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侯國的宗教改革
2024-10-08 14:12:11
作者: (英)約翰·馬里奧特 格蘭特·羅伯遜
正如我們已經了解的,宗教在選帝侯們的個人生活和理想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但16世紀的宗教改革,不僅重塑了布蘭登堡這個選侯國的結構和特徵,也改變了布蘭登堡人的生活。然而推動宗教改革的並不是這個選侯國的宮廷。
約阿希姆一世(1499—1535年在位)因為兄弟是美因茨和馬格德堡的紅衣主教,所以他堅持舊的宗教信仰,反對條頓騎士團的世俗化。但他的繼任者約阿希姆二世(1535—1571年在位),卻沒有阻止臣民轉信路德教,而且一開始就給查理五世皇帝提供政治支持。但由於臣民的感情太過強烈,他站到了信奉新教的薩克森和黑森一邊,並在1555年簽訂《奧格斯堡宗教和約》後對他的領土進行了重大的調整。萊布斯、哈韋爾貝格和布蘭登堡三個地方的宗教信仰被世俗化了,宗教的管理權轉到了選帝侯手中,而路德教成了宮廷和選侯國的宗教。此外,通過約阿希姆二世的孫子約阿希姆·腓特烈(1598—1608年在位),霍亨索倫家族獲得了馬格德堡的宗教改革和管理權——這是選帝侯對宗教職位提出的政治主張,即便到了1648年,大選帝侯也沒有忘記。
安斯巴赫家族和拜羅伊特家族的分支很早就信奉了新教,因此到16世紀末,在布蘭登堡、法蘭克尼亞和東普魯士,霍亨索倫家族都是新教政治勢力的強大盟友。選帝侯約翰·西吉斯蒙德後來改宗加爾文教,深深地冒犯了在布蘭登堡和東普魯士占有壓倒性優勢的路德派信徒,他們堅決拒絕追隨西吉斯蒙德。但這件事有一個令人意外的結果。在1608年之後,信奉加爾文主義的選帝侯絕對是少數派,因此,他們很早就知道寬容的必要性和價值。在普魯士國家的形成過程中,我們很容易看到,卻很難定義、衡量或放大統治者的寬容所產生的深遠影響。
起初,霍亨索倫家族憑藉直覺和經驗行事,但最終還是相信他們深思熟慮後提出的政治主張,以及國家行動的原則。這代表了新教最為高尚的一面——真理和道德良知沒有被削弱,而是通過人們對精神的自由探索而得到加強,人的理性包含了權利和義務、國民的忠誠、統治者的權威、為國家服務的義務,這些東西與各種宗教信仰是相互包容和相互獨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