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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斯圖亞特王朝和英國革命(1603—1689) 01

2024-10-08 17:55:56 作者: (美)菲利普·范·內斯·邁爾斯

  第一節 詹姆斯一世的統治(1603—1625)

  664.詹姆斯一世的執政思想

  隨著都鐸世系的終結,瑪麗·斯圖亞特的兒子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繼承了英格蘭王位並成為英格蘭的詹姆斯一世(James I)。斯圖亞特家族的即位讓英格蘭和蘇格蘭處於一個共同的君主統治之下,但是每個國家都還保留了各自的立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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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一世和其他繼任的斯圖亞特王朝的國王一樣都是君權神授思想的堅定擁護者。他認為王位世襲是上帝賦予的權利,人民、神職人員和議會都不可以對國王的權力有任何的懷疑和限制。他的原話是這樣說的:「質疑上帝的做法屬於大不敬和褻瀆神靈,忠誠的基督教徒對上帝的旨意永遠滿意;作為臣民對國王的做法和旨意或者對國王不能做什麼指手畫腳都屬於對王權的冒犯和蔑視。」(54)

  665.詹姆斯一世和下議院的鬥爭;「至高無上的國王和至高無上的人民」

  但是英國下議院(Commons)和大多數英國人民關於政府性質尤其是英國政府的性質與斯圖亞特王朝的國王的觀點並不相同。這種觀點上的差異就蘊藏著內戰和所有由此產生的事件——共和國、護國政體和1688年革命的萌芽。

  一個事件形象地說明了這種形勢。下議院的委員會等待著國王的出現。詹姆斯一世對自己的隨從說:「放置十二把椅子,我要迎接十二位國王的到來。」國王辛辣諷刺的言辭道出了一個簡單的事實。當詹姆斯一世接見下議院議員時,這些委員確信自己和國王一樣擁有神授的權力來管理國家。正如歷史學家基佐(Guizot)所描述的那樣:「國王和人民都認為自己有統治權。」這樣就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

  國王和下議院的主要分歧就在於對國王在立法和徵稅方面權力的限制和議會在權利及司法權方面的性質和程度。

  關於對王權的限制,從詹姆斯一世的言行來看,他給人的感覺,自己的權力是無限的。他發表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告,然後通過罰款和監禁來實施這些詔令,讓它們看起來就像是議會的常規立法。而且,他還利用法律在涉及國王對國內港口徵收關稅權力方面的不確定性,對進出口的貨物徵收新的、特別的關稅。國王的法官們對詹姆斯一世言聽計從,他們中的一些人甚至表示:「海港是國王的大門,他可以向他喜歡的人關閉和開放。」

  關於下議院的權利,這個機構堅持認為他們有權決定自己成員的選舉,可以自由辯論涉及公共福利的所有問題而不受迫害或監禁懲罰。詹姆斯一世否認下議院的這些權力,並不斷向議員們透漏,只有獲得他的恩准和他祖先們的支持,他們才能行使這些自由權,如果他們的行為不慎或者對國王不敬,他有權剝奪他們的權利。

  有一次,下議院就國王禁止他們參與國家事務問題進行辯論,詹姆斯一世對此極為不滿,發布了更為嚴厲的法令否認議會的權利。這使得議會積累已久的憤怒徹底爆發,他們在議事錄上發表了勇敢的抗議,史稱《大聲明》(The Great Protestation)。《大聲明》宣布「議會的自由、權利和司法權都是英國臣民自古以來不容置疑的權利,有關國王、國家、領土防衛和保護英國國教等事務都是英國議會正當的議題」(1621)。

  當議會發表《大聲明》的消息傳到國王耳朵里,詹姆斯一世憤怒地下令議會休會,並派人去取這份下議院的聲明,並親自刪去了那些可憎的決議。隨後他解散了議會,甚至將幾個下議院議員監禁起來。通過對這些高壓手段的些許了解,我們就知道了斯圖亞特王朝的執政理念,並從中看出其為國王和人民之間鬥爭的最終爆發鋪平了道路。

  666.殖民地和貿易定居點

  詹姆斯一世的統治因殖民體系的開始而為人所知,這個殖民體系導致了英格蘭民族幾乎在世界各個角落都建立起來。1607年,詹姆斯頓(Jamestown)在北美的維吉尼亞建立起來,之所以如此命名,就是為了紀念國王詹姆斯一世。這是英國在美洲建立的第一個永久定居點。1620年,一些曾在荷蘭發現能夠暫時躲避宗教迫害的臨時避難所的分離派教徒(Separatists)或清教徒(Pilgrims),穿過大西洋,在經歷了無數的痛苦艱難之後,在新英格蘭建立了第一個殖民地,從而為新世界的公民自由奠定了基礎。

  這一時期的英國人除了在新大陸建立殖民定居點,還在古老的印度土地上定居下來。1613年,東印度公司在蘇拉特(Surat)建立了他們的第一家工廠。這是大英帝國在東方卑微的開始。

  同時,我們還需注意他們在愛爾蘭阿爾斯特的移民。這個島嶼的北部由於長期的叛亂而荒無人煙,大片土地被英國王室沒收,現在王室又把這些土地授予了英格蘭和蘇格蘭殖民者。一些凱爾特人部落被全部趕走,然後在島上的其他地方得到土地。這項運動開始於1610年,其目的是將愛爾蘭新教化和英國化。最終,他們所追求的目的得到了最好的結果。在拓殖運動開始後的不到一百年裡,人數超過100萬的長老派(Presbyterian Sect)的新教徒定居在阿爾斯特。對愛爾蘭當地人的殘酷與不公正對待讓他們對殖民者懷有深深的敵意,而後來新的暴行更加惡化了愛爾蘭人和英格蘭人之間的關係,時至今日,這種敵對的情緒仍然存在。

  667.文學

  這一時期最負盛名的文學成就是聖經的新譯《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於1611年出版。這一譯本直到今天仍然被新教教會普遍使用。

  詹姆斯一世統治時期的最著名的作家都是伊莉莎白輝煌時代的遺留。(55) 沃爾特·雷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曾是伊莉莎白女王的寵臣,隨著女王的去世而倒了大霉。他被指控參與反對國王的陰謀,最後被投進倫敦塔,關押了13年之久。在長期囚禁的苦悶之中,他通過寫作《世界歷史》(History of the World)而加以緩解。雷利最終被砍頭(1618)。

  哲學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結局之悲慘不亞於雷利爵士。他曾擔任大法官(Lord Chancellor),在位期間禁不住誘惑收受了訴訟人的賄賂。他因此受到起訴並被移交到上議院的法庭,他坦白了自己的錯誤,但是強調自己雖然收了賄賂但是並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司法判斷。他向法官乞求「對一根折斷的蘆葦施以仁慈」。培根被判處巨額罰金並被關進倫敦塔囚禁。但是國王可憐他而免除了他的罰金並將其釋放,甚至還賜給了他一筆退休金。獲釋後培根僅僅活了5年,便於1626年去世了。

  培根在說英語民族的哲學家中居於最重要的位置,他的哲學體系被稱作「哲學歸納法」(Inductive Method of Philosophy),這一體系堅持主張實證和對事實的仔細觀察才是獲得關於自然規律知識的唯一有效的方法。

  第二節 查理一世的統治(1625—1649)

  668.《權利請願書》(1628)

  查理一世(Charles I)繼位後也繼承了他父親關於君權神授的思想。他將《聖經》里的一段話當成了自己的執政聖典:「王的話本有權力,誰敢問他說,你做什麼呢?」(56) 因此,國王和議會立即開始了新的鬥爭。查理一世在位時期的前兩屆議會被迅速解散,因為他們堅持調查民眾的不滿,而非投票滿足國王的需求。

  在第二次解散議會後,查理試圖通過「仁愛王稅」和強迫借貸來籌集政府運行所需的資金。但是他的所有伎倆都沒有得逞,只能被迫向議會求助。議會召開會議,答應給查理提供資金,但要求他批准通過議會起草的《權利請願書》(Petition of Right)。這是《大憲章》之後,英國憲制史上最為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件。它提出了禁止國王四種濫用職權行為:(1)沒有得到議會的同意就以借貸、恩稅、稅收等形式籌集資金;(2)無故監禁;(3)在民宅駐紮軍隊——這頗令人煩惱;(4)按照戒嚴法進行審判,即在沒有陪審團出席的情況下進行審判。

  就像當年約翰王(King John)不情願批准《大憲章》一樣,查理一世也很不情願批准《權利請願書》,但最終,他還是被迫同意讓這份文件「成為了法律」(1628)。

  669.查理一世無議會的統治(1629—1640)

  很快,查理就證明了他批准《權利請願書》絕非自己的意願。他立刻違反了其中的條款,企圖以徵稅和貸款的方式籌集資金。查理在沒有議會的情況下統治了11年,將一個由國王、上議院和下議院共同組成的英格蘭政府變成了實際上像法國和西班牙那樣的無須負責任的君主專制政府。

  查理最積極的大臣中比較突出的兩位是後來的斯特拉福德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思和倫敦主教後來成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威廉·勞德。這兩個人都憑藉其勤奮和成功幫助查理在英格蘭自由的廢墟上建立起國王的絕對權力而聲名遠揚。

  查理及其大臣高壓獨裁的舉動通過三個邪惡法庭篡奪的和武斷的判決得以強化。這三個法庭就是著名的「北方法院」(Council of the North)、「星室法庭」(Star Chamber)和「高等宗教事務法庭」(High Commission Court)。(57) 所有這些法庭的審判都沒有陪審團參加,都由國王的親信組成,當然也就成為了國王發號施令的工具。他們的判決往往隨意而不公,懲罰殘忍而嚴酷。

  670.約翰·漢普登和造船稅(1637—1638)

  在此期間,查理徵收的眾多非法稅金中有一種叫「造船稅」(ship money)。在早期,當國家遭遇危險時,為了公共的利益,國王便要求海港和沿海地區捐獻船隻和造船物資,「造船稅」由此而來。查理和自己的大臣仔細考慮後,產生了讓內陸地區和沿海地區都繳納造船稅的想法。

  在眾多反對繳納造船稅的人中,其中有一位名叫約翰·漢普登(John Hampden)的紳士。案件被交到財政法庭(Court of Exchequer),由全部的十二名法官出庭審理。整個英格蘭都關注著這起訴訟案的進展。支持漢普登和國王的雙方律師展開激烈辯論。儘管十二名法官中有五人支持漢普登,但最後的裁決還是對國王有利。官司雖然輸了,但是英格蘭人認為有些法官是害怕觸怒國王才不敢做出對國王不利的判決的。

  政府在民事和宗教事務方面的專橫,以及對法庭申冤和保護的失望,促使成千上萬的人前往新大陸尋求自由和安全。

  671.主教戰爭(1639)

  英格蘭準備通過公開的起義反對讓他們難以忍受的暴政。蘇格蘭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加劇了危機。國王企圖強迫蘇格蘭長老派信徒進行英格蘭國教的禮拜儀式。對蘇格蘭人來說,這有點類似於讓他們恢復自己所反對的羅馬的天主教教義(Popery)。所有階層,無論農民還是貴族,都通過莊嚴的《國民誓約》(National Covenant)團結在一起——誓約者(Covenanters)便由此而得名——抵制所有改變他們宗教儀式的企圖,直至最後一刻(1638)。

  國王決心通過武力來鎮壓這場運動。蘇格蘭人為了自己的信仰懷著滿腔熱情迎接挑戰。查理很快就發現,沒有錢,戰爭便難以為繼。於是他被迫召集議會,並希望能夠得到議會的支持。但是下議院首先將注意力放在了解決民怨上,而非為國王撥款上,這促使查理解散了議會。蘇格蘭軍隊越過邊境向英格蘭進攻,國庫空虛,再加上士兵的叛亂,讓查理陷入非常無助的境地,他被迫再次召集議會。

  672.長期議會

  1640年11月3日,議會召開會議。這屆議會的會期長達12年,合法存在近20年,因此,這屆議會也稱作「長期議會」。下議院中占微弱多數的議員是一批堅定的君主專制反對者,在他們完全認識到了英國人的傳統自由權利受到威脅後,便下定決心限制國王的獨裁統治。

  下議院的第一個法案就是彈劾作為國王專制和強權統治工具的斯特拉福德。他最終被判處剝奪財產和公民權,並被送上了斷頭台。(58)

  為了防止做完自己的事情之前遭到解散,議會兩院通過法案,決定沒有議會同意,國王無權休會或解散議會。三個專制的法庭,高等宗教事務法庭、北方法院和星室法庭,被廢除。最後,一項法案被通過,宣布造船稅是非法的;對約翰·漢普登的判決因「違背國家法律」而宣告無效。

  673.查理企圖逮捕議會五名成員

  查理的輕率決定讓英格蘭陷入了內戰的深淵,此後,局勢發展得如此迅速,超出了國王的掌控。為了恐嚇下議院,國王計劃對議會的五名主要成員以叛國罪提出上訴,並派人前去逮捕他們,其中就包括漢普登和皮姆(Pym)。但是,當國王派遣的官員到達議會時,這五名被控者已不知去向。第二天,查理親自帶領全副武裝的隨從前往議會實施逮捕,但事先得到消息的議會成員早已撤離。國王已經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性,觀察到「鳥兒已經飛走了」,便撤出了議會。

  查理犯了致命的錯誤。整個國家都無法原諒國王對自己的代表的侮辱和冒犯。整個倫敦武裝起來反抗國王。查理被因自己的魯莽而引起的暴風驟雨嚇壞了,他匆忙逃往約克。查理逃離倫敦的這一天被看作是英國內戰的開始(1642年1月10日)。

  第三節 英國內戰(1642—1649)

  674.兩大黨派

  英國這時分成了兩大黨派。那些聚集在國王的旗幟下——大部分是貴族、士紳及神職人員,他們被稱為「保皇派」(Royalists)或「騎士黨」(Cavaliers);而聚集在議會旗幟下的,主要是市民和自耕農階層,他們被稱作議會黨(Parliamentarians)或「圓顱黨」(Roundheads),之所以叫圓顱黨是因為這些人很多都將頭髮剪短至頭頂,因為這個原因,為了表明立場,騎士黨長期以來都留著長發。騎士黨信奉已建立的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而圓顱黨則是清教徒。在不斷的鬥爭中,長老會和獨立派(Independents,後來成為公理會)成為了清教徒的領導者。

  675.奧利弗·克倫威爾和他的「鐵甲軍」

  雙方的戰爭持續了3年後,議會派軍隊的軍官中出現了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他也是英國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之一——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在戰爭初期,克倫威爾作為騎兵上校已經展示了非凡的指揮和管理才能。他的騎兵部隊以「克倫威爾鐵甲軍」的名號威震四方。這支鐵甲軍完全由宗教人士組成。髒話、酗酒等軍營常見的惡習在鐵甲軍中聞所未聞。他們高唱聖歌衝鋒陷陣。鐵甲軍百戰百勝,從無敗績。

  676.納斯比戰役(1645)

  在英國內戰的關鍵戰役——納斯比戰役(Battle of Naseby)中,保皇派被一舉擊潰。查理從戰場上逃走,最終逃到了蘇格蘭。他原以為可以依靠蘇格蘭人對斯圖亞特王朝的忠誠而東山再起,但是由於查理拒絕簽署《國民誓約》和某些其他的條款,蘇格蘭人最終還是把他交給了英國議會。

  677.「普萊德清洗」(1648)

  現在,議會中有很多人在沒有從國王那裡得到充足保障的情況下,支持國王只要保證按照憲法和其他法律行事,就可以重返王位。獨立派,即克倫威爾和他的軍隊,看到勝利的果實極有可能全部喪失,便採取高壓手段,將下議院中所有支持查理復辟的人清除出去。

  於是,一名叫做普萊德的軍官守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門口驅逐和逮捕那些與軍隊為敵的議會成員。143人被從下議院的席位上趕下來,議員人數減少到了50人。這一行動被稱為「普萊德清洗」(Pride’s Purge)。「現在,少數派成了多數派」。只不過這種變成多數派的做法不是合法的。

  678.審判和處死國王(1649年1月30日)

  下議院在清洗掉國王的支持者之後,立刻通過決議,以叛國罪審判查理。一個由135人組成的最高法院被組織起來,隨後,查理被傳喚到庭。站在法庭前,查理拒絕承認這個法庭擁有審判他的權力,並堅持認為世間沒有法庭具有質疑他行動的資格。但是審判繼續進行,將近一周後,查理被以「暴君、叛國者、殺人犯和整個國家善良人們的公敵」的罪名被判處死刑。

  幾天之後,判決執行。面對死亡,查理表現得鎮定自若而富有尊嚴。他在絞刑架上發表了演說,真誠的程度毋庸置疑。他說:「我和任何人一樣都希望英國人民能夠獲得自由和民主;但是我必須要告訴你們,他們的自由和民主存在於政府的安排;……不是讓人們參與政府事務,這些政府事務和他們沒有關係。」

  第四節 共和時期與護國公時期(1649—1660)

  679.共和國的建立

  處死查理幾個星期以後,下議院投票表決決定取消「對於人民自由安全和公共利益毫無意義、負擔沉重而又危險重重」的國王之位,並以同樣的名義將「對於英格蘭人民無用而又危險」的上議院取消,隨後以「共和國」的名義建立了自由的國家。新的國璽上印著「上帝復佑,自由元年,1648」的字樣。(59) 國家的行政權力被賦予由41人組成的國務委員會。著名愛國者亨利·范恩爵士(Sir Henry Vane)是該機構的領導人。

  680.共和國的困境

  宗教和政治熱情交織在一起的共和國從誕生開始就面臨著各種危險。處死查理的舉動令歐洲的君主們驚恐萬分。俄羅斯、法國、荷蘭共和國都拒絕和共和國的大使們有任何聯繫。蘇格蘭人為自己曾經將查理交到敵人手中一直悔恨不已,現在他們為了洗刷不忠的罪名急忙宣布擁護查理的兒子為國王,稱之為查理二世;在愛爾蘭的保皇黨人也宣布支持查理二世;同時,荷蘭人也積極準備幫助查理二世重新奪回他不幸父親丟失的王位。在英格蘭本土,保皇派也積極活動,不斷地威脅著共和國。

  681.同愛爾蘭的戰爭(1649—1652)

  就像古羅馬共和國一樣,英格蘭共和國似乎從各種危險處境裡積聚了力量。克倫威爾被任命為愛爾蘭總督( Lord Lieutenant),率軍前去鎮壓那裡的保皇黨人。依靠著「鐵甲軍」,克倫威爾迅速而恐怖地鎮壓了愛爾蘭的天主教保皇黨人。由於拒絕克倫威爾投降的要求,德羅赫達(Drogheda)被攻占後,三千守軍被屠殺殆盡(1649)。其他被攻占城鎮的命運也大致如此,但少了些許的血腥。克倫威爾自己曾描述過對待這些被俘守軍的手段:「當他們投降的時候,軍官們的腦袋都被敲碎,1/10的士兵被殺掉,而剩下的士兵則被用船運到了巴貝多(60)。」克倫威爾對待愛爾蘭人時的殘忍野蠻是他的記憶中永遠無法抹去的污點。

  天主教的保皇黨人被擊敗後,愛爾蘭最好的土地都被沒收,然後再被授予英格蘭和蘇格蘭殖民者。這種確立新教徒在愛爾蘭優勢地位的方式在英國歷史上被稱作「克倫威爾式殖民」,但是愛爾蘭人則憤恨地將之稱為「克倫威爾的詛咒」。清教徒在愛爾蘭的瘋狂舉動煽動了愛爾蘭人仇恨的情緒,再加上之前英國殖民者對愛爾蘭人的暴行,讓愛爾蘭人心中復仇的火焰熊熊燃燒,直到今天都沒有熄滅。(61)

  682.同蘇格蘭的戰爭(1650—1651)

  隨後,國務委員會命令克倫威爾撤出愛爾蘭,率軍前往蘇格蘭。克倫威爾的名字讓人聞之色變,他所到之處,蘇格蘭人四散奔逃。在鄧巴,克倫威爾與蘇格蘭軍隊相遇。面對狂熱的圓顱黨人的進攻,蘇格蘭軍隊如風中的穀殼一般四處潰散。上萬人被俘,所有輜重和大炮都被繳獲(1650)。

  第二年,在鄧巴戰役周年之際,克倫威爾又在伍斯特(Worcester)取得另一場重大的勝利。整個蘇格蘭很快被迫向共和國投降。查理二世在歷經千難萬險後,橫渡英吉利海峽到達諾曼第。

  683.克倫威爾解散長期議會(1653)

  蘇格蘭戰爭之後又爆發了英荷戰爭。在此期間,英國議會和軍隊之間發生了公開的爭吵。克倫威爾下令解散議會,呼籲建立一個新機構。議會予以拒絕;克倫威爾便帶領士兵前往議會,在聽了一會兒議會的公開辯論後,克倫威爾突然站起來惡狠狠地宣布:「我要終結你們的空談。你們都需要離開;讓位給更優秀的人。你們不是議會。上帝已經受夠了你們這些傢伙。」按照事先約定的信號,克倫威爾的士兵闖進議會。整個議會大廳都被清理乾淨,門被鎖上。

  就這樣,長期議會或「殘缺議會」——「普萊德清洗」之後的戲稱,在當權12年之後被解散了。長期議會已經徹底失去了各方的信任和尊敬,所以它在被非法、專斷地解散時,幾乎沒有任何反對的聲音。

  684.「小議會」和護國政體的建立(1653)

  這時,克倫威爾召集了一個新議會,更確切地說,是召集了一個會議,他儘可能地招徠宗教人士與敬畏上帝的人。這個經常被叫做「小議會」的議會由156名成員組成,基本上都是宗教狂熱分子,他們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解釋聖經、做禱告和說教上。其中有一個叫做「讚美神的貝爾邦」(Praise-God Barebone)的倫敦皮毛商人,尤其專注於此。這個名字令人感到好笑,因為這位布道者是議會相當一部分人典型的代表,所以他們給這個議會取了一個綽號——貝爾邦議會——通過這個綽號,這個議會成為英國歷史的一部分。

  「小議會」只存在了5個月,然後把所有的權力都交到了克倫威爾的手裡,自行解散。一部可以說是憲法的《政府組織法》(Instrument of Government)由軍官委員會起草,並由克倫威爾批准通過。這份法律文書是第一部成文憲法,它規定議會由下議院、國務委員會和終身制的行政長官組成。行政長官的頭銜為「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聯邦護國公」(Lord Protector of 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Scotland,and Ireland)。通過這部憲法,克倫威爾成為了終身制的護國公。

  685.護國政體時期(1653—1659)

  克倫威爾的權力幾乎不受任何限制。他基本上是一個獨裁者,身後擁有強大的軍隊作為支撐。護國公可以隨意召集、挑選和解散議會。在他的獨裁統治下,幾乎沒有任何機構能夠或願意與他進行順利的合作。當克倫威爾最後一次解散他倔強和難以駕馭的議會時說:「讓上帝來在我和你們之間做出裁判吧。」

  在5年的時間裡,克倫威爾獨攬政府大權。他的統治雖然專制,但卻開明。他讓英格蘭擁有了自沃爾西和伊莉莎白以來的最強大的政府。他的目的就是「讓英格蘭變得偉大並配得上這樣的偉大」。作為狂熱的清教徒,克倫威爾認為只有由教職人員按照聖經的教義管理國家事務,英格蘭才配得上這樣的偉大。

  另外,克倫威爾認為英國能夠成為上帝的子民並變得偉大,就是因為英格蘭在歐洲高舉新教的大旗。正是這樣的宗教信念,引領他成為所有地方被威脅的新教的保護者。他曾成功地為法國胡格諾派教徒的利益而對法國政府施加影響,讓他們在飽受折磨的困頓中獲得了喘息的機會;他還迫使薩伏依公爵停止對沃州人(Vaudois)的迫害,並告知教皇:如果任何地方的新教徒繼續受到攻擊或迫害——克倫威爾把一切反對新教徒利益的行為歸咎於教皇——英格蘭的炮火將迅速在整個聖安格羅(St. Angelo)附近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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