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柔情

2024-10-05 15:19:03 作者: 尹劍翔

  中國古代社會非常重視孝道,認為「百善孝為先」。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對因踐行孝道而犯罪的人給予特殊照顧。同時,也常常借審判來教育世人,弘揚孝道。《後漢書?吳佑傳》就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吳佑,字季英,東漢時期陳留長垣人。這個人可是個能人,活到了九十多歲。他當時擔任膠東郡的丞相時,底下青州安丘縣一個叫毋丘長的青年。

  一天中午,毋丘長正挽著母親在市場上緩緩而行。

  母慈子孝,一看就是個孝子。

  可是沒有想到的是禍從天降。忽然他們迎面碰到一個醉漢,平白無故地向毋丘長挑釁。

  這個毋丘長可是個仁人君子,人家可有涵養了,所以沒理這個醉漢。

  但是,這個醉漢不依不饒,見毋丘長不理他,竟然當眾出言不遜,侮辱毋丘長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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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丘長雖然忍讓,但是不惹事,不代表他不能惹事,他上前一步,猛地抽出腰間的佩刀,手起刀落,醉漢慘叫了一聲,便倒在了血泊之中。

  毋丘長知道失手殺了醉漢,知道如果被捉住那是要償命的,便出逃外地。安丘縣派人追捕,不久就在即墨捉到了他,交到了吳佑手中。

  吳佑問明了事情的原委後,十分惋惜眼前的這個青年,便對他說道:「兒子看到母親受辱,氣憤是人之常情。可是作為一個孝子,你應該知道為父母著想,心中雖然憤恨,卻應該有所顧忌,不能因此拖累你的母親。現在你因為孝道而被激怒,在大庭廣眾之下殺人,如果赦免了你,則為國法所不容,若是處罰你,則又於心不忍。這可如何是好呢?」

  聽完這話,毋丘長這個感動啊!他自己主動戴上了刑具,說道:「既然國家有法律,臣民都應該嚴格遵守,既然我已經觸犯了法律,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這還有什麼可說的呢?大人縱然是憐憫我,又怎麼能枉法判決,對我法外開恩呢?」

  吳佑沉吟片刻,問毋丘長有沒有妻子?毋丘長回答說有妻嚴氏,但是還沒有孩子。吳佑嘆了口氣,怎麼能讓一個孝子,就這麼斷子絕孫呢?當即吳佑下令,把嚴氏帶來,把她和毋丘長關在了一間牢房裡。這牢房是單間,布置得跟賓館的大床房一樣,這是拿監獄當洞房了。

  吳佑把毋丘長的枷鎖取掉,讓夫妻兩個人就同宿住在這間牢房中。過了好幾個月,嚴室懷孕了。此時,冬季將近。

  冬季將近?什麼意思。

  大家應該聽過秋後處決這個詞。過去處決死刑犯,都是要等秋冬交際的時候進行。

  此時,毋丘長的母親來看望兒子,毋丘長撲通跪在了母親面前哭道:「孩兒不孝,不能為母親養老送終,單是這個罪過就讓我死有餘辜了。可是我現在真的不知道如何報答吳佑大人呢?」

  沉思了片刻,毋丘長竟然咬斷了右手指頭,吞入了肚中,然後含著血吩咐旁邊的嚴氏,如果生的是兒子,就給他起名叫吳生,並且告訴他,我臨死吞指為誓,讓兒子來報答吳大人的恩德。切記,切記。」

  這天深夜,毋丘長解開腰帶,就在牢房裡上吊了。吳佑得知後,第二天就把他妻子放了。吳佑的做法得到了百姓的一致認可,經常有百姓將自己生產的農產品送至吳佑的府邸,表示敬意。

  從這個故事,我們也看出了其實冷冰冰的法律裡邊也有著眾多的人情。我們現代的法律裡邊有沒有這樣法律裡邊含情的法條呢?

  答案是肯定的!比如,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是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所謂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是指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因此對於這種懷孕的婦女,都不應為了判處死刑而給她進行人工流產,如果已經人工流產的仍應視為審判時懷孕,也不能適用死刑。不適用死刑時指不能判處死刑,包括死緩,如果審判時沒有發現其懷孕而做了死刑判決,在執行前才發現懷孕的應當停止執行。

  這就是最人性化的法律了。

  其實,在罪犯服刑期間,也有很多很人性的做法。我現在就給大家講一個現代的故事。

  梅子這個姑娘,生於1973年,家住新鄉市,家境貧窮的她從小外出打工。1997年,梅子認識了李新,李新生於1968年,在新鄉市某醫院工作。

  李新從小失去了母親,而梅子從小失去了父親,兩人同命相憐,相互產生好感。但由於種種原因,直到2005年前後,兩人才正式開始了朦朧的愛情。

  梅子認為李新善良、老實,是個值得寄託終身的人,李新則認為梅子漂亮、賢惠。二人在一起的日子,生活充滿了溫馨。

  就在二人準備結婚時,梅子開始感到不舒服,身體越來越不好,腹部常常疼痛難忍。當時,梅子在一個餐廳當服務員,工資不高。李新拿出自己的工資給梅子看病,無微不至地照顧梅子。

  梅子很感動,但李新在醫院的工資也不高,二人很快陷入了窘境。

  為給梅子籌措治病的錢,李新鋌而走險,鑄下大錯。今年4月30日,李新因盜竊電動自行車,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5月20日,李被送到省焦作監獄服刑。

  由於病痛折磨,去年年底,梅子從打工的飯店回家。當時,70多歲的母親也身患重病,照顧梅子的只有姐姐。肚子疼,咳嗽時大口吐血,吃飯無法下咽……家人陪著梅子去醫院檢查,最終確診梅子除患腸癌外,還患肝癌晚期,血糖也很高。

  醫生私下告訴梅子,她的生命就要走到盡頭了。梅子知道留給自己的時間不多了,家人問她還有什麼心愿。她告訴姐姐,自己好想穿一次婚紗,和他一起走向婚姻殿堂。

  梅子所說的他就是李新。姐姐不知道妹妹的心愿是否能實現,後來,她在媒體上看到了一則犯人在獄中結婚的報導,點燃了幫妹妹實現願望的希望。

  但姐姐不知道,正在服刑的李新是否能滿足妹妹的願望。在監獄會見室里,梅子將自己的願望告訴了李新,沒想到,李新很爽快就答應了。

  在媒體的斡旋下,經有關部門批准,監獄同意幫二人舉辦婚禮。

  在監獄裡辦婚禮,這事可夠感人的。你看,這不也是法中有情的一個重要的故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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