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沒領結婚證
2024-10-09 03:59:57
作者: 錦瑟
「不住招待所,那你們住哪兒?」
雖然已經三月了,可外面還是很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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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大娘嘆了口氣,「唉,還能住哪兒,就在這椅子上湊合湊合唄。」
「可是那樣你們會被當成盲流抓起來的。」如果這倆人臉皮夠厚、不介意的話,抓去派出所,在那邊待一晚上其實也比在外頭好。
但蔡大娘鄉下人思想,臉皮就算厚也沒厚到那地步。
「那怎麼辦,我倆不是盲流!」
林向北看著挺可憐的,尤其是那孩子,在外頭待一晚上說不定就得凍的生病了。
「要不你倆我去住的那邊湊合湊合?」她倒是有個空房間,「就是沒有被褥。」
梁大娘大喜,「沒事沒事,那也比在外頭好,大姑娘啊,你真是個好人,不像朱丹!」提起這位兒媳婦就咬牙切齒。
林向北帶著他們坐公交車,梁大娘非不做,說自己這次認識A大了,可以走過去。
她直接把錢給了售票員,「沒事,錢都給了,票也撕了,您不坐也是浪費錢。」
兩個人只好上來了。
到了家裡,林向北把衛生巾放好,讓他們住在另一間屋子湊合湊合,接著開始做飯,做了點熱湯麵。
「這,怎麼還有我倆的,小北啊,你不用管我們,我們哪能吃你的東西?」
「沒事,你們能吃多少,再說孩子還那么小,不能餓著,餓壞了怎麼辦。」
兩個人剛才已經吃過餅,但根本沒吃飽。
梁大娘一個勁兒的把自己碗裡的麵條挑到孫子碗裡去。
也不知道怎麼的,被這熱氣一熏,梁大娘差點哭出來。
「世界上還是好人多啊,可你們學校里那些學生,怎麼就都向著朱丹那賤皮子呢?我們根本沒有對她多不好啊!」
梁大娘開始對著林向北吐苦水。
「接到朱丹寫的信,我讓生產隊裡認字的給我念了,聽說她要離婚,我兒就氣的當天沒有吃下飯,我們琢磨好半天才來的。」
她大字不識、還帶著個孫子,下了火車後,哪兒都不認識,舔著臉到處問人才走著找到A大,受了不少冷臉。
到了學校運氣好,就撞上朱丹了,於是便撕打起來。
「朱丹是我們生產隊的知青,那些知青一個個的嬌生慣養,真不是幹活的料子!
你說地就是我們莊稼人的命,不能種地、賺不來工分有啥用,對不對?再加上他們嫌棄這裡髒、那裡破的,衣服鞋子什麼都不會做,簡單的針線活都不會,根本不是能過日子的人!
我家小兒子也不知道怎麼了,就被朱丹迷了心竅,自己的工分不賺、跑去給她幹活,還偷家裡的雞蛋給她吃,這不是糟蹋東西嗎?後來更是不得了,她還哄著我兒子非要娶她,我不同意,他倆就……我都沒臉說!」
大概也是看林向北,覺得她看起來年紀小,也許還沒結婚。
「都出事了,我再不同意結婚也不行啊!就這樣,把朱丹娶回家了。
那哪是娶的媳婦啊,分明是個祖宗!在家裡啥活都不干,還讓我小兒子伺候她、給她倒洗腳水。
男人才是天、女人就是地,哪有讓男人伺候女人的!她又好好的沒生病!
我罵了她好幾回,我那小兒子還不許我罵,後頭她那肚子就鼓起來了,更是在家裡作妖,非要頓頓吃雞蛋,還想吃肉,我哪有錢買肉啊!
我想罵她,我小兒子就勸,說肚子裡有孩子呢,我還能咋辦,兒子都不站在我這邊。
後來我去找了大隊長,告訴她再不參加勞動,就批鬥她,她是知青,又不是享福來的,這才不情不願的下地賺了幾個工分。」
林向北道,「她那天說,她剛生完孩子您就讓她種地。」
「是,我是讓她去了!不過就是蹲那拔拔草,又沒幹啥累活,鄉下上午生完孩子下午就去幹活的有的是,就她嬌貴!」梁大娘罵道。
「那您不給她吃雞蛋……」
「怎麼沒吃,那段日子我家的雞蛋別人一個都沒吃著,都進她肚子了!可天冷, 母雞給凍死一隻,本來冬天下蛋就沒那麼多,我不是不給她吃,是根本沒有啊!」
其實也不是沒有,只是梁大娘不想都給朱丹糟蹋了,大兒媳那邊也滿肚子怨氣,就零碎的會偷偷煮一些給他們吃,最後確實是沒有雞蛋。
「再說她考大學這事,我小兒子向著她啊,非跟我說考上大學這好、那好,還能帶著柱子進城,我就說考吧!
後來有人跟我說不能讓她考,考了就跑了,追不回來了。我又不想讓她考,她就糊弄著我兒子偷著複習。就連參加高考都是瞞著我的,偷著去的。」
梁大娘仿佛想起那天的事,氣的咬牙切齒。
「就是高考惹下的禍!那女的在縣城惹了人,我兒子為了讓她去考試,就說是自己乾的,跟她沒關係,放她走了!
該死的朱丹好好的考完了試,結果我兒子就被人打斷了腿!」
後面的事林向北差不多能腦補出來,就是朱丹考上大學、梁大娘的小兒子沒錢治病,成了殘疾,朱丹又提出離婚。
「原本家裡還是有點錢的,我把錢分著放了好幾個地方,朱丹不是全都知道在哪兒。等她走了我才發現那些錢一毛都沒剩啊,問我小兒子才知道是他告訴她的!」
她不知道梁大娘說的話里有多少真多少假,而且這裡頭確實聽著有的地方她做的不太對,但朱丹肯定也有不對的地方。
就把錢全都拿走這一點應該不是假的,她當時估計就想過離婚了。
梁大娘又道,「她成了大學生,能分配好工作就嫌棄我兒子是殘廢了,要甩開他,沒門!花了我家那麼多錢,把我家當成了啥!」
她用袖子一抹臉,擦了擦眼淚,顯然是打算跟朱紅硬碰硬下去了。
「那你兒子跟她領結婚證了嗎?」林向北問。
「領啥結婚證?要那玩意有啥用,鄉下還不是擺個酒席就那麼過日子了唄。」
她說的還挺理所當然,林向北被這理直氣壯的語氣弄得無語了,不得不告訴她。
「有結婚證才是法律認定的夫妻,她這樣,要是再找個人結婚,你們都沒有什麼辦法。」這時候連婚姻法都沒有,人家認定的就是那張紙。
而且這幾年,這樣乾的人好像還不少,再加上知青返鄉等等,城裡鄉下都亂成一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