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25歲:婚禮與葬禮
2024-10-06 00:33:36
作者: 西嶺雪
沒有婚姻的愛情就像是一個未曾成眠的夢,根本就是幻覺。
25歲應該是一個女人一生中最好的年華。然而心愛在這一年,卻瀕臨絕地般的打擊,因為盧克凡,終於決定結婚了。新娘,不是她。
這消息,還是從報紙上讀到。大標題十分醒目煽情——《仙凡之戀:世紀末的愛情童話》。
盧克凡的演講同樣煽情:「在娛樂圈打滾這些年,什麼都經過見過之後,終於明白平平淡淡才是真。於是好想停下來,過普通人的生活。」完全是天皇巨星的口吻。
他也的確曾紅極一時,借著心愛,他曾在好萊塢大片中客串過一兩回小角色,雖然演技平平,英俊小生的賣相也並不討好西方觀眾,然而畢竟在外語片中露面,身價立即不同,上升為國際明星;同時,他又不甘寂寞地躋入「演而優則唱」的洪流中,錄過兩張歌碟,一度還上了周排行榜。堪稱影視歌三棲明星。
可惜貪多嚼不爛,不論是影還是歌,他一直沒有足夠份量的代表作,而且男演員也是有名譽的,緋聞多得天天換花樣,觀眾也會倒胃口,就算他一再宣稱最愛的人始終是真心愛也無效,因為人人當他是作秀,是炒宣傳。這兩年裡,他的人氣已經明顯下降,幾乎成為花心蘿蔔的代名詞,再不修心養性,誓必成為票房毒藥。
本來他若肯安靜幾天,炒作淡下來後,人們自然會忘記他從前種種劣跡,不難重新接受他。然而盧克凡已經習慣了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才不甘心默默無聞地捱寂寞,就算要洗心革面,也得炒一個盡人皆知。於是,也就有了迎娶古仙仙的新聞。
古仙仙何許人也?說出來真叫影迷們大跌眼鏡。原來竟是一個剛畢業的專科生,幼兒園音樂老師,北京平民家庭出來的一位標準小家碧玉。
說起她與盧克凡的結識,原因就更簡單,從克凡出道起,她便認定他是第一偶像,一封接一封地給他寫信;後來他出唱片巡迴各地做宣傳,她幾乎每場必到,出盡百寶爭取一個現場觀眾的名額,而且十有八九坐在前排;是這樣子被克凡注意到了,後來乾脆定期給她寄自己的新碟或是招待票。這麼著,兩個人便一來二去地好上了。說起來,相識也有七八年了,可是真正戀愛,不過才三個月,卻已傳出婚訊。
盧克凡聲情並茂地向記者敘述他的愛情傳奇——那天,我陪仙仙逛街,半路遇到有人跳樓,很多人在樓下看,交通堵塞,我們也只有下車來看,眼睜睜地看著那個人又哭又叫,終於勸說無效,一躍而下,仙仙嚇得伏在我懷裡大叫,渾身發抖,哭得像個孩子。我抱住她的時候就在想,這是多麼柔弱的女孩子,我要一輩子保護她。生命如此脆弱,再也經不起浪費。我拉起她的手,就近找到一家珠寶店買了戒指送給她,當場求婚。她又哭了。那一天,她哭了兩次,一次是為了恐懼,另一次是因為幸福……
心愛再也無法對媒體置若罔聞,不顧一切飛回國內來找到盧克凡當面問一個究竟。
然而克凡對她亦只像答記者問:「人是會長大的,玩久了自然會累,就想有個家了。」
「如果你要結婚,為什麼不是我?」
「我都說了,在娛樂圈這麼多年,已經很累了。我不想再找個圈裡人,弄得家裡像片場,出不出鏡都像在做戲。」
「如果你不願意我做演員,我可以息影。」
「你的事業正在最高峰,怎麼可以輕言息影呢?況且你這麼有名,就算息了影也仍然會是記者追蹤的目標,去超市買條魚也會被拍照登頭條。」
「那我可以隱居啊,我不一定要拋頭露面,可以讓保姆去買魚,我可以連家門都不出,只要你願意,讓我做什麼都行。」
她的那一種迫切與無保留的遷就,終於讓盧克凡也為之動容,他握住她的手,難得地真情畢露:「心愛,我知道,你大概是這輩子最愛我的人,錯過你,我可能會後悔終身。可是你的愛太偉大太無私,讓我覺得自己配不上你。面對你,我有莫名的壓力。」
「不,你不應該有壓力,你說,要我怎麼做……」
「再怎麼變,你都是真心愛,獨一無二的完美女神。你見多識廣,不會甘心只做家庭主婦的。仙仙就不同,她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女孩子,最適合結婚。」
千講萬講,只是講不通。他娶定了古仙仙,因為她夠簡單,夠純情,夠普通,甚至,夠笨。
心愛幾乎窒息,早知如此,自己何必漂洋過海地到美國來發展,又何必要放棄繪畫投身好萊塢?她所做種種,無非是為了引起他的主意。她做到了,他卻又厭倦了,說要返樸歸真,要娶個圈外人結婚生孩子。
一次兩次,她無論怎麼做都是不對,做什麼都不是他的那杯茶。她註定與他有緣無份。
他們這一生都在錯過——相識得太早,相愛得太晚,相處得又不是時候。
嫦娥應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其實那也不是嫦娥的錯,是時間的錯——為什麼偏偏在后羿成功之後給她那粒仙丹?
克凡說:你信我,今生今世,不論我娶的人是誰,我最愛的女人,始終是你。
可是,沒有婚姻的愛情就像是一個未曾成眠的夢,根本就是幻覺。
一年賣了三萬個假,三年賣不出一個真。盧克凡,自己知道他的話是真是假嗎?
也許他並不認為自己在欺騙,因為他從來就是這樣的人,隨心所欲,不負責任,只愛自己,不愛任何人。
是心愛要相信他,是心愛太希望一切是真的,是心愛要自己騙自己,為自己建一座愛的海市蜃樓。
而今,盧克凡用一場真實的婚姻粉碎了所有縹緲的泡影,讓幻想也不能留下。
真心愛再也無法自欺欺人。她按住胸口,仿佛回到十五歲那個下午,她因為一隻小貓而被克凡誤會指責的時候,她是那麼無助,那麼無奈,滿心滿腹的委屈,卻不能為自己辯護。
中間已經整整十年過去了,她功成名就,光輝燦爛,但是,有什麼用?她仍同十年前一樣無助,一樣無奈,一樣有冤無處訴。
從小到大,從前世到今生,她要做的惟一的事不過是愛他,有多麼愛便那麼愛。可是,一次又一次,她只收穫到辜負、背棄、冷落、傷害,每個人都會戀愛,為什麼惟獨她的愛情如此坎坷艱難,付出越多便傷得越深?是因為她愛得太執著太在意太純粹了嗎?難道真心愛一個人是罪不可赦?
她在浴缸里蜷縮成一個嬰兒的形狀,不知道怎麼樣才能保護自己,讓從心底散發至全身每一根神經末梢的疼痛略微減輕。好疼,好疼,好像有千刀萬刃在她的身體裡扭絞,糾纏不清。
從前聽說過有一種刑法叫凌遲,將人綁在樹上,用魚網勒住全身,使肌膚在網眼中一寸寸突起,而後以絕利小刀一寸寸切割,割足九千九百九十九刀後,渾身的血肉已經模糊,人卻仍不能死,疼得昏過去,再以更強烈的疼痛驚醒——是謂凌遲。
原來,愛,也是一種凌遲。
怎樣才可以止痛?怎樣才能夠不愛?怎樣才會忘記前世今生?
她開始喝酒。一杯接一杯。喝到吐。吐得五臟六腑全都翻轉過來,卻依然清醒。
在比死更冷的絕望與清醒里,她不禁要想:這樣地愛一個人,到底是不是值得?她愛了大少爺太久了,從前世到今生,從出生到今天,從啞口到開口,他可曾有過半點回報嗎?
他說他愛她,卻不給她婚姻;他許諾過會回頭來找她,可他有找過她嗎?
她看著自己的手心,仿佛在那裡尋找什麼,但什麼也找尋不到。
十年前與十年後已經分不清,前世和今生也一併混淆,她的思路又回到了半個世紀前,那最後的一次訣別——從此之後,他有回頭來找過她嗎?
整整半個世紀過去了。心愛不能忘記那場紛擾雜沓的「舞潮運動」,不能忘記她為了救金大班是怎麼樣地委屈求全,被迫向警察局長武同卑躬屈膝,更不能忘記武同對她的種種凌辱與踐踏。
——然而即使是這樣的犧牲,也終未能救得了金大班命中注定的「殘花殺」。
金大班被捕入獄的當夜便死了,死在巡捕房。死因不詳。
醫生說是她得了嚴重的肺癆,一直用藥物強行壓制著咳嗽吐血等表徵,可是內里已經爛透。她那麼能吃能睡,那麼懶和饞,又那麼容易興奮,便是因為這病。
這病早已把她的精血耗盡了,在她的身體裡面把她自己吃掉了。死是早晚的事情,即使不被捕,不受那一夜的驚嚇與折磨,她的日子也是不會長的。
但是那一夜金大班到底經過些什麼呢?這已經成了永遠的沉冤疑案。沒有人會向碧桃說實話,而碧桃亦不打算深究。總之人已經死了,這是鐵一樣不爭的事實,其餘都不重要。
她捧著武同的手令去巡捕房領人,卻只領到一具屍首。血雨腥風啊,血水滔滔地漫過黃浦江,碧桃站在江邊,只覺得整個天地都是腥紅的——上海對於她來說,自始至終都是一場血的洗禮。在百貨公司見到大少爺之後,她是認真考慮過要洗手上岸的,她認認真真地想過要洗刷自己,做一個新的人,乾淨的人。可是命運再一次把她給出賣了,把她推到了武局長的籠中,成為他養在公寓裡的一名禁臠。
再一次的賣身,使她覺得自己已經死了。在她從了武同那夜便已經死了,留在世上的只是一具沒有希望的身體;如今,這身體也隨著金大班去了,她不知道她還剩下什麼。
她領了金大班的屍首回來,守著哭了一夜,親手為她清洗,親手為她化妝,親手給她裝殮,又大操大辦地將她發送了,感覺同時埋葬的,還有另一個自己。
本來她應該順理成章地接手金大班的工作,做「百樂門」的新大班,但是武同叫她跟著他。她沒有別的選擇。
她不再懂得抗爭。她一直都是個沒有思想的女人,如今更成了一具行屍走肉,每天的任務,只是躺在床上等著武同來享用她,或者折磨她。
從沒有見過比武同更加變態而殘暴的男人。殘暴到無聊。他興致勃勃樂此不疲地變換著無窮的花樣來折騰碧桃,欣賞她的呻吟與扭曲,以之使自己興奮。
他甚至帶她去看自己審訊犯人——那正是在中國歷史上俗稱為「黎明前黑暗」的時刻,刺殺與反刺殺、追捕與反追捕無日無夜不在秘密而張揚地進行著,而武同,正是歷史洪流里漩渦正中浪尖頂上最熱鬧的一滴水。
她親眼看到他是怎麼樣草菅人命的,她怕極了他,怕得連逃都不敢,連恨都不敢。
直到有一天,她聽到他在電話里吩咐手下:「有可靠密報,那些反動傳單都是從這個地址流發出來的,今晚他們在那裡有個聚會,你現在馬上帶齊人手趕過去,寧殺錯,不放過,領頭的人叫盧克凡……」
盧克凡!
碧桃的耳邊仿佛炸了一聲雷,她幾乎是想都不想,便翻身從自己房間的窗戶里跳了出去,心思前所未有地清明,意志前所未有地堅定,身手前所未有的敏捷——她不能走大門,她不可以耽誤一分一秒的時間,她必須馬上去通知大少爺,叫他快跑!
整整一年了,她被拴在一頭狼的身邊,無時無刻不在想著逃跑,卻只是不敢。她在夢裡和幻想中已經完成了無數次成功的出逃,再於清醒後發現自己仍然置身在這個華麗而恐怖的人間地獄。然而這一次,她不得不把計劃付諸於現實了,為了大少爺。
——她得通知他逃跑,於是,也許他會帶著她一起逃。
和大少爺一起逃亡的念頭使得碧桃快樂起來,覺得整個人在飛。她義無反顧地奔向淮海路的腳步是輕快的,她甚至要感謝武同了,因為他讓她知道了大少爺的下落,並且即將可以同他重逢。
可以與大少爺重逢了。闊別了他這麼久,她終於又要見到他了。她有多少話要對他說呀,說碼頭的失散,說百樂門的華爾茲,說百貨公司短暫的邂逅,說她對他的景仰與思念……
她幾乎不能呼吸了,因為奔跑,也因為緊張,她提起旗袍的裙角,蹬掉高跟鞋,每向前奔跑一步,便離大少爺親近一分。
上海的人民沉睡著,既不了解一場暗殺即將發生,更不察覺一段愛情獨自開謝。
那只是一座很普通的上海閣樓,那裡卻有十幾個不普通的熱血青年和一台簡易印刷機。那些青年正圍著印刷機忙碌著時,門被大聲地擂響了。
人們緊張起來,一邊迅速地藏掖傳單一邊故作鎮定地問:「是誰?」
而碧桃已經上氣不接下氣,一句多餘的話也不敢說,只能拼力喊出一句:「盧克凡,大少爺——」
門打開了,站在門前的,正是克凡少爺。他看到碧桃,驚訝到了極點:「你?你怎麼會……」
碧桃看著他,血與淚一齊湧上來,似乎張開嘴就會噴出,她本能地想要撲進他的懷裡,想要緊緊地抱住他,想要跟他說很多很多的話,然而能夠說出口的,只是最重要的那一句:「武同發現你們了,快跑——」
一個女聲驚叫起來:「武同?警察局長武同嗎?我們快走!」
還有人亂著要收拾東西,然而那女孩子果斷地下命:「來不及了,什麼都別理,快散開!分開來跑!」接著將大少爺一拉,「我們也走。」
碧桃看清楚,那正是在百貨公司電梯上同大少爺一起的女學生,原來他們不僅是朋友,還是夥伴。她本能地跟著大少爺往外跑,剛才還忙亂著的房間一下子空了下來。
剛剛下樓,槍聲便零亂地響起來。大少爺一手拉著女學生,一手拉著碧桃,沿著小巷七扭八拐地跑著,然而槍聲雖然越來越稀落,卻也越來越近,大少爺拉著兩人拐進一條小巷子,將她倆塞在門洞裡,說:「你們躲一下,我去引開他們。」
「不,我去。」是那女學生。
「引不開的,我們分頭跑,他們就會分頭追。」碧桃一生中都沒有像今天、像此刻這樣清醒明智過,她看著那女學生,明白了一件事:那女孩是可以用自己的生命來換取大少爺的安全的。
——女學生可以,自己也可以!
碧桃的眼中淚光閃閃,卻忽然笑了一笑,宛如一朵桃花盛開。她鬆開一直與大少爺緊握著的手,在他心口輕輕印了一印,做出決定來:「你們倆都走,我留在這兒。」
盧克凡一驚:「可是……」
「他們看到我,大概就不會往前追了。」碧桃溫柔卻是不容置疑地說,「我是武同的人,他們不會把我怎麼樣的。」
盧克凡愣了一愣,電光石火間似乎意識到了什麼,卻在匆忙中不能理清楚。而女伴已經在催促:「她說得對,我們快跑。」並不忘了對碧桃丟下一句:「謝謝你,再見。」
再見?她和他,還會再見嗎?
碧桃忽然無比震盪地清醒過來,她找了這麼久,終於找到大少爺了,難道這麼快又要說再見?難道重逢的快樂註定與她無緣,而她和他的今後便將從此永訣?
她一生顛沛流離,忍辱負重,何曾真心快意過?一生中值得紀念的日子並不多,而每一幕都莫不與大少爺有關。此時,卻不得不重新告別他。
她看著他的背影,不知道這一次別離,又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再見。
盧克凡跑了幾步又回頭,看到她那個受傷的眼神,腳下不禁有些遲疑,卻依著慣性向前趔趄著,而手也仍被身邊的女子拉著,整個身子是一種向前的姿勢,踉蹌了幾步,忽然停下,大聲說:「等著我,我會回來找你的。」然後掉轉頭重新奔跑起來,與碧桃越來越遠,終於拐了個彎,消失在路盡處。
碧桃蹲下來,艱難地呼吸,想哭,然而已經沒有淚。
她見到大少爺了,她救了大少爺了,然後她又失去了他的蹤影。一切來得這樣突然,一切發生得這樣間不容髮,一切都沒有來得及想清楚,一切已成定局……
然後有人追上來,有人扭住她的胳膊,有人驚訝地說「是武同的人」,有人在爭論該如何處置她——她都聽不見,都不關心,等待她的無非是毒打與凌辱,而無論是將她送回到武同的公寓,還是把她送進監牢,其實都是一樣的……
心愛蹲下來,緊緊抱住自己的肩膊,艱難地呼吸,大聲地抽泣,想哭,然而已經沒有淚。
那是她與大少爺在前世的最後一次見面。
他對她說的最後一句話是:「等著我,我會回來找你的。」
可是,他沒有。
他沒有回來找她。他辜負了她。讓她白白地等待了一生,荒廢了一生,絕望了一生。
一直都是她在找他,從碼頭找到舞廳,從前世找到今生。
他卻再一次辜負她,牽了別的女人的手走進禮堂。他終於是拋棄了她。
她白來人世一遭!
她來到人世的惟一目的便是為了找他,愛他。抽除她對他的愛情,生命便成為一片廢墟,毫無意義。
酒瓶橫陳,滿地狼藉,花瓣在浴間散落得到處都是,心愛握著空酒瓶踏著一地的花瓣中踟躕呢喃,腳步趔趄,眼神渙散。
她有酒意,可是沒有醉;她想哭泣,卻沒有眼淚。
她被自己的愛情殺死了,沒有力量再做完整任何一件事。
她所有的力氣都被她的愛耗盡了,她的靈魂已經跟著愛情死去。
她甚至不能盡情流淚。她惟一能做的,只是喝酒,喝光家裡所有的酒後,又來到酒吧里繼續喝。
她這樣蒼白憔悴,又這麼浪蕩形骸,在酒吧客人的眼裡,這是一個典型的患有世紀末躁動症的不良少女,誰能相信她竟是國際影星真心愛?
沒有人認得她。在人群中比在影片裡更孤獨。
她愛上一種叫踏趿拉泡的酒。與其說是酒,不如說是一種奇特的飲用方式——杯沿上轉一圈鹽沫,倒滿酒後再倒一點雪碧,然後將杯墊在杯口用力一拍,泡沫四濺時就著鹽一口喝下。喝得又急又沖,痛快淋漓。
她豪放的做派更加讓人誤會,不時有陌生男子上前搭訕,她來者不拒,無論對誰都是笑著舉杯:「CHEERS!」
紅的唇,醉的眼,傘似的裙子,琥珀樣的酒,她渾身上下都散發出一種頹廢而妖媚的誘惑。身邊的男人越聚越多,她同他們輪番猜拳,斗酒,比說笑話,跳貼面舞,打賭——賭注是一個吻。
她吻的男子受寵若驚,忍不住熟極而流地說出:「美女,我真是愛你。」
「愛我?」她笑起來,蛇一樣攬住他的脖子,醺然欲醉,潸然欲泣,「我真的很需要愛情。要很熱很熱地愛,很緊很緊地愛。我對愛情很貪婪,少愛一點兒都不行。但可以不用愛得那麼認真,那麼長久。反正,愛情從來都不是永恆。」
「我的愛熱得可以燒死你。」男人如獲至寶,摟緊心愛,「跟我走,不會讓你後悔。」
心愛茫茫然地笑著,眼神里空空洞洞,仿佛一具被抽走了靈魂的軀殼。
她便那樣地隨人去了,看不見天使在角落裡哭泣,連魔鬼亦倉皇不辨悲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