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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回 林黛玉誤剪繡香囊 賈元春歸省慶元宵

2024-10-06 00:46:16 作者: 西嶺雪

  薛林在金殿對試的表現

  元春與黛玉、寶釵只有一次照面,但是後來的態度卻明顯厚釵而薄黛,這是什麼原因呢?是黛玉得罪了元妃,還是王夫人在她面前說了些什麼?

  書中沒有明寫的事情,我們只能猜測;但是寫明的故事,卻不妨細推。

  元妃與釵黛在全書中惟一的一次照面,也是元春在全書里惟一的一次出場,即在第十七、十八回《榮國府歸省慶元宵》——

  「賈妃因問:『薛姨媽、寶釵、黛玉因何不見?』王夫人啟曰:『外眷無職,未敢擅入。』賈妃聽了,忙命快請。一時薛姨媽等進來,欲行國禮,亦命免過,上前各敘闊別寒溫。」

  這是賈妃第一次看見釵黛二人,並沒有做任何表示,而釵黛此前既然從未見過元妃,自然也無「闊別寒溫」可敘,因此可想而知,敘話的大約是薛姨媽與王夫人。

  然而接下來的一段話卻峰迴路轉:

  「賈政又啟:『園中所有亭台軒館,皆系寶玉所題;如果有一二稍可寓目者,請別賜名為幸。』元妃聽了寶玉能題,便含笑說:『果進益了。』賈政退出。賈妃見寶、林二人亦發比別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軟玉一般。因問:『寶玉為何不進見?』」

  此前賈妃看見釵、黛時,並未有所表示。這會兒說了一番家常話,情緒穩定下來,又聽見賈政說寶玉能題,十分高興,按理接下就應該立刻宣寶玉進見才對。卻不急著下旨,而是突然想起重新觀察起薛、林二人來,看見她們「姣花軟玉一般」,並無誇讚,又轉身問起寶玉來。真正一波三折,忽東忽西,初看大不合情理,細想卻頗有趣味。

  是否可以做這樣的推測呢?——元妃聽說寶玉「果進益了」,高興之餘,自然想起弟弟的終身大事來。遂著意觀察兩位表妹,心中未嘗沒有代弟擇媳之意。看了一番,十分滿意,難決高下,這才又想起要詔見弟弟,比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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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元妃令眾姐妹及寶玉做詩。看後稱賞一番,笑道:「終是薛林二妹之作與眾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

  這裡可以看出,元春對薛林的才學是認可的,且將兩人相提並論,仍然難分軒輊。

  倘若故事就到這裡頓住,那么元春、寶釵、黛玉、寶玉四個人的故事就不會橫生枝節,餘韻不止。然而元春偏偏命寶玉連做四首五言律,「使我當面試過,方不負我自幼教授之苦心。」

  於是,寶釵和黛玉在自己交了卷之後,看到寶玉苦思不已,便都代他著急,都想幫忙,其表現卻是完全不同的,正是「一樣關心,兩種態度」,寫得相當傳神。

  先看寶釵的表現,她看到寶玉草稿內有「綠玉春猶卷」一句,便提醒說:「他因不喜『紅香綠玉』四字,改了『怡紅快綠』;你這會子偏用『綠玉』二字,豈不是有意和他爭馳了?」而後又指點他用「綠蠟」之點。及寶玉滿口道謝之時,又笑說:「還不快作上去,只管姐姐妹妹的。誰是你姐姐?那上頭穿黃袍的才是你姐姐,你又認我這姐姐來了。」又怕說笑耽誤他工夫,抽身走開了。

  ——何等體貼,何等細心,更重要的是,何等敬上!

  而黛玉呢,卻因未得展才,怏怏不快。因見寶玉獨作四律,大費神思,就乾脆替他吟成一首,命他打小抄。

  對於黛玉代作的這首詩,元妃是讚譽有嘉的,指其為四首之冠——自然,那時她並不知道寶玉做弊。

  迴鑾前,元春命人頒下賞賜,賈母的自然是頭等,邢夫人、王夫人減了一等,「寶釵、黛玉諸姊妹等,每人新書一部,寶硯一方,新樣格式金銀錁二對。寶玉亦同此。」

  至此,元春對釵、黛兩個還是一視同仁的,賞賜也視如諸姐妹一般。

  然而事隔不久的端午節賞賜,二人就忽然有了高下之分,變成寶釵和寶玉同等,而黛玉則與眾姐妹一樣,降了一等了。對此,寶玉的第一個反應是「傳錯了」,而襲人說,「都是一份一份的寫著簽子」的,不會錯。

  那么元春究竟為何錯點鴛鴦呢?她在省親時明明對寶、黛兩個同等對待的,從什麼時候起突然偏心了呢?

  有一個可能是在王夫人後來進宮探訪時,不住向元春提起外甥女寶釵,說起寶釵的諸般好處與黛玉的多愁多病,慫恿貴妃女兒為寶玉賜婚;另一個可能,則是黛玉幫寶玉打小抄的行為,後來被元春知道了,從而厭黛喜釵,變了方向。

  有個輔證,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淒清 凹晶館聯詩悲寂寞》中,湘雲誇獎「凸碧」和「凹晶」兩個字用得好,黛玉說:

  「實和你說罷,這兩個字還是我擬的呢。因那年試寶玉,因他擬了幾處,也有存的,也有刪改的,也有尚未擬的。這是後來我們大家把這沒有名色的也都擬出來了,注了出處,寫了這房屋的坐落,一併帶進去與大姐姐瞧了。他又帶出來,命給舅舅瞧過。誰知舅舅倒喜歡起來,又說:『早知這樣,那日該就叫他姊妹一併擬了,豈不有趣。』所以凡我擬的,一字不改都用了。」

  同「省親」隔了近六十回,竟忽然補出這麼一段「後傳」來,真正意外之文字。而這段文字,僅僅是為了再次描寫園中景象布局嗎?還是借這段話重新點出《大觀園試才題對額 榮國府歸省慶元宵》一段,提醒讀者留意,黛玉不僅曾替寶玉擬名,還曾替寶玉作詩?

  到這時,大觀園已是悲劇揭幕,大勢將去了,黛玉還在得意「大姐姐」對自己眼光的肯定,絲毫沒有排斥之意,可見其天真。然而她沒有想想:為何凡她擬的,「一字不改都用了」呢?果然只是因為她的才分高卓麼?或者,正是元春「見外」的表現?

  此前在園中時,元春看匾額是有批改習慣的。比如「蓼汀花漵」只留「花漵」二字,「紅香綠玉」改成「怡紅快綠」,「杏簾在望」題名「浣葛山莊」後又改回「稻香村」等。然而賈政將諸姐妹擬的名色送進宮後,元妃問起都系何人所擬,得知某些出自黛玉手筆,出於嫌忌,卻只能有兩種表現:要麼一字不用,要麼一字不改。

  元妃的體度和涵養,讓她選擇了後者。

  很有可能,彼時元妃已經藉由太監、宮女之口了解到寶釵、黛玉二人在省親作詩時的不同表現了——那寶釵在幫著寶玉之餘,顧及的乃是皇姐的心思;而黛玉,卻是恃才傲物,逞自己之才幹,把別人當傻子,完全越俎代皰,替寶玉做槍手矇混過關,這不是「教唆」、「欺君」麼?這是明擺著把自己當成寶玉的親姐妹,卻把人家親姐姐當外人了。

  當時元春雖然高高在上,太監、宮女可是黑鴉鴉站了一屋子的,那些人在宮裡每天做的是什麼,不就是「察言觀色,吹毛求疵」麼,寶、黛、釵的這些小把戲小動作,怎麼可能逃得脫他們的「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呢?

  脂批說「黛玉一生是聰明所誤」,這次題詩,可見一斑。

  養家班與閨門旦

  (一)

  《紅樓夢》里除了「十二釵」,還有「十二官」,另一番脂粉香濃,風月情重。

  她們是戲子,但因為只屬於某官府豪門的家養之優,並不會在勾欄瓦舍里公開表演,所以自抬身份,並不願承認自己是戲子。這叫「家班」。

  養家班的規矩,最興於明朝萬曆年間,士大夫們紛紛蓄養戲子組成家班,在宴會上饗以親友,彼此較藝。有些痴迷於此道者,還會親自執筆,寫戲、教戲、導戲。

  比如湯顯祖的名劇《牡丹亭》,就是由萬曆年間首富王錫爵的家班首先演出的。確立了明清傳奇創作規範的沈璟之所以能寫出《南九宮十三調曲譜》,也是因為有著養家班的豐富經驗。

  明末貳臣阮大鋮,因投靠閹黨,為東林黨人所不恥,孔尚任《桃花扇》中便借李香君之口對他大罵不絕。然而阮大鋮養的家班卻很出名,他自己本人也是個劇作家,曾寫過一個本子,叫作《燕子箋》。張岱就曾評價阮家班說:「阮圓海中家優,講關目,講情理,講筋節,與他班孟浪不同。然其所打院本,又皆主人自製,筆筆勾勒,苦心盡出,與他班魯莽者不同。故所搬演,本本出色,腳腳出色,出出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為江寧織造,不但養過家班,還寫過劇本。洪昇到江寧時,曹寅曾在家中大擺宴席,遍請南北名流,連續三天,全本演出洪昇名劇《長生殿》。可見曹雪芹的家學淵源,這也幫助我們清楚理解了《紅樓夢》中為什麼會有那麼詳細的十二官的故事。

  在元妃省親、賞賜齡官一段文章後,庚辰本有雙行夾批:

  「按近之俗語云:『寧養千軍,不養一戲。』蓋甚言優伶之不可養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技業稍出眾,此一人則拿腔作勢、轄眾恃能種種可惡,使主人逐之不舍責之不可,雖欲不憐而實不能不憐,雖欲不愛而實不能不愛。余歷梨園弟子廣矣,個個皆然,亦曾與慣養梨園諸世家兄弟談議及此,眾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閱《石頭記》至『原非本角之戲,執意不作』二語,便見其恃能壓眾、喬酸嬌妒,淋漓滿紙矣。復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將和盤托出,與餘三十年前目睹身親之人現形於紙上。使言《石頭記》之為書,情之至極、言之至恰,然非領略過乃事、迷蹈過乃情,即觀此,茫然嚼蠟,亦不知其神妙也。」

  從這段話中,盡可看出彼時貴族「養家班」風氣之盛。

  而脂硯齋說「餘三十年前目睹身親」一句,令很多紅學家以為脂硯齋亦同曹雪芹一樣,只在三十年前經歷過好時光,後來家敗,便再也無緣親近梨園風月了。

  其實不然,真實原因應該是雍正二年,即1724年,朝廷下令「禁外官蓄養優伶」,從此廢除養家班制。既然「家班」沒了,脂硯先生又往哪裡去見識呢?故曰「三十年前」,也就是雍正二之年以前經歷的事,這與曹雪芹《石頭記》中記述的時間也剛好吻合。

  同時,這段話也足以側面證明:脂硯齋不可能是女人。因為一位閨秀是不會大肆討論戲子可不可養的問題的,更談不上對她們憐或不憐,愛或不愛。而且這脂硯齋三十年前已經目睹親身梨園優伶,此時至少也有四五十歲了。而曹雪芹死時也還不過四十歲,所以脂硯為雪芹表妹即史湘雲說更不能成立。

  至於「余歷梨園弟子廣矣」,又「曾與慣養梨園諸世家兄弟談論及此」,更足證明脂硯齋是一個經慣花叢的紈絝子弟,賈珍、賈薔、柳湘蓮之類,又或是清客門人,單聘仁、詹光一類,但絕不可能是女子,更不會是什麼曹雪芹的紅顏知己。

  這就是像一幫子經常出入於歌廳酒廊的老闆們在談論各家夜總會的舞小姐,參與討論的人不是老闆,就是老闆的隨從,或者有求於老闆故而請客的廠家代表。但一定不可能是有身份的名媛貴婦。

  書中林黛玉因為有人將她的容貌與戲子作比,便勃然變色,當作奇恥大辱;那麼生活中的曹氏紅顏,可能會津津樂道地跟一幫男人大談養伶之樂嗎?

  (二)

  家班的女伶,在身份上很特殊,一方面她們的社會地位比奴婢還低,所以趙姨娘說:「不過娼婦粉頭之流!我家裡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貴些的!」芳官立刻大哭起來,委屈地辯解:「我便學戲,也沒往外頭去唱。我一個女孩兒家,知道什麼是粉頭面頭的!」

  但是另一面,因為小女伶們學過戲登過台,畢竟比一般女孩子見過些世面享過些風光,所以又會有種心理優勢,自視頗高。比如書中的齡官,性子比小姐還傲,就是典型表現。

  齡官的第一次出色亮相是在元妃省親之際,因其演得好,元妃額外賞賜,並特意加點兩齣戲。賈薔命她做《遊園》、《驚夢》,齡官以為不是本角之戲,執意不做,堅持要唱《相約》、《相罵》。連賈薔也扭她不過,只好由她。

  庚辰本在這段描寫後有雙行夾批:「《釵釧記》中,總隱後文不盡風月等文。」

  那麼《釵釧記》說的是一個什麼故事呢?

  原來,富家小姐史碧桃與家道中落的書生皇甫吟有婚約,但因史父嫌貧愛富,有意退婚,逼女另嫁。碧桃不肯,命丫環雲香約皇甫吟於八月十五晚上前來花園相會,贈送釵釧金銀以作聘禮。不料雲香前去「相約」時,皇甫吟不在家,雲香便將來意告訴其母李氏。皇甫吟好友韓時忠聽說後,便起了歹意,冒名赴約騙取金銀。碧桃等不見皇甫吟前來迎娶,便又讓雲香前去詢問,李氏卻否認兒子曾經拿過什麼金釵銀兩,遂有「相罵」一出,又名「討釵」。

  史碧桃聽到雲香回報,又羞又憤,遂投江自盡。幸被張御史所救,其後久經輾轉,終與皇甫吟團聚。

  拋開這個大團圓的模式結尾不言,這齣戲的前因頗像《王熙鳳弄權鐵檻寺》一回里的張金哥一案:那金哥原與守備之子有婚約,也正是因為父親毀婚另聘,懸樑自盡。弄得守備之子也跟著投河了。

  戲裡戲外的兩個故事相象至此,不能不讓人覺得曹雪芹選這齣戲必有所指。

  更巧合的是,《釵釧記》的戲目,正隱了「寶釵」與「金釧」的名字在內,就更令人玩味了。

  很多讀者因為齡官美麗而病弱,脾氣又驕,頗有黛玉之風,便本能地認為她在台上扮演的一定是杜麗娘、史碧桃之類的大小姐,其實是個大大的誤會。

  因為《遊園》、《驚夢》都出自《牡丹亭》,主角杜麗娘的「行當」屬於「閨門旦」,又叫「五旦」;而丫鬟春香在這兩齣戲中只是配角,齡官覺得這不是自己的本角戲,說明她在戲裡扮的是春香而非杜麗娘;而《相約》、《相罵》出自《釵釧記》,主角是丫鬟雲香,才是她的正戲。

  可見齡官的行當是「貼旦」,專攻丫鬟戲,也叫「六旦」。

  這可真是俗話兒說的: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了。

  元妃點戲的隱喻

  (一)

  《紅樓夢》中有大量與戲曲相關的情節,這就要提及曹雪芹的家學淵源了。

  江寧織造曹寅曾是一個文武兼修痴迷崑曲的熱心票友。痴迷到什麼程度呢?不但喜歡聽,喜歡看,還喜歡寫,有文字流傳的劇本就有三部:《北紅拂記》、《續琵琶》、《太平樂事》。

  《北紅拂記》並非曹寅完全的原創,而是對凌初成的三部角本的合成與編輯。明代文豪凌初成曾經關於紅拂,李靖,虬髯客,各寫了一個本子,每個本子一個主角,這是很不適合演出的。於是曹寅在泛舟江南時,就增刪添減,撰成十齣角本,雜以蘇白,成為一個適合演出的舞台劇本《北紅拂記》。

  後人對這個劇的評價很高,稱其「曲律逼真元人,介白簡雅生動,使觀聽者如食哀家梨,蕭爽鬆快。」其中第四出《私奔》、第六出《客店》尤為精彩。

  《續琵琶》是曹雪芹的又一部劇作,至今還在演出。

  書中第54回《史太君破陣腐舊套 王熙鳳效戲彩斑衣》中,賈母對眾人說:「我象他這麼大的時節,他爺爺有一班小戲,偏有一個彈琴的奏了來,即如《西廂記》的《聽琴》、《玉簪記》的《琴挑》、《續琵琶》的《胡笳十八拍》竟成了真的了,比這個更如何?」

  此處虛構與現實完全混淆了,很明顯賈母就是孫氏,而「你爺爺」就是曹寅。

  焦循《劇說》卷四載:「曹楝亭曰:『吾作曲多效昌齡,比於臨川之學董解元也。』」可見曹寅深諳曲律之道,愛戲也懂戲,會看更會聽,所以會有特別的玩法,借著古琴高手來串戲,將《琴挑》等名折竟弄成了真的。這裡舉了三個例子,前面的《西廂記》和《玉簪記》都是常演名戲,而這《續琵琶》遠遠不能與前者並列,何以同儕?就因為這《續琵琶》乃曹寅所作,身價自然不同。

  在這裡,不僅是戲裡戲外如真如幻,「竟成了真的了」,書里書外也迷其所在,「竟成了真的了。」

  而元妃省親時所點四戲,伏大關鍵大名目的《長生殿》作者洪昇,與曹寅的交往就更加令人感慨。

  曹寅愛戲,自然也敬愛擅戲之人,寫成《太平樂事》時,曾寄給洪升求指正;而洪升來到江寧時,曹寅在家中大擺宴席,遍請南北名流,連續三天,全本演出洪昇名劇《長生殿》。這也是洪昇一生中惟一一次完整地看到自己的戲。

  從織造府離開不久,洪昇就帶著曹寅送給他的銀子和酒,失足落水死在了烏鎮。曹寅得知後,痛失知己,親為立碑作祭,祭文曰:「陸海潘江,落文星於水府;風魂雪魄,赴曲宴於晶宮。」

  上述種種,加之書中眾多關於家班小戲的描寫,關於眾戲子伶人的故事,處處都可以看出曹雪芹對戲曲的諳熟與喜愛。而對崑曲的了解,也可以幫助我們更多了一把打開紅樓之謎的鑰匙。

  (二)

  元妃省親時欽點的四出戲,脂硯齋批語清楚地告訴了我們其中所含的重大隱寓意義:

  「第一出《豪宴》;《一捧雪》中伏賈家之敗。

  第二出《乞巧》;《長生殿》中伏元妃之死。

  第三出《仙緣》;《邯鄲夢》中伏甄寶玉送玉。

  第四出《離魂》。《牡丹亭》中伏黛玉死。所點之戲劇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

  這裡清楚地說明了後文中會有四件大事,即「賈家敗、元妃死、甄寶玉送玉、黛玉死」,等於向我們揭示了一個《紅樓夢》結局的大走向。

  關於元妃省親,早在甲戌本第十六回總批中,脂硯齋已經明確評說:「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

  曹家的潦倒,正是因為接駕落下了巨大虧空、被朝廷追逼欠款所致,真是最輝煌成績,最悵恨罪名。所以,作者借趙嬤嬤之口假說甄家盛事之際,脂硯接連批下數條沉痛之批:

  「甄家正是大關鍵、大節目,勿作泛泛口頭語看。」

  「點正題正文。」

  「極力一寫,非夸也,可想而知。」

  「真有是事,經過見過。」

  「最要緊語。人苦不自知。能作是語者吾未嘗見。」

  再三抒發,生怕讀者不明白,這才是作者要出脫的心中感想。

  這感想便是:曹家之虧空,乃是「拿著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所造成,如今慘況,實為冤案!

  所以,元妃省親一回,是作者巨筆寫真的大關目,每個細節都不可放過。而元妃點戲時所點四出,更是貫通全著,「所點之戲劇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

  因為這句脂批,使得研紅之人一時間都成了戲迷。然而每部戲都有其繁雜的起承轉合,發生、發展、高潮、結束,不可能把某件事完整地套用在某一個戲劇上。所以元妃點的只是一個曲段,照應的也只是某個細節,或者某種暗示。

  脂硯齋好心地點明了四場戲的出處及所伏之事,本來可以省了紅學家們許多搜尋資料的功夫,卻偏偏事與願違,變成帶紅學家們走了許多膠柱鼓瑟的彎路——因為《乞巧》來自《長生殿》,且「伏元妃之死」,於是紅學家們便認定元妃也是像楊貴妃那樣因「三軍停駐馬不前」,而被皇帝下令勒死的——這樣的照本宣科,豈不成了賈寶玉嘲笑的祿蠹,哪有一點靈氣和變通可言?

  其實脂硯齋已經說得很清楚,那「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並不是這四部戲,而是它們所伏的四件事,即「賈家之敗」、「元妃之死」、「甄寶玉送玉」、與「黛玉死」。

  這一段話,從故事到批語,本身是謎面,也是謎底,就像「元、迎、探、惜」暗伏「原應嘆息」之意一樣,話已說盡,根本無需再做更多的推敲了。更不必把戲曲故事當成紅樓框架,一板一眼地往人物身上硬套,只會鬧笑話。

  其實,這種錯誤很容易就發現其謬誤:倘若《乞巧》伏元妃死便指元妃要被皇上賜死的話,那麼《離魂》伏黛玉死豈不是說黛玉會死而復生,並與寶玉幽媾?這可能嗎?

  除卻點戲與命詩,元妃臨別時的一幕也寫得極為感人:

  眾人謝恩已畢,執事太監啟道:「時已丑正三刻,請駕迴鑾。」賈妃聽了,不由的滿眼又滾下淚來。卻又勉強堆笑,拉住賈母、王夫人的手,緊緊的不忍釋放,再四叮嚀:「不須記掛,好生自養。如今天恩浩蕩,一月許進內省視一次,見面是盡有的,何必傷慘。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萬不可如此奢華靡費了。」

  庚辰本於此有雙行夾批:「妙極之讖,試看別書中專能故用一不祥之語為讖?今偏不然,只有如此現成一語,便是不再之讖,只看他用一『倘』字便隱諱,自然之至。」

  可見自此之後,元妃並未有過第二次省親。這絕無僅有的驚鴻一瞥,就是賈元春在書中惟一的一次正面描寫了。其後即使有照應元春言行的文字,也必然都是虛筆、側筆,諸如宮中傳出端午節賞賜或元宵節燈籠謎之類。

  然而這省親的後遺症卻從此種下了,此後她做了兩件大事:一是將大觀園賜與諸姐妹和寶玉居住;二是令眾人往清虛觀打醮三天,並賞了端午節的禮,「金玉姻緣」由此揭開序幕。

  可嘆的是,大觀園是寶玉的青蘋果樂園,「金玉」之說卻是黛玉的催命符,這兩件事竟然都由元春發端,正是另一個版本的「喜榮華正好,恨無常又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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