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節 聽覺
2024-10-08 14:33:33
作者: (奧)漢斯·格羅斯
關於聲音,我們主要有兩個問題:證人聽到的內容是否準確,以及我們聽到的證人陳述是否準確。在證人和我們之間,還有其他因素需要引起注意,包括正確的理解、準確的記憶、想像力的影響、多重影響因素以及個體誠信的程度;但是最重要的因素,還是證人聽到的內容是否準確。一般而言,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都會認為,證人不可能完全準確地重述自己聽到的內容。在這方面,我們有必要思考關於名譽問題的處理方式。如果想要證人回憶誹謗的言詞,那麼,相關的詞彙數量將和證人數量一樣多。我們發現,誹謗的傾向並不容易被人誤解。即便存在此種情形,至少我沒有遇到。例如,證人可能混淆「流氓」「騙子」「詐騙犯」等詞,以及「牛」「驢」「笨蛋」等詞。但如果他實際上聽到的是「驢」,就不會聲稱聽到「流氓」一詞。他只是觀察到,A 用道德敗壞或愚蠢之類的貶義詞侮辱B,當被問到具體的內容時,他就會嵌入一個合適的詞。通常情況下,人們聽到的只是大概意思,因此,很難直接口頭再現第三人說過的話。人們總是進行間接敘述,因為他們只記住了大概意思,而沒有記住具體語句。記憶與這種間接敘述並不相同,因為法庭在審查證言時,通常要求證人直接重述他所聽到的內容,然而,證人僅僅是基於感覺進行陳述,並不能重述當時的具體語句。如果想要改變這種局面,往往需要非同一般的智力和專業訓練。
現在,如果證人僅僅重述他們所聽到的內容的實際含義,就不會造成任何損害,但是,如果他們僅僅陳述自己主觀上認為的實際含義,就可能導致我們犯很多錯誤。總體上看,那些沒有受過教育或者教育程度不高的人,通常不會關注他們不能理解的事情。即便是純粹的感官感知,也是基於智力水平加以整理的。
如果牢記這一點,就能夠在一些複雜情況下準確地對證言進行解釋;證人可能通過自己的語言,轉述他從另一個人那裡聽到的事情,但是,我們可能根本無法判斷另一個人的品性和文化素養。除此之外,還需要考慮一些其他條件。
如果我們需要評估一個人的能力,或者評估一個人在特定條件下的聽力,即使案件非常簡單,也最好不要僅僅依賴聲音測試。這種評估必須由專家負責進行,如果案件情況確實非常複雜,就必須在與原來情況相同的地點和條件,對相同的人進行評估測試,否則就無法搞清真相。
然而,單純確定聽覺能力可能並不足夠,因為這種能力可能隨著個人分辨單一音調的程度而變化。這不僅因人而異,還取決於時間、地點、聲音等因素。例如,在我的臥室以及相鄰的三個房間裡,我都安裝了掛鍾,每個掛鍾都在運行。
房間的門平時都打開著。晚上,當四周很安靜時,我有時能聽到所有鐘的滴答聲;當我把其中一個房間完全隔離後,再仔細傾聽,其他三個鐘的滴答聲就完全消失了。不過,我還是努力讓自己不要只聽某個鐘的滴答聲,而是試圖傾聽另外三個鐘的滴答聲,但我沒有能夠同時聽到兩個鍾一起的滴答聲。另一天,在同樣情況下,我的嘗試又完全失敗了,要麼是沒有聽到其中一個鐘的聲音,要麼就是很短瞬間的滴答聲,導致滴答聲再次消失在嘈雜聲中;或者我確實聽到了時鐘的滴答聲,但從來沒有聽到過我所想聽到的那個時鐘的滴答聲。
這種情況有多種解釋,可以在不同的人身上重複此類實驗。這表明,聽覺能力具有極度的差異性,沒有理由相信某人擁有特殊的能力。不過無可否認的是,我們很難在控制條件之下進行實驗。
當然,實踐中也有奇蹟出現。廷德爾等人反覆強調,雖然大多數人的正常聽覺是敏銳的,但是,他們並不能聽到像蟋蟀鳴叫這樣的高音調。另一些人能夠毫不費力地感知深沉的音調,卻很難準確加以分辨,因為他們只能聽到滾動或咆哮聲,卻聽不見個別的音調。[11] 一般來說,幾乎所有的人都很難對聲音的方向作出準確判斷。馮特指出,我們能夠定位出現在面前的響亮聲音,同時,與辨別前和後相比,我們通常能夠更好地區分左和右。[12] 這些對我們非常重要的觀察結論,已經經過了實踐的檢驗。馮特的理論已經被各種實驗所證實,表明左和右的聲音最容易辨別,而前、下、右前、左前、左下、右下的聲音最難以辨別。普瑞爾、阿恩海姆、克雷斯和穆斯特博格等人都曾做過此類實驗。
所有這些實驗都顯示出特定的錯誤傾向。前面的聲音,經常被誤認為是後面的聲音,並且感覺像是聲音高過頭頂。一般認為,雙耳聽覺對聲音方向的識別非常重要,單只耳朵的識別要困難許多。這一問題得到以下事實的佐證,即當我們想要確定聲音的方向時,我們就會把頭轉來轉去,好像是在比較方向。在這方面,目前已有一些有效的實驗。
當實踐中有必要確定證人是否正確地辨別聲音的方向時,最好讓醫生核實證人是否用雙耳聆聽,以及證人雙耳的聽力是否正常。觀察發現,雙耳聽力很好的人在判斷聲音的方向時表現並不突出。其他人可能在這方面非常嫻熟,並且可能通過練習、增強定位感等方式提高技能。但無論如何,只有通過實驗才能得出確定的結論。
本章節來源於𝘣𝘢𝘯𝘹𝘪𝘢𝘣𝘢.𝘤𝘰𝘮
關於聲音的傳導,需要注意的是,聲音通過緊湊物體傳播的速度非常驚人。
關於馬蹄聲、大炮的轟鳴等聲音,只要把耳朵貼近地面就能聽到,這在小說中十分常見。所以,如果有證人作證指出,他們通過這種方式或將耳朵貼到牆上聽見遠處發生的事,一定不要對此類陳述置之不理。雖然在這種情況下很難進行有效的實驗,但這樣做是大有裨益的,因為據此可以大致判斷證人的能力極限。
在特定情況下,我們應當知道,將頭部至少是耳朵浸入水中,究竟能夠聽到哪些聲音。這個實驗可以在浴室進行,把後腦勺浸入水中,耳朵完全在水下,嘴巴和眼睛位於水上,嘴巴緊閉,這樣就不會有聲音通過咽鼓管進入耳朵。此種情況下,幾乎聽不到任何必須通過空氣傳導的聲音。即便你身邊的人說話聲音很大,你也只能聽到極少一部分內容。另一方面,你可以清晰地聽到通過緊湊物體——例如牆壁、浴缸和水——傳遞的聲音,如果是鑲嵌在牆壁內部的固定浴缸,效果就會更加明顯。此種情況下,即便建築物某個較遠的部分,例如某一面牆被人用力敲打,浴缸里的人也能非常清楚地聽到敲打聲,儘管站在浴缸附近的人什麼也聽不見。對於意外事件、試圖致人溺水或者意外竊聽等情形,上述知識就可能具有重要作用。
關於聾人或存在聽力障礙的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項。根據費希納的研究,耳聾最開始源於無法聽見高頻的音調,以至於最後無法聽到低沉的音調,所以人們經常會懷疑當事人的陳述,因為他們仍然能夠聽到低沉的音調。同時,聾人常常從嘴唇動作中獲得大量信息,對嘴唇動作的解讀已經成為聾啞人所謂「聽力」的基礎,當然,在這方面也可能出現一些錯誤。實踐中,有許多關於聾啞人的故事,他們通過對各種表情進行熟練的整合分析,能夠比聽力好的人獲得更多的信息。
年齡對聽力的影響也很重要。貝澤爾德對大量不同年齡的人的耳朵進行了研究,並指出人在超過50 歲之後,接近正常聽力的人數不僅持續減少,而且聽力受限的程度也在逐漸增加。這一結果比預想的情況更加令人驚訝。
在超過50 歲的100 個人中,沒有一個人能聽見16 米以外的談話;10.5% 的人能夠聽到8 到16 米遠的談話。在7~18 歲的在校兒童中,有46.5%(1 918 人)的兒童能夠聽見20 米以外的談話,32.7% 的兒童能夠聽見8~16 米遠的談話。在50 歲以上的人群中,這一比例為10.5%,而在7~18 歲的人群中,相應的比例為79.2%。老年婦女的聽力優於老年男子。在4~16 米遠的地方,女性和男性聽見談話的比例分別是34% 和17%。兒童的情況則相反,在20 米及以上的距離,男孩聽見談話的比例為49.9%,女孩則為48.2%。這種關係倒置的原因在於,男性從事的體力勞動和其他嘈雜職業帶來的有害影響。當證人的聽力究竟與不同年齡段的人相比存在多大差異這一問題面臨爭議時,上述比較分析就可能顯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