮》古制,融合了天地時令,崇尚原始自然的風格,最終設置了周禮六官。當然,這麼做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北周的統治者是鮮卑人,漢族的地主階層是他們極力拉攏的對象,《周禮》這樣的經典正好拿來引起他們精神上的民族共鳴。
天官府:首領叫大冢宰,職責定位有點模糊。比如說大冢宰除了參與政務的決策之外,還管著宗室成員的教育、宮廷醫療保健、宮廷警衛以及全國的財政收支。還有,給文武百官發工資的事兒,也歸天官府來管。
宇文護執政的時候,天官府凌駕於其他五官府之上,大冢宰就是朝廷的首席宰相(國務院總理)。宇文護駕崩之後,北周武帝宇文邕(yōng)收回了部分相權,天官府和其他五官府並行,不再享受特權。
楊堅執政之後,大冢宰又成了北周的首席宰相,這也就罷了,楊堅站穩腳跟之後,自封為北周的大丞相,直接把自己定位成了當朝的周公。總而言之,朝堂的官職制度,完全看執政官員的地位和心情。
地官府:首領叫大司徒,主管土地、戶籍、賦役等事務。
春官府:首領叫大宗伯,主管禮儀、祭祀、曆法、樂舞等事務。
夏官府:首領叫大司馬,主管軍政、軍備、宿衛等事務。
秋官府:首領叫大司寇,主管刑法和獄訟、少數民族、大國外交等事務。
冬官府:首領叫大司空,主管工程事務。
楊堅是北周朝廷的資深「玩家」,深知朝廷制度的弊端。別的不說,他為什麼能夠奪權做了皇帝?還不是因為權力沒有制度的牽制,可以為所欲為。
再者說,周禮六官的名字雖然很好聽,可權責劃分不是很清楚。打個比方,天官府有戶部,又有內務府,還有禁衛軍總管的職能,大冢宰又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實際事務的執行者,根本就是運動員和裁判員兼之的角色嘛。
沒有權力的牽制,想要干點無法無天的事兒,還不是易如反掌?咱大隋朝不搞這套虛的,六官制度必須得改,尤其是首席宰相什麼的,通通取消,以後不可能再設這樣的崗位。這樣吧,將周禮六官改為「五省六部制」。
內侍省:專門管理皇宮大內的事務,首領叫內侍監,官居從三品,皇帝的大管家。內侍省一般由貼身宦官,或者御用文人掌管。總而言之,宮廷之內你們說了算,宮廷之外,你們閉上嘴巴,不可讕言。
秘書省:掌管朝廷的書籍和曆法,首領為秘書監,官居從三品。
這兩個部門,基本上不參與任何政務,真正有影響力的,是以下三個:
內史省(中書省):負責起草皇帝的詔書、中央的政令,既然能替皇帝起草詔書,自然有政策的影響力,首領叫內史令,官居正三品。
門下省:負責政事的審議和監督,首領叫納言(兩個編制),官居正三品。
尚書省:負責執行朝廷的政令,首領叫尚書令,官居正二品,還有兩個副手,分別是左、右尚書僕射,官居從二品。尚書省下設吏、民、禮、兵、刑、工六部,主管中央政府的具體事務,首領都是正三品的級別。
吏部尚書: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調動。
民部尚書:掌管全國的土地、戶籍以及賦稅、財政收支。
禮部尚書:掌管祭祀、禮儀和對外交往。
兵部尚書:掌管全國武官的選拔、兵籍、軍械等。
刑部尚書:掌管全國的刑律、斷獄。
工部尚書:掌管各種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
經過楊堅的一番折騰,納言、內史令、尚書令、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瓜分了首席宰相的權力,這五位大佬互相分工,互相牽制,看起來好像都有政治地位和話語權,可干起活來,卻都沒有地位和話語權。
這,就是中央集權的精髓所在。
大家可能看出來了,尚書令的級別是正二品,就算是尚書左、右僕射,也是從二品的級別,比納言和內史令的級別還要高。楊堅為何要這樣設置,我們不得而知,也許是歷史遺留問題,也許是楊堅有自己的考慮。
不過,咱們可以稍微猜測一下:隋朝的「三省六部」沿襲了漢、魏的制度,可畢竟是開創性嘗試。新的東西,必須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古往今來都一樣。
站在楊堅的角度,尚書省和六部都是幹活的部門,地位肯定最重要,門下省和中書省嘛,究竟能起到什麼樣的作用,楊堅還沒有辦法去評估,尤其是楊堅想要大搞中央集權,更不可能給內史省太大的決策權力,因此才設定了這樣的級別。
為了保險起見,楊堅在執政的二十四年中,並沒有任命過尚書令,至於尚書省的工作,由尚書左僕射和尚書右僕射去完成,大家互相配合,互相牽制。
客觀地說,「三省六部」制的誕生,並不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選擇。
原因很好理解,如果楊堅沒有經歷過北周高層的動亂,或者經歷了北周的動亂,沒有思考過權力體系的構建,三權分立的事不知道要拖到何年何月。
從這一點來說,楊堅對後世的中央集權統治確實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說好的中央集權,不能就在長安城搞搞,地方官員也得動起來吧。想想看,如果大隋王朝有數千個地方政府,皇帝如何去管理?連管都管不到,還算哪門子中央集權?啥也別說了,地方的蛋糕也得動。
隋開皇九年(589),隋軍渡江滅陳,基本上完成統一,行政合併的事兒提上了議程。當時,全國一共有二百四十一個州,六百八十個郡,一千五百二十四個縣。也就是說,一個州下轄兩三個郡,一個郡下轄兩三個縣,接受中央政府管轄的州、郡太多,地方政府管理半徑太小。
楊堅發話了,直接裁撤吧。一部分郡改為州,一部分郡直接撤銷,只保留州和縣兩級行政體系。這樣一來,郡級政府的公務員數量急劇下降,中央政府的錢袋子也鼓了起來。
郡的編制被撤,縣級政府自然也得跟著動。改革的原則很簡單:人口少的縣直接合併到人口多的縣,相鄰的小縣直接合併,至於縣級政府的從業人員,對不起,你們另謀他路吧,朕管不了了。
就這樣,朝廷又省了一筆支出,難怪隋朝的財富呈指數級增長啊。
客觀地說,楊堅想要推行改革,卻擔心下面會爆發群體事件,因此始終控制著改革的節奏。隋仁壽四年(604),全國一共有二百九十七個州,一千三百二十八個縣,這便是他的改革成果。
如何對官員進行管理呢?
北周以前,州刺史、郡太守、縣令就是土皇帝。比如縣令大人,如果要給自己找個縣丞,不用通過中央政府的任命,托人在當地找個熟人,就可以直接上崗幹活。這樣一來,中央政府沒法管理縣丞和縣丞以下官員的考核、升遷,自然也沒辦法約束他們的政績,這還算什麼中央集權?
於是,楊堅發話了:從前的咱就不管了,以後所有的官員,只要有品級的,一律由朝廷任命,什麼刺史、縣令,全都靠邊站,跟著朝廷的精神走。
不僅如此,所有的州刺史,以及重要的佐官,每年都要到長安城述職,接受皇帝或者吏部大佬們的面試,只有政績良好的人,才有可能繼續回去做官。還有,如果刺史、縣令的任期達到三年,佐官的任期達到四年,一律調換到其他的地方,什麼百姓的請願書,什麼留任,一律不答應。
楊堅就是想針對豪門望族,你們不是想做地頭蛇嗎,允許你囂張三年,時間一到,要麼到別的地盤混飯吃,要麼辭官歸家。什麼叫中央集權?由中央政府執掌地方官員的命運,才叫集權。
還有呢?
某某縣令,你家中是不是有父母,還有15歲以上的男丁?對不起,如果你去洛陽為官,他們不能跟著你去,不過老婆和小妾可以同去,免得你在外面尋花問柳,破壞家庭的和諧。楊堅規定,九品以上的官員都要執行這個政策。
這一招實在是太狠了,你就算有權勢,家人也不可能跟著你沾光,想造反鬧事,先考慮一下家人吧。在這種情況下,朝廷都不用下旨,老家的縣令就會先控制你的家人,逼迫你就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