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賊的傳家寶

2024-10-06 05:02:25 作者: 岳南

  王少泉所言不虛,手中使用的大小探鏟通稱洛陽鏟,自發明到實際應用,的確有點神奇意味。洛陽鏟皆為鐵質,剷頭刃部呈月牙形,剖面作半筒形,有大小不等的多種型號,長度一般在20~40厘米,直徑5~20厘米。考古人員應用的剷頭多為長30厘米,直徑6厘米。這種型號的洛陽鏟裝上富有韌性的木桿後,可打入地下十幾米甚至幾十米,提起後,剷頭的內面會帶出一筒土壤。通過對土壤結構、顏色和包含物的分辨,可以判斷出地下有無古墓,墓內棺槨狀況及陪葬品等情況。此類探鏟之所以又稱洛陽鏟,是由於產地是洛陽且由當地人發明。

  作為沿革千餘年的九朝古都,洛陽長期是中國古代的政治、文化中心,歷代有權有勢的帝王將相、達官貴人,連同在一旁敲邊鼓的士大夫,夢想死後仍像活著時一樣騎在勞動人民頭上做官當老爺,作威作福,因而極為重視墓穴的修建和厚葬,直弄得洛陽四周古墓遍地,多如牛毛。其中等級最高、密度最大的墓葬區便是洛陽郊外的北邙山。這片看上去並不算雄奇俊秀的山岡,在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被視為埋藏死人的風水寶地。自東周開始,一代代豪門顯貴無不以死後葬於邙山為最高榮幸,凡有權勢者生前便請風水先生赴邙山踩點探穴,搶奪地盤建造墳墓。到了唐代,整個邙山已是陵墓遍布,難有插針立錐之地了。唐代詩人王建游洛陽時,曾有一首《北邙行》詩作傳世,內中道出了當時的情形:「北邙山頭少閒土,儘是洛陽人舊墓。舊墓人家歸葬多,堆著黃金無買處。」此詩的水平並不咋地,近似蒙學館牧豎的水平,如此拙劣的句子之所以能流傳下來,完全得益於所記載的這段真切樸素的歷史史實。也就是說,在王建活著的那個年代,邙山墓葬之多之盛之擁擠的程度,已到了拿著一堆黃金都買不到一塊停棺之地的程度了。

  宋代釋法泉的《北邙山行》亦對墳墓的混亂情形多有描述

  很顯然,地老天荒的邙山不再像割掉的韭菜一樣瘋長,而蝗蟲、老鼠、屎殼郎一樣活蹦亂跳,摸爬滾打的貴族士大夫,卻在連綿不絕地伸腿斷氣,一代又一代連綿不絕地向邙山雲集而來。面對這種緊迫逼仄的情形,後來者的處理方式是,或明或暗地將時代久遠的墓葬挖開,索其財物,拋棄骸骨,占其地盤,然後將地下穴位重新裝修、粉飾一遍,即可令新一輪死者入住其中。這樣的例子多如牛毛,史載不絕。如《太平廣記》卷三八九,引《搜神記》王伯陽的故事,談到了王伯陽占用魯肅之墓入葬自己妻子而受到墓主懲治的例證:

  王伯陽家在京口,宅東有一冢,傳雲是魯肅墓。(王)伯陽婦,郗鑒兄女也,喪,王平墓以葬。後數日,(王)伯陽晝坐廳上,見一貴人乘肩輿,侍人數百,人馬絡繹。遙來謂曰:「身是魯子敬,君何故毀吾冢?」因目左右牽下床,以刀鐶擊之數百而去。絕而復甦,被擊處皆發疽潰。數日而死。

  又如《南史》卷六五《陳宗室諸王列傳·始興王叔陵》記載,陳叔陵生母彭氏去世,「晉世王公貴人,多葬梅嶺,及彭氏卒,(陳)叔陵啟求梅嶺葬之,乃發故太傅謝安舊墓,棄去安柩,以葬其母。」此處明確道出陳家之母強占了東晉傑出政治家、一代名宦謝安墓穴之事。

  隨著唐末戰亂,豪傑並起,烽火連綿,豪門權貴紛紛跑到邙山刨墳掘墓,搶奪地盤。每有人搶占一塊風水寶地,就可能引起一個或幾個家族的火併。以後每逢戰亂興起,便有軍閥與惡勢力為爭奪邙山地盤,引兵領將,操槍弄炮與對方血戰。每當紛亂局面形成,蟄伏在四周山野村寨的盜墓者,便如同冬眠的菜花蛇盼來了三月春光,紛紛從幽深的洞穴露出頭來,搖動頭顱筋骨,然後「嗖嗖」躥躍而出,直奔邙山而來。一時間,盜墓之風興起,整個邙山由豪門貴客死後的樂園,一變而成為盜墓賊招財進寶的儲備倉。不論是舊墓新墓,只要盜墓者感到有利可圖,便想方設法予以打洞鑽眼,加以盜掘。面對墓穴被鑿,屍骸被拋,財寶盡失,整個邙山千瘡百孔,一片狼藉的慘狀,那些搶占他人墓穴,鳩占鵲巢者的後世子孫,無不痛心疾首,呼天搶地,在祖宗散亂的屍骸前徒嘆「奈何!奈何!」。

  中國是傳統的宗法社會,墳墓曾經是維護祖先精神權威,體現宗族凝聚力的象徵。保護冢墓,久已成為一種道德準則。唐人杜荀鶴詩所謂「耕地誡侵連冢土」,表明這種道德規範對社會底層的勞動者也形成了一種無形的道德約束。因盜墓者擾亂了既有的社會秩序,傷害了被盜墓主後世子孫的感情,對建立和諧社會形成了危害。因而,歷代朝廷對陵墓總是採取保護政策,包括道德宣傳、立法禁止和守陵護墓。對盜墓者採取不同程度的打壓和震懾,盜墓嚴重者可引來殺頭之禍。先秦時,朝廷已制定了禁止盜墓的法律條文,如《呂氏春秋》記載,對「奸人」盜墓,「以嚴威重罪禁之」。秦漢時期同樣遵循這一法律,以後歷代朝廷又對這些條文不斷改進修訂,且對盜墓者的懲處越來越嚴厲。例如,唐王朝規定,凡有大赦令,其中十惡忤逆和開發墳墓等均不得包括在赦內。《唐律疏議》對「發冢之罪」專門定有刑名條令,按照發掘破壞程度定罪刑之輕重,輕者處以徒刑,重者處以絞刑,甚至「毀人碑碣及石獸者」,也要判處一年徒刑。宋元時期基本上維持了這一法律制度。當歷史進展到明代,皇家對陵寢的保衛,採取了比以往更為嚴密的制度和措施。《大明律》中規定,凡盜掘陵墓者,一律以謀反罪論處,不論首犯從犯,統統處以「凌遲」極刑;凡是盜竊陵墓祭器帷帳、玉帛牲牢饌具者,一律斬首示眾;如果膽敢盜伐陵區內的樹木,不僅本人要被斬首,連親屬也要發配邊疆充軍。當然,以上是指盜掘、破壞皇家陵寢,但有明一代,對民間墓葬也明文予以保護,對盜墓者的懲治也相當嚴厲。

  就洛陽邙山一帶的情形而言,宋之後,除了改朝換代的大戰亂和農民造反起事,邙山墓葬的破壞率相對較低。繼唐末戰亂時期的一次大破壞,真正遭到大規模、毀滅性的盜掘破壞,發生在晚清垮台之後。

  1912年9月,北洋政府與比利時簽訂修建1800公里隴海鐵路的借款合同,以汴洛鐵路為基礎向東西方向展築,兩段工程於1913年5月同時開工,鐵路經過邙山南麓。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邙山周圍一批古墓遭到毀壞,大量珍貴文物被挖出。隨著文物流散於市場,引起了歐洲人極大興趣,趁機大肆收購。盜墓賊一看財大氣粗的洋人已捲入了這個渾濁不清的圈子,且出手闊綽,吞吐量巨大,遂聞風而動,迅速雲集邙山與周邊地區瘋狂盜掘古墓。在時勢浸染與金錢的雙重誘惑下,當地一些村民也乘虛而入,揭竿而起,與盜墓賊合兵一處,爭相加入刨墳掘墓大軍之中。後來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古董商人和洋人得此消息,紛紛從四面八方雲集洛陽,坐地擺攤收購文物,從而引發了整個洛陽甚至中原地區的盜墓狂潮,其盜掘規模之大,出土奇珍異寶之多、之重,震動世界。

  

  當然,邙山雖然古代墓葬分布稠密,但到晚清之時,已非唾手可得。由於年久日深,長期的雨水沖刷、樹木砍伐,翻坑倒坑(挖出別人的屍體,另行埋葬自己親人的屍體),以及平地耕作播種等等,大多數墳丘的封土已蕩然無存,地面也已無痕跡可尋,要找到一座貴族墓葬的準確位置並非易事,一方面要靠人的技術、經驗,另一方面要靠製作靈巧適宜的工具。據可查的資料顯示,明代之前,民間盜掘工具大多為鍬、鎬、鏟、斧,外加照明的火把、蠟燭等。通常情況下,盜墓者憑著以往的經驗,對可能是大型墳丘的地方用鐵鍬之類的工具下挖一個小坑,通過土質、土色來辨別墓坑的有無、位置、大小。每一個盜墓賊都知道,墓坑內的填土一般稱為熟土,也稱為墓土或五花土,與未經擾動過的生土相比有著明顯的區別。所謂的熟土,就是經過人為擾動的土壤,其特徵是土質較雜,相對疏鬆。凡大型墓葬的填土一般都經過夯打,有夯層和夯窩,有的填土內還有人類生活的包含物。生土較為純淨,給人以鮮活、板結之感,沒有人類生活遺存痕跡和包含物。這些特徵都是判斷是否為古墓葬的重要依據。

  儘管對土質、土色和墓坑位置能夠分辨區別,但對墓坑的深度,此前是否有人盜掘過,盜坑在哪裡,盜掘的程度如何,坑內棺槨是否尚存,等等,皆無法在盜掘前做出判斷,非用鐵鍬挖到一定程度甚至深入墓底不能知曉。要盜掘一座墓葬,用鐵鍬直接挖掘打洞,操作起來並不輕鬆,除了費力費時,更重要的一點是,要想在單位時間內挖到墓室極其困難,但又不能拖得太久。更為不利的是,當盜洞打入墓室時,卻發現是個假墓。即使是真墓,但此處早已被同行提前光顧過,墓內器物洗劫一空。另外還有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那便是只憑挖掘小型盜洞,無法提前預知墓葬的規模,除非來個大揭蓋,深入地下幾米或十幾米,但這對必須極端講求時間和效率的盜墓者來說又是不可能的。於是,盜墓者開始在工具研究上深入鑽研琢磨,以求改進的妙法。

  事實上,自明代開始,盜墓者就對盜墓工具進行了一次飛躍式改進,開始使用一種新型的探測工具——鐵錐。這種新式工具的出現,使盜掘者僅以地面殘存標誌,如封土、墓碑、下陷土坑等為尋找目標的時代一去不復返。盜墓賊們利用特製的鐵錐,在可能埋藏古墓的地方,任意向無標誌的地下探索,根據錐上帶上來的泥土和金屬氣味,判斷古墓方位,然後再用鐵鍬等工具挖洞盜掘。

  明代時候的科學家宋應星寫了一部圖文並茂的科學巨著《天工開物》,其中第五卷專門講述手工業製鹽方法與程序。講到四川的井鹽採取時,宋應星說:「凡蜀中石山去河不遠者,多可造井取鹽。鹽井周圓不過數寸,其上口一小盂覆之有餘,深必十丈以外,乃得鹵信(南按:即鹽層的信息),故造井功費甚難。其器冶鐵錐,如碓嘴形,其尖使極剛利,向石山舂鑿成孔。其身破竹纏繩,夾懸此錐。每舂深入數尺,則又以竹接其身,使引而長。初入丈許,或以足踏碓梢,如舂米形。太深則用手捧持頓下。所舂石成碎粉,隨以長竹接引,懸鐵盞挖之而上。大抵深者半載,淺者月余,乃得一井成就。」在多幅「作咸」圖中,《蜀省井鹽一》乃一幅鑿井圖,繪一人立於小河邊,雙手執「刺錐」,在地上鑿小孔,「刺錐」上為竹竿,下邊頗像現代探鏟。井鹽的生產起始很早,「刺錐」的發明與使用當早於明代。從畫中描述情形看,雖是開鑿四川鹽井,但人物手持工具和現代洛陽鏟的操作幾乎一模一樣,令人驚嘆。

  明代萬曆年間,浙江臨海縣人王士性(字恆叔,號天台山元白道人),萬曆五年(1577年)進士,授確山知縣。萬曆九年(1581年),升禮部給事中。後歷任河南提學、山東參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南京鴻臚寺正卿等職。此人一生性喜遊歷,凡所到之處,對地區風物,廣事搜訪,詳加記載,悉心考證,並成著作,有《五嶽游草》《廣游志》《廣志繹》諸書傳世。其中,《廣志繹》包含豐富的地理學思想與地理學資料,較具體、全面地闡明人地關係理論,被譽為「古代人文地理學的開拓者」。在提到當時洛陽邙山盜墓情景時,王氏說:「洛陽水土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然葬雖如許,盜者尚能以鐵錐入而嗅之,有金、銀、銅、鐵之氣(味)則發。」由這段記載可以看出,當時盜墓者使用的鐵錐可深至地下數丈,並且能帶出地下器物的氣味,盜墓賊憑著對氣味的分析,判斷墓葬內器物的有無,並決定是否盜掘。這個憑藉氣味判斷的方法,顯然比先前直接用鐵鍬開口有了進步。只是這鐵錐碰到地下金屬和漆木器時,才可通過摩擦產生並帶出氣味,這種氣味相當微弱,若無嗅覺靈敏和相當經驗者,難以據此尋出蛛絲馬跡。倘若鐵錐遇到瓷器等陪葬物品,幾乎無氣味可嗅。而一旦地下墓坑為泥水所浸,即使是嗅覺異常靈敏的獵犬,恐怕也只能幹瞪著眼望錐興嘆了。面對這諸多的不便與一次次半途而廢或最終成為泡影的結局,促使盜墓者必須想方設法改進盜掘的方式、方法,尋找更為便捷有效的盜墓工具。於是,在技術上具有革命性意義的工具——洛陽鏟便誕生了。

  鑿井圖(引自《天工開物》,〔明〕宋應星著)

  一個廣為流傳的說法是,最早發明洛陽鏟者,是一個叫李鴨子的人。此人家住邙山南麓、洛陽東郊馬坡村,生於1873年,卒於1950年3月8日。李氏自幼家貧,沒有進過一天學堂,小的時候以替人放牛、割草為生,村人不知其名。及長,村人見其腿腳不甚靈便,走起路來有點蹩,看上去如同鴨子走路,鄉人乃呼之曰「小鴨子」。隨著年齡增長,因其祖輩姓李,鄉人又呼曰「李鴨子」。從風水學上觀察,這位李鴨子所住村莊乃龍鳳交配之地,東邊和東南邊是東漢的陵墓區,西邊是北魏的陵墓區。村子的周圍,包括村子內和村莊西南部,是成片的西周貴族墓地。離村莊西邊不遠處,有一名為青菜冢的地方,據說是三國時司馬懿的墓葬。光緒年間,鄉人在村子南邊農田掘出了一個大墓,裡面有青銅鼎、青銅盤等大批青銅器物,還有一輛青銅戰車和青銅戰馬,可惜所有出土器物下落不明。這樣一個特定的地理環境,自是盜墓者夢中的天堂,也是盜墓行業滋生發展和人才輩出之地。

  李鴨子家境貧寒,娶妻成家後便以趕集做小生意謀生,以賣包子為主業。當然,這只是公開的職業,還有一份不宜公開的地下職業是盜墓。此時,在邙山一帶的村莊,盜墓者成群結隊,如司馬遷在《史記》中所說的中山國人「起則相隨椎剽,休則掘冢」,其「作巧奸冶」的勾當屬於公開的秘密,但對外還是小心謹慎,不敢張揚,以免引來牢獄之災和殺身之禍。李鴨子盜墓,使用的工具自然也是傳統的鐵鍬、鐵錐、鐵斧等等,這些工具的局限性同樣令李鴨子感到不滿,便琢磨著如何加以改進。儘管李氏腿腳不甚靈便,且未進過一天學堂,但此人頭腦靈敏,心眼活,點子多,屬於當地三鄉五里的能人,中原盜林中的高手。就在他反覆琢磨而不得要領時,一個偶然的機會出現了。

  話說1923年春天,李鴨子到孟津縣[1]趕集,正在一個小鋪前喝牛肉湯,對面賣水煎包子的偃師馬溝村人正在搭棚子。幾個人拿了一個鐵鏟在地上戳一個小洞,打洞的工具引起了李鴨子的興趣,便靜心觀看。只見這個東西每往地里戳一下,就能帶起一些泥土。李鴨子感覺到了什麼,起身上前仔細觀察,發現這個鐵鏟是半圓形,帶出的泥土仍保持著原來的地層結構。這個現象使他聯想起平時看到騾馬行走,鐵蹄經常帶起一些土來。兩相對照,靈感忽顯,李鴨子當即意識到半圓形的鐵器,要比平時使用的鐵錐、鐵鍬更適合探找古墓。回到家後,李鴨子比照著那個搭棚子的工具做了個紙樣,找到鄰村張鐵匠讓其按圖打制。六十多歲的張鐵匠是個本分人,一生信奉的教條是老老實實做人,堂堂正正做事,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看到李鴨子拿來的這個結構圖和對方神秘兮兮的樣子,立即猜到可能是為盜墓所用。張鐵匠平時對盜墓之人雖無強烈的惡感,但顧及自家鋪子的名聲,不太願意與其同流合污,遂婉言謝絕。因張鐵匠的手藝遠近聞名,且相互熟悉,小心謹慎的李鴨子為防泄露其秘密,不願再到別處張揚,索性一咬牙,許給對方一個大洋。張鐵匠見對方開價豐厚,遂勉強答應並照葫蘆畫瓢地打制出一把半圓形鐵鏟。李鴨子拿著這個新式武器回家裝上一根木桿,在自家院內一試,果然效果奇妙。每向地下鑽插一下,就可以進深三四寸,往上一提,就能把地下卡在半圓口內的土層原封不動地帶上來,內中的土色與雜物清晰可辨。更讓他得意的是,沒有多久就深入地下幾米,打出了一個茶碗般粗細的深洞——第一把探鏟就此問世。

  神奇的洛陽鏟一經問世並在實踐中應用,探墓效果顯著,很快在盜墓業內傳開。張鐵匠的生意因此大加興隆,發了一筆橫財,據說一個月就賺了三百多塊大洋。因這種鏟子直徑較小,主要用於打洞勘探,當地人取名「探鏟」。又因此鏟是在洛陽地區問世並首先使用,又稱之為「洛陽鏟」。

  從明代的鐵錐到民國初年的洛陽鏟,是中原地區甚至整個中國北方盜墓賊使用地下探測工具的一次革命性飛躍。中國北方特別是洛陽、關中地處黃土塬區,水位深、土層厚,盜墓賊可對提取的不同土層的土壤結構、顏色、密度和各種包含物進行分析,如果是經過後人擾動過的熟土,地下就可能有墓葬或古建築遺蹟。如果包含物中發現有陶瓷、鐵、銅、金、木質物,就可以推斷地下藏品的性質和布局。經驗豐富的盜墓賊僅憑洛陽鏟深入地下所碰撞的不同聲音和手裡的微妙感覺,便可判斷地下的情況,如夯實的牆壁和中空的墓室、墓道自然大不一樣,所傳出的信息也就有所區別。一把洛陽鏟,刺破陰陽界,洛陽地區四鄰八鄉的村民見這一神秘器具如此輕巧便捷,探找墓葬既快又准,省時省力,於是紛紛效仿,呼呼隆隆地加入盜墓隊伍之中。自此,歷經劫難的邙山又掀起了新一輪盜掘狂潮。民國十七年(1928年),南京古物保存所所長、考古學家衛聚賢赴洛陽考察,專門調查了邙山一帶的盜墓情況,對盜墓者使用的工具做了詳細描述。在其所著《中國考古學史》一書中,衛氏說,盜墓者「用鐵鏟曲為多半圓洞形,置長木柄,在地上隔五尺鑿一洞,因持鏟鑿地,土攢入鏟中,用手將土取出,看土為活土死土。所謂死土,即天然的地層,活土是地層混亂,地層混亂由於曾掘地埋人,將土翻過所致。遇見活土,鑿能容身的大洞而下,十九必得古物。」[2]

  民國時期偃師的饅頭包子鋪(偃師博物館藏並提供)

  1935年12月14日,《中央日報》(南京國民政府中央機關報)報導了邙山一帶盜墓情形:「俗語云,『洛陽邙嶺無臥牛之地』,其陵墓之多,可以想見,惟是大小陵寢,皆為先民遺蹟,歷史上之價值,何等偉大,乃近有不逞之徒,專以盜墓為事,昏夜聚集,列炬持械,任意發掘,冀獲微利,不惟殘及白骨,抑且影響治安。近更變本加厲,益肆披猖,入土新柩,亦遭盜發,拋露棺槨,殘毀屍骸,倘系貧戶塋葬,白骨屍身,輒揚曬墓外,以泄盜墓者徒勞無獲之恨……」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委員、地質學家袁同禮前往洛陽查勘盜墓情況,他在提交的報告中說:「洛陽為吾國舊都,古蹟甚富,城北城東,古墓尤多。近十餘年來出土古物,以銅器為大宗。土人以大利所在,私行盜掘者,幾成一種職業,並發明一種鐵錐,專做采試地層之用。沿城北邙山一帶,盜掘痕跡,不計其數。……其參加工作者,共二十餘人各執鐵錐,分區探試,偶有所獲,則歡呼若狂。」[3]

  袁氏所說的「鐵錐」,已非明代發明之物,實乃李鴨子發明的洛陽鏟。事隔三年,河南大學校長王廣慶已說得極為清楚。王氏1939年所著《洛陽訪古記》載:「近日掘古物用器,名為瓦鏟,重七八斤,鏟端鐵刃為筒瓦形,略如打紙錢之圓鑿,圍徑約三寸而缺一口,後施長柲,用以猛刺土中,土自鏟心上出,頃刻之間,鑿穴深可尋丈。……先以上述長柲瓦鏟,錐地取土,驗其色質。其土層色質鬆散而不規則者,知為古代已動之土,古物往往出焉。其堅整而純一者,則原始老土,決其必無所有,乃易地再掘焉。然即散土地區中,亦有為水道或農人耕墾之遺蹟,不必皆有所得。」王氏為洛陽新安縣人,近代知名學者,其考察所記尤為樸實。

  洛陽鏟發明後所引起的現代化盜墓狂潮,隨著民國時期時起時伏的軍閥混戰,以及抗日戰爭爆發,一直沒有消停。魯迅在1934年撰寫的《清明時節》中,曾論及人與墳在精神層面上的關係,併兼及歷史上的「掘墳」和邙山墓冢被盜之事,文曰:

  相傳曹操怕死後被人掘墳,造了七十二疑冢,令人無從下手。於是後之詩人曰:「遍掘七十二疑冢,必有一冢葬君屍。」於是後之論者又曰:阿瞞老奸巨滑,安知其屍實不在此七十二冢之內乎。真是沒法子想。

  阿瞞雖是老奸巨滑,我想,疑冢之流倒未必安排的,不過古來的冢墓,卻大抵被發掘者居多,冢中人的主名,的確者也很少,洛陽邙山,清末掘墓者極多,雖在名公世卿的墓中,所得也大抵是一塊志石和凌亂的陶器,大約並非原沒有貴重的殉葬品,乃是早經有人掘過,拿走了,什麼時候呢,無從知道。總之是葬後以至清末的偷掘那一天之間罷。」

  很顯然,晚清以至民國時期邙山之墓慘遭盜掘,李鴨子發明的洛陽鏟起了「幫凶」的作用,無形中助長了盜墓者的氣焰,加劇了地下遺物的損失和毀壞。但就洛陽鏟本身的是非功過而言,正如二戰時美國扔到日本廣島的原子彈一樣,核彈本身毀滅了數十萬日本島民的性命,卻也靠其巨大的震懾力,促使日本天皇宣告投降,從而又使許多人避免了無辜的流血犧牲。洛陽鏟神奇的功用,通過盜墓賊的親身示範,逐漸引起了考古學家的注意。隨著考古學在中國的興起,洛陽鏟從盜墓賊手中進入田野考古工作者行列,並成為考古人員不可或缺的鑽探墓葬與遺址的專用工具。

  洛陽鏟形狀

  1952年和1954年,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會同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在洛陽聯合舉辦了兩期全國考古鑽探訓練班,全面推廣了李鴨子發明的這一新式探測工具,並正式將其命名為洛陽鏟。在學習期間,訓練班請洛陽具有豐富經驗的老探工進行示範,要求每一個學員對這一工具必須學會操作技術並熟練地運用。學員們結業時,給每人發三把洛陽鏟,作為先進「武器」帶回各自所在單位應用。有的女學員在短短几個月內未能熟練掌握洛陽鏟的操作技術,為了普及這一新型的工具,由國家文物局出面聯繫,從洛陽雇一些探工師傅到當地去繼續指教。至此,洛陽鏟由本地區的一個盜墓工具,一個翻身改變了它的歷史用途和地位。隨著這一新式工具在考古鑽探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洛陽鏟很快遍及全國各地的考古隊,並且被列入了全國大專院校考古學教材,明確指出考古人員在鑽探時必須使用洛陽鏟。灰不溜秋的洛陽鏟身價倍增,由黑暗骯髒的小土屋一步登上大雅之堂,成了中國考古界最具標誌性的象徵。1972年9月,著名考古學家夏鼐、王仲殊率領中國考古代表團赴阿爾巴尼亞參加第一次伊利里亞人學術研究會議,贈送給東道主的禮物,就是一把打造精緻的洛陽鏟。從此,洛陽鏟走出國門,為世界同行廣泛所知。

  中國北方使用洛陽鏟進行考古鑽探的情形

  洛陽鏟雖然已在中國各地考古界普遍應用,但因只能手工製造,其製作工序有二十多道,而最關鍵部位是成型時打造的弧度。這個頗有點神秘的弧度,若沒有相當功力和經驗不能為之,稍有誤差,打出的鏟子就帶不上土,或只能帶半鏟土,導致土層錯亂,阻礙準確判斷。因而,全國考古界所用洛陽鏟,仍然要依仗它的發源地——洛陽市東郊。自1955年起,此處有四五家手工作坊,常年開設紅爐打造,制出的洛陽鏟一批又一批銷往全國各地。無論是北方的內蒙古,還是長江、湘江沿岸的湖北、湖南省,或南方的兩廣地區,考古界所用的洛陽鏟,無一例外來自洛陽市東郊手工作坊。因全國各地考古界需大量用洛陽鏟,洛陽東郊紅爐一時無法滿足需求,遂按國家文物局的意見,各省文物考古機構統一購買,先下發到地區一級文博部門應用。至於縣一級單位的考古人員,還一時無法享受這一「待遇」。因而,王少泉等一行在擂鼓墩所使用的洛陽鏟,只能從襄陽市博物館帶來,而隨著這一稀有之物在現場的實際應用,才引起了現場官兵的好奇與驚嘆。[4]

  當然,洛陽鏟所發揮的作用和顯示的神奇才剛剛開始,真正的好戲還在後頭。

  注釋:

  [1]因本書寫作時間較早,書中所涉及的部分行政區已改變,為尊重作者意願,書中部分行政區以作者寫作時的行政區劃分為準。——編者注

  [2]衛聚賢《中國考古學史》,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

  [3]載《燕京學報》第21期,1936年。

  [4]隨著時間推移,一般的洛陽鏟漸被淘汰,考古界所用的探鏟,在洛陽鏟的基礎上加以改造,分重鏟和提鏟(也叫泥鏟)。由於洛陽鏟剷頭後部接的木桿太長,改用螺紋鋼管,半米上下,可層層相套,隨意延長。若出外勘察古墓葬或遺址,可將鋼管拆開,背在雙肩挎包里,減去了攜帶的麻煩。與此同時,盜墓賊也與時俱進,根據不同的墓葬用不同的探鏟,如探漢墓時用洛陽鏟演變而成的重鏟;盜掘唐墓時用扁鏟,也就是類似《水滸傳》中魯智深用的月牙鏟;因漢墓多為豎穴坑,且多有塌陷,進入墓室搗土時用滾叉和撇刀。到了20世紀90年代,盜墓者的方法、技術、工具漸漸演變得現代化、智能化、集團化。其勘探時用軍用羅盤、探測儀,或者更先進的探地雷達、金屬探測儀、氣體分析儀等等。盜掘時用雷管、炸藥,甚至用擠壓式手雷。一個手雷可炸出深約三米,直徑僅能容身的豎式洞穴。連續向同一地點投放幾個手雷,可深至十幾米的墓室,且洞穴因兩邊的土層受到擠壓收縮而不會塌陷。運輸時用摩托車或汽車,通信工具則用手機。盜墓者對古墓葬的破壞,已超過之前的十倍,甚至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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