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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有「利他」的價值,越有競爭力

2024-10-08 13:36:16 作者: 麗莎

  安東尼是美國一家知名鐘錶代理公司的品牌推廣經理。但在兩年前,他還是一家規模不大的公司的市場部副經理。後來,現在的老闆主動找到了他,誠邀他去現在這家鐘錶代理公司工作。更令安東尼意外的是,在他還沒有正式成為現在公司的一員時,老闆就送給了他一塊市值20萬美元的手錶,當作是送給他的員工福利。

  安東尼的朋友和同事知道了這些後,都很羨慕他能得到這樣的好職位和這樣的好福利。但安東尼卻說,獲得這樣的工作機會,連他自己都覺得很意外。

  為什麼這家著名鐘錶代理公司的老闆會看中安東尼呢?原來,現在這位老闆曾經是安東尼的一位客戶。由於安東尼工作能力非常出色,所以深受他的賞識。因此,當公司有職位空缺時,老闆便將安東尼列為候選人之一。可以說,要不是因為安東尼平時注重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與服務水平,努力打造自己的可被利用的價值,肯定不會被現在的老闆看中,自然也就得不到這個機會。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能得到貴人的提攜和幫助,從而為自己贏得出人頭地的機會。然而,貴人不會無緣無故地青睞你,你身上必須具有能引起貴人重視的能力或資源才行。所謂的能力與資源,說白了就是一個人身上的「可被利用的價值」,或者說是「利他的價值」。

  如果你一直沒有被別人重視,總是得不到機會,你就要捫心自問一下這樣的問題了:「我對別人有用嗎?」如果你無法被別人利用,就說明你不具備利他的價值。你越有利他的價值,就越容易受到機會的青睞、貴人的重視。

  在職場裡,有些人特別喜歡跳槽,只要覺得在現在的公司里沒受到重視和重用,就馬下跳槽到下一家公司。然而,跳槽來跳槽去,卻一直得不到什麼好機會,反而浪費了時間,耽誤了青春。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樣的人,之所以去到哪裡都得不到公司的重用、機會的青睞,完全是因為他們身上的「可被利用的價值」不夠大。要知道,你的「可被利用的價值」或者「利他的價值」越大,就越會受到公司的重視和重用。

  這個故事恐怕很多人都知道。一年前,甲滿腹牢騷地對好朋友乙說:「我要離開這家公司。我恨死我們老闆了,他由始至終都沒有重視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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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聽了之後,對甲說:「我舉雙手贊成你跳槽。但是,在跳槽之前,我建議你不妨給這家破公司一點顏色看看。換言之,現在還不是你離開這家公司的最好時機。」

  甲疑惑地問:「為什麼呢?」乙解釋道:「如果你現在跳槽走了,公司的損失並不大。所以,你不能現在就走,而應該在把自己打造成為公司里最有價值的人之後再走。這樣,你就能讓公司因為失去你而後悔不已。具體怎麼做呢?你應該趁著在公司的機會,拼命地去為自己拉一些客戶,努力讓自己成為公司里獨當一面的人物,然後帶著這些客戶突然離開公司,這時公司必定會受到重大的損失,那麼,你不就能出一大口惡氣了嗎?看這家破公司還敢不敢小瞧你!」

  甲覺得乙說得非常在理。於是他一邊努力工作,一邊不斷提升自己個人的能力。同時,他還像乙建議的那樣,不斷服務好自己的客戶,不斷發掘新客戶。結果半年後,他不但工作越來越出色,個人能力越來越強,他還擁有了一大群忠實的客戶。

  半年後的一天,當兩個人再見面時,乙對甲說:「現在是跳槽的好時機了,你要跳就趕快行動啊!」

  沒想到甲淡然地笑道:「昨天老闆才剛剛跟我長談過,說準備升我做總經理助理,薪水福利都有大幅度的提升,所以我暫時還沒有離開公司的打算。」

  聽到甲這樣說,乙也欣慰地笑了。其實這是乙所採取的激將法。乙並不希望甲亂跳槽,而是希望他能夠不斷打造自己的「可被利用的價值」。因為乙明白,一旦一個人的「可被利用的價值」或者說「利他的價值」越高,就越容易被他人重視和重用。

  這個故事啟示我們,你跳槽過的公司再多,也不代表你有能力,只有當你在工作中表現出巨大的可被利用的價值,老闆才會願意「利用」你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利益,才會給你更多的機會。這一點如何強調都不過分:你把自己打造成一個擁有巨大的「利他價值」的人,比什麼都重要!

  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很早就意識到家庭和個人電腦的巨大市場,憑藉他在電腦方面的造詣,他創立了微軟公司。那時候,比爾·蓋茨雖然已經是電腦高手,但在商界裡他還只是一個無名小卒。但是,比爾·蓋茨憑藉自己對電腦趨勢的把握,又適時地藉助了人脈資源的力量,終於使微軟公司走上了成功之路,最後達到了如今這樣的規模與成就。

  比爾·蓋茨在20歲時簽到了第一份合同,這份合同是跟當時全世界最大的電腦公司IBM簽的。當時,比爾·蓋茨還是哈佛大學的在讀生,之所以能簽到這份合同,是因為他得到了一個中間介紹人的幫助。這個人其實就是比爾·蓋茨的親生母親。比爾·蓋茨的母親是IBM董事會的董事,母親介紹兒子認識董事長,這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然而,如果比爾·蓋茨沒有對世界發展趨勢的準確把握,沒有表現出在電腦方面無人能及的智慧,即使他母親能介紹他認識IBM董事長,也未必能簽下這份合同。

  所以,你必須先要具備「利他價值」,別人才會願意和你合作。你的「可被利用的價值」越巨大,願意主動和你合作的人就越多。這時候,你想不成功都難。因此,如果你想在某個領域裡獲得巨大的成功,請先讓自己擁有巨大的「可被利用的價值」。切記,你越「利他」,你的競爭力就越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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