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四小官大鬧絳芸軒
2024-10-06 00:43:47
作者: 西嶺雪
第六十回《茉莉粉替去薔薇硝》,四官大戰趙姨娘一幕,堪稱是第九回「頑童鬧學堂」的女伶版,寫得熱鬧非凡,卻另有一番口角含香,花容堪憐。
要說那趙姨娘也實在不靠譜兒,「愚妾爭閒氣」一回中已經足見其愚知淺見,不知所謂了,給親生女兒沒臉,開門第一句話就是「這屋裡的人都踩下我的頭去了」,先就自己給了自己一個最卑微的受害者定位,然後還想爭臉面爭銀子,又怎會讓人瞧得起看得上呢?
這回也是一樣,聽說賈環在寶玉處向小丫頭芳官討薔薇硝,卻只討了茉莉粉來,原該自愧才是:一個爺們兒要給相好的送禮物,就該自己拿銀子買去,怎能跑到別房小丫頭跟前去討硝討粉的惹厭!那芳官的地位比彩雲猶不如,這禮物送起來又有何趣味,況且還是錯的。
這事兒做得已經夠沒臉了,正該悄悄兒地偃旗息鼓引以為戒才是;然而趙姨娘典型的不著調兒思維正在此處,反覺得自己捏了芳官的錯兒,以為大鬧一場,把丟臉的事張揚得滿園子皆知,才是爭臉。她的理論是:「趁著這回子撞屍的撞屍去了,挺床的便挺床,吵一齣子,大家別心淨,也算是報仇。莫不是兩個月之後,還找出這個碴兒來問你不成?便問你,你也有話說。寶玉是哥哥,不敢衝撞他罷了。難道他屋裡的貓兒狗兒,也不敢去問問不成!」
這心理也夠特別的,先是擺明車馬為的是報仇——可是報的什麼仇呢?向誰報仇呢?難不成是跟芳官等小丫頭的仇?自然不是,這仇指的是趙姨娘一慣的心理定式:「這屋裡的人都踩下我的頭去了」。認定全世界的人都在欺侮她,所以鬧事就是報仇。
可是她自己也知道這行為是沒理的,所以預先想好了退路,趁著賈母王夫人守靈顧不上,大鬧一場,等兩個月後消停了,縱翻出來也不好問的——為什麼不會問呢?因為芳官只是個不起眼的小丫頭,便如貓兒狗兒一般,賈環畢竟是主子,難道一個爺打了貓兒狗兒,還要被裁辦不成?
這想得倒也周全。可是芳官既然貓狗一般,卻又何必與她們計較,平打平上地鬧一場,豈非自貶身份?所以趙姨娘的心理可謂矛盾,邏輯更是荒唐,而行為言語就更加顛三倒四了——她雖然是賈政的妾,到底是長輩,倒衝進小輩的屋子裡跟人家小丫頭打架,且開口便罵:「小淫婦!你是我銀子錢買來學戲的,不過娼婦粉頭之流!我家裡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貴些的,你都會看人下菜碟兒。」
先把自己抬得高高的——你是我銀子錢買來的;再把芳官壓得低低的——娼婦粉頭之流,下三等奴才也不如;最後派了罪名兒——你都會看人下菜碟兒。
這三句話貌似有頭有尾,實則自曝其丑:既然自謂是主子,又何以跟下等奴才一般見識?而這奴才既然「看人下菜碟兒」,自然是說下三等的奴才也瞧不起她,那她又有何高貴可言呢?
於是惹得芳官更說出好的來了:「姨奶奶犯不著來罵我,我又不是姨奶奶家買的。『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幾』呢!」
這句話可是戳了趙姨娘的肺,也真叫作自取其辱,所以益發瘋了,衝上來便打了芳官兩個嘴巴。襲人等忙勸:「姨奶奶別和他小孩子一般見識,等我們說他。」
襲人最有城府的人,說話有板有眼,既是勸架,也是說理:芳官有不是,自有本房裡姑娘管教,何勞姨娘動手?此前何婆子打春燕兒,被麝月教訓,也是這個理兒,趙姨娘之無理取鬧,比婆子猶甚。而她的膀臂,恰恰便是夏婆子等一干人,可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然趙姨娘既自願與婆子為伍,卻又怎怪得芳官不拿她當主子待?
芳官這一受屈不要緊,驚動了葵官、豆官,又去告訴藕官、蕊官:「芳官被人欺侮,咱們也沒趣,須得大家破著大鬧一場,方爭過氣來。」
這是文章最好看處,也是小戲子們與小丫鬟們的最不同處:小戲子們當年從蘇州一起買了來,一起學戲,台上演盡悲歡離合,台下結成生死同盟,便連做事也多有些戲劇性的義骨俠腸;各房丫鬟雖有親疏冷熱之別,卻多不過是三兩成群的,日以爭風邀寵為己事,且兼顧各房各層主子顏面臉色,縱有反抗行徑,也都是個體行為,像芳官等這樣講義氣打群架的作為,是絕無可能的。書中說藕官等「終是小孩子心性,只顧他們情分上義憤,便不顧別的」,正是特定環境特定人物的特定行為。
若不是戲班解散,必不會有小戲子分為各房做丫鬟的安排;而若不是「小戲子變成小丫鬟」的行當轉換,也就必不會有「茉莉粉替去薔薇硝」的戲碼上演——正是假鳳虛凰,方見真情實意。
襲人與晴雯鬥嘴,嚇得怡紅院眾丫頭鴉雀無聲;碧痕訓小紅,晴雯攆墜兒,那都是單方面耀武揚威;鴛鴦抗婚雖得襲人平兒相知,上堂時終得孤軍奮戰;平兒捱打竟得寶玉安慰勸妝,終不敢對鳳姐含怨……而五官的這場大鬧,一掃各院丫頭們嘔氣時忍氣吞聲藏頭露尾之憋屈,寫得暢快淋漓,頭角崢嶸。
可嘆的是,趙姨娘鬧事之先原仗著王夫人不在家,曾說「莫不是兩個月之後,還找出這個碴兒來問你不成?」誰知王夫人真還就記住這個碴兒了,抄檢之時,便向芳官翻起舊帳來:「你連你乾娘都欺倒了,豈止別人!」且說:「唱戲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且株連同黨,吩咐凡有姑娘們分的唱戲的女孩子們,一概不許留在園裡,都令各人乾娘帶出,自行聘嫁。到底逼得芳官入了空門,被姑子拐去庵里,不知下落如何。
給趙姨娘報仇的,竟是素日不睦、吃齋念佛的王夫人,誰能料想得到?
而在梨香院解散時,王夫人最初的意思本是好的:「這學戲的倒比不得使喚的,他們也是好人家的兒女,因無能賣了做這事,裝丑弄鬼的幾年。如今有這機會,不如給他們幾兩銀子盤纏,各自去罷。」尤氏且細心補足:「如今我們也去問他十二個,有願意回去的,就帶了信兒,叫上父母來親自來領回去,給他們幾兩銀子盤纏方妥。若不叫上他父母親人來,只怕有混帳人頂名冒領出去又轉賣了,豈不辜負了這恩典。」
這原慮得周到。也因了這份體貼恩恤,十二官中竟然大部分人都願意留下,遂歸了各房使喚。如今王夫人既然出爾反爾,一怒攆逐,原該照舊議使他們父母親人來領去方是,如何倒與各自乾娘帶出呢?且前文說那些乾娘原都是在外面認的,在梨香院聽喚,因眾伶分入園中,方帶攜她們也進了園侍候,白落一份月錢,因此喜笑顏開。只因得隴望蜀,才會每每生事。如今群伶被逐,她們該抱怨失落才是,如何倒說「一語傳出,這些乾娘皆感恩趁願不盡,都約齊與王夫人磕頭領去。」
除非,這些伶人們被攆出來,反比在園子時更能給她們帶來實際利益。那利益是什麼,就是她們可以將女孩子領回去倒賣。王夫人倒似乎很大方地沒要贖金就把這些女孩子放了出去,可是女孩兒們並沒有真正得到自由,只是落入乾娘手中,成了貨物了。這就難怪芳官、蕊官、藕官三個人上吊懸樑地鬧著要出家了,因為不知道她們的乾娘會把她們賣進哪個火坑裡。
在這段里,我一直有個疑問:賈母帶走的文官和尤氏帶走的艾官要不要被逐?按說文官既是老太太的丫鬟,便輪不到王夫人做主;便是茄官也歸了寧府,不由榮府管理。書中即說「凡有姑娘們分的唱戲的女孩子們」,莫不是不包括文官茄官?但過後只說了芳官、蕊官、藕官出家了,再未提文官、葵官、艾官、茄官、豆官的去向,竟是不知所終。倘若文官未去,她作為十二官的頭兒,又跟了賈母,如今眼見眾姐妹流散,心中豈不痛恨難過?過後會不會向賈母進言呢?
但無論怎樣說,十二官再仗義再剛烈,也終究不敵權勢之威,到底是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