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步兵為主的羅馬軍團,首選武器竟是短劍
2024-10-08 17:02:33
作者: 冷兵器研究所
俗話說:「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在冷兵器時代對武器的選擇上,這句話可以說是金科玉律,但羅馬軍團的選擇顯然是個例外——以重步兵為主的羅馬軍團,首選的肉搏武器竟是短劍。
在征服地中海世界的過程中,羅馬人面對過各式各樣的長武器,最終卻憑藉短劍登上王者的寶座,原因究竟為何?
01
在談羅馬人為何選擇短劍作為主要肉搏武器前,我們必須清楚兩個重要的前提:
第一,羅馬軍團從未淘汰過長兵器,譬如矛。從開始淘汰希臘化裝備到馬略改革之前,每個羅馬軍團里擁有至少600名矛兵,他們就是著名的後備兵「triarii」,位於三條重步兵戰線的最後是軍團里的老兵和精銳。馬略改革後,軍團內各兵種之間的實際裝備差距消失了,重步兵們將重標槍端起來組成矛陣,以此來對付騎兵,甚至在安東尼東征時成功阻擋了帕提亞鐵騎的正面衝擊。所以我們談羅馬人使用短劍,並不需要考慮對付騎兵,而僅需要考慮對付步兵的情況。
第二,結陣作戰不同於決鬥,相較於提供充分移動空間的決鬥場,陣戰往往缺乏閃轉騰挪的空間。明末清初的著名武術家吳殳就曾談到過這一點,他在《手臂錄》中大讚槍「乃諸器之王」,但仍明言:「蓋長之所以制短者,用其虛也,然遠則可以用虛,近則不得不實……但兩陣相對,必無虛退之槍耳。」簡而言之,長槍之所以比短兵強,是因為可以利用閃轉騰挪獲取距離優勢,但兩軍對壘之時根本沒有這樣的空間,所以談論羅馬人選擇短劍作為陣戰兵器時,我們不能用決鬥的思路來理解。
02
確定了前提後,我們就可以從羅馬軍備發展的源頭談起。
羅馬人是從東地中海進入義大利的移民,形成城邦不早於公元前8世紀,在那時,他們還算「蠻夷」,需要向居住在義大利的希臘人學習建設城邦的必要技術,其中就包括軍事技術。所以,至少在公元前4世紀卡米盧斯改革以前,羅馬人一直以希臘方陣為模板應對戰爭。
照搬照抄不可取,很快,來自高盧地區的凱爾特人就給羅馬人上了一課。這些手持長劍的蠻族勇士用迅猛的突擊戰術擊垮了羅馬人的希臘方陣,甚至一度攻破羅馬城,給羅馬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等卡米盧斯終於成功驅逐他們之後,一場改革便開始在羅馬軍隊中悄然進行了。此後,直到公元前3世紀第一次布匿戰爭前,羅馬人開始進行高盧化改革,使用高盧人常見的蒙式頭盔和鎖子甲,並將主武器改成了劍。改革後的羅馬軍隊,組織和戰術風格也發生著變化,相比之前大且密集的矛陣,羅馬人開始改用120人的中隊作為基礎的作戰單位,戰鬥風格也從大方陣人挨人的推搡擠壓,變成了各自拉開約0.9米的距離進行搏鬥,短劍成為他們的武器。
不過,羅馬人也吸取了高盧人重視個人勇武而忽視結陣掩護、善於猛力劈砍卻疏於刺擊的失敗教訓(刺擊更省力也更容易對人體造成致命傷害)。他們採用了西班牙人的設計,把劍尖做得細長而利於刺擊,又把劍刃做寬,好讓武器更為耐久、不易變形,並且依舊重視陣列的維持和使用長盾掩護。在這樣的戰術思想影響下,於有限範圍內做出準確而讓人難以預料的攻擊成了首要需求。
共和時代的軍團士兵使用的盾牌是個長128厘米、寬60~70厘米的龐然大物,搭配它的最好武器是長不足1米的劍。劍若超過1米,劍刃超出盾牌的部分將會很長,士兵更容易暴露在敵人視野下,操控性也會下降,最直接的體現就是部分極具威力的戰鬥動作無法做出。
陣戰雙方一旦交鋒便很難快速後退,這幾乎無法避免,除非像馬其頓方陣那樣擁有阻礙敵人前進的矛牆。當雙方被迫進入臉貼臉、盾貼盾的近距離搏鬥階段,且對方同樣擁有大盾掩護,要攻擊到對方的薄弱處,就得從上方、後方、側面向其頸部、後背和小腹刺入,而人的臂展大致和身高相等,1.7米身高的人一條手臂長僅有約0.6米(算上誤差,去掉手長),假如劍刃長達1米,劍尖便無法從後面、上方和下方刺入。縱使是1.8米的大高個,去掉對方身體的厚度、兩人對抗產生的距離和自身手臂彎曲損失的長度,也完全無法使用長劍做出這種動作。這對羅馬人來說顯然是很難接受的。一味劈砍已被證明難對防護精良的敵人造成威脅,更有效的攻擊則需要儘可能地縮短武器,權衡之下,羅馬人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
03
根據出土的文物來看,早期的羅馬短劍其實並不算很短,刃長在58~77.3厘米之間,而且6個樣本中4個超過了60厘米。但是,鐵器時代的凱爾特人使用的劍刃長一般在55~80厘米,最長的不過90厘米;中世紀盛期,單手使用的劍通常在30~40英寸,也就是76.2~101.6厘米。所以,把羅馬人的劍稱為「短劍」,也不算名不副實。
羅馬短劍縮短到後面我們認知的長度,是長期演變的結果。到共和時代末期,新式短劍的刃長已經只有43.5~64.4厘米了,8個樣本中2個低於50厘米,5個不超過54厘米,僅有1個達到64.4厘米。至公元1世紀下半葉,劍的長度更是掉到谷底,14個樣品中僅有5個達到50厘米以上,其餘均在48厘米左右。
這樣的改變顯然源於戰場實踐:第一,並非所有的戰場都能擁有足夠的戰鬥空間;第二,戰鬥的進程並非總能一帆風順,在被敵人逼得節節後退時,搏鬥的空間自然又會縮小;第三,面對善於使用衝擊戰術的敵人時,密集陣列更容易保證不被擊破。
前兩點,在公元前216年與迦太基人進行的坎尼會戰中展現得淋漓盡致。此戰,戰場上容納了過多的軍隊,羅馬人不得不在開始布陣時就縮小了士兵之間的間隔;戰鬥過程中,羅馬軍團被敵人逐漸包圍,空間被進一步擠壓,最終擠得武器都揮舞不開,落得個大敗的下場。
第三點則在馬略改革後到元首時代初期的史料和浮雕中得以窺見。這一時期,羅馬需要面對擁有強力騎兵、以兇猛衝擊聞名的條頓人。相較此前,對戰役的記載更頻繁地提到密集陣列對抗敵人的例子,而浮雕中出現的步兵陣列間隔往往也不大。愷撒在《高盧戰記》中更是記載,他下令連隊拉開距離以便更自由地使用劍,足見羅馬指揮官對武器靈活使用的關注和當時戰場極容易造成擁擠的趨勢。
武器長度的改革是卓有成效的,公元16年,日爾曼尼庫斯麾下的羅馬軍隊於山林空地大戰日耳曼人,短劍的優勢就已經體現出來了。此戰,雙方被迫擠在一塊狹小的空間裡死斗,日耳曼人擁擠在一起,人無法移動,矛刺出後也無法抽回,羅馬人卻能使用短劍自由地攻擊,結果戰局不出意料地倒向羅馬人。
相反,當公元3世紀以來,羅馬人使用一種名為「spatha」的長劍(1)取代短劍作為步兵的主武器後,史書中便再次有了坎尼會戰時那般擁擠到抽不出武器的記載。根據羅馬帝國晚期重要的歷史學家馬塞里努斯的說法,在公元378年的阿德里安堡會戰里,羅馬軍隊的士兵便再次被擠得難以拔劍,武器刺出後也難抽回手。
出現這種情況,與公元4世紀以後長劍的加長有著密切的聯繫。雖然長劍早在公元前1世紀就已出現,並且據塔西佗記載,在公元1世紀還被用於全體輔助軍,但當時長劍的刃長實際不過62~74厘米,7個出土樣本僅有2個超過70厘米,故而幾乎沒有羅馬步兵武器難以施展的記載。而公元4世紀以後,長劍便沒有低於70厘米的,7個出土樣本中最低的73厘米,最高達到81.5厘米,其餘均在79厘米左右。
說到這裡有人會覺得奇怪,羅馬的敵人中不乏使用超長槍的步兵,且不說繼業者和泛希臘化王國,就連愷撒都在日耳曼人那裡遇到了使用長槍的步兵,羅馬人為何不學習他們使用長槍方陣呢?這是羅馬戰術體系的原因。超長槍方陣雖然正面肉搏時近乎無敵,但需要建立在完整嚴密的步兵陣線的基礎上,在彼得納會戰中,即便是一直都以長槍兵為主力的馬其頓方陣,陣線一露出縫隙,遭到羅馬人的穿插後,也立刻就落入下風。
要做到陣線無懈可擊是非常困難的:首先,在複雜的戰爭環境下,起伏破碎的地形才是常態,而受地形影響,各戰鬥單位展開的速度會有不同——狗頭山戰役中,馬其頓方陣正是因為一翼方陣受到山地阻礙,未能及時展開而落得個失敗的下場;其次,戰鬥並非在任何陣線都一樣,當陣線各處因為戰鬥進程不同而脫節時,陣線也就難以維持平整。如此一來,長槍方陣就只適合做錘砧戰術中的砧,在平整的戰場上以相對靜態慢速有序地逼近對手,再配合優勢騎兵完成致命的攻勢。羅馬軍隊中的絕對主力是重裝步兵,卻恰恰缺乏一流的騎兵,軍團步兵們既需要維持陣線,又要突破敵人、擊垮對手,那麼就絕不能僅滿足於做一個砧,還要有在各種複雜地形中快速展開並適應的能力,也就是說,他們要相對獨立地作戰。
由此不難看出,羅馬人選擇短劍是基於凱爾特戰鬥風格的基調,為適應複雜的戰爭環境,根據自身依賴步兵的軍事傳統做出的一種自然選擇。雖然這對士兵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因為貼身肉搏需要勇氣,靈活使用刀劍和熟練維護陣列則需要大量練習,但也因此帶來了戰鬥水平和適應性的提升。當然,拿戰爭當家常便飯的羅馬軍隊正是因為本身就有著較高的軍事素養,才能兵行險著還不翻車,最終登上王者的寶座。
(1) 一種源於高盧長劍的武器,當羅馬人縮短劍的長度後,它開始成為騎兵的副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