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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尺巷的故事

2024-10-05 15:16:03 作者: 尹劍翔

  這個鄰里糾紛常有,特別是現在因為房屋而產生的鄰里糾紛就更多了。其實,古代,這樣的事也是不少。

  安徽省安慶市地下有個挺著名的縣城,叫桐城縣。

  桐城縣誌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康熙年間,文華殿大學士、禮部尚書張英在京做官,在桐城的家人因建房子與鄰居產生了糾紛,他們為了這個牆建在哪裡互不相讓。兩家人的牆都建的擠到一塊去了,中間都沒人走路的地方了。

  張英的老娘,便寫信給他兒子,要他利用職權干預糾紛,讓鄰居把那座牆給拆了。沒想到張英回了一份家書,上面話不多,就是一首詩,是這麼寫的:

  「千里家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張英他媽一看到這封信,馬上明白了兒子的心意,立即把牆拆了,後退三尺又建了起來,鄰居一看,頗受感動,也很慚愧,也主動後退三尺,這桐城縣便留出了六尺巷,成為千古佳話。

  以上這個案例,是一個典型的相鄰權糾紛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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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防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防礙,賠償損失。

  你看,這雙方都為了能擴大一下自己的院子面積,把牆往前挪,都影響了對方的正常生活,通行!雙方責任。

  在中國人的理念里,一直都有遠親不如近鄰的說法,但是鄰居也是最容易產生矛盾的,低頭不見抬頭見嗎!

  在古代中國,鄰裡間的相互幫襯與協作一直是人們的傳統美德,但關係的密切不但能造出融洽的氛圍,也容易滋生鄰里糾紛。這些矛盾的妥善處理,不但能看出人們的道德水平,也體現著社會的文明程度。生活在文明禮儀之邦的傳統中國人在處理相鄰關係上積澱下的經驗、教訓、原則及智慧,值得我們汲取與總結。古代相鄰關係的概念,跟今天基本相似。

  古人和今人在處理生活中發生的毗鄰不動產間的衝突、利益平衡等問題時,遇到的困難大致是相似的。都是鄰里調解,大部分人都是客客氣氣的雙方各讓一步。但是,很多人也願意把這樣的案件歸於司法解決。

  比如,某小區業主姚某、郝某將空調室外機安裝在孫某家飄窗下方。孫某發現姚、郝兩家的空調室外機在使用過程中噪音太大,在姚、郝找人維修後,孫某感覺噪音依然很大,遂要求兩家將室外機拆除,遭到拒絕後孫某將兩鄰居訴至中原區法院。

  法院對現場勘驗後確認原、被告居住的樓棟業主,除被告和東戶一樓一業主外,均將空調室外機安裝在自家飄窗下方,且小區90%以上的業主也都是將空調室外機安裝在自家的飄窗下方。

  中原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空調室外機安裝規範以及人們正常的生活習慣,空調室外機應該安裝在自家飄窗下方,二被告將室外機安裝在原告家的飄窗下方,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法院判決二被告於判決生效後15日內將其安裝在原告飄窗下方的空調室外機拆除。

  這就是個典型的相鄰權糾紛問題。

  這種問題,還有一些比較常見的,比如前些日子,有個朋友就問我,我們鄰居現在把好多雜物就堆放在了樓道里,讓人通行都很困難了,但是他怎麼跟鄰居談,也沒法解決,問我,我能直接把他這些東西扔了嗎?

  我就告訴他,你千萬別,如果扔了人家的東西,人家就有權找你索賠了,這事本來是你占理的,就變成別人占理了。

  他問我,那我該怎麼辦?我說你首先要及時取證,先用照相機把他占用樓道的事實拍下來!或者就直接報警或者直接找居委會,物業,讓他們進行調解。

  實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訴,要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實在不行就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清理樓道。

  但是,這樣做呢,就又有點把鄰里關係給搞複雜了,他也挺為難,因為別的鄰居都不起訴,就我起訴!那是不是顯得我有點不厚道!

  這件事和讓牆的那件事又有本質區別了,這是明顯侵害了我這個朋友的權益的行為,如果一味的慣著這位鄰居,後邊他很可能還會幹出更出格的事來。

  今天把雞骨頭扔下來,明天就有可能扔一把菜刀了!

  總之,古人在生活中面對鄰裡間的相鄰關係時,用他們的生活智慧為後人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我們也多應該看看這樣的故事,來解決矛盾,把相鄰關係的處理,委之於靈活的民事習慣。

  但是,在自己的權益遭到侵害時,也能適時的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這也是一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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