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2024-10-08 14:15:37 作者: (英)約翰·馬里奧特 格蘭特·羅伯遜

  在行政管理領域,腓特烈大帝全盤接受了前人的框架。他的目標既不是重新構建基本原則,也不是重新解釋細枝末節,只是簡單地完善機制。他將總署的四個部門擴充為六個——增加了貿易製造部和軍事事務部。他讓「外交部」和司法部分離,兩者在國王的親自監督之下獨立辦公。雖然西里西亞已經融入普魯士,但仍然為它保留了一個獨立的機構。在著名法學家科克采伊的協助下,他廢除了司法中的一些濫權行為,簡化了司法過程並降低了訴訟費用,努力讓法庭更加廉潔高效。但是他並沒有像拿破崙那樣,以自己的名義制定一部大法典,把最先進、最科學的觀念囊括其中,雖然在科克采伊的幫助下他本可以做到這一點。

  腓特烈大帝施政的每一個方面,其實都有局限性。在他面前,橫著三個幾乎無法突破的障礙——龐大的軍費開支、君主和貴族的特權和地位,還有孱弱的社會經濟。普魯士全國每年的財政收入為1100萬塔勒,單軍費開支一項就高達850萬塔勒;如果制定了一部大法典,將會徹底改變王室和貴族的特權地位,意味著把當前權力格局推倒重來。腓特烈大帝所有努力的目標,就是為了打造出一個強大高效的財政系統。只有高效的財政才能維持軍隊和國家的正常運行,在達到收支平衡後,還能有盈餘作為國庫儲備。腓特烈大帝一直在思考發動一場大戰的條件和可能性,然而普魯士實在是太窮了;普魯士既沒有工業強國的金融機構,又沒有足夠的資產來向外舉債;因此普魯士只有在人力、金錢、食物、裝備上厲行節約,才能達到自給自足的目標。嚴峻現實所迫,加上腓特烈大帝個人的理性判斷,讓他在經濟政策和經濟實踐中偏向於重商主義。國家的富庶意味著必須有成噸的塔勒堆在國庫里;他還不得不利用關稅、出口獎勵金、禁令等各種手段來鼓勵增加農作物產量、繁殖牲畜、發展各種必要的工業門類,只有這樣才能讓普魯士實現真正的獨立自主,不會受到他人的控制——無論是敵國還是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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