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錯再錯的代價
2024-10-05 15:16:23
作者: 尹劍翔
很多人犯了錯誤,第一想到的不是要承認錯誤,改正錯誤,而是如何掩飾錯誤。可是,自己這麼一來二去,反倒是把自己搞的越來越麻煩了!
我們先來說這麼一個案件。清朝時,天門人胡公任直隸省某縣知縣期間,有個盲人投案自首,自訴他自己打死了父親,請求依法治罪。
胡公去現場勘驗,看到死者腦後被用磚頭砸傷三處。傷痕的長短相差不多而排成一排,毫不錯亂,不像是盲人打的。審問時盲人堅持承認是他打死的。胡公就假稱要把他解送到省審理,通知盲人說:「你這一去,就沒有活著回來的可能了。可叫你的兒子前來,見上一面,作為最後的訣別。」
他的兒子來了,面對著父親驚慌害怕,樣子有些反常。胡公又告訴他:「有話早些說,以後就不得見面了。」盲人只是流淚,說不出話來,過了好久才告誡他的兒子道:「以後要好好做人,別掛念你的父親;你的父親已經瞎了眼睛,不值得掛念了。」兒子無話可答,而面色愈加驚慌不安。胡公命令他暫且退下。稍過會兒,便把他帶上堂來,板起面孔對他說:「你打死了你的祖父,又讓瞎了眼睛的父親來抵罪,這在逆倫罪中又犯了逆倫罪!你父已供出了實情,你若不從實招來,將把你處以極刑!」
盲人的兒子驚慌地說:「我的父親自願認罪,可不是我的主意;打死祖父,確實是我乾的。」這件命案就此定了下來。原來盲人的兒子對祖父不喜歡他的父親而喜歡他的叔父感到氣憤,所以把祖父打死了。
門客後來就問胡公:「您是根據什麼斷定,那個盲人無罪的?」胡公說:「盲人在盛怒之下打人,拿起磚頭亂砸,怎麼能三道磚痕並列一起,傷痕的長短也都相差不多,而不錯亂呢?勘驗時心裡已對此懷疑,所以叫他的家屬來和他訣別,希望從中發現實情。他的兒子果然面色大變,就有意利用他驚慌不安的心理審問出實情罷了。」
你看,這個盲人的兒子,正是因為一種僥倖心理,讓父親頂罪,最後露出了馬腳來。
古代,還有一些很「智慧」的人,不過這個智慧是劃上引號的,他們為了掩蓋自己的錯誤,方法更特別,比如做賊心虛這個案子。
說古代有一個木匠收了許多孩子在家裡學徒。有一天,他抽屜里錢不見了,不知被誰拿走了,所有的孩子都否認是自己乾的。為了弄清事實真相,木匠把孩子們召集到一塊,發給每人一段同樣長短的木棍,然後說:「你們把這些木棍收好,明天早上再拿給我,偷錢的人木棍會比別人的長出一寸來。」
偷錢的那個孩子害怕被發現,晚上偷偷溜出來,把自己的木棍拒掉了一寸,免得明天比別人的長出一寸來。
第二天,大家把木棍都拿出來了,偷錢的孩子的木棍比別人的短了一寸,他羞愧地哭了出來,以後再也不偷人家的東西了。
這就是利用了做賊心虛的心理,罪犯有時越遮掩卻留下的痕跡越多。
當年美國總統尼克森水門事件就是這樣,在1972年的總統大選中,為了取得民主黨內部競選策略的情報,1972年6月17日,以美國共和黨尼克森競選班子的首席安全問題顧問詹姆斯?麥科德為首的5人闖入位於華盛頓水門大廈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辦公室,在安裝竊聽器並偷拍有關文件時,當場被捕。
事件發生後尼克森曾一度竭力掩蓋開脫,但在隨後對這一案件的繼續調查中,尼克森政府里的許多人被陸續揭發出來,並直接涉及到尼克森本人,從而引發了嚴重的憲法危機。
1973年10月特別檢察官考克斯對總統尼克森的調查進入關鍵時刻,前者要求尼克森交出與水門事件有關的證據。
尼克森下令,要求司法部長理察森罷免考克斯的職務。但理察森拒絕了總統的要求。隨即辭職。司法部副部長拉克爾?肖斯接任司法部長後,也因拒絕罷免特別檢察官而辭職。最後司法部的三號人物博克成為司法部代理部長,才答應罷免特別檢察官。尼克森更動員FBI封鎖特別檢察官及司法長官、次長的辦公室,宣布廢除特別聯邦檢察局,把此案的調查權移回司法部。面對尼克森濫用行政權力來維護自己,招來國民嚴重指責。
10月31日,美國眾議院決定由該院司法委員會負責調查、搜集尼克森的罪證,為彈劾尼克森作準備。1974年6月25日,司法委員會決定公布與彈劾尼克森有關的全部證據。7月底,司法委員會陸續通過了三項彈劾尼克森的條款。尼克森於8月8日11點35分致信國務卿基辛格宣布將於次日辭職,從而成為美國歷史上首位辭職的總統。
為了掩蓋第一個錯誤,他犯下第二個錯誤,結果又被迫去用第三個錯誤去彌補前面的漏洞,最後,漏洞破綻反而越來越多,被迫辭職下台。其實,如果他爽快的承認了第一個錯誤,民眾也許會原諒他,事情結果要好得多。
在現代的很多案例中,也有很多人,為了掩蓋自己的一個小小的錯誤,而編造成了更多的謊言來,甚至是陷害他人為自己的頂罪,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很多人的掩飾會造成更多的破綻和線索,而這些線索很可能就成為了警方破案的關鍵。而現代科技的不斷發展,也讓很多蛛絲馬跡變得無所遁形。
所以,任何人犯法和犯罪後,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並且勇於承擔錯誤,不能對抗法律的強制力,這才是一個聰明人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