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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18:21:27 作者: 李振平

  小袁研究著面前這個女人。

  孟艷膚色白皙,高鼻樑,一雙會說話的大眼睛,長發,瘦臉型,身材高挑勻稱,是位西式風味兒十足的現代美女。前晚,在王朝酒店天字第一號包間初次見面時,她給小袁的印象是矜持、才華逼人與傲氣。現在,她萎縮在沙發椅上,眼睛哭紅了,惶惑不安,像只在寒風中發抖、孤立枝頭的小鳥。小袁認為這是自知有罪因而心虛的表現。

  畢隊長給孟艷倒了一紙杯熱水。

  孟艷去接,手抖得碰翻紙杯,熱水從茶几流到地上。她更加驚慌失措。

  

  畢隊長又給她倒了一杯。

  畢隊長沒有急於問話。對孟艷的正式傳喚,他安排在會客室進行,這裡與審訊室的環境、氣氛大不相同。小袁問為什麼。畢隊長說,孟艷騙取五百萬工程款的行為過於拙劣,隨便被人抓住尾巴,她那種高智商的人,不應犯這樣低級的錯誤,事情或許另有名堂。

  「孟總,你在大學學什麼專業?」畢隊長沒有按程序問被傳喚人的姓名、年齡、住址與職業等個人基本情況。

  「企業管理。」孟艷聲音很小。

  「你喜歡文學?」

  「年輕的時候曾經喜歡。」

  「你現在也不老。我這兒有本《校園詩刊》,裡面有首小詩,你寫的,這句寫得挺好。」畢隊長翻到一頁,念道,「我不要穿水晶鞋,因為它夾腳,我願赤足在草地上奔跑。」

  「那時我上大二。」孟艷坐直了一點。

  「你不想做被王子看上的灰姑娘,你想憑自己的能力實現理想。」

  「理想?不切實際的夢想。」孟艷身體抖動了一下,「你們搜查我家了?」

  「沒有,這本《校園詩刊》是你丈夫吳鋼送來的,我跟他閒聊了幾句。他說,這句小詩代表過去的你,你曾是一個不喜歡水晶鞋的姑娘。他和你的兒子信兒就等在外面,咱們談完了,他們父子倆接你回家。」畢隊長的幾句話有效舒緩了孟艷的情緒。

  孟艷說:「畢警官,我看得出來,你跟別的警察不一樣。我原來以為……」

  「呵呵,以為我會吹鬍子瞪眼,像個閻王殿上的黑臉判官?」

  「謝謝你沒有那樣對待我,請問吧。」

  傳喚開始。

  所有被傳喚的人都會抱有不同程度的牴觸、敵對的情緒,他們被迫回答問題,並非心甘情願地配合警方的調查。今天對孟艷的傳喚進行得比較順利,她如實回答小袁的每一個提問,而且主動解釋一些相關的細節。

  「為什麼請外面的公司施工?」

  「數據中心升級改造工程技術含量高,如果交給一般資質的公司去施工,難以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必須請專業公司。吳氏集團下屬的建築工程公司過去主要是蓋樓、鋪路,不具有相應的技術力量。」

  「誰決定的?」

  「我。經過綜合考察、招投標後確定的外包公司,吳董事長在發包合同上籤的字。」

  「吳董事長沒有不同意見?」

  「沒有。他在王朝酒店宴請過外包公司的老闆與項目經理。」

  「工程造價有沒有虛報?」小袁突然問。

  「有。」孟艷回答時沒有半秒鐘的遲滯。

  「虛報了多少?」

  「五百萬。」

  孟艷的態度平淡極了,就像從菜市場出來的家庭主婦回答西紅柿多少錢一斤的詢問。

  小袁的眉毛不由自主地一聳。

  孟艷察覺到了,她問:「你們抓……叫我來,為的就是這件小事?」

  小袁說:「小事,虛報工程造價五百萬,侵占巨額公款,還是小事?」

  「吳氏集團是私人企業,準確地說,是吳家的產業。吳家的錢怎麼花,花到哪兒,吳董事長說了算,談不上侵占。這五百萬可以視為回扣,要拿回來的。」孟艷的話輕鬆至極。

  畢隊長問:「誰讓你這麼辦的?」

  「吳董事長。」

  「口頭指示?」

  「對。」

  「這是那份合同?」

  「是的。」孟艷看了看,認可後,退還給畢隊長。她說:「合同上有吳董事長的簽字。」

  「這個簽字怎麼歪七扭八的,與吳董事長以往的筆體不一樣。」畢隊長像是隨便一問。

  「那天,吳董事長的手被旋轉門擠了一下,腫了,拿不住簽字筆。」孟艷的解答合情合理。她完全坐直了身子,整整衣服,理理頭髮,不再是剛來時淚汪汪的樣子了。

  她的變化被小袁看在眼裡。

  畢隊長問:「孟總,你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吳氏集團工作?」

  「是的。」

  「聽說有幾家公司先後找過你,請你到他們那兒任職,你都沒答應。你是為了報答吳董事長的知遇之恩?」

  孟艷拿起紙杯,喝了一小口水。

  畢隊長說:「吳氏集團有條不成文的規矩,非吳家人不用。孟總,你姓孟,又是女性,數年內脫穎而出,坐到集團副總經理的位子上,證明你的才幹出類拔萃,遠在其他人之上,所以取得讓許多人羨慕的成功。」

  「畢警官,你過獎了。」孟艷捧著紙杯,用裡面的熱水暖手,她感到冷。

  畢隊長幹嗎要說這麼一堆恭維孟艷的話?小袁聽著肉麻。畢隊長接下來要說什麼?

  畢隊長說:「孟總,據我了解,對你的每次破格提拔,都得到吳董事長的大力支持。五年前,是他力排眾議,一錘定音,親自任命你為集團副總經理。對於吳董事長的失蹤,你應當是最感到痛心的人。」

  孟艷如芒在背,看她的樣子,比上警車時還要難受十倍。

  畢隊長不失時機地問:「對於吳董事長的失蹤,你有什麼要對警方說的?」

  孟艷輕輕地搖了搖頭。

  畢隊長跳躍性提問:「孟總,前天,你動過那輛兩廂車嗎?」

  「沒有。」孟艷迅速回答。

  「你不問問我說的是哪輛兩廂車?那是你到吳氏集團開的第一輛車。」

  「也許別人開過。」

  「那輛兩廂車只有一把鑰匙,鑰匙在你手裡。」

  「不小心,我的那把鑰匙丟了。」

  孟艷目光有些游移,但不像在撒謊。

  去檢查那輛兩廂車的刑警回來匯報:自前天上午,該車停在溫泉山莊回城山路出口以北兩公里的一處果園旁,兩天來沒有移動;鑰匙留在車上,沒拔下來;油箱加滿,車況良好。

  這輛兩廂車並未到過吳董事長失蹤案發現場。

  是誰把它停在那兒的?

  為什麼停在那兒?

  畢隊長問最後一個問題:「前天下午三點到五點你在哪兒?」

  孟艷回答不變:「逛街購物。」

  傳喚結束。

  在筆錄上簽字後,畢隊長送孟艷走出會客室,要求她近期不要離開本市,有些情況需進一步找她核實。

  吳鋼與信兒等在門外。

  信兒撲進媽媽的懷抱,吳鋼為妻子圍上白色的羊絨大披肩。畢隊長問:「你兒子今年五歲?」孟艷似沒聽見。

  一家三口坐進白色寶馬轎車。

  小袁拿著一隻女士手袋追出來,說:「孟艷的,她忘拿了。」

  畢隊長說:「不急著還給她。」

  畢隊長回味著剛才捕捉到的孟艷的一個動作:吳鋼為她圍羊絨大披肩時,她向旁邊輕微地躲了一下,她不喜歡丈夫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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