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貪嗔痴欲
2024-10-09 01:17:10
作者: 西嶺雪
不速之客很快找到了,乃是本市一個很有名的瓷器收藏家谷好問,今年67歲,因為之前曾與楚雄交手過一隻宣德年間的青花瓷瓶而結怨,至今提起,老頭兒猶自憤憤不平,一張酒糟臉脹紅如塗脂,看上去很是趣怪。
「楚雄這小子心術不正。」谷好問氣哼哼地說,「他說要布展,從我手裡騙走了一隻最好的宣德青瓶,回頭還給我的卻是贗品。」
「這是發生在什麼時候的事?」
「就在半年前,他們公司承辦了一次瓷器文物展,算是這次國貿展的預演。他說需要一些真正的名瓷撐場面,還說這是為了弘揚中國瓷文化,說得天花亂墜的,哄得我一時高興,就把瓶子借給他了。誰知道展會結束,他竟然還了一隻贗品給我,還一口咬定說就是我那隻瓶子。」
「真品和贗品的價值相差多少?」
「差多少?一個天,一個地!」說起瓶子,谷好問打開話匣子,口沫橫飛,「昌南瓷器行收藏界的人,誰不知道我收的都是真品。瓷器行里一直有『整清破明』的說法,就是說有件清代的完整瓷器還容易,可誰要擁有一件明代的完整瓷器就難了。一隻宣德年間的青花瓷瓶,哪怕破口裂紋鑲補過的,拍賣行里叫價也不會低於三百萬。像我的那隻『玉壺春』,至少價值一千萬。贗品是什麼?宣德瓶的瓷片兒也比它值錢一百倍。」
一千萬,足以構成一千萬個殺人動機了。
蔣洪心中有數,循序漸進:「你怎麼能證明楚雄換了你的瓶子呢?」
「這還用問嗎?要說他那瓶子做假也做得夠瓷實了,可是蒙外行可以,想蒙我?門兒都沒有。宣德青花瓷釉,用的青料叫蘇麻離青,是當年鄭和下西洋從波斯帶回來的進口青料,用這種料燒出來的瓷器,釉面色澤深沉濃艷,自然暈染,融在釉中就像深入胎骨一樣,在燈光下特別晶瑩,就像鑽石一樣有三角形的光,用這種青料描繪的青花紋飾,那是獨一無二,無法模仿的。可惜這種料在明代成化年間就消失了。連料都沒了,你想成瓶該多有限?還要傳到今天,還要完整無損,那簡直就是國寶級的收藏。我怕被博物館收了,平時很少拿出來給人看……」
蔣洪打斷他:「既然你連給人看一眼都不捨得,又怎麼會借給楚雄布展呢?」
「這不是那天喝酒了嘛!俗話說酒逢知己千杯少……」谷好問說到這裡,自己回手打了自己一個嘴巴,「呸!誰是知己?是我瞎了眼,才把那姓楚的小子當知己,聽他吹噓自己見過好瓷無數,又說能一眼甄別宣德瓷的真假,我一時高興,就亮了寶貝讓他開開眼。誰想到那以後就被他粘上了,天天纏著我說要借瓶子。」
「於是你就借了?」
「起初是不答應的。可是架不住他軟磨硬泡,有一天喝了酒,一高興就答應借給他了。沒想到好心換個驢肝肺,姓楚的竟然會拿『西貝貨』坑我,還非說我當初收的就是仿品,是我自己打了眼。損失一千萬還沒什麼,但我老谷大半輩子的名聲不能損啊。我是誰?打了一輩子鷹,還能被鷹叼了眼?」
蔣洪想起裴玉衡說過,因為不久前出了件意外,公司立了新規定,所交接的瓷器不再經過採購人之手,而直接由廠家託運到展會。看來,所謂「意外」指的就是這件事了。
「既然這花瓶那麼貴重,你出借前沒有經過鑑定,辦理正式的移交手續嗎?」
「簽了合同,不過合同上只寫明出借宣德瓶一隻,當時我喝了酒,也沒留意這些。誰知道過後律師說,宣德瓶的概念很含糊,因為合同上沒有註明是宣德年間燒制的瓶,還是現代仿製的宣德瓶,加上我們交接時又沒有第三者,所以連庭都沒開就撤案了。我咽不下這口氣,這不,聽說姓楚的還敢來昌南,就上門找他理論了。」
「他不肯承認,你就殺了他?」
「殺,殺了他?」谷好問愣住了,「楚雄死了?你們找我來,不是為了調查宣德瓶的事?」
「別裝糊塗!」蔣洪厲聲說,「就在你到賓館找楚雄的當天下午,他的屍體在賓館房間被發現。有目擊證人證明你進門後對楚雄大吵大鬧,酒店監視器也拍到你進門的時間,剛才你自己也口口聲聲說跟他沒完,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什麼話說?」
「沒有,我沒有殺人!」谷好問慌了,一張酒紅臉迅速褪色,仿佛大海退潮一樣,露出沙灘般的蒼白,「我就是推了他一下,這,總不會死人吧?」
「你推了他?怎麼推的?他當時表現如何?你說清楚!」
「他不承認換了我的瓶子,我氣不過,就推了他一把,把他推倒了,撞在桌肚子上。他抱著頭說頭疼,也不敢還嘴,我看他那個熊樣子,覺得吵下去也沒用,罵了他一頓,就走了……我哪裡想到他就那麼死了呢?我要是知道那麼一推,就能把人推死,打死我也不會去找他的。」
「去酒店前,你是不是也喝酒了?」
「是,是喝了點酒,不過不多,腦子可是清醒的。我走的時候,姓楚的還活著,就是摔倒了,撞了一下,絕對沒有死,怎麼就會死了呢……」
「因為他患有腦部蛛網瘤,很可能是由於你的推撞,剛好使蛛網瘤破裂,因此致死。你看一下記錄,沒問題就在這裡簽個字,按個手印。」
谷好問篩子一樣發起抖來:「就因為我一推,就死了?我殺了人?我真的殺了人?法庭會判我誤殺嗎?我真的就只是罵了他幾句,推了他一下,真沒想殺他……」
「最終結果,還要等待法庭判決。」蔣洪起身召喚刑警,同時正色宣布,「谷好問,由於你涉嫌謀殺楚雄,現在正式拘捕你。」
這麼快就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眾刑警都覺得異常輕鬆,起鬨地圍著蔣洪說:「蔣隊,這麼斷案神速,肯定會得嘉獎,晚上犒勞大家一下吧。」
「還有一堆報告沒寫呢,哪裡就談到結案了。」蔣洪依然擰著眉頭,「雖然是誤殺,但是牽扯到的人卻多,還有陳昇這小子,他有意給楚雄下套,指使李明明色誘楚雄,很明顯是想坐享漁翁之利,雖然和楚雄的死沒有直接關係,卻有預謀有計劃,間接導致其死亡。來龍去脈,還得再審訊一次,把談話筆錄做仔細了,這都是將來斷案的證據。而且我懷疑,他既然是楚雄的同事,跟谷好問說不定也認識,宣德瓶的事,說不定和他有關,這個也要再審。還有那個總經理王博,對這花瓶的事也肯定知道,最好也再傳訊一次。」
正好李望進門,聽見「花瓶」兩個字,立刻豎起耳朵:「那隻青花瓷瓶有消息了?」
「是青花瓶不假,不過是另外一隻瓶子,宣德瓶,名兒好聽得很,叫玉壺春。」方方迎上來,笑問,「你好像對花瓶特別感興趣,怎麼樣,今天有什麼發現?」
李望滿臉沮喪:「發現多了,比如什麼叫釉上彩,什麼叫釉下彩,什麼叫軟彩,什麼叫硬彩,還有油彩,水彩,粉彩,鬥彩,釉里紅……總之惡補了一大堆瓷器知識,關於這隻花瓶的來源卻是沒任何進展,我明天再找瓷器協會的人問問吧,說不定等這案子破完,我也成了瓷器專家了。」
「不用問,案子已經破了。」蔣洪簡短地說,「這案子看上去複雜,其實很簡單:看來這個楚雄壓根不知道自己有腦瘤,卻被谷好問這一推給撞破了,又好死不死地喝了李明明下過藥的酒,導致腦瘤破裂,失救致死。所以兇手其實有三個人:陳昇、李明明、谷好問。至於怎麼判,就看法庭的了。」
「酒、色、財、氣,齊全了。」方方嘆息,「想想谷好問也真夠冤枉的,明明是受害者,卻變成了殺人犯。看他以後還敢再喝酒不?」
「案子破了?」李望有些愕然。就這麼簡單?他只覺得有哪裡不對,卻說不上來。
為了確切地記錄所有犯罪嫌疑人進出酒店的時候,蔣洪調出錄相,又召集全體同仁重看一遍,一邊在板報上做著記錄。
兩點五十二分,打扮妖艷的李明明走了進來,路過大廳中間的穿衣鏡時,還特地停了一停,顧影自憐。
方方低低說:「騷貨。」
李望看了方方一眼,女人詆毀起女人來,特別用力。
四點零五分,谷好問出現在鏡頭裡。
接著是一段空白,由於線路維修造成的暫時停錄。
重新有畫面時,已經是四點二十五分,很多人進進出出,但沒有與案子相關的人。直到四點三十分,楚雄進入鏡頭,他顯得有點遲疑,在大廳站了一站才往電梯走去,似乎在辨認方向。
五點十分,陳昇回來了,一副急匆匆的樣子,手按著小腹,一路小跑,儀態全失。
蔣洪將關鍵畫面定格,分四格同時排列在屏幕上:李明明、谷好問、楚雄、陳昇。三個罪案嫌疑人加上死者,各據一格。
他們形態各異,可是神情都一樣扭曲,充滿了焦慮,急於宣洩——名、利、憤怒、嫉妒,全都寫在臉上。
蔣洪分析:「從錄相鏡頭看,陳昇說自己肚子疼急著上洗手間不像是撒謊。而且他高度近視,這種人因為長年看不清楚事物,觀察力降低,已經習慣於對與自己無關的事不聞不問,當時他又急著進廁所,所以沒看到死者也是可能的。」
「這裡沒有拍到楚雄和谷好問出門。」李望提出疑點:「他們兩個人誰先出去的?楚雄又為什麼要出去?谷好問四點零五分進賓館,兩人吵架後,楚雄離開了一會兒,接著四點三十分回到賓館,這中間距離太近了。雖然谷好問自稱已經走了,但是錄相沒有拍到他離開的畫面,所以,不排除一種可能——就是這期間谷好問一直留在賓館裡,壓根兒沒有出去。」
「如果楚雄死的時候,谷好問仍然留在賓館裡,那性質就不同了。」蔣洪沉思,「照谷好問的說法,他推倒楚雄後就離開了,當時楚雄還活著,而且還能走出賓館去做了一件什麼事再回來,然後才腦瘤破裂而死,那麼就是楚雄有充分的求救時間卻沒有自救,谷好問的推撞最多只是間接導致死亡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楚雄死的時候,谷好問還留在現場,那就是見死不救,罪加一等,甚至可能是直接致死,那麼他的口供就要全盤推翻;而且,如果谷好問還留在賓館裡,那楚雄又是出去做什麼的呢?」
「那可能性就多了,可能是他頭疼,出去買藥;也可能是為了安撫谷好問,出去取錢,破財消災。」
方方打斷說:「這不太可能,我查過楚雄的銀行卡,昨天沒有任何存取記錄。」
小劉也說:「附近所有的商店、攤點、小賣鋪、藥店,我都問過了,沒有人記得在案發當天見過死者。」
蔣洪沉吟了一下,揉著太陽穴說:「如果我們不能提出進一步的證據,那麼根據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也許會輕判;倒是那個李明明,完全沒有殺人動機的,可是下藥是主觀行為,又受到陳昇的指使,無意變有意了,量刑是輕是重,就要看檢察院怎麼判了。」
「還有一個疑點……」李望接著說。
方方怪叫起來:「還有疑點?」
李望說:「既然李明明和谷好問都進過房間,還跟死者發生接觸,為什麼案發現場卻只見到陳昇和死者的指紋?尤其是酒杯上,是李明明倒的酒,也是李明明下的藥,那怎麼會沒有李明明的指紋呢?很明顯是有人清理了現場,這個人會是誰呢?」
蔣洪臉色一沉:「這的確是個重要疑點,不管是誰清理了指紋,都一定有目的。這個人當然不會是陳昇,因為他的指紋還在;也不會是李明明,因為她在谷好問來之前就走了,就算她要清理自己的指紋,也不可能連谷好問的一起清理;所以,就只能是谷好問了。」
眾刑警這時候也都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七嘴八舌地議論:「如果是谷好問清理了指紋,那就證明他是在楚雄死後才離開的。」
「也就是說,是谷好問直接或間接造成了楚雄的死,並且他很清楚這一事實,所以才會清理現場,企圖消除在場證據。」
「那樣的話,案子的性質就不一樣了,可能會判謀殺,至少也是知情不報。」
「可是看谷好問剛才的樣子,好像來之前還不知道楚雄已經死了。他有那麼好的演技嗎?」
「這很難說。每個人的巨變都有一個瞬間,就算谷好問來之前沒打算殺死楚雄,可是既然目睹楚雄之死,那個瞬間也就改變了他的人格和行為,之後再做什麼出格的事都是合理的了。」
蔣洪慣性地拍拍手站起來:「不管怎樣,谷好問到底在什麼時間離開酒店的,他離開時楚雄是死是活,是一個很重要的疑點。如果這個疑點不能解開,案子就不能移交檢察院,不然上頭責怪下來,大家不但白做,還要挨批評。繼續做事,所有問訊記錄和監控錄相都要再複查一遍,看看還能找出什麼有力證據或線索。雖然監視器沒拍到楚雄和谷好問離開酒店的時間,但是那麼大個人進進出出,一定會有人看見;還有,谷好問離開酒店後去了哪裡,都見過些什麼人,走的什麼路線,都要從頭問清楚,務必弄清楚谷好問離開酒店的時間。記住,時間是關鍵。」
時間是關鍵。
很多機緣與意外,都是因為時間。這是刑偵追捕中顛撲不破的真理。
眾人失望:「還以為可以慶功了,突然又多出這麼多瑣碎功夫來,李望,你真是個行走的疑點大全。」
「你們都該學學李望才對。」蔣洪板起臉來教訓眾手下,「不然報告交上去,還是會被打下來。所有細節功夫,必須做深做足,不能破了案,還落個證據不足辦案不細的名頭。」
李望被手足們抱怨幾句還不怎樣,受了隊長這句夸可有點吃不消,轉移話題說:「案子已經有了這麼大的進展,要不要通知家屬一聲?」
「就是,你去跟裴玉衡談一下吧。」蔣洪被提醒了,「她來是你接待的,現在也還是你去找她談比較合適,免得以為我們警察不做事。同時也問問看,對於谷好問和陳昇,她還知道些什麼?方方,你陪他一起去,有個女人在場,說話方便些。」
方方意出望外,脆快地應了一聲:「得令!」
李望再次見到裴玉衡。
只是三天,她已經變成另外一個人,面色枯黃,形銷骨立,白色的長擺襯衫罩在身上有些空蕩蕩的,仿佛靈魂走失了一般。
傷心可以將一個女人摧殘到什麼樣子,李望算是親眼所見了。他在心裡悲涼地嘆息了一聲,有些艱難地開口:「案子已經有了很大進展,不過最終的判決,還要等待檢察院的起訴安排。現在,三個嫌疑人都已經拘留了。」
「三個嫌疑人?」裴玉衡一字一句地重複著,好像在細想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然後,她問:「他們為什麼要殺死楚雄?」
「為了貪念。」李望感慨地說。
其實沒有人想殺死楚雄,因為楚雄真正的死因在於患了腦瘤卻不自知,因此未能及時就醫。但是如果不是陳昇為了升職而設計楚雄,如果不是李明明為了做代言人給楚雄下藥,如果不是谷好問為報換瓶之仇上門尋釁,楚雄就不會死。
所以,殺死他的,其實是人們無窮無盡的慾念:名利,虛榮,職銜,物慾,嫉妒,憎恨。
「還有疏忽。」玉衡輕輕地說,「不是三個嫌疑人,是四個。」
「四個?」
「第四個,是我。」
李望一時解不過來,呆呆地看著裴玉衡。
玉衡無聲地嘆息,一字一句地說:「楚雄一直有偏頭疼,我也曾勸他去醫院檢查,可他說每年單位里都會常規體檢,沒有問題的,只是工作壓力大,吃點頭疼藥就好了。可是常規的體檢,根本查不出腦瘤。我早該勸他去醫院徹查的。是我忽略了他,沒有照顧好他……我,枉為人妻。」
裴玉衡低下頭,那麼殘忍的事實,那麼平靜的語調,就仿佛在訴說別人的事。
然而李望知道,她已經心碎。他戚然地問:「只怕你還要在昌南多留幾天,要不要通知親人來陪伴?」
「我不想打擾別人。」
李望心中惻然,這裴玉衡看似堅強,其實十分孤獨。如果遇到生死大事都不便打擾親人,那麼這親人多半不夠親近。他有些無助地看看方方,希望她能說句安慰的話。
然而方方只是公事公辦地說:「那你好好休息,有情況我們會再聯繫你的。」
裴玉衡點頭道謝,甚至還禮貌地起身送他們出門。
出了門,李望不肯就走,背倚著牆,拿出一支煙叼在嘴上。
方方提醒:「酒店走廊不能抽菸。」
「我知道,我沒抽。」
過了一會兒,房間內傳出壓抑哭聲,越來越大,宛如一頭受傷的獸般,撕心裂肺,慘不忍聞。
酒店房門的隔音效果極好,但仍然聽得出裴玉衡泣血的傷痛。
李望放心了,說:「走吧。」
方方反而遲疑:「她這樣子,會不會出事?」
「不哭才可怕。」李望了解地說,「哭出來就沒事了。」
「你對女人倒是很了解。」方方說,等一下又補充,「對這個裴玉衡,你好像特別關心。」
「是嗎?」李望愣了一下,好像第一次想到這個問題,居然認真地思考起來。
方方後悔不迭,忙故意打岔:「餓了,不如找個地方一起吃飯吧,我請你。」
「當然是我請你才對。」
吃過飯,李望散步送方方回家。月光很好,路燈將兩個人的影子拉長拉短,時而前時而後。
昌南是著名瓷都,連街邊的燈柱也都是用青花瓷塑造的,典雅浪漫。路燈下儷影雙雙,喃喃地說著別人聽不懂自己也未必懂的話。
方方第一次覺得,昌南的青花燈柱如此美麗,在別人眼中,自己和李望也是年貌相當的一對兒吧?
可事實往往不如人意。她跟李望做同事也有兩年了,關係不尷不尬,一直處在比朋友近比愛人遠的關口上,無法前進一步。
她想起李明明的形容:只要我捨得出去,做成事實,不怕他不認帳。
如果她也捨得出去,能搞定李望嗎?
方方一陣心跳,幸而天黑,沒人看見她臉紅。
到了樓下,方方學港片女主角那樣,故作平淡地說:「要不要上來坐坐?」
「不了,我還有些資料要看。」李望毫不留戀,擺擺手,轉身離去。
沒意思就是沒意思。他對著不相干的裴玉衡的背影都能凝望三分鐘,卻來不及等方方上樓就向後轉起步走。
真是想自欺欺人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