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桓溫廢立
2024-10-08 17:33:53
作者: 呂思勉
桓溫篡志,蓄之已久,滿擬伐燕一捷,歸而即尊,枋頭喪敗,事出慮外,而篡竊之謀,已如騎虎之勢,不得下矣,於是廢立之計起焉。《溫傳》云:「溫久懷異志,欲先立功河朔,還受九錫,既逢覆敗,名實頓減,於是參軍郗超進廢立之計。」
大和六年,十一月,溫自廣陵屯於白石。胡三省曰:此白石當在牛渚西南。牛渚,見第三章第九節。旋詣闕,以崇德大後令,廢帝為東海王。其罪狀,則謂帝在藩夙有痿疾,嬖人相龍、計好、朱靈寶等參侍內寢,而二美人田氏、孟氏生三男,欲建樹儲藩,誣罔祖宗,傾移皇基也。《紀》云:憚帝守道,恐遭時議,以宮闈重 ,床笫滋笫易誣,乃言帝為閹,遂行廢辱。又以大後詔立會稽王昱,是為簡文帝。
大宰武陵王晞,元帝子。有武干,為溫所忌。溫乃表晞聚納輕剽,包藏亡命。又息綜矜忍,虐加於人;袁真叛逆,事相連染。請免晞官,以王歸藩,免其世子綜官。又遣弟秘逼新蔡王晃,東嬴公騰,見第二章第二節。騰後改封新蔡王,被害,諡武哀。子莊王確立。卒,無子,以汝南文成王亮曾孫邈嗣。卒,子晃嗣。亮亦見第二章第二節。自誣與晞、綜及著作郎殷涓,大宰長史庾倩,從本傳,《本紀》作籍。掾曹秀,舍人劉疆等謀逆,收付廷尉,請誅之。帝不許。乃廢晞,及其三子徙於新安,見第三章第三節。晃廢徙衡陽,吳郡,今湖南湘潭縣西。而族誅殷涓等。涓,浩之子,倩及其弟散騎常侍柔,皆冰之子,希之弟,冰女則東海王妃也。殺東海王二子及其母。廢王為海西公。
明年,咸安二年。四月,徙居吳。見第三章第九節。庾倩之死也,其兄廣州刺史蘊,飲鴆而死。東海大守友,東海,見第三章第三節。子婦溫弟秘之女也,故得免。希與子邈及子攸之,逃於海陵陂澤中。海陵,晉郡,今江蘇泰縣。故青州刺史武沈,希之從母兄也,潛餉給希,經年。溫後知之,遣兵捕希。
是歲,六月,沈子遵,約希聚眾海濱,略漁人船,夜入京口,見第四章第二節。稱海西公密旨除凶逆。七月,溫遣東海內史周少孫討禽之。希、邈及子侄五人斬於建康市。遵及黨與皆伏誅。惟友及蘊諸子獲全。是月,簡文帝崩。子昌明立,是為孝武帝。十一月,妖賊盧悚,遣弟子殿中監許龍,晨到海西公門,稱大後密詔,奉迎興復。海西公初欲從之,納保母諫而止。悚突入殿庭,游擊將軍毛安之等討禽之。海西公深慮橫禍,乃杜塞聰明,終日酣暢;耽於內寵,有子不育。朝廷以其安於屈辱,不復為虞。大元十一年,十月,卒於吳。
簡文帝崩時:桓溫仍鎮姑孰。帝遺詔以溫輔政,依諸葛亮、王導故事。《王坦之傳》曰:簡文帝臨崩,詔大司馬溫依周公居攝故事。坦之自持詔入,於帝前毀之。坦之,述子,時領右衛將軍。帝曰:「天下儻來之運,卿何所嫌?」坦之曰:「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專之?」帝乃使坦之改詔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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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之傳》曰:簡文崩,群臣疑惑,未敢立嗣。或雲當須大司馬處分。彪之正色曰:「君崩大子代立,大司馬何容得異?若先面諮,必反為所責矣。」於是朝議乃定。彪之時為尚書僕射。及孝武帝即位,大皇大後令:以帝沖幼,加在諒(外門裡音),令溫依周公居攝故事。事已施行。彪之曰:「此異常大事,大司馬必當固讓,使萬幾停滯,稽廢山陵,未敢奉令。」謹具封還內請停。事遂不行。
《溫傳》曰:溫初望簡文臨終,禪位於己,不爾便為周公居攝。事既不副所望,故甚憤怨。與弟沖書曰:「遺詔使吾依武侯、王公故事耳。」孝武帝即位,詔「內外眾事,關溫施行」。復遣謝安征溫入輔。安時為吏部尚書,中護軍。
寧康元年,二月,溫入朝。停京師十有四日,歸於姑孰。遂寢疾不起。七月,卒。《溫傳》言溫諷朝廷加己九錫,累相催促,謝安、王坦之聞其病篤,密緩其事,錫文未及成而薨。時年六十二。
《彪之傳》曰:溫遇疾,諷朝廷求九錫。袁宏為文,以示彪之。彪之謂宏曰:「卿固大才,安可以此示人?」時謝安見其文,又頻使宏改之。宏遂逡巡其事。既屢引日,乃謀於彪之。彪之曰:「聞彼病日增,亦當不復支久,自可更小遲回。」宏從之。溫亦尋薨。案簡文帝自永和二年何充卒秉政,至其立,已二十五年。引用殷浩,以與溫抗者,即簡文也。
《紀》言帝初即位,溫撰辭欲自陳述,帝引見,對之悲泣,溫懼不能言。有司奏誅武陵王晞,帝不許。溫固執,至於再三。帝手詔報曰:「若晉祚靈長,公便宜奉行前詔。如其大運去矣,請避賢路。」溫覽之,流汗變色,不敢復言。又言帝踐阼,熒惑入大微,帝甚惡焉。時中書郎郗超在直。帝乃引入,謂曰:「命之修短,本所不計,故當無復近日事邪?」及超請急省其父,帝謂之曰:「致意尊公,國家之事,遂至於此,由吾不能以道匡濟,愧嘆之深,言何能喻?」因詠庾闡詩云:「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遂泣下沾襟。然則帝之於溫,初無所畏。
《紀》又謂帝神識恬暢,而無濟世大略;故謝安稱為惠帝之流,清談差勝耳;謝靈運跡其行事,亦以為赧、獻之輩;蓋非篤論也。《晉書》好博採而辭缺斷制,往往數行之間,自相矛盾,要在知其體例,分別觀之耳。作者意在博採,原不謂其所著皆可信也。
據《本紀》:孝武之立為大子,實與簡文之崩同日,然則《王彪之傳》謂君崩大子代立,大司馬何容得異?語亦有誤。其所爭者,蓋非大子之當立與否,而孝武之當為大子與否也。然則《晉書》記載,多不容泥,謂簡文視天下為儻來之運,恐亦誣辭矣。然則桓溫圖篡雖急,而朝廷拒之甚堅,且鎮之以靜,終不為其虛聲所動,蓋自其舉兵欲脅廢殷浩以來,至於孝武之初,始終若一,初非謝安、王坦之、王彪之等數人之力也。簡文之才力,亦實有足稱矣。此又見庾氏之欲推立之,實非為私意也。
溫四弟:雲、豁、秘、沖。六子:熙、濟、韻、褘、偉、玄。熙初為世子,後以才弱,使沖領其眾。溫病,熙與秘謀殺沖。沖知之,先遣力士拘錄熙、濟,而後臨喪。熙、濟俱徙長沙,見第三章第九節。秘亦廢棄。雲前卒。豁時刺荊州,加督荊、揚、雍、交、廣。揚當作梁。沖督揚、豫、江三州,為揚州刺史,鎮姑孰。豁子竟陵大守石秀竟陵,見第三章第九節。為江州刺史,鎮尋陽。見第四章第一節。八月,崇德大後臨朝攝政。九月,以王彪之為尚書令,謝安為僕射,刁彝為徐、兗二州刺史,鎮廣陵。彝協子。二年,正月,彝卒。二月,以王坦之代之。三年,五月,坦之卒。以桓沖為徐州刺史,鎮丹徒。見第四章第二節。謝安領揚州刺史。
大安元年,大後歸政。安為中書監,錄尚書事。二年,八月,為司徒。桓豁卒。十月,以桓沖為荊州刺史。王蘊為徐州刺史,督江南晉陵諸軍。蘊,孝武后父。晉陵見第四章第三節。謝玄為兗州刺史,廣陵相,監江北諸軍。玄,安兄子。於是下流之勢漸重矣。《王彪之傳》云:謝安不欲委任桓沖,故使大後臨朝,獻替專在於己。
《沖傳》云:沖既代溫居任,則盡忠王室。或勸沖誅除時望,專執權衡,沖不從。謝安以時望輔政,為群情所歸,沖懼逼,寧康三年,乃解揚州,自求外出。桓氏黨與以為非計,莫不扼腕苦諫;郗超亦深止之;沖皆不納。桓溫尚無所成,而況於沖?其不敢為非分之圖,亦固其所。然沖之為人,雅與溫異,頗有公忠之心,其不為非分之圖,亦非盡由才之不及,勢之不可也。溫據上流久,且夙懷反側之心,其餘毒,自非一朝所能消弭,故桓玄卒資之以構逆。然當苻堅入寇時,晉之克弘濟於艱難者,實賴上下游之無釁,其時上下游之無釁,則沖實為之,沖亦可謂賢矣。
注釋:
[1]投袂[tóu mèi]:揮袖,甩袖。表示立即行動。
[2]刖[yuè]:古代的一種酷刑,把腳砍掉。
[3]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蟣虱:搏:拍擊。原意是說主要目標應像擊殺牛背上的虻蟲一樣去滅掉秦國,而不是像消除蟣虱那樣去與別人打仗。後來比喻其志在大而不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