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我真的是,笨到家了

2024-10-06 01:28:45 作者: 張躲躲

  馬天越終究是把戴安攆出了小廚房,理由是,有她在,他沒法兒專心煮咖啡烤蛋糕,原本是一件靜心的藝術,被她一攪和,簡直變成小孩子過家家。戴安笑嘻嘻像一頭小鹿跳出廚房,在小小的、只屬於他們兩個人的咖啡館裡高興地轉了幾個圈。太多男人想盡辦法要取悅她,只有馬天越才能讓她如此自在、簡單、輕鬆地高興。那是發自肺腑的高興,就像小熊維尼抱著滿滿當當的一罐蜜,心頭的幸福感擋也擋不住地往外淌。

  角落裡有一隻老式的留聲機,旁邊放著幾張黑膠唱片。她知道,馬天越喜歡到處淘這種古董級的「破爛」。她小心翼翼調整唱針,隨著美麗的圓形不斷旋轉,低沉而曼妙的女聲帶著小提琴的幾多繾綣,緩緩流出。

  「好春才來,春花正開,你怎捨得說再會。我在深閨,望穿秋水,你不要忘了我情深,深如海……」

  細算起來,戴安和馬天越的相識應該倒退到兩年半前的那個夏天。彼時的戴安是名副其實的「夜店動物」,熱熱鬧鬧地參加派對,轟轟烈烈地傳緋聞,還用筆名寫些花里胡哨的情感專欄。因為她為人風趣幽默,交際圈子又廣,身邊從來不缺少英俊多金的男伴追求。她來者不拒——事實上大多數都淪為朋友。她從不去探討「男女之間究竟有沒有真正的友誼」這樣沒營養的話題,但是她知道,很有幾個裙下之臣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她沒有索取過什麼,不過是他們樂意付出罷了。男人的殷勤是女人最好的滋養品,她想不出理由去刻意拒絕。

  就是在一次飯局上,她認識了馬天越。

  戴安清楚地記得,那晚的飯局上除了馬天越之外都是大報社裡跑時政口兒的朋友。馬天越與其中一個是戰友,他們合夥開了家火鍋店,所以才有些不相稱地出現在那個圈子裡。之所以說他「不相稱」,並不是因為他比別人差,恰恰相反,他與其他人比起來,簡直是玉樹臨風。很俗的一個詞,可是戴安只想到這一個。他個子很高,肩膀很寬,手臂粗壯,早先做特種兵時打下的身體底子完全沒有走形,雖然是商人,卻完全沒有苦心鑽營的市儈嘴臉,倒是凜然正氣,威武不能屈。他話不多,但是會冷不丁冒出一句特別逗的,把一桌子男男女女樂得前仰後合,他自己只是微微一笑,然後深深吸一口煙,慢慢吐出煙霧,那煙霧後面就藏了一張帶著滄桑仿佛看盡世態炎涼的臉。戴安輕而易舉就醉了。

  那晚的酒好,大家都喝了不少,紛紛說些肝膽相照、兩肋插刀的義氣話,終於醉得東倒西歪。馬天越卻很清醒。他是山東人,打記事起就把白酒當水一樣喝,放倒幾個編輯記者對他來說不過是用帶酒精味道的白水漱了漱口。戴安是大院子女,爺爺是「酒精沙場」的老將軍,爸爸叔叔以及同輩的哥哥們更是把她當男孩子帶,從小就用筷子尖沾著特供的五糧液哄她,說是「酒中女傑」毫不為過。一桌子男女喝得都分不清鼻子嘴了,只有馬天越和戴安越喝越高興越喝眼睛越亮,最後,戴安湊到馬天越的身邊,她說:「兵哥哥,帶我私奔吧!」

  他們真的走了,酒駕,開的是馬天越那輛半舊的切諾基。

  

  車子一路飛奔,呼嘯向北,很快就上了八達嶺高速。已近午夜,路上的車非常少。他們的車速很快,卻有飛車黨一族時不時超越他們。雪亮的車燈忽地一閃,消失在前方,又留下他們在黑暗裡,那一瞬間,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他們兩個人。

  戴安甚至沒有問一句「我們去哪兒」,馬天越也沒有說話,只是把煙銜在嘴角,微微眯了眼,不時地往窗外彈一彈菸灰。戴安永遠記得馬天越的側臉,乾淨利落的平頭,剛毅的線條,榮耀的傷疤,放任不羈的笑容,和隱隱的、不易察覺的悲傷。

  車窗搖到最低,夏夜的風是粘的,熱的,卻撩人。

  他們把音響開到很大聲,許巍的歌紛紛揚揚就灑了一路。「沒有什麼能夠阻擋,你對自由的嚮往,天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無牽掛……」

  停下來的時候,他們已經到了六環外的水庫邊。郊外的夜是舒適而靜謐的,音樂關掉的瞬間,兩人對望一眼,忽然有點兒不知所措。還是戴安撲哧一聲先笑出來,罵道:「兔崽子,你膽子可真大,喝了那麼多還敢飆車,萬一被警察叔叔逮住都夠吊銷駕照一百次了。」

  馬天越也笑了,說:「美女要和我私奔,我哪兒敢不從。」他的眉毛輕輕挑了一下,向戴安湊近了些,「真看不出來你那麼能喝,怎麼樣,還喝得動嗎?」

  「只要你有酒,我就能喝!」

  「不許耍賴皮!」馬天越開門下車,轉身就從後備箱拎出一打啤酒。

  「嗚呼——」戴安也跳下車,帶著幾分醉意怪聲怪氣地唱:「明明是我想勾引你,卻偏偏中了你的美男計!」

  兩個酒鬼一陣大笑,那笑聲循著水庫的水聲傳了好遠。

  後來他們一起爬到車頂,就著啤酒看滿天亮閃閃的銀河,聊些各自圈子裡遇到的奇聞奇葩。戴安講到她剛剛工作時,在某大型報業集團做記者,滿懷憧憬去採訪一位知名企業家,一個小時的採訪過後她認定那廝是個自大狂自戀症和自以為是的大傻帽,並且毫不留情地當面戳穿,結果主編因此把她發配到出版社去做編輯了。馬天越則對她講,他剛剛去偵察連做特種兵的時候搞訓練,被半夜派出去執行任務,在荒涼的墳地里尋找一處「秘密電台」,他嚇得魂不附體頭皮發麻還一心要完成任務,不得不唱「東方紅,太陽升」給自己壯膽。戴安早在爺爺那裡聽過好多這樣的故事,但是她覺得馬天越講得更有趣。她顧不上荒郊野嶺的聲音太突兀,笑得連啤酒罐子都拿不穩了。

  笑著笑著,一抬頭,就望見了頭頂的星光。那滿天的星光啊,成為戴安一生都抹不去的閃亮回憶,她終於知曉,為什麼沈從文會寫出那樣的句子:「我走過很多的橋,看過很多地方的雲,喝過無數壇美酒,卻只愛上一個最好年紀的人。」

  喝得有點暈了,兩個人就並肩靠在一起,戴安轉過臉看著距離不到一公分的馬天越,笑盈盈的一雙大眼睛映著天上絢麗的星星。

  「馬天越,我們玩真心話大冒險好不好?」

  「呵呵,好啊,你選真心話,還是大冒險?」他閉著眼睛,嘴角帶笑。他的右臉單面有一個不太深的酒窩,微笑的時候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性感。

  「我選大冒險。」

  「好,那你親我一下。」他依舊閉著眼睛,嘴角帶笑。

  戴安輕輕一吻,吻在他迷人的酒窩上。

  他閉著眼睛大笑,說:「美呀,美呀,多少年沒得著香吻了。」

  「現在輪到你說真心話了。馬天越,你愛不愛我?」

  馬天越的笑容漸漸變淡,直到消失。他慢慢睜開眼睛,看定戴安。

  咖啡和蛋糕端過來的時候,戴安迅速抹掉了自己眼角的一滴眼淚。粗心的馬天越並沒有留意到這個微小的細節,他摘下粉色的圍裙,笑呵呵問她:「我這留聲機夠牛吧?舊貨市場淘的,沒想到音質還不錯。」

  「確實不錯。蔡琴的歌也唱得好。我都聽難受了呢!」

  「別難受別難受。咖啡這麼好,蛋糕這麼香,快來,嘗嘗!」

  兩人坐到靠窗的一處位子,開始久別重逢後的第一餐。

  確實,咖啡非常好,蛋糕非常香,馬天越是一個非常合格的廚師,蔡琴的歌更是非常棒的故事背景。戴安永遠不會告訴馬天越,她盼這一天,盼得有多辛苦。

  「為什麼要對你掉眼淚,你難道不明白是為了愛。只有那有情人眼淚最珍貴,一顆顆眼淚都是愛,都是愛……」

  「親愛的,給我說說你去轉山的故事!」戴安用叉子挖了一小塊馬天越親手做的提拉米蘇送到嘴裡,瞬間陶醉在細膩絲滑的美妙感受里,「不得了不得了,我只知道你會炒菜燉紅燒肉,卻不知道你會做這麼好吃的甜點,看來,離開我這兩年,你花了不少工夫在廚房啊。怎麼樣,要不要考慮給我做全職主夫?」

  「提拉米蘇還堵不住你的這張利嘴!」馬天越笑得縱容,稍長的眼角有了深深的紋路,斜到鬢角,卻多了幾分滄桑的性感。那是戴安最難逃脫的迷途。他自己並不吃,只點了支煙默默地吸,隔著煙霧看著對面的美麗尤物。

  「拜託你別這麼盯著我看。不就是表白嘛,有這麼難嗎?只要你開口,我的懷抱隨時向你敞開,大房的位置一直留給你,以後男寵我也會少納幾個。」

  馬天越笑得輕聲咳嗽,說:「你啊你啊,就是改不了這瘋瘋癲癲的性格。」

  「性格是改不了的,改了就不是戴安啦。」

  「對。」馬天越依舊笑,「戴安就是戴安,不可能跟芸芸眾生一個樣。」

  「錯!」戴安是多想說出那句,馬天越,只要你需要,我願意為你改變,但是她不說。「是芸芸眾生永遠成不了戴安這樣。」

  「我是多走運呀,能做出戴安愛吃的蛋糕。」

  「哎呀,不練嘴了,沒意思!」戴安揮了揮手中的叉子,「每天都聽到男人各種恭維,沒創意。快給我說說你轉山的事。心靈淨化了沒?心情平靜了沒?」

  「嗯。」馬天越在菸灰缸里按滅菸頭,喝了一小口咖啡,非常滿足地笑,「我感覺自己去了一趟天堂,終於重返人間了。」

  戴安雙眼明亮盯著他問:「你確定?」

  「帶我轉山的導遊是一對藏族母子,那男孩子十五歲,從很小就開始轉山。我們從埡口出發的時候天氣還很好,沒想到,走了三天,才走了五分之一的路,就變天了。起初是零星的小雪花,飄在地上就看不到了,後來雪越下越大,把腳下的小路都蓋上了。那些路原本就是人踩出來的,不怎麼清楚,雪蓋上之後完全看不到,我們只能憑感覺往前走。海拔越高,雪越大,一片一片的鵝毛大雪在眼前掃過,有的粘在我的睫毛上。我戴著帽子,圍著圍巾,只露出眼睛,卻是白茫茫的一片什麼都看不清楚。那一刻,漫山遍野都是白霧迷濛,好像下一秒自己就會迷失在那片虛無縹緲里,心裡覺著荒涼,遺憾,就像我的前半生。有那麼一瞬間,覺得自己走不下去了。

  「但是,我不能放棄。因為那個藏族的小孩子不斷對我講:繼續走,繼續走,不要停,神不會拋棄任何人,只有自己才會拋棄自己。我感動得想哭。我以為自己經歷過生死,經歷過太多人生的風浪,把一切都看淡了,最後反倒不及一個小孩子深刻。我們三個人、一匹馬在風雪中走了三天,總算是等到了天晴。你想像不到,那雪山裡面真的是十里不同天。下雪的時候還以為自己在珠穆朗瑪峰,雪一停,就能看到小河邊綠油油的小草和野花。草是青翠的,小花是嬌艷的,那一刻,覺得生命真是充滿了期待和驚喜。

  「那天晚上,我們在河邊搭了帳篷過夜,我特別累,卻興奮得睡不著,自己跑到火堆邊燒開水煮咖啡喝。雖然我背包裡帶了咖啡,還真沒想到路上能喝得著。那晚真的是太高興了,用大搪瓷缸子燒了開水,決定獎勵自己一杯咖啡喝。可是怎麼都找不到濾紙。後來,我靈機一動,把濕紙巾用開水燙了去了怪味,當濾紙,給自己美美地泡了杯咖啡。哈哈,真是美啊。我盤腿坐在三千多米海拔的雪山里,喝著一杯拿濕紙巾當濾紙泡的咖啡,一抬頭看到漆黑的天上撒滿星星,忽然想起咱倆第一次遇到的那天了。」

  馬天越一直沉浸在回憶里,說到這句的時候,停了停,認真地看定戴安說:「那一刻,我特別想你,比任何時候都想。」

  「真的?」戴安極力按捺著狂亂的心跳,聲音幾乎要顫抖起來,「你真的想到了我?」

  「對。我想,那一刻,要是你在我身邊,也許會更美好。咱倆喝喝咖啡,或者喝喝啤酒,胡扯兩句,再沒有比這更有意思的事了。可惜呀,那會兒手機沒信號,我想給你打個電話都打不了。」馬天越又笑,「後來我想,沒打也好,說不定你已經有了新酒友,把我忘了呢。」

  原來他仍舊是這樣想她。在他眼中,她不過是個曖昧挑逗的浮女子,與風口浪尖上炫富拜金的「白富美」別無二致。縱使她和盤托出送給他最燦爛的赤誠,於他反倒是一種太過滿溢不堪負重的濫情。

  戴安剛剛繃直的背鬆弛了下來,手裡的叉子在小蛋糕上輕輕叉了兩下。「呵呵,真被你說著了。那段日子我正迷梭哈,總跟幾個朋友泡在私人會所里玩到很晚,估計你打了電話我也接不到,因為那家會所屏蔽手機信號。」

  她端起精緻的咖啡杯,想喝一口他特意為她準備的藍山咖啡,可是不知為什麼,手非常不爭氣地抖了一下,深棕色的液體就那樣灑在了潔白的盤子上。戴安發現,灑出來的咖啡顏色其實並不深,就像她一心嚮往的這杯咖啡,其實並沒有那麼香。

  馬天越很緊張,立刻起身過來問:「怎麼回事,沒燙著吧?說你十指不沾春水吧你還不服氣,端個咖啡給自己喝都端不好。」語氣是玩笑的,表情是無奈的。

  「是啊,我真是笨到家了。」戴安調侃的語調里有了淒楚。

  馬天越不禁神情複雜地看了她一眼。

  就在這時,戴安的手機在包里響起來。是周止諾。

  「什麼事,師太,不是告訴你了我晚上有重要約會?」

  「我記得我記得,不是十萬火急我也不會這麼沒眼色地打電話攪局,我闖禍啦!」

  「別急,有我在!天塌下來姐替你扛,陸坤來了姐替你擋!」戴安又變回波瀾不驚、嬉笑怒罵的戴安。

  「陸坤是小,稿子是大!我把馬天越的書稿丟了!」

  「什麼?你慢慢講,別這麼急急火火的。」

  戴安聽了好半天才理出頭緒。原來,周止諾原本在咖啡館約見雷電電,卻被放了鴿子,她獨自坐在那裡看馬天越的書稿《我在咖啡館等你》,沒想到與陸坤不期而遇。周止諾受不了陸坤的憐憫之約,落荒而逃,卻把書稿丟在了咖啡館。她是被陸坤的事弄昏了頭,直到下班回到家之後才突然發覺稿件丟失的。她特意打電話給咖啡館問了服務生,沒有人看到稿件。

  「師太,你不要見了陸坤一面就這麼失魂落魄好不好。現在不是青銅時代啦要在烏龜殼上刻字,也不是竹簡時代啦要拿毛筆畫竹子,書稿丟了就丟了,回頭再列印一份不就行了,看把你急成這樣!」

  「可是……終究是我粗心大意犯的錯呀,這種感覺很不好。」周止諾長出了一口氣,「我當了這麼多年編輯還沒做過這麼蠢的事。」

  「上帝讓我帶話給你,他原諒你啦!」和周止諾貧嘴了幾句,戴安臉上又恢復了那種暖洋洋的流光溢彩,之前被馬天越打擊而出現的淒楚一掃而光。

  「戴安,你知道我最喜歡你什麼嗎?」

  馬天越已經回到了對面的座位,又點了支煙,嘴角帶笑。右面臉頰淺淺的酒窩露出來,化作一個深不可測的沼澤,引著戴安又情不自禁陷下去。

  「我最喜歡你的笑。你一笑起來特別有感染力,讓人覺得生活是那麼美好。」

  馬天越,我有沒有告訴過你,只有看到你的笑,我才能笑得如此真實,你的笑是我生活中最珍貴的美好。她張了張嘴,咽下了這句話,沖他說道:「不早了,送我回家吧。我喜歡帥哥送我回家,特別是美好的晚上!」

  走出咖啡館才發現,下雪了。這是今年入冬的第一場雪,並不大。馬天越去發動車子,戴安像個小孩子一樣張開雙臂,仰著頭,迎著星星點點的雪花頑皮地轉圈,一邊轉還一邊嗲著嗓子唱歌:「雪一片一片一片一片,拼出你我的緣分,我的愛因你而生,你的手摸出我的心疼……」

  馬天越上了車打開暖風,搖下車窗沖她喊:「小瘋子,你不冷啊?穿那麼點兒衣服小心著涼了,還不快上車!」眼睛裡滿是笑意。他喜歡這幅畫面,黑漆漆的冬夜裡,橘紅色的路燈下,一身素黑的戴安裹著五彩繽紛的披肩,像一隻蝴蝶在雪花中翩翩起舞。此時的戴安不是風流嫵媚的交際花,也不是狂野奔放的鏗鏘玫瑰,她只是一個陶醉在美好愛情里的女子,美得那樣夢幻,那樣迷離,那樣不真實。他只是遺憾,這份美好,他終究是無力接受。

  戴安跳上車的時候,漆黑柔軟的捲髮上掛著亮晶晶的水珠,還有幾朵沒有化掉的雪花。她玩得開心,笑得格外燦爛,一雙眼睛靈動如水,和大耳環上的鑽石光芒交相呼應。她表情調皮地問:「馬叔叔,我唱得好嗎?」

  馬天越無聲地笑,右臉的酒窩顯得格外耀眼。「戴安,你怎麼會分裂得這麼嚴重,有時候太成熟,讓我害怕,有時候又太天真,也讓我害怕。」

  「總之,我就是讓你害怕。」戴安攤手,「難怪你思考了兩年還是不愛我。」

  馬天越大笑,說:「別胡說了,你值得有更好的人愛。」他抬起右手,輕輕抹掉她長發上的一顆晶瑩的小水珠,「我配不上你。」

  「馬天越,」戴安轉過身來,她的臉頰剛好滑到他的掌心,那溫熱的掌心,那曾經緊緊擁抱她的掌心,她懷念了那麼久,期盼了那麼久。

  「馬天越,你什麼時候可以不再用這個愚蠢的理由敷衍我?」

  戴安的眼神終於變得犀利,直直凝視著馬天越,直把他看得無處遁形。馬天越緩緩收回手,沉默良久,沒有說出一句話,只是默默地發動車子,朝戴安的家駛去。

  戴安也沒有再說話,輕輕把頭倚在了車窗上。外面的雪花開始變得密集,打在車窗上變成一個個小水珠。視野逐漸模糊,記憶卻清晰起來。

  相識的那個夏天,正是馬天越人生的低谷。他離開部隊後經營了一家科技公司,起初還頗有業績,剛剛走上正軌卻趕上經濟危機,賠得一塌糊塗。偏偏在那樣的時刻,他的妻子卷了所有的積蓄和他離婚。這件事徹底顛覆了他的愛情觀。他費了好大的力氣才調整心態,在老戰友的幫助下籌措資金,開了火鍋店,但是盈利狀況亦不樂觀。那次應酬之前,他們就商定了把火鍋店盤出去,結束這次失敗的投資。在水庫邊喝酒看星星的那個晚上,戴安沉醉在一見鍾情的欣喜中,而馬天越的心裡想的只有一件事:我除了這一打啤酒,一無所有。

  所以,當戴安獻上深情一吻之後,問他「你愛不愛我」,馬天越慢慢睜開眼睛,滿目悽惶地看著戴安,然後借著酒力,扯著嗓子大唱:「我該拿什麼去愛你,拿我破碎了千萬次的心……」

  那是戴安第一次聽馬天越唱歌,帶著微醉後的發泄,帶著一個男人隱忍的爆發,帶著一隻受傷的野獸近乎絕望的嗚咽和悲鳴,像狼的聲音。

  即便他是狼,她也愛他。那是一種本能,無法扼殺。

  忘記了具體的細節是怎樣的,她先主動,還是他先主動。他們開始擁抱接吻,然後從車頂上跳下來,鑽到車裡,火熱糾纏到一起。可是又狀況百出,不是戴安的頭髮被扯痛,就是馬天越被皮帶扣劃傷手指,兩個酒鬼的激情艷遇終於以大笑收場,迷迷糊糊偎在車裡就睡了過去,睜開眼時已是黎明,絢麗朝霞映紅了整個水庫。

  後來每每提到這件事,戴安都說:「獵艷未遂,獵艷未遂。」馬天越就說:「天不憐我,天不憐我。」朋友過半,戀人未滿,關係就變成了這樣。

  一個年華大好的女人,真心愛上了一個年華大好的男人,卻只被定位在「紅顏知己」,這樣的錯位算不算殘忍的不幸?

  所有錯愛都是不幸。

  然,身處其中的女人並不這樣想。如果他需要一個情人,她願意做他的情人;如果他只需要一個酒友,她願意醉笑陪君三萬場。愛著的人都是盲目而愚蠢的,戴安不是例外。

  從夏天到秋天,他們幾乎每天都會見面,有時是呼朋引伴喝酒吃飯搭台子打麻將,有時只有他們兩個,打撞球,看電影,在他家或者她家做飯喝咖啡。倒像是一對熱戀情侶。馬天越雖然有大男子主義的一面,卻喜歡做飯,會做各種各樣的麵食,而戴安從小到大幾乎沒有碰過鍋碗瓢盆,所以最愛在他做飯的時候背著兩隻手在一旁指揮。戴安記得,有一次,馬天越給她做蔥花餅,兩隻手沾滿了麵粉。她故意逗他,把鼻子湊到他跟前上上下下地聞。他顰眉問她:「聞到什麼了?」戴安瞪眼說:「你身上有香水味。」馬天越斷喝:「胡扯!」戴安大笑:「大蔥味的香水,以後你只有在接見我的時候才能用。」他笑得眼睛眯成一條縫,長長的睫毛可愛地往上翹著,太陽穴上方的傷疤被燈光照得映出光彩,右臉的酒窩那樣迷人。戴安凝視著這個男人的臉,忽然就覺得難過,她這樣愛他,他卻說時間不對,溫柔地將她推開。

  那段日子,馬天越的情緒不太穩定,忽而振作樂觀,忽而絕望悲觀,而且悲觀抑鬱的時間越來越多,戴安常常翹班去陪他。她想盡各種辦法逗他笑,而他的笑容越來越少。

  他說,他要離開,先做一次長途旅行,去麗江轉山,然後在全國各地走一走,挑選合適的城市,做一項穩定的投資,做一個小城市裡悠閒愜意的小市民。他問她願不願意一起走。戴安遲疑了。他說,我知道你不會跟我走,你離不開這個城市,離不開如魚得水的圈子。這是他酒後有一搭無一搭說的話。他一向不記得酒醉後的話,但是她記得,並且記得非常清楚。如果他在清醒的時候目不轉睛地看著她,問她要不要一起走,她肯定點頭,立刻去收拾行李,即刻就出發。但是清醒的時候,他就不會問她了。

  馬天越要往南方去。戴安從心底眷戀著她的北方。馬天越說杏花春雨江南好,景色宜人,找個偏安的小鎮,過單純簡單的生活。而戴安打心眼裡喜歡北方。長城,西風,古道,烈馬,艷陽,還有二鍋頭,她只有在這種乾爽熾熱的環境裡才能兀自美麗著,去了陰冷潮濕的南方,她每個汗毛孔都不自在。但是,她早已下定決心,只要馬天越說一句「戴安和我一起走」,無論到哪裡,她都去,決不挑剔,決不抱怨,而且滿心竊喜。但,他不說。

  他們太過熟悉,就像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那樣在意對方,那樣憐憫對方,卻不能分享未來。他認定相識的時機不對,他無力娶她為妻。而她就是嘴硬,不去懇求一份卑微的愛情。彼此依賴,又彼此逃避。彼此折磨,又彼此思念。

  很快就到了深秋。某天,馬天越的幾個老戰友來到這個城市,馬天越帶著戴安一起參加聚會。大家都把他們當成天造地設的一對,還說馬天越好福氣,梅開二度還開得這麼俏麗。戴安看著馬天越,馬天越只是喝酒。酒足飯飽,大夥又去錢櫃唱歌。或者說,鬼哭狼嚎更合適。唱《青春日記》,也唱《精忠報國》,不知不覺又幹掉兩打啤酒。戴安對馬天越說:「我們在一起那麼久,都沒有合唱過,來一首吧。」

  他真是醉了,並不理她,自顧自地唱著許巍的老歌:「曾夢想仗劍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華,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如今你四海為家。曾讓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無蹤影,愛情總讓你渴望又感到煩惱,曾讓你遍體鱗傷……」

  唱歌的人遍體鱗傷,聽歌的人千瘡百孔。

  曲終人散,大家打車回酒店,戴安拉著馬天越跌跌撞撞鑽進他的吉普車,最冷的一場秋雨就那樣淅淅瀝瀝下了起來。馬天越很快就在車裡睡著了,戴安卻睡不著。明明喝了好多酒,就是睡不著。她打開暖風,看著雨點滴滴答答敲在車窗上,滑出孤獨的弧線,最後模糊成一片。這個城市裡尚未熄滅的紅綠燈火倒映在她濕潤的眼眸里,她不成調地哼唱起來:「怕自己不能負擔對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你說要遠行,暗地裡傷心,不讓你看到哭泣的眼睛……」

  在這個世間,有太多無法抵達的地方,無法靠近的人,無法完成的事,無法占有的感情,無法修復的殘缺。如此牽念,如此膠著,卻也只能以一種簡單的方式,遠離對方。

  戴安永遠不會讓馬天越知曉,那一場秋雨,是她不曾言說的傷。

  不知不覺間,車子已經停到了戴安的樓下。戴安仍舊沉浸在往事中出神,馬天越叫了她一聲:「傻娃娃,瞪著兩隻大眼想什麼呢?到家了。」

  戴安這才回過神來,扭頭看馬天越的臉,有些恍惚。過了一會兒,她甜美地笑起來,她說:「我一路都在想,我們以前在一起的時候多快樂。」

  「是啊。那段日子幸好有你陪我。」

  「不止是那段日子吧,」戴安佯裝嗔怒,「這兩年你也沒少騷擾我,咖啡館的名字還是我幫你想的呢,你都沒給我策劃費,虧死了我!我還讓影視公司的人到你的咖啡館取景,我還做槍手幫你寫書,我還替你刷微博做企宣,要不是我這麼高明的幕後推手幫你出謀劃策,你咖啡館能紅成這樣嗎?!」

  馬天越大笑,說:「確實確實,小的多有得罪。」

  當真如此。那個秋天,馬天越離開了戴安,離開了這座生活了十多年的城市。他按照計劃,先去了麗江轉山,歷盡千辛萬苦,終於活著從雪山出來,他在四川停留了很久。剛巧那邊有一位老戰友約他合作開咖啡館,他寫電子郵件給戴安,讓她幫忙想名字。一來二去,兩個人在網絡上又開始了相依相伴的日子。馬天越常說:「打開MSN看到你在線,我就覺得很安心。」戴安就笑,然後回道:「那麼多面首等著我寵幸,我可不得經常在線嘛!」她從來不說,她刪除了所有他以外的聯繫人,那個號碼只為他二十四小時閃亮。

  馬天越收斂笑容。「戴安,我能把咖啡館開起來,能走出從前的陰影,多虧了你這個好朋友。」

  「呵呵,」戴安悽然一笑,「別這麼說。分手之後還能做朋友的,要麼是沒愛過,要麼是還愛著。馬天越,你說,我們算哪一種呢?」她雙眸明亮,直視他的眼睛。

  「可是,戴安,」馬天越皺緊了眉頭,「你一直在我身邊,我們並沒有分手過呀。」

  對。因為他從未給她在一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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