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明帝誅翦高武子孫
2024-10-08 17:19:54
作者: 呂思勉
海陵既立,明帝遂大殺宗室,而其禍始於鄱陽王鏘。鏘,高帝第七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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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元年,遷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鏘雍容得物情,為鬱林所依信。鬱林心疑明帝,諸王問訊,獨留鏘,謂曰:「聞鸞於法身何如?」鏘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朝廷之干,惟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鬱林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及鬱林廢,鏘竟不知。
延興元年,海陵年號,即鬱林之隆昌元年也。進位司徒,侍中如故。明帝鎮東府,權威稍異。鏘每往,明帝屣履至車迎鏘,語及家國,言淚俱下,鏘以此推信之。
而宮、台內皆屬意於鏘,勸令入宮發兵輔政。制局監謝粲說鏘及隨王子隆曰:「殿下但乘油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宣城公政當投井求活,豈有一步動哉?海陵即位,明帝封宣城公。東城人政共縛送耳。」子隆欲定計,鏘以上台兵力,既悉度東府,且慮難捷,意甚猶豫。
馬隊主劉巨,武帝時舊人,詣鏘請間,叩頭勸鏘立事。鏘命駕將入,復還回內,與母陸大妃別,日暮不成行。典簽知謀告之。數日,明帝遣二千人圍鏘宅害鏘,謝粲等皆見殺。凡諸王被害,皆以夜遣兵圍宅,或斧斫關、排牆,叫噪而入,家財皆見封籍焉。遂殺子隆及安陸王子敬。
子隆,武帝第八子,子敬,武帝第五子也。武帝諸子中,子隆最以才貌見憚,故與鏘同夜見殺。時年二十一。子敬年二十三。第三子廬陵王子卿,代鏘為司徒,尋復見殺。時年二十七。於是晉安王子懋起兵。
子懋,武帝第七子也。武帝末刺雍州。隆昌元年,移刺江州。聞鄱陽、隨郡二王見殺,欲起兵赴難。與參軍周英、防(外門裡合)陸超之議,傳檄荊、郢,入討君側。
防(外門裡合)董僧慧攘袂曰:「此州雖小,孝武亦嘗用之。今以勤王之師,橫長江,指北闕,以請鬱林之過,誰能對之?」於是部分兵將。母阮在都,遣書密欲迎上。阮報同產弟於瑤之為計。
瑤之馳告明帝。於是纂嚴。遣中護軍王玄邈、平西將軍王廣之南北討。使軍主裴叔業與瑤之先襲尋陽。聲云為郢府司馬。子懋知之,遣三百人守盆城。叔業溯流直上,襲盆城。子懋聞叔業得盆城,乃據州自衛。
子懋部曲多雍土人,皆踴躍願奮,叔業畏之,遣於瑤之說子懋曰:「今還都必無過憂,政當作散官,不失富貴也。」子懋既不出兵攻叔業,眾情稍沮。中兵參軍於琳之,瑤之兄也,說子懋重賂叔業。子懋使琳之往。琳之因說叔業,請取子懋。
叔業遣軍主徐玄慶將四百人隨琳之入城。琳之從二百人仗自入齋。子懋笑謂之曰:「不意渭陽,翻成梟獍。」琳之以袖障面,使人害之。時年二十三。
高帝第十五子南平王銳,時為湘州刺史。叔業仍進湘州。銳防(外門裡合)周伯玉大言於眾曰:「此非天子意。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同?」銳典簽叱左右斬之。銳見害。伯玉下獄誅。郢州刺史晉熙王銶,高帝第十八子。時年十六。
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鏗,高帝第十六子。時年十八。皆見殺。時九月也。
十月,復殺桂陽王鑠,高帝第八子。衡陽王鈞,高帝第十一子,出繼衡陽元王道度。道度,高帝長兄也。鈞時年二十二。江夏王鋒,高帝第二子。鋒有武力。明帝殺諸王,鋒與書詰責,左右不為通。明帝深憚之。不敢於第收鋒,使兼祠官於大廟,夜遣兵廟中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慾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遂逼害之。時年二十。建安王子貞,武帝第九子,時年十九。巴陵王子倫。武帝第十三子。時年十六。
是月,以皇大後令,稱帝早嬰尪疾,降封為海陵王,而鸞即位,是為高宗明皇帝。改元建武。十一月,稱王有疾,數遣御覘視,乃殞之。時年十五。明年,建武二年。六月,誅西陽王子明,武帝第十子。年十七。南海王子罕,武帝第十一子。年十七。邵陵王子貞。武帝第十四子。年十五。
永泰元年,正月,復殺河東王鉉,高帝第十九子。明帝誅高帝諸子,鉉初以才弱年幼得全。及年稍長,建武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鉉為名,鉉免官,以王還第。禁不得與外人交通。永泰元年,明帝暴疾甚,乃見害。二子在孩抱,亦見殺。
臨賀王子岳,武帝第十六子。明帝誅武帝諸子,惟子岳及弟六人在後,時呼為七王。朔望入朝,上還後宮,輒嘆息曰:「我及司徒諸兒子皆不長,高、武子孫日長大。」永泰元年,上疾甚,絕而復甦,於是誅子岳等。延興、建武中,凡三誅諸王,每一行事,明帝輒先燒香,嗚咽涕泣,眾以此輒知其夜當殺戮也。子岳死時年十四。司徒,胡三省曰:指帝弟安陸昭王緬。
西陽王子文,武帝第十七子。年十四。
衡陽王子峻,武帝第十八子。年十四。
南康王子琳,武帝第十九子。年十四。
永陽王子珉,武帝第二十子,明帝以繼衡陽元王為孫。年十四。
湘東王子建,武帝第二十一子。年十三。
南郡王子夏,武帝第二十三子。年七歲。
巴陵王昭秀,文惠大子第三子。年十六。
桂陽王昭粲,文惠大子第四子。年八歲。
於是高、武之子孫盡矣。高帝十九男:武帝外,豫章文獻王嶷、臨川獻王映、長沙威王晃、安成恭王暠、始興簡王鑑,皆沒於永明世。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皇子皆早亡。其至鬱林世者,惟武陵昭王曄歿於隆昌元年,系善終。余皆為明帝所殺。
武帝二十三男:文惠大子、竟陵王子良、魚復侯子響,事已見前。第六、第十二、第十五、第廿二皇子早亡。余亦皆為明帝所殺。文惠大子四子,鬱林、海陵外,即昭秀、昭粲也。王鳴盛曰:通計高帝之子孫及曾孫三世,為明帝所殺者凡二十九人,而其子之見於史者,獨有鉉之二子,其實所殺必不止此數,當以其幼稚而略之也。
《南史·齊武帝諸子傳》曰:高帝、武帝,為諸王置典簽帥,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每至覲接,輒留心顧問。剌史行事之美惡,繫於典簽之口。莫不折節推奉,恆慮弗及。於是威行州部,權重蕃君。
武陵王曄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簽趙渥之曰:「今出郡易刺史。」及見武帝,相誣,曄遂免還。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此系南琅邪,治白下,見《齊書·本傳》。
欲暫游東堂,典簽姜秀不許而止。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秀後輒取子罕屐傘、飲器等,供其兒昏,武帝知之,鞭二百,系尚方,然而擅命不改。邵陵王子貞嘗求熊白,廚人答典簽不在,不敢與。
西陽王子明,欲送書參侍讀鮑僎病,典簽吳修之不許,曰:「應諮行事。」乃止。言行舉動,不得自專。徵求衣食,必須諮訪。
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行事劉寅等,武帝聞之,謂群臣曰:「子響遂反。」戴僧靜大言曰:「諸王都自應反,豈惟巴東?」
武帝問其故。答曰:「天王無罪,而一時被囚。天王,釋見上節。取一挺藕、一杯漿,皆諮簽帥,不在則竟日忍渴。諸州惟聞有簽帥,不聞有刺史。」
竟陵王子良嘗問眾曰:「士大夫何意詣簽帥?」
參軍范雲答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簽帥便有倍本之價,不詣謂何?」子良有愧色。及明帝誅異己者,諸王見害,悉典簽所殺,竟無一人相抗。
又《恩幸傳》曰:故事,府州部內論事,皆簽前直敘所論之事,後雲謹簽,日月下又雲某官某簽,故府州置典簽以典之。本五品吏,宋初改為士職。宋氏晚運,多以幼少皇子為方鎮,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典簽之權稍重。
大明、泰始,長王臨蕃,素族出鎮,莫不皆內出教命,刺史不得專其任也。宗愨為豫州,吳喜公為典簽。愨刑政所施,喜公每多違執。愨大怒曰:「宗愨年將六十,為國竭命,政得一州如斗大,不能復與典簽共臨。」
喜公稽顙流血,乃止。自此以後,權寄彌隆。典簽遞互還都,一歲數反,時主輒與間言,訪以方事。刺史行事之美惡,繫於典簽之口。莫不折節推奉,恆慮不及。於是威行州郡,權重蕃君。
劉道濟、柯孟孫等奸慝發露,雖即顯戮,而權任之重不異。明帝輔政深知之,始制諸州急事,宜密有所論,不得遣典簽還都,而典簽之任輕矣。
案《蕭諶傳》言:諶回附明帝,勸行廢立,密召諸王典簽約語之,不許諸王外接人物,諶親要日久,眾皆憚而從之。
然則明帝之翦戮諸王,內外皆得典簽之力,故能深知其弊,而思所以漸戢之也。眾建親戚,不過欲借作屏藩,至於以幼小蒞之,則其權不得不更有所寄;即長大而昏愚者,亦何獨不然;於是本意失而更滋他禍矣。
私天下之制,亦何一而可哉?吳喜公即吳喜,其人饒權略,亦有武干,而已不能制一衰遲之宗愨,果有桀驁欲擅土者,典簽又豈足以制之?而不見童(左馬右矣)之子響,畏耎之子懋乎?
高、武子孫雖盡,而蕭諶及王晏,亦旋見誅夷,並及其子弟親族。諶以建武二年六月誅。兄誕,為司州刺史,以梁武帝為別駕,使誅之。弟誄,與諶同豫廢立,時方領軍解司州圍,於其還日誅之。晏之誅以四年正月。《晏傳》云:高宗雖以事際須晏,而心相疑斥。初即位,始安王遙光便勸誅晏,帝曰:「晏於我有勛,且未有罪。」遙光曰:「晏尚不能為武帝,安能為陛下?」帝默然變色。時帝常遣心腹左右陳世范等出塗巷,采聽異言。傖人鮮于文粲,與晏子德元往來,密探朝旨,告晏有異志。
世范等又啟上云:「晏謀因四年南郊,與世祖故舊主帥於道中竊發。」未郊一日,敕停行。元會畢,乃召晏於華林省誅之。子德元、德和俱被誅。晏弟詡,為廣州刺史,上遣南中郎將司馬蕭季敞襲殺之。大祖從子景先,與世祖款昵,常相隨逐。建武世為中領軍。其子毅,性奢豪,好弓馬,為高宗所疑。晏敗,並陷誅之。華林省,胡三省曰:省在華林園,故名。惟徐孝嗣愛好文學,不以權勢自居,故得見容於建武之世焉。晏誅,以孝嗣為尚書令。
王敬則以隆昌元年,出為會稽大守。帝既多殺害,敬則自以高、武舊臣,心懷憂恐。帝雖外厚其禮,亦內相疑備。聞其衰老,且以居內地,故得少安。
三年中,蕭坦之將齋仗五百人行武進陵,敬則諸子在都,憂怖無計。上知之,遣敬則世子仲雄入東安慰之。
永泰元年,帝疾,屢經危殆。以張瑰為平東將軍吳郡大守,置兵密防敬則。內外傳言:「當有異處分。」
敬則聞之,竊曰:「東今有誰?只是欲平我耳。」諸子怖懼。
第五子幼隆,遣正員將軍徐岳,密以情告徐州行事謝朓,朓敬則女夫。為計若同者,當往報敬則。朓執岳馳啟之。敬則乃起兵。率實甲萬人過江。
張瑰遣將吏三千人迎拒於松江,聞敬則軍鼓聲,一時散走。瑰棄郡逃民間。朝廷遣左興盛、劉山陽等三千餘人築壘於曲阿長岡。沈文季為持節都督,屯湖頭湖謂玄武湖。備京口路。敬則以舊將舉事,百姓儋篙荷鍤隨逐之,十餘萬眾。遇興盛、山陽二砦,盡力攻之。官軍不敵,欲退,而圍不開,各死戰。
馬軍主胡松領馬軍突其後。白丁無器仗,皆驚散。敬則軍大敗。興盛軍容袁文曠斬之。《梁書·丘仲孚傳》:為曲阿令,王敬則反,乘朝廷不備,反問始至,而前鋒已屆曲阿。仲孚謂吏民曰:「賊乘勝雖銳,而烏合易離。今若收船艦,鑿長岡埭寫瀆水以阻其路,得留數日,台軍必至,則大事濟矣。」敬則軍至,值瀆涸,果頓兵不得進,遂敗散。
子世雄、季哲、幼隆、少安在京師,皆見殺。長子元遷,領千人於徐州擊虜,敕徐州刺史徐元慶殺之。
敬則事起,南康侯子恪在吳郡,子恪,豫章文獻王嶷子。高宗慮有同異,召諸王侯入宮。晉安王寶義及江陵公寶覽等住中書省,寶義,明帝長子。寶覽,安陸昭王緬之子。高、武諸孫住西省。敕人各兩左右自隨,過此依軍法。孩抱者乳母隨入。其夜,大醫煮藥,都水辦數十具棺材,須三更當悉殺之。
子恪奔歸,二更達建陽門。刺啟時刻已至,而帝眠不起。中書舍人沈徽孚與帝所親左右單景雋共謀,少留其事。
須臾,帝覺,景雋啟子恪已至。驚問曰:「未邪?」景雋具以事答。明日,悉遣王侯還第。《齊書·竟陵王子良傳》。《南史·豫章王嶷傳》云:子恪,建武中為吳郡大守。敬則反,以奉子恪為名,而子恪奔走未知所在。始安王遙光勸上並誅高、武諸子孫。於是並敕竟陵王昭胄等六十餘人入永福省。令大醫煮椒二斛。並命辦數十具棺材。
謂舍人沈徽孚曰:「椒熟則一時賜死。」期三更當殺之。會上暫臥,主書單景雋啟依旨斃之。徽孚堅執,曰:「事須更審。」爾夕三更,子恪徒跣奔至建陽門。上聞,驚覺曰:「故當未賜諸侯命邪?」徽孚以答。上撫床曰:「遙光幾誤人事。」及見子恪,顧問流涕。諸侯悉賜供饌。以子恪為大子中庶子。說少不同,恐不如《齊書》之可信。明帝之猜忌好殺,初無待於遙光之教。又士大夫之見解,往往右護同類,而薄視所謂佞幸者流,實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亦不能以寸耳。觀《南史》以高、武諸孫之獲全,悉歸功於沈徽孚,而謂單景雋早欲相斃,亦可見其說之久經傳述,已遭改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