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論見解在社會與個人間的作用 第一章 論抵抗
2024-10-04 16:32:46
作者: [英]威廉·古德溫著 鄭博仁、錢亞旭,王惠譯
在原來進行的研究取得了一些進展之後,現在也許應該回顧並考慮一下我們所取得的成績。首先,我們考察了與所做研究的主題相關的人的能力問題;其次,我們提出了建立在正義和普遍利益基礎之上的,獨立於一切政權的且先於一切政權的社會原則;最後,我們努力探尋作為最合理的政權組織所應具有的基本條件。現在我們已經可以進一步研究政權的各種不同的目的,並根據之前的推理所指演繹出與這些目的相關的結論。然而,還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儘管在之前的研究中沒有涉及到,但對於我們的研究來說卻相當的重要,因此可作為本書其餘部分的內容。它們彼此屬於不同的種類,在某種程度上又彼此分離;但是也許將它們分成兩類也無妨,即個人深思熟慮的見解對社會改良產生有效作用的模式和見解對改變個人行為起作用的模式。
迄今為止,強大的政權控制力看來與其誘惑力是分不開的。無論當時的政治體制有多不完善,人們總會被說服視其若神明並頂禮膜拜。英國人的特權和德意志的特權,最純正基督徒的顯赫和天主教國王的神聖莊嚴,都會給個人帶來狂喜的主題,他們分享到了或自認為分享到了這些詞語被認為所描述的那些特權。每個人都習慣認為自己出生在一個國度里,無論哪裡,恰好是自己所期盼的,都是上帝給予眷顧的標誌。推翻這些成見的時候可能會到來。敏銳地探尋真理以揭開政權的神秘面紗,以及毫無偏見地看待國家體制的缺點和弊端的時候可能會到來。一系列新的義務將會因這種新秩序而產生。當公正的精神占主導地位,忠誠衰退時,我們就需要探求在這種思想狀態下所必然應該採取的行動。然後我們就會被呼籲在對非正義和災難熟視無睹與過激的暴力和怨恨情緒之間,保持一種真正的中庸之道。竭盡全力有效地打敗專權和篡奪是那些能用純粹的真理之光來看待這些問題的人的義務。但真正的成功並不能簡單依靠粗糙的計劃和輕率的舉措來實現。那些致力於此的人可能會被懷疑是出於熱情而非善心。平等真正的朋友是會三思而後行的,不會抱有暴亂的野心。他會盡力去挖掘一種能使自己的能力到到最大限度和最持久發揮的方式。
整個這一問題與研究關於抵抗是否適當以及抵抗所應採取的措施密切相連,且該研究不可避免地在所有作家關於政權問題的專題論文中都占有一席之地。「最壞的政權和最好的政權是不是都同等地為它們的國民所容忍呢?是否在任何政治壓迫的情況之下,深受其害的人們都不能拿起武器來反對壓迫者呢?或者,如果有這種可能性,何種程度的壓迫才能證明起義的正當性呢?弊端總是存在的,因為人總是不完美的;僅僅用語言去反對弊端是懦弱的,真正的勇氣教會我們不再忍受,這種弊端的本質是什麼呢?」
沒有什麼問題能比這更為重要了。在研究這個問題的時候,哲學幾乎會失去自己的本質;它不再空想而成為行動者。如果一個果敢而堅決的政黨作出決定,成千上萬的生命將會終結。如果一個喜歡空想的探尋者生活在一個有著諸多弊端,怨聲載道的國家裡,當用理性來衡量這個問題時,他不知道他的多數同胞究竟了解多少他所試圖描述的東西。讓我們用如此重要的研究所要求的嚴肅認真態度來分析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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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或個人的緊急需要都可能會產生抵抗。人們常說:「一個民族有權力擺脫任何通過篡奪而凌駕其之上的權威。」這是一個被普遍認同無庸置疑的主張,同時毫無疑問的是,沒有任何主張看似更為有理。但是,如果我們對它進行縝密的研究,將會發現它常伴隨著一些模稜兩可的情況。我們所說的民族是什麼意思呢?所有人民都會捲入抵抗還是僅僅一部分呢?如果所有國民都準備抵抗,那麼所有國民都相信篡奪是非正義的。能被一個人或少數人實行並遭到整體國民普遍反對的篡奪是何種篡奪呢?政權是建立在見解之上的。[1]不好的政權在像夢魘一般牢牢控制我們,阻礙我們所有的努力之前,首先是欺騙我們。在一個國王和上議院對一個民族行使任何權力之前,這個民族一般都要學會尊重國王和上議院。如果一個人或一群人事先沒有得到任何支持他們的認可,就試圖在一個國家行使主權,就會成為眾人嘲笑的對象而不是認真抵抗的對象。消滅已存的贊成任何現有制度的偏見,自身也會遭受到類似的拋棄和鄙夷。
人們有時認為:「一支軍隊,無論國外的還是國內的,都有足夠的能力在完全違背一個民族意志的情況下征服他們。」國內的軍隊至少會在某種程度上帶有一般人民的看法和情感。越採取防範措施來防止教條對其的影響,這教條就可能越肯定地得到傳播並傳播得越迅速。假如向我表示你害怕我某些有趣的觀點或者聽到某些原則,你必然遲早都會引起我的好奇心。國內的軍隊永遠都不會成為在危機時刻支持暴政的非常值得信賴的工具。國外的軍隊在一段時間以後也會被本土化。如果問題是要特意引入國外的軍隊來支持已經動搖的暴政,那警報將不可避免地被拉響。這些人可能適合於繼續暴政的統治;但是誰來給他們發餉呢?一個軟弱,迷信或無知的民族可能會被囚禁在外國的武力之下;但是主張精神和政治獨立的學派會培養出不同性格的門徒來。遭遇到他們的洞察力和辨別力,暴政就會感到無能為力,好日不長。總而言之,要麼人們對於自由是無知和沒有準備的,那麼這個鬥爭和鬥爭的結果將是真正危險的;要麼他們在政治認識上的進步是有決定性的,那麼每個人都將看到企圖想要靠駐軍和外國的武力來控制他們是多麼地無用和短命。根據這種推想,信奉自由的黨派是屬於大多數的;他們是真正有著旺盛精力的人,並且有著一個值得為其付出他們熱情的目標。他們的壓迫者在人數上要少,並且墮落成為沒有生命的機器,漫無目的、毫無前景地徘徊在廣闊的大地上,是可憐的而非可怕的對象。他們的人數和智謀每小時都在減少;同時另一方面,每一刻的延遲都會給自由事業注入新的活力,使其擁護者更加堅定。如果人們能想到短時間的延遲所富含的好處和成功的確定性,他們就不會堅決反對短時間的延遲。同時,這些推理取決於這樣一種可能性,那就是,在不使用武力的情況下也能有效地圓滿地實現自由的目的。如果能辨明這樣一種情形,整個民族已無力用任何方式來防止被奴役了,那麼他們就有足夠的理由訴諸於武力。
適用於整個民族的推理,無需改變就可以適用於一個民族的絕大多數。一個民族的絕大多數是不可抵抗的;同樣它也無需藉助於暴力;同樣也沒有什麼理由指望任何篡奪者會瘋狂到來對付絕大多數人。如果有時看起來並非如此,那是因為以下面兩種方式,我們被多數這個詞給蒙蔽了。第一,最為明顯的是,樂觀的人易於陷入高估自己同黨實力的危險之中。他也許只與那些有著和他相同想法的人交往,在他看來少數人就是整個世界。問不同性情和不同生活習慣的人,現在在英格蘭或蘇格蘭有多少共和主任者,你會立即因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而驚訝。性情樂觀的人會有很多過失,乍一看,會覺得是天真的,或甚至是有益的。但無疑每一個正直的,有良心的人在這種可能性面前都會猶豫,那就是他是否應該讓這樣的失誤來慫恿他使整個民族都陷入到暴力之中,造成一片血海。一個人為了自己從道德或政治估計上得出的不確定的推論就自動發出死刑命令,或首先拔出草率處決的劍,那麼他一定有著一顆與眾不同的心。
第二種潛藏在多數這個詞下面的假象,不在於人數的問題,而在於覺悟的性質和程度。我們可能會說,多數人是對現狀不滿的,並且希望有某種特定的改變。但可怕的是:這多數人的大部分通常不過只是鸚鵡,在他們懂得很少或什麼都不懂的問題上上過一堂課罷了。他們不喜歡的是什麼呢?也許是一種特有的捐稅,或者某種暫時的委屈不平。他們不喜歡由暴政產生的惡行和卑鄙,並且渴望在另一種不同的條件下在他們自己的思想中培養出來的自由而率直的美德嗎?不。他們非常惱怒,且想像自己十分明智。他們期望的是什麼?他們不知道。或許很容易說明他們聲稱自己所期望的不比他們所恨的好多少。他們所恨的不是人類品質的普遍墮落;他們所期望的也不是人類品質的提升。當我們談及處於幼稚的無知狀態下的人時,認為一個民族的多數人是站在政治革新的一邊,這是對人類智力的侮辱。這樣的人被鼓動起來暗中破壞現存的制度,並粗暴地把政治改革的工作占為己有,那麼任何國家也不會遭受到比這更大的不幸。
這裡列舉的每一種假象都有一種顯而易見的對策,那就是時間。懷疑改革家是否在一個國家的居民中真正占多數嗎?懷疑多數人是否真正理解他們自己聲稱期望實現的目標,因此懷疑他們是否已成熟到可以接受它,並有能力維護它嗎?只需稍等片刻,或許這些疑團就會以那些最熱衷於人類幸福和進步的人所期望的方式得到解決。如果獨立和平等的體制就是真理,那可以預計隨時都會有信徒加入到它的行列中來。對這種體制的討論越多,對它的理解就越深,它的價值也越能被人感知並加以珍惜。如果多數人的狀態是可疑的,很少幾年,或許更短的時間,就會使它成為無可爭論的問題。現在正面對著浩瀚宇宙為自己抗辯的偉大的人道主義事業只有兩類敵人;那些懷舊的人,和那些喜歡創新的人,喜歡創新的人對懸而不決的情形不能容忍,傾向於粗暴地打斷深思熟慮的人力圖在這個世界上實現的那種平穩、不斷、迅速而繁榮的進步。如果那些最熱衷於這些重大問題的人可以把他們的努力都投放到以每一種可能的方式來傳播研究的精神,並把握住每個機會來增加和普及政治知識,那麼人類定會幸福。
第三種情況,可以設想在一個政治改革已經成為廣泛關注的話題的國家裡存在,那就是,在這個國家裡,既不是整個民族也不是其大多數渴望這種改革,毫無疑問革新者只是少數。既然這樣,那麼企圖用暴力來推行我們可能偶然同意的社會制度,就最沒有辯護餘地了。首先,如果一些人不能理解一份利益的優勢,那麼他們就還未成熟到可以分享這份利益。如果一個民族還未沉浸在對自由的熱愛之中,那麼他們就無法享受自由。試圖煽動人類過早地進入一種他們完全沒有做好準備的局面中去,無論這種局面從抽象意義上講有多好,必然會導致最可怕的悲劇發生。其次,企圖用暴力把我們的情感強加於人是一種最可憎的迫害。其他人和我們一樣有資格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在所有的權力當中,最為神聖的是,每個人在支配自己行動和斟酌行事上,都有確定的範圍,不易受到旁人放縱的熱情或專橫的性情的影響。[2]強迫人們採用我們認為是正確的東西是無法容忍的暴政。這將導致無限的混亂和不公正。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對的;如果這種做法被廣泛採用,人類的命運就不再是一個爭論辯解的問題,而是一個恃強、跋扈或玩弄權術的問題。
在之前所述命題「一個民族有權力擺脫任何通過篡奪而凌駕其之上的權威」中用到的民族一詞還有另一層更深的含混意義。民族這個詞具有任意性。哪個被稱為一個民族更為適當呢?是俄羅斯帝國還是伯爾尼州呢?還是偶然被賦予這個名稱的萬物都是民族呢?這樣說似乎最為準確:能夠為自己建立和維持一種同自己的見解一致的互相制約的制度,又不把與其他人見解不一致的制約制度強加到其他人身上的這許多人,都有權力,或者更確切地說,都有義務採取措施擺脫篡奪地權威。任何人,或一群人,把自己的感覺強加到和自己擁有不同見解的人身上,絕對地說來都是錯誤的,在任何情況下都會讓人深表遺憾;但為了主要的利益,也許在某種程度上必定會導致弊害的發生。作為其基本特徵之一,所有的政權都包含了這種弊害。
還有一種非常重要的境況,在此需要引起注意。淺薄的思想家十分注重人的外部處境,卻很少關注他們的內心情感。堅持不懈的研究可能會導致與此相反的思維模式。如果我們設想人們處於一種外部自由的狀態下,而不必有寬宏大量,精力充沛,堅定不移這些使自由狀態有價值的差不多全部要素,自由就成了一種毫無價值的境況了。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具有了這些品質,他想要的就很少了。他不能墮落;他不容易變得無用或不開心。他對專制的無能一笑置之;他用平靜的快樂和持久的善行來充實自己的生活。公民自由主要是被當成一種用以獲得這種心境並使之永恆的方法來受人追捧。所以急於顛覆和打垮世界上得之於篡奪的權勢,這是本末倒置的。使人明智,在這樣做的同時,就能使他們自由。公民自由是這樣做的結果;沒有哪個得之於篡奪的權勢能夠抵抗得了見解的利炮。之後,萬事都將循序地在相應的時刻獲得成功。人們如此熱衷於打擊又如此缺乏理性思維的恆心,是多麼的不幸啊!
如果上個世紀傳播開的自由說的提倡者沒有不知不覺地給抵抗問題帶來混亂,大概這個問題也不會容許有如此長時間的爭論。抵抗可以用來抵禦施加在整個民族身上的傷害,也可以直接適用於個人。之前的推理主要適用於第一類。對於整個民族的傷害在極大程度上具有長期的性質,因此在對策上容許最大限度的冷靜思考。個人可能會被暴政某種特定的行為所傷害或打垮,但一個民族不會;對於整個民族的主要危害在於單一行為中所包含的對將要被繼續行使的不公正的預兆。抵抗,從這個詞應用在政治研究方面的意義本身來看,表示對一個已經建立起來的權威將要採取的一種行為;但顯然長期的不平似乎會導致一種逐漸的,溫和的對策。
一個同抵抗相混淆而誤導了某些研究家的考慮是關於通常被稱之為自衛的行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每個人都必須竭盡全力抵禦任何針對自己或他人的強烈攻擊的義務。從問題的提法來看,這是一種不容延遲的境況;對策的益處完全取決於施用的時間。這種情形下的原則是容易推斷出來的。暴力只是權宜之計,其使用是會受到強烈的譴責。它與智力的性質是相反的,智力除了靠信服和說服之外是無法提升的。暴力讓使用它的人和遭受到它的危害的人墮落。但似乎有某些緊急情況迫使我們不得不採用這個有害的權宜之計:換句話說,在有些情況下,不用暴力去猛烈抵制某個人的惡行所產生的危害將大於使用暴力必然會造成的危害。因此看來在一切能使暴力行為說得過去的情況下,抵抗是正當的,這種說得過去的根據在於:採用暴力干預所產生的好處要大於避免暴力所產生的好處。
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例如有人要謀殺一個有用的有價值的社會成員,除了立即抵抗外,用其它任何辦法來阻止這件事情發生的機率簡直是微乎其微,在這種情況下,甘冒讓這種危害性很大的災難發生的危險,就無法為自己辯護了。但是當個人遭到集體權力壓迫時,這個理由是否能證明我們的抵抗是正當的呢?讓我們假定有一個國家,在那裡一些最優秀的公民被驚慌嫉妒的暴政選作報仇的對象。任何人,就算是重罪犯或殺人犯,如果悄悄地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我們也沒有道理懷疑他應該受到稱讚;更不用說剛剛提到的那些最優秀的公民了。但那些還未被捕的且懷有好意的公民是不是應該站起來支持他們那些深受迫害的同胞們呢?任何願意採取這種行動而又擔憂自己的行為在道德上是否正確的人,必須用上述兩個理由之一來加以衡量,那就是:要麼他奮起的直接目的是為了公共制度的完善,要麼是是按照受迫害人的價值來估計。對第一個理由已經做了充分的討論;所以我們將假定他會一直堅持這種目的。這裡,如我們已經看到的,作為一個道德問題,整體將取決於從所使用的抵抗中產生的相對利害。自衛這個詞通常所表示的抵抗與在發展中必然會同國家政權相衝突的抵抗之間確實存在很大的不同。前者是個一時的問題;如果你在行動的那一瞬間成功了,你可以期待當權者的嘉許而非責難。然而對於後者而言,只有靠推翻政府本身才能實現目的。即使我們所假定的那些人的生命可貴得無以復加,其可貴之處也必然會為以後發生的更嚴重的問題所吞沒。所以那些問題才是真正值得注意的;如果我們不知不覺地實施了一種行為,並直接造成了事與願違的結果,我們就應該受到譴責。個人的價值不應該被遺忘;我們應該用關切的心情珍惜有些人的安全;但是很難想像出一種情況,為了他們,成千上萬人的生命,數百萬人的命運將處於危險之中。
[1]參見第一篇第六章,第二篇第三章。
[2]參見第二篇第五、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