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2024-10-04 16:25:26 作者: [俄羅斯]托爾斯泰著 喬振緒譯

  瑪斯洛娃可能隨第一批流放犯出發,所以聶赫留道夫也在做上路的準備。但是他覺得他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他無論花多少時間,都做不完。現在的情況和以前截然不同。以前是無事可做而需要找事做,所做的事也都是為了自己。其實,那時他雖然是為自己而活著,可是他要做的事一點意思也沒有,枯燥得很。現在他要做的事都是為了別人,所以這些事做起來很有意思。現在要做的事多得不得了。

  況且,以前為自己辦事,心情總是那麼不舒暢,總會招致無窮的煩惱和無窮的憤慨;而現在是為別人辦事,大部分情況下心情是愉快的。

  聶赫留道夫一向辦事認真,一絲不苟,所以他把目前要辦的事分為三類,把相關的材料也分放在三個皮包里。

  第一類他要辦的事是和瑪斯洛娃以及如何幫助瑪斯洛娃有關的事。這方面目前要辦的事是,設法把申訴書呈送給皇上和為西伯利亞之行做準備。

  第二類事是處理地產。巴諾沃的土地已經分給農民,談好的條件是他們必須繳地租作為他們的共同需要。為了把這一措施固定下來,還必須立下契約和遺囑,並在上面簽字。庫茲明斯克的土地就按照他原來的計劃辦,也就是說,農民還是要繳地租的,而且規定出繳地租的期限,另外還要規定出他從農民繳的地租中拿多少作為自己的生活費,剩下多少還用到農民身上。他還不知道他到了西伯利亞以後他的花銷有多大,所以他還不能放棄這筆錢,就是這樣,他的收入已經減少了一半。

  第三類事就是幫助犯人,求他幫助的犯人越來越多了。

  開始時,只要有犯人求他幫助,他馬上就為他們的問題四處奔波,使他們的冤案能儘快得到解決。可是後來求他幫助的人太多了,他覺得這麼多人,他不可能一個個都去幫助,因為根本幫不過來。於是他就不得不干起了第四類事,最近一個時期,他把主要精力都用在這一類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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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第四類事就是要解決一個問題,即所謂刑事法庭這一奇怪的機構是一個什麼樣的機構,為什麼要設這個機構,這個機構是怎麼產生的。牢獄(他和牢獄中的一部分犯人認識)和一切囚禁人、關押人的場所(從彼得保羅要塞到薩哈林,這些地方關押著數以千計的人,他們是這種奇怪刑法的犧牲品)就是這種機構的產物。

  聶赫留道夫通過和犯人的交往,通過和律師、監獄神甫、典獄長的交談,通過對犯人犯罪事實的了解,把所有的犯人,也就是所謂的罪犯,分成五種人。

  第一種人,他們根本沒有罪,他們是錯判的犧牲品,如被誣陷放火的梅尼紹夫,如瑪斯洛娃以及其他人。這一種人的人數不是太多,據神甫的估計,大約占犯人的百分之七,但是這一種人的處境卻引起人們的特別關注。

  第二種人,他們是在一種特殊的情況下犯事而受到控告的,比如在狂怒、忌妒、喝醉酒等等情況下,那些審判他們和懲辦他們的人如果遇到上述這些情況,還不是一樣會犯事。據聶赫留道夫的估計,這一種人差不多占所有罪犯的一半還多。

  第三種人,他們受到懲處是因為他們對自己行為的理解和制定法律的人對他們行為的理解大相逕庭,他們認為他們所做的事是平平常常的事,甚至是好事,制定法律的人卻認為他們做的事是犯罪。

  比如偷偷賣酒的人,運送走私貨物的人,到地主和官家林子裡割草和打柴的人。還有做小偷的山民和專門偷竊教堂的不信教的人也屬於這種人。

  第四種人,他們所以成為罪犯,是因為他們的思想水平高於社會上一般人的思想水平。那些教派信徒就是這種人,那些為自己國家的獨立而發起暴動的波蘭人和切爾克斯人就是這種人,那些政治犯,即因為反對政府而被判刑的社會主義者和罷工者就是這種人。這些人都是社會上最優秀的人,根據聶赫留道夫的估計,這種人在罪犯中占的比例很大。

  第五種人,這是最後一種人,他們都是一些被拋棄的人,社會對他們犯的罪比他們對社會犯的罪要大得多。他們由於精神上長期受壓抑,受誘惑,所以變得傻頭傻腦的,比如那個偷擦腳墊的青年和聶赫留道夫在監獄內外看到的許許多多的人就是這種人,好像是生活條件把他們逼上了犯罪的道路。據聶赫留道夫的觀察,很多盜賊和殺人犯就屬於這一種人,近一個時期,他同這樣的人有接觸。聶赫留道夫經過深入了解後認為,那些腐化墮落的人也屬於這種人,新的犯罪學派認為這種人屬於犯罪型,這種人的存在有力地證明了刑法和懲辦是必不可少的。這些個所謂墮落的、心理變態的罪犯,在聶赫留道夫看來,也屬於這一種人,即社會對他們犯的罪遠比他們對社會犯的罪大,但是社會不是現在直接對他們犯了罪,而是過去曾對他們的父輩們和祖輩們犯了罪。

  在這種人當中,慣偷奧霍京就最具代表性。他是一個妓女的私生子,從小就住在下層人的小店裡,並在這裡長大,他活到三十歲,也沒見過一個道德品質比警察更好的人。從年輕的時候起,他就當了小偷,入了小偷的團伙,可是他這人很富有幽默感,所以博得不少人的好感。他要求聶赫留道夫幫助他,為他申辯,然而,他又嘲笑自己,嘲笑法官,嘲笑監獄,嘲笑一切法律,不僅嘲笑刑事法律,也嘲笑教會的條律。在這種人當中,還有一個頗具代表性的人物,這就是美男子費奧多羅夫,他領著一伙人殺死了一個老官吏,把他家裡搶劫一空。此人是個農民,他父親的房舍被人非法霸占,他後來當了兵,因愛上了一個軍官的情婦,而吃了不少苦頭。他待人熱情,頗得人們的喜歡,他是一個千方百計尋歡作樂的人,他還沒有見過一個不願意享受的人,他也沒聽說過生活里除了享受,還有其他目的。聶赫留道夫發現他們兩人都有很豐富的感情,只是因為無人管教,才變成了畸形人,就像無人照管的樹長成了歪歪斜斜的畸形樹一樣。他看見過一個流浪漢和一個婦人,他們很愚頑,很不近人情,近似殘酷,所以人們都討厭他們,疏遠他們,但是他怎麼也看不出來他們就是義大利犯罪學派說的那一類犯罪的人。他只看到他們是他所憎惡的人,就像他在監獄外看到那些或是身穿燕尾服、或是肩上佩著肩章、或是身穿花邊制服的人是他所憎惡的人一樣。

  為什麼他所分析的這五種人現在都在坐牢,而另外一些和他們一樣的人卻自由自在,甚至還要審判這些坐牢的人,這是一個需要研究的問題,聶赫留道夫現在就正在研究這個問題,這就是他要做的第四類事。

  開始時,聶赫留道夫希望從書本上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所以他把涉及這個問題的書都買了來。他買了義大利精神病學者龍勃羅梭的書,買了義大利犯罪學家嘉羅法洛和費利的書,買了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的書,買了英國心理學家摩德斯萊的書,還買了法國刑事學家塔爾德的書。他非常認真地看了這些書,可是他看了這些書之後,完全失望了。他們研究問題不是為了在科學上發揮作用,比如可以寫文章,可以參加辯論,可以講學,等等;而只是為了弄清實際生活中一些直接的、簡單的問題。這些著作解答了他的許多和刑法有關的很費解的問題,但惟獨沒有解答他尋求解答的問題。其實他的問題很簡單,他的問題是:為什麼一部分人有權關押、折磨、流放、鞭笞和殺死另一部分人,可是這一部分人和他們所折磨、鞭笞、殺死的人完全是一類人。關於這個問題,有的書說,是不是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有的書說,有的人大概骨子裡就有犯罪的成分,是不是能夠通過檢測頭顱骨看出來?遺傳對犯罪有沒有影響?有的人是不是生來就品行不端?有的書還提出,什麼是道德?什麼叫精神反常?

  什麼叫蛻變?怎麼理解秉性?氣候、食物、愚昧、效仿、吸引力、情慾是如何影響犯罪的?有的書還提出,什麼是社會?社會的任務是什麼?

  等等,等等。

  這些著作中的這些個議論使聶赫留道夫想起來有一次他向一個放學的男孩提了一個問題和這個男孩是怎樣回答他的。聶赫留道夫問這個男孩,他是不是學會了拼寫單詞。「學會了。」男孩回答說。「好吧,那你說一說『爪子』這個詞怎麼拼寫?」「是什麼『爪子』?是狗爪子嗎?」男孩臉上帶著狡黠的表情回答說。聶赫留道夫在上述這些科學著作中對自己的這個基本問題找到的答案(表現為提問的形式)和這個男孩以問題的形式做的回答一樣。

  這些著作有許多精闢的、高深的、有意義的見解,但就是沒有回答他提出的一個根本問題,即為什麼一部分人有權懲治另一部分人?

  這些著作不僅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且它們的所有論述都是為懲治辯護的,它們把懲治說成是人人都懂的道理。聶赫留道夫看了很多書,但他是抽空閒時間時斷時續地看的,他認為他沒有從書中找到他的問題的答案,是因為他看書太浮淺,他希望以後能夠找到他要找的答案,所以最近一個時期越來越頻繁地在他腦子裡出現的那個答案是否正確,他還不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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